“精准资助”背景下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思考
2017-04-13张晓聪
张晓聪
宿州学院学生处,宿州,234000
“精准资助”背景下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思考
张晓聪
宿州学院学生处,宿州,234000
为了实现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精准资助”的目标,推进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发展,对安徽省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目标接轨、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对待、“大数据”失真、受助学生隐私保护、“立德树人”任务面临的挑战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为主要抓手,进一步细化校内资助体系,建立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校外资助项目,合理运用“大数据”,创新资助育人形式和内容等建议,以有效实现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目标。
精准资助;高校学生资助;思想政治教育
2017年,国家2020年脱贫战略已进入攻坚阶段,高校贫困学生资助工作也面临着重大的机遇与挑战。近年来,国家高校学生资助体系不断深化,资助政策不断优化,指向性不断明确,随之而来的是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责任的不断增大,目标的不断提升,内涵的不断升华。《2016年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提出学生资助发展内涵由“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转化,全面推进“精准资助”[1]。如何把握“转型期”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操作方式,“推进以对象精准、力度精准和发放时间精准为重点的学生资助工作精准化”,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目标,是每一个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者必须深思的问题。
1 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操作中的困惑
1.1 “精准资助”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如何接轨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指出,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要做到“精准资助”,其中首要的难题是“精准认定”。就目前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各高校实际操作情况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为每年一次,时间为秋季开学初期;认定凭证基本上以学生家庭居住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和学校各级评议结果为基准;认定范围为在校生人数的30%左右[2]。
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比例一般为在校生人数的20%~25%,这意味着约5%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法享受国家财政的直接资助,需要校内资助项目予以补足。近10年来,随着高校校内资助水平的不断提升,资助体系的不断完善,在资金投入上已能为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目标”提供充分支持。但在实际操作中,各类校内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评选条件、评选程序与国家资助基本一致,很少出现已享受国家资助的学生无权申请某类校内资助项目的现象。那么实际上绝大多数享受国家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可以而且一定能享受到校内资助项目,这在理论上就可能出现一定比例的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无法享受学校的资助项目。如何解决这部分学生的资助问题,让“精准资助”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完全接轨,是实现“十三五”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的重点问题。
1.2 如何对待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与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建档立卡贫困户作为扶贫工程的重点帮扶对象,受到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的支持。如《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扶贫办 关于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助[2016]5号)文件要求“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本专科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并执行最高资助标准,同时优先享受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和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安徽省内各高校国家助学金、校内助学金等助困类资助项目是以班级(专业)评议小组的民主评议结果为基础,推荐至各级单位进行复议和审核。在基层评议过程中,如果不将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和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区分,难免会出现个别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未通过基层民主评议的情况,即与上级文件精神相悖。如果在评议过程中将两类学生进行严格区分,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无需参与评议而直接认定,非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剩余资助名额的评选,则不利于学生隐私的保护,民主评议的实效性也会打折扣。如何寻求合理解决此问题的有效途径,是目前各高校学生资助工作面临的棘手问题。
1.3 “大数据”是否是“真数据”
随着信息化、数字化的飞跃发展,资助工作已身处“大数据”时代。为加快推进“精准资助”的进程,有效实现“精准认定”这一根源问题,国家和省厅要求各高校充分利用“大数据”,辨识学生经济水平,认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在此背景下,许多高校运用“大数据”参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工作,常用方式有二:一是制定出详细的以学生家庭收入、学生在校支出等为依据的数字评议体系,并赋予相应的权重,结合民主测评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然而,此类数据的填写人为学生本人,各类数据的真实性无从考究,直接导致评定结果的偏离;二是根据学生在校期间的校内消费情况,制定若干标准进行量化分级。此举存在以下两个弊端:一是未经学生本人同意窥探学生支出等涉及隐私的内容,从本质上背离“隐形资助”;二是学生的校内支出不足以佐证其家庭经济的真实水平,学校食堂饭菜的性价比低于校外餐饮小吃,导致学生校外用餐的现象普遍存在,而将校外用餐多的学生进行“一刀切”式的分割显然有失公允。另外,此种评定方式易被个别投机学生利用而达不到预期效果。综上所述,如何规避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大数据”中存在的失真风险,使“大数据”变为“真数据”,是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者的一大任务。
1.4 受助学生的产生过程与隐私保护的协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隐私保护问题,是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财厅[2016]6号)文件要求,“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情况的内容,不能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的隐私;评定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时,不能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就目前情况来看,“当众诉苦、互相比困”现象已基本杜绝,各高校在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隐私权方面已有极大的改善。国家对“兜底型”助困类资助项目已明确规定与非家庭经济因素无关,而对资助对象的评定严格划分等级,以突出“精准资助”精神。从现有的评定程序规定看,实现助学金等项目等级的划分还是民主评议,那么在摈弃了“比困”之后,“评困”过程不可避免。在此过程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具体情况必须为评议成员甚至更多同学所知晓,不然无法进行评议操作。而现有的各类资助项目三级公示制度无疑会泄露受助学生部分隐私,但同时又是确保学生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唯一路径[4]。如何解决在完全保障受助学生隐私权的前提下保证资助工作透明化这一矛盾,尚需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者聚力协调。
1.5 完成“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面临的挑战
《2016年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要求:“各地各学校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抓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核心,重视培养受助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励志教育、诚信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资助育人是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根本追求,长期以来各高校都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对受助学生进行励志教育、感恩教育、诚信教育、社会责任感教育等,也收到了一定的成效。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学生资助政策的更高要求,目前面临如下挑战:一是信息膨胀时代背景诱发的威胁。信息化飞速发展,各类通讯工具日新月异,当今大学生处在信息膨胀甚至信息泛滥的环境中,他们极易接触不良媒体报道的劣质消息;再加上大学生处在身心发展尚未成熟而思想活跃的生理年龄阶段,对各类信息缺乏成熟的辨识能力,容易受到“负能量”信息的侵蚀。二是大学生思想意志不够坚定。“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新自由主义”之风在高校校园吹来刮去,使资产阶级思想有趁虚而入之机。学生资助工作初步表现形式是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资助,个别非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可能会“眼红”,甚至对受助学生产生非议,干扰正常评审程序。受助学生思想亦容易产生波动或变化,对国家和学校资助内涵理解不够,产生懈怠心理,出现“由俭入奢”的情况。三是根据新的政策,在各类资助育人教育活动中,禁止将受助学生与非受助学生进行区分。那么,在实际工作中就必须弱化针对性教育,提高普适性教育,这在对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者提出更高要求的同时,容易出现受助学生对普适性教育关注度不高或参与性不足的局面,客观上增加了资助育人的困难。
2 推进“精准资助”时代背景下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建议
2.1 加强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为确保完成“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首先要树立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思政为先”的根本思想,不断加强对高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关注学生的思想意识形态,坚决抵制不良之风的蔓延,紧紧抓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核心理念,强化学生的历史感、使命感和认同感[5]。建立以高校思想政治课、教育学课、心理学课、创新创业课、各专业课等为前沿,学生工作领导、各级单位为指挥所,学校各类学生组织为后援团的思想政治教育阵地,为高效完成包括学生资助工作在内的各项学生工作打下最关键的基础。
2.2 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高校在校生中的“弱势群体”,容易产生自卑、焦虑等心理问题[6],而产生这种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与学生本身无直接关系的家庭经济困难。这就需要学校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排查长效机制,长期跟踪,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变化,及时有效进行排查和干预,帮助他们摒除“低人一等”“受人关注”的心理,让他们以阳光的心态生活和学习。
2.3 细化校内资助项目内容
虽然各高校的校内资助体系不断完善,但由于资助条件的设定基本上与国家资助保持一致,可能会出现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未获资助的情况,所以要进一步细化校内资助项目内容,把诸如勤工助学之类的项目向未获国家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在设定评选对象时要更多地考虑到非建档立卡的、未获得国家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时更加广泛地吸引社会资助,以有效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2.4 建立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校外资助项目
如上文所述,是否将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在助困类资助项目的民主评议过程中进行“切块式”区分,在实际工作中都会对评议结果的公正性产生影响。建议效仿高中阶段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模式,针对高校可建立校外资助项目,同时在政策上保障他们与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时申请享受各类资助项目而且给予倾斜。如此,既保证了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的受助水平,又保护了在校学生的“人格平等”和民主评议的权威性。
2.5 合理面对“大数据”
学生资助工作中“大数据”系统的构建是极其复杂的工程。既要考虑机械化的数字,又要考虑作为“人”本身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资助工作归根结底是在进行“育人”的工作,不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以数字为基础来评议学生的困难等级。数据作为材料,数字化分析作为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为学生资助工作提供支持,但是,工作中的具体指向应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因此,还是应该以走访、访谈、民主评议等“人本行为”作为基础,而后以数据作为参考,具体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状况,以免本末倒置。
2.6 创新资助育人形式和内容
目前,各高校的资助育人形式多是以典型宣传、主题征文、演讲比赛、社会实践、公益服务等为主;基本内容为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社会责任感教育等。在形式上,建议在此基础上创新操作便捷、趣味性强的形式,如利用微信等便捷的信息传输渠道进行宣传教育等;充分发挥学生的能动性,调动更广泛的学生参与;积极与校外资源联系,联合建立资助育人实践基地,以“体验”的形式开展育人教育。在内容上,在做好几大教育的同时,细化教育内容,以小见大,让更多学生体会到认同感和参与感,以提升资助育人的效果。
3 结束语
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作为民生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祖国的未来——青少年学生的重视和希望。学生资助工作者肩负着国家早日实现“中国梦”的重任,承载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的期望。在“精准资助”的时代寄语下,学生工作者唯有开放眼界、敞亮胸怀、奋发务实、深入思考,方能推进学生资助工作的不断进步,完成党和国家赋予学生资助工作者的历史使命。
[1]2016年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R].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7:1-50
[2]葛成飞.安徽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完善[J].盐城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37(2):101-104
[3]邢伟荣,佘丹强.伦理价值视域下的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困境及策略[J].湖州师范学院学报,2014,36(12):61-65
[4]刘海梅.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3):96-97
[5]施桂英.高校贫困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J].中国培训,2016(8):262-263
[6]骆娟.高校辅导员加强贫困生心理健康教育途径分析[J].开封教育学院学报,2016,36(12):124-125
[6]周山东.贫困大学生精准资助的关怀伦理审思[J].长沙大学学报,2016,30(6):125-128
(责任编辑:周博)
10.3969/j.issn.1673-2006.2017.06.013
2017-03-18
张晓聪(1985-),安徽宿州人,硕士,助教,研究方向: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G649.2
A
1673-2006(2017)06-005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