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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形势下的国企工会改革

2017-04-13

山东工会论坛 2017年1期
关键词:工会干部工会组织工会工作

刘 倩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3)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形势下的国企工会改革

刘 倩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3)

深化国企改革和发展,一直是事关国企的重要议题。随着2015年底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提出,国企更面临着新的形势,相应的国企工会也面临着新形势下新的挑战。当前,“党政主导”的国企工会存在着在改制中工会组织受到冲击,地位动摇;工会维权工作难度大;法律法规滞后于工会职能;工会干部队伍素质有待提高等诸多问题。为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形势,国企工会必须进行改革,要在推进企业转型发展及构建和谐企业中发挥重要作用,要以创新的精神探索适应新常态要求的工会工作新方法。

国企工会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职工合法权益

2015年12月21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于北京落下帷幕,随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为当下国内政经语境中最热的词汇。而深化国企改革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以往形势来看,此次改革的复杂性和难度都是空前绝后的。国企工会作为担负着国企改革发展重要作用的群众组织,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形势不断深入的情况下,必须紧随新形势发展要求进行相应的改革创新。

一、新形势下国企工会改革的意义

从投资、消费、出口“三驾马车”的淡化,到“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提出,这一转变传递出明确的信号:我国在宏观调控思路方面正发生重大变化,一改以往的偏需求侧调控,开始逐步转为偏供给侧调控。如此,在国企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形势和深化改革艰巨任务的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工会改革创新工作,是一个非常值得探讨的课题。

在国有企业中,工会组织所扮演的是党委工作的助手,行政工作的帮手,维护职工的权益、解决职工困难和问题的能手等等角色[1](p151-160),对国企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面对新的形势,国企工会组织必须清醒地认识和研究当下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积极适应国企改革发展的新需要,与时俱进地开展工会工作,加强工会建设,团结动员广大职工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构建稳定和谐的新型劳动关系[2],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双重利益,实现企业与职工利益的共同发展。

二、当前国企工会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国企实施重组改制,工会组织受到冲击,地位动摇

在我国,国企大多数也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因而在实际工作中,对工会并不予以重视。同时,在企业制度建立和机构改革中,仍有不少的企业领导认为工会是“有之不多,无之不少”的存在,更甚者,有的企业行政领导持着“工会工作干的越少越好,省得添乱”的偏见,并没有真正意识到工会组织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许多国企在实施重组改制时,往往在精简机构、定编定员的情况下,将工会作为精简的首要目标。事实表明,即使有《工会法》“护体”,仍然有较多国企工会首当其冲地成为第一个被合并精简人员的组织,很多工会干部被迫转为兼职,有的甚至身兼数职,导致一批批工会骨干和积极分子大量流失。而由于工会干部兼职过多,致使其没有时间精力去细致地思考研究工会工作。如此恶性循环,工会更加逐步演变成为了党群工作部里应付差事的“大旗”。由此可见,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工会的地位和职能确实是被迫弱化了,有的甚至名存实亡。

(二)维权意识薄弱的同时工会维权工作难度却加大

按照我国工会的理论、法律等相关规定,中国工会具有双重性定位,工会既是劳动关系主体——劳动者的集体代表者和维护者,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协调者、中介者和调节者[1]。而在具体实践中,相比于用人单位的相对强势地位,“维护相对处于弱势地位的职工的权益”成为了我国国企工会组织最主要目的[3](p33-35)。但是由于国企内部对工会的不重视,使得国企工会出现了不能按时获得工会经费、不能按照工会实际工作需要配备相应比例的专业人员、不能按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等情况,而再加上更多工会成员另有兼职,使得大部分工会成员并不能全身心地处理工会工作,即使处理工会工作也可能流于形式、流于表面,维权意识薄弱,尤其是在处理侵害工会和职工权益的事件时,更多的只能是“呼吁”、“要求”和“同情”,维权作用十分有限[4](p163-164)。

同时,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国有企业在分配制度上发生了重大改变,职工的收入差距加大,更进一步加大了工会维权工作的难度。面对这样的情况,工会无论是从经济实力上还是维权的技术方法上,都仍然没有足够力量独自解决职工就业和收入提高等等根本性的问题。工会更多能做的,也只能是参与协调和帮助,而在实践中,也经常出现“不能不维护,又不能多维护”的尴尬局面。

(三)法律法规滞后于工会职能,国企工会职能未能完全发挥

我国的《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是职工维护合法权益、行使民主权利的法律依据。但这些法律法规原则规定多,缺少具体的规定和措施,严重制约了工会职能的正常发挥。加之,在我国,国企的工会领导一般是企业上级直接任命或变相任命的,企业行政和工会实际上可以视为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所以普遍存在的就是工会领导人员具有较强的行政依附性,对一些不太合理的现象“敢怒不敢言”,从而出现诸如“在行政领导面前没有独立自主权,做某些事情需要行政领导的批准和干预”的现象,这一点也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工会职能的履行发挥。而由于上述各项原因会导致工会职能不能完全发挥,不仅原工会成员对自身的工作渐渐失去了热情,也致使员工“投靠无门”之后对工会逐渐失去信心到最后对工会失望,如此恶性循环下去,工会就愈来愈陷入孤立境地。职能未能完全发挥,工会便逐步成为了“摆设”。

(四)工会干部队伍素质落后于工作需要

由于前面所述的大多数国企内工会地位的动摇以及国企内部对工会的不重视,使得工会组织内部优秀人才大量流失,又没有及时且合适的优秀专职人才补充,使得工会组织的工作者队伍整体素质下降。而在新形势下,国企向国际化发展,逐步构建了现代企业制度,相应的职工队伍划分为了不同群体,工会工作的对象变得更为复杂。同时,随着国企内部不断重组改制,企业劳动关系出现复杂、多变的趋势,多样化的职工就业方式,相应提高了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的能力要求。然而,面对新形势下各类高复杂度高标准性的工作需求,工会相关事务专职人才却在减少,原有的工会干部也常常由于理论功底偏薄、政策水平偏低、维权技能偏弱等原因而难以进行职工权益维护,更有甚者就算遇到会员权益被侵害也讲不清、道不明。如此,国企工会队伍素质落后于工作需要,着实为国企工会的正常工作增加了极大的阻碍和难度。

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形势下国企工会改革建议

面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的形势,企业工会要在推进企业转型发展及构建和谐企业中发挥重要作用[5](p4-7),要以创新的精神探索适应新常态要求的工会工作新方法。

(一)健全工会组织,完善工会发展机制

拥有健全完善的工会组织,是工会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因而在新形势下,随着企业改制,企业分配制度和职工权益都相应发生了巨大变化,工会组织要能依法合法地维护职工权益,首先要做的就是要健全工会组织,其次则是完善工会的发展机制。具体来说,健全工会组织方面,国企不妨在原工会组织设置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透明公开的民主监督制度,在企业和工会间建立起公平正义的合作机制,通过设立一系列的规则确保工会在正确的工作轨道上有正确的工作状态,保证工会工作真正起到“桥梁”和“双维护”作用;而相应地完善工会发展机制方面,国企可从工会干部入手,提高对工会干部的重视程度,对工会内部人员选拔和任用等方面进行合理改革,按照组织工作标准,培养一批富有工作热情的专业人才或复合型人才,以充实壮大工会队伍,实现工会的可持续发展,当然,除了工会人员“选、用”方面,还可以在工会干部“育、留”方面开展切实可行的方案,以保证工会干部处于应有的工作地位同时降低工会干部的兼职乱像。

(二)强化工会维权职能,提高维权水平,建立和谐企业

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下,面临工会维权工作难度加大的境地,从国企角度来说,国企需要在全企业范围内强化工会维权职能,不论是从经济上、公司制度上还是从人员配备供给上,为工会维权工作的开展提供支持[6](p1-4);另外需要从工会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工会文化建设工作以及工会沟通方式、维权方法等方面着手,逐步进行培训改进,全方位的提高成员维权水平,为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而不懈努力。例如,除了日常的培训之外,工会还可以多倾听职工的意见建议,妥善协调好工会和员工、员工与员工、员工与企业、工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在改进维权沟通方式上,笔者认为工会不宜一味的只采用比如会议、座谈等正式的沟通,而也要注意比如聚餐、趣味活动等非正式的沟通,通过正式沟通和非正式沟通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一种工会与企业、工会与员工的融洽氛围,在获得企业和员工信任支持的基础上,更好地帮助职工维权。

(三)提高工会地位,充分发挥国企工会职能

国企工会摆正自身位置、把握正确方向是其提高自身地位的首要任务[7](p332)。首先,工会可通过与国企方面协商,清晰认定工会具体职责、权利和义务,明确工会正确位置和正确的工作方向;其次,工会可尝试开展形式多样的职工活动项目,加强与职工方面的联系。比如开展劳动竞赛活动、开展典型优秀职工评选活动以及其他各类有益于职工身心发展的活动。通过以上举措,提高员工对工会的满意度和信任度,也使得国企其他部门正视工会工作,以有利于工会工作的有效开展,逐步提高工会地位。当然,在提高工会地位的基础上,如何充分发挥工会职能也是不容忽视的。笔者认为该问题需从两个方面进行考虑,一方面,从国家法律政策层面来说,国家需要根据历年来工会的具体情况,适时地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从法律上强制性明确工会的地位、具体的职能以及相关事件具体的处理措施等;另一方面,从国企工会自身角度来说,工会要通过维权机制建设让员工充分认识到“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当职工利益受到侵犯时,工会需要坚决维护我国劳动法赋予职工的各项基本权利,以“切实维护职工正当合法权益”为己任,而不是目前流于表面流于形式的“维权”。

(四)提高国企工会干部整体素质,加强工会队伍建设

国企工会改革,提高工会组织成员的整体素质是非常重要的一点。首先,从人才引进方面,国企工会要多选拔一些优秀的人才作为工会干部,持续的为工会人才“充电”;其次,维护职工权益也需要强大的个体素质,所以从人才培养方面,国企工会组织要不断的为工会干部提供专业技能培训的机会,提升他们的业务素质[8](p72),为工会干部处理工会工作打下坚固的理论基础,并培养他们运用科学的理论进行工会工作实践的能力。可以通过培训、绩效激励等方法鼓励工会干部提高其个人素质,以更好的处理工会的工作。当然,在提高工会干部个体素质同时,也需要加强整个干部队伍的建设,通过奖惩制度等方式在企业工会内部形成清正廉洁之风,鼓励所有成员以最优良的作风处理工会工作,并鼓励成员摒弃陈旧的思想观念,多倾听职工的心声,充分获悉职工的真正需求,提高工会队伍整体的素质和作风。

总之,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形势下,国企不仅要正确而清醒地认识到工会对企业长远利益发展的重要性,更要在实际的工作中充分保证工会的地位及其职能的正常发挥。同时,国企工会也要充分认识了解自身现存的问题,根据自身出现的问题积极完善改革和创新,提高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国企发展要求。

[1]徐小洪.中国工会的双重角色定位[J].人文杂志, 2010,(6).

[2]马献忠.全球化背景下的劳动关系与劳工运动[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3-01-16,(1).

[3]陈立萍.关于做好新形势下企业工会工作的探讨[J].现代工业经济和信息化,2014,(11).

[4]刘鹏辉.试论新时期企业工会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如何做好企业工会工作[J].经营管理者,2014,(9).

[5]李友钟.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工会工作的思考[J].工会理论研究,2016,(3).

[6]孙晋.建设枢纽型社会组织:中国工会改革发展的重大机遇和挑战[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15,(5).

[7]崔小斌.浅析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国有企业的工会工作[J].经营管理者,2014,(8).

[8]李明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工会工作的新要求[J].现代国企研究,2016,(4).

(责任编辑:梁霞)

D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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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7416(2017)-01-0021-03

2017-01-12

刘倩(1993-),女,湖北宜昌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5级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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