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新”统计试行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路径
2017-04-12
“三新”统计试行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路径
◎彭勇平 陆 锋 许国银 吴柏庆
建立健全“三新”统计制度、开展新经济统计是当前统计系统推进统计改革创新的当务之急和迫切需要。本文基于统计调查操作实践、统计数据分析应用和统计信息服务需求的视角,分析提出了试行制度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并对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具体的改进路径。
“三新”统计;制度改进;路径
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稳步推进,以“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为主要内容的新经济快速发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兴起。为完整及时、真实准确地反映新发展、服务新常态,更好发挥统计服务宏观决策、服务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统计系统须顺应形势需要,开展新经济统计。因此,探索和建立满足需求、操作可行的“三新”统计制度,并在实践中改进完善,不仅是当前统计改革发展的主旋律和大方向,也是广大统计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当前试行的“三新”统计制度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中央领导指示要求,国家统计局加快顶层设计,探索研究针对新经济活动的统计制度,在专题调研和征求地方及国家相关部委意见的基础上,于2016年4月出台《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专项统计报表制度(试行)(2016)》,在全国范围开展专项统计调查。
试行制度从经济活动性质、服务业载体形态和要素组合模式视角,将我国当前的主要新经济活动抽象为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概括为11个重点领域,设置了20张综合报表、17张基层报表(大多为年报),选取相关指标进行调查统计。调查的11个重点领域包括: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产品、新服务、高技术产业及新技术、科技企业孵化器、四众(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城市商业综合体和开发园区。
试行制度顺应我国经济发展大势,初步提出并概括了当前我国新经济的主要活动形式及重点领域,探索设计了反映我国新经济发展的统计试行制度,为从统计上认识新经济、反映新经济、研究新经济提供了遵循,为从操作上统计新经济、反映新发展、服务新常态提供了方法。
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
从统计调查操作实践、统计数据分析应用和统计信息服务需求看,当前试行的“三新”制度尚有一些问题亟待研究解决。
1.新经济活动与“三新”的统计分类和范围不明确,统计调查“抓不准、抓不全”
新经济本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其内涵和外延随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变化,原来一些新的经济现象成为传统,同时新的活动又在孕育发展。试行制度统计和反映的是以新产业、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为主要内容的新经济发展,只有“统得全、统得实、统得准”,才能有效反映新发展、服务新常态,数据才有说服力、公信力。当前,试行制度纳入统计的,有的显然已不属于新经济,却将整个行业纳入了统计,口径偏大,如已发展数十年的计算机整机制造,基于新技术的先进计算机软、硬件制造活动固然属于先进制造,应纳入统计,而基于传统成熟技术、劳动密集型的普通计算机组装、装配活动,不应属于先进制造。有的应属于新经济,却未入统计,如新兴高效的现代农业活动、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中的特种钢与合金等。有的产品“新”“旧”转变快,如工业新产品和新能源产品发展迅速、种类较多,仅各统计14种产品,统计范围偏窄。因此,试行制度在设计上缺少具体的新经济活动统计范畴和有指导意义的分类标准。
另外,试行制度对“三新”“四众”等概念的描述比较抽象,对于实际调查工作中的具体经济活动和行业,应划分到哪一类、哪一种,缺乏规范性指导;调查的11个重点领域,除第一个领域“表34001提质增效转型升级”间接反映新经济发展对整个宏观经济运行的影响及变化外,其余10个领域与“三新”分类存在什么样的对应关系,哪些应划分到新产业?哪些应划分到新业态?哪些应划分到新商业模式?对这些具体的问题,不明确,缺标准。因制度本身在设计上缺少新经济统计分类、“三新”划分和新经济活动行业代码等统计基础,使新经济活动统计难以抓得准、抓得全。
2.规模以上法人单位的新经济活动,指标数据“统得来、分不开”
试行制度为减轻企业和基层负担,主要统计名录库系统中规模以上法人单位的新经济活动,并根据企业主营业务活动性质确定行业类别,按法人单位属地填报指标数据,各级统计机构利用“一套表”平台进行数据审核和超级汇总。新经济主体通常借助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往往带有跨界、融合与混营等特点,不少生产经营活动属于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派生产业。因此,在现行统计方法制度体系下对规模以上法人单位的统计数据,既包含了传统经济活动,又融合了新经济活动,而且新经济活动指标数据融合“淹没”于传统经济活动之中。如何对已统计的数据进行科学“剥离”,使融合其中的新经济活动成分得以客观、真实地独立反映?应依据哪些指标、标准或规范,采取何种方法?由于制度设计上缺少方法指导,使得对规模以上法人单位的统计,指标数据能“统得来”,而反映新经济活动成分的数据却“分不开”,难以独立反映。
3.中小微企业的新经济活动,统计上“难进来、统不全”
新经济除了在规模以上法人单位融合发展外,还有不少成长兴起于中小微企业,分布广、数量多、规模小且变化快,新兴成分表现更活跃更充分。试行制度的统计调查方法偏重于名录库系统中规模以上法人单位,对规模以下法人单位的调查统计不够,仅对新服务、网上零售和“四众”平台的统计调查扩大到规模以下单位,而且对规模以下单位的统计调查,受样本框和调查方法手段等的限制,其代表性有难以避免的局限性。另外,企业入库“一套表”平台尚有统计的“门槛”限制。因此,对规模较小的中小微企业的新经济活动统计某种程度存在着统计上“难进来”,较难“统得全、统得实”。
4.调查领域多维划分,数据不能叠加汇总难核算
当前制度从多个视角将新经济活动划分为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和11个重点领域,相互间有交叉重叠。如涵盖区域所有行业的开发园区统计与其他10个领域统计之间(前者是按属地划分的“块状”统计,后者是按行业划分的“条状”统计),表34002的“高端装备制造业”统计与表34006的“高技术制造业”统计之间,表34005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统计与表34007的“信息服务”统计之间,都有不同程度的交叉重叠。由于统计划分有交叉重叠,所以各综合报表的指标数据不能简单叠加汇总,反映新产业、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的各指标数据不能计算汇总,难以获取从价值量上描述和反映新经济发展情况的指标数据,如新经济总量、增长速度及内部结构,占GDP的比重和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新经济统计核算方法亟须研究。
5.指标设置少、报送频次低,统计分析与信息服务需求难满足
烟浪无涯 胡时芳/摄
为研究统计数据背后的规律和运行特征及潜在的问题,满足统计信息需求、提供有效统计服务,统计工作常要从时间序列、空间区域、局部与整体等多维度比较分析数据。试行制度设置的统计指标数量不多,尤其是可用于综合比较分析以及统计服务对象关注的常用指标总体偏少或缺失,难以满足实际需要。如缺少反映新经济活动总体运行的总量、速度、质量、效益和结构等指标,难以总体分析新经济发展情况,并与整个宏观经济运行、全国及其他地区的新经济发展进行比较;反映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仅从生产角度设置了产值和增加值的绝对量及占比指标,缺少常用的增长速度和经济效益等指标,难以与整个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比较。另外,试行制度的报表数据,大多是年报,报送频次偏低,与我国按季度核算生产总值的现行制度不匹配不衔接,数据时效性弱,不能满足统计比较分析与信息服务的现实需要。
改进路径
1.尽快建立联合攻关解难题的工作机制
研究解决当前“三新”统计中存在的“进不来、抓不住、分不开”和叠加汇总、统计核算等难题,是实现新经济“统得全、统得实、统得准”、促进工作常态开展和有效满足统计服务需求的关键。以“三新”为主要内容的新经济统计涉及现行统计多个专业领域,建立健全“三新”统计制度不是针对某个新领域设计建立新的专业统计,而是相对传统经济活动和传统统计领域研究建立一种新的全面统计,需要统计方法、统计制度和统计基础等的系统跟进与支撑,是当前统计改革创新的重中之重和“硬骨头”。须应用统计领域学者和统计系统各专业的齐心协力,共同研究,联合攻关,才能破解难题,推进创新。
2.加快研究出台新经济活动统计范围和分类标准
在理论指导、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及未来发展,进一步明确新经济的内涵、特征、活动划分和具体范畴,增减试行制度的统计观测内容,优化重点统计领域划分,建立易识别、可操作的新经济活动统计范围和分类标准,努力做到“新者必统、不新不统、不重不漏、应统尽统”,为当前试行统计制度的改进奠定基础。
3.同步修订细化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随着以“三新”为主要内容的新经济不断发展,创新变革层出不穷,企业生产经营已突破过去传统的产品生产流通方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横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新业态和综合经营的新模式蓬勃兴起。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不能适应新经济活动跨界、融合的特点,与当前的新经济发展无法完全匹配。为解决新经济产业划分与行业界定的统计基础,同时满足新常态和转型升级对新经济跟踪监测以及统计分析和信息服务的需要,完整及时反映新发展,应按照研究建立的新经济活动统计分类标准,同步修订细化现行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修订细化应不改变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基本结构和划分原则,尽可能确保各方面统计与核算数据的稳定连续;同时还应满足按行业开展新经济统计的需要,按照产业活动对相关行业的中类、小类划分进一步细化,或增补,或删减,并对新增的行业小类条目统一编码,对说明项进行补充修改。
4.研究改进跨界融合产业活动和规模以下单位的统计调查方法
不少跨界、融合的新经济活动是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派生产业,在规模以上法人单位统计中常被“淹没”和计入传统经济活动,没有独立的统计反映。要加快研究符合产业活动实际、切实操作可行的科学方法,将在统计上“淹没”的新经济活动“剥离”反映出来。为全面、及时反映规模以下单位的新经济活动全貌,对中小企业的抽样调查,需研究改进并动态完善抽样调查的样本框,采用多种调查方法与手段,并以部门行政记录、中小微企业服务发展的平台数据、传统调查数据为基础资料进行综合测算。
5.改进完善名录库系统的单位入库登记作业流程
当前的名录库系统入库登记,无论是单一产业活动单位,还是跨界经营的多产业活动单位,均以主要产业活动性质确定所属行业类别,再根据确定的行业类别按法人单位属地进行数据填报和统计汇总。这种模式可有效避免同一法人单位在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重复统计,但对于跨界经营的多产业活动单位,主要产业活动外的其他产业活动被人为“淹没”,在统计上没有独立反映。为实现新经济统计核算,应改进完善企业数据入库登记的作业流程,体现单一法人单位下的多产业活动特征,使在统计上被“淹没”的新经济活动数据在源头上能够“剥离”,以真实准确统计和反映新经济发展。
6.研究建立新经济活动的统计核算方法
以“三新”为主要内容的新经济活动专项调查在统计上多维划分,且新经济活动具有不同于传统经济活动的特点,因此基于传统统计调查数据的现行统计核算方法很难对其进行核算。应在深刻认识不同行业、不同专业领域新经济现象的基础上,基于统计核算理论,以核算需求为牵引,相关专业参与,探索建立针对新经济活动的统计核算方法,并在实践中改进完善。
7.优化改进统计指标设置和报表报送频次
应以统计核算为主线,优化改进统计指标设置,满足核算对不同类型产业活动进行价值度量的需要;并着眼党政决策的关注点,满足统计比较分析和统计信息服务的需要,增加直接反映新经济总体发展情况的综合报表,适时提高报表报送频次,逐步与我国当前按季度核算生产总值的制度相衔接,最终实现“三新”统计由当前的专项调查为今后的常规统计。
8.建立健全新经济统计工作的协调推进机制
“三新”统计对内涉及统计系统多个专业和保障机构,对外需多个部门联动配合,且随着新经济快速发展和统计信息服务需求的增加,将逐步由专项调查转为常规统计。为主动适应新要求,及时反映新发展,有效服务新常态,应着眼长远发展,尽早在统计系统自上而下成立新经济统计的业务指导机构,负责工作指导、组织协调、推进实施和分析研究等;与相关部门建立部门联席工作机制,在统计系统内部健全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和新经济统计的数据反馈、发布与解读机制,促进新经济统计工作高效运行、常态开展。
(作者单位:江西省统计局)
编辑: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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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561/j.cnki.zggqgl.2017.04.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