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研究*
2017-04-11戚如强
戚如强
·价值观认同·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研究*
戚如强
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关键的环节就是解决好作为价值主体的广大群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问题。新的社会阶层是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而出现的新生人群,其绝大多数成员处于“体制外”,在成长背景、阶层属性、思想信仰及利益追求等方面明显有别于其他阶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面临结构碎片化、信仰多元化、追求功利化及政治边缘化等多重困境,必须从组织培育、主流意识形态教育、利益保障及政治参与等方面入手,规范引领,多力并举,提高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度。
新的社会阶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必要性;困境;路径
自从党的十八大提出“三个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问题就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包括认同主体、认同客体及认同路径等方面的内容。就现有相关研究文献来看,学界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客体与认同路径,包括认同的本质、内涵、功能、意义、可行性、机制、路径及实证调查等方面,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而对认同主体的研究则相对不足:侧重于总体性研究,缺少分层研究、群体研究;局限于少数群体,而对更广泛的大众群体的关照不够。2013年12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培育和践行,必须“区分层次和对象,加强分类指导”。这是中央文件从认同主体层面正式提出的分类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的总体要求。新的社会阶层是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出现的一些新的社会群体,主要包括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新媒体从业人员等。[1]该阶层中的大多数人属于“体制外”,成分复杂、职业自由、思想开放、价值观多元,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具有特殊性,学界对此并未给予应有的重视。因此,深入研究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的规律,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众化的实践需要,也是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的理论需要。
一、 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的必要性
在全社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中华民族的思想认同与政治共识,构建和谐社会,必须重视新的社会阶层这一新生群体,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价值观教育。
1.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众化的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我们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之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价值追求,成为我们生而为中国人的独特精神支柱,成为百姓日用而不觉的行为准则。”[2]在这段话中,习近平总书记用了“全社会”“无处不在”“全体人民”等词汇,深刻阐明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众”属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只有“化”大众,才能达到“大众化”。这里的“大众”是指尽可能多的人,没有党内党外之分,没有阶级阶层之分,没有体制内外之分,没有精英大众之分,没有城市乡野之分。每一个阶层、每一个群体、每一个人都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化”的对象。改革开放以后,在广泛存在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中,新的社会阶层备受关注。根据中共中央统战部宣传办提供的数据,当前我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总体规模约为7200万人。[1]对于这样一批“大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当然不能置之不理,而应通过教育引导、宣传感化、制度保障等方式,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其心、外化于其行,夯实中华民族共同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
2. 增进思想认同、政治共识的需要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具有根本利益上的一致性。作为高素质群体,同时也作为改革开放的受益者,他们理解和认同党在现时期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珍视稳定和谐的政治秩序和社会环境。但同时,作为“三高”(高学历、高技术、高收入)、“三外”(体制外、党外,不少人是海外归国人员)群体,他们往往具有思想多元、自我标榜、求新求异的特点,对我国社会制度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会有自己的体认和解读。部分人的海外交往较多,但缺少对国情党情的了解,会把发展中的中国与发达国家进行机械的比较,得出不客观甚至错误的结论。而且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往往还是西方敌对势力腐蚀拉拢的对象。因此,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可以使他们了解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理性认知中国特殊的国情、党情、民情,增强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四个自信”,做到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看齐,从而不断增进政治共识,提高思想认同,这关系着我们党如何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与社会各个阶层结成最广泛的统一战线,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3. 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由于绝大多数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从事的是复杂劳动,其劳动报酬也远高于其他阶层,属于高收入、高消费人群。据中国社会科学院《2017社会蓝皮书》发布的以北京、上海、广州为样本的调查数据,从个人收入来看,新的社会阶层在过去一年的平均收入达到166403元,远高于社会平均收入75184元,是其2.21倍;而在家庭收入层面上,新的社会阶层过去一年的家庭总收入均值达到288826元,是社会平均收入147573元的1.96倍。[3]从社会学的意义上讲,新的社会阶层在群体划分上大致相当于“体制外的中产阶层”。作为“先富”起来的一批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创业意识、财富观念、消费方式以及行为模式很容易引起社会的关注,甚至成为其他阶层模仿的对象,而其道德水准、法治观念、社会责任感和对主流意识形态的态度在社会转型期也具有风向标的作用。与之相应的是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少数“成功人士”总爱高调炫富,处处“精致利己”,甚至发出歧视穷人的言论。这些问题虽不普遍,但往往会触动公众的敏感神经,引发社会大众的负面观感。因此,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教育,可以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摆脱狭隘的自我意识和阶层意识,正确进行角色定位,增强与不同群体间的包容、理解与信任,同时也有助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树立正确的财富观念和健康的消费方式,培养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社会责任感和勤劳致富、遵纪守法的良好形象,这对于建立阶层信任、提高社会公德水平、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困境
作为新生群体,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还存在着碎片化的结构困境、多元化的信仰困境、功利化的利益困境、边缘化的政治困境等。这些困境阻碍着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接受与认同。
1. 碎片化的结构困境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并不会与生俱来,需要中央的顶层设计,需要各级有关部门的宣传教育,更需要基层组织对社会成员的整合与组织。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也同样如此。从组织结构看,与以往“单位人”的稳定性相比,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不同地域之间流动频繁,身份置换、职业变动的频率较快,“自由人”特征明显,“组织化”程度较低。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组织生活主要依托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工会等组织,但由于职业和身份关系,实际运作却不甚理想。更为普遍的情况是,在大多数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不存在像公有制单位那样的行政隶属关系,对口管理部门不明,组织结构呈碎片化状态。从新的社会阶层的四类构成人员来看,自由职业者中有部分群体如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尚属于“单位人”,有一定的组织联系但较松散;而自由撰稿人、经纪人、独立演员、新媒体从业者等群体则更加远离“单位”,联络、召集及开展工作的难度较大;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也往往处于“找不到组织”的状态;民营企业中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虽然有“组织”,但民营企业的营利性决定了其把利润放在首位,而往往忽略对企业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员工组织关系大多挂靠在人才市场,没有组织生活,更无法参与党员学习教育活动。[4]41总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没有体制内和相对稳定的组织归宿感,缺乏特定的公共活动空间和对话平台。这都不利于公共精神的培育,也不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与培育。
2. 多元化的信仰困境
现代心理学研究表明: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一切实践活动,无不与个体的精神或心理具有某种关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国家、社会、公民的价值要求整合为一体,体现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5],是衡量和判断事物的终极价值标准,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其内容具有开放性和包容性,理应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然而,应然和实然之间却存在较大差距。在经济全球化和各种西方思潮的多重作用下,反映社会现实的各种思想观念以各种形式冲撞较量,形成了价值观领域的复杂局面。[6]在多元的价值选择面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何获得全社会的广泛认同,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社会各阶层、各群体的思想状况和认识水平,尤其是其既有的信仰基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认同主流意识形态的人群来说更容易被理解和接受,而对淡漠、排斥甚至敌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人来说,则很难产生认同。目前,一些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忽视党组织、共青团、工会等群团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对西方价值观念和社会思潮的危害认识不足,往往成为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教化、渗透与拉拢的重点。
对新的社会阶层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也存在多元多变的复杂状况。尤其是自20世纪90年代起,随着大量学历高、专业精、技术强的人才的加入,该阶层的综合素质不断提升,“精英化”趋势明显,部分人的求新求异心理较强,价值观也呈现出较大差异。具体来说,有三种情况:第一是当代马克思主义的践行者。新的社会阶层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受益者,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关心、理解和拥护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程度较高。第二是各种西方思潮与价值观的追随者。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和西方世界接触的机会多于其他人,如合资和外资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新媒体从业者。他们受西方思潮的影响,片面强调自我价值,奉行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和享乐主义,部分人甚至怀疑和抵制现行体制和社会意识形态。这种对我国基本政治、经济制度存在认识模糊或者偏差导致的偏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值得我们高度警惕。第三,在新的社会阶层中,还存在着宗教与迷信活动,这种现象如果不能被正确引导,必然会抵消科学教育,扰乱人们的思想,误导社会认知,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极为不利。总之,新的社会阶层多元的信仰结构必然会削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的心理基础,需要我们做好思想引导和纠偏工作,真正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多元价值的引领与整合作用。
3. 功利化的利益困境
马克斯·韦伯认为:“利益(物质的与理念的),而不是理念,直接控制着人的行动。”[7]马克思也说:“人类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8]由此可见,利益认同是政治认同的前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凭借知识和技术为社会创造财富,也使自己成为先富起来的人。一般来说,出于自身发展需要和利益追求的考虑,该阶层人士大都比较关心国家政治和社会形势,渴望了解主流意识形态的新动向,关注国家改革动向和利益调整,因而在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体现当代中国整体价值取向的主导价值观的认同方面,也会表现出一定的主动性。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也是“经济人”,市场经济中追逐利润的天性,加上市场风险和身处体制外“安全感”的缺失,使得一些人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往往丢弃了传统的义利观,在物质利益面前呈现出双重或多重人格,有人甚至越过法律和道德底线。在该群体中,违法经营、诚信缺失、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偷逃税款、商业欺诈、非法寻租等现象时有发生。上述现象虽非普遍,但却损害了整个群体的形象,也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个倡导”背道而驰。另一方面,从财富占有、教育程度和社会地位来看,该阶层人士多是社会“精英”,属于中产阶层。社会学理论认为,在一个“橄榄型”的社会结构中,中间阶层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往往对整个社会具有风向标的作用。但实际情况是,作为“先富”起来的人,许多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对“后富”的人并未给予应有的带动和帮助,在弘扬主旋律和社会主流价值观方面,也并未起到相应的示范和引领作用。究其原因,这在很大程度上与他们所信奉的实用主义哲学和功利性的处世之道有关。他们中的多数属于钱理群先生所言的“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出自2012年4月22日钱理群先生在“《理想大学》专题研讨会”上的发言。他称:“我们的一些大学,包括北京大学,正在培养一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们高智商,世俗,老到,善于表演,懂得配合,更善于利用体制达到自己的目的。这种人一旦掌握权力,比一般的贪官污吏危害更大。”参见:钱理群.北大清华再争状元就没有希望[N].中国青年报,2012-05-03(3).。过分追逐利益会导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知认同的片面化、碎片化,甚至产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排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就会大打折扣。
4. 边缘化的政治困境
良好的政治归属感和体制认同是积极的政治参与的保证,也是社会主流价值认同的必要条件。就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来说,与改革开放初期的“政治冷漠”相比,随着经济实力、社会地位和自我认同感的提升,其政治参与意识、参与热情逐渐增强,但政治参与的程度和满意度与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要求及其自身的经济地位还很不相适。总体来看,除了少部分经济贡献突出和知名度较高的人士被人大和政协等官方机构吸纳外,绝大多数成员游离于社会公共服务机构之外,“边缘化心态”比较严重。许多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认为自己是属于“体制外”的边缘人,除了经济实力外,其社会认可度并不高。这种“边缘化”的自我认知必然会增加其政治疏离感。据调查,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政治追求、参政议政意识比较淡薄,而中介组织从业人员、网络从业人员和意见人士则对中国政治体制存在更多的负面看法。[4]40同时,由于大多数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没有相应的对口主管部门,即使有主管部门,在多数情况下也仅限于业务指导,这就在客观上导致了政治参与渠道少、不畅通等问题,因此其政治参与度和满意度都比较低。与此相应的是,在有限的政治参与中,大部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政治诉求,都是功利性的而非理念性的,是个体的而非有组织的,是具体的利益问题而非方向性的政治发展问题,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较弱。总之,在社会转型期,由于历史及政治的原因,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仍然面临政治参与渠道少、政治上升通道不畅、权益保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这种现象如果得不到重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必然会政治意识淡漠,产生“局外人”意识,缺乏主人翁精神和社会担当,不利于其对社会主流价值观的认同。
三、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路径
面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困境,在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就需要有针对性地从组织建设、思想教育、利益保障、政治参与等几个方面着力。
1.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尤其要发挥基层组织的最前沿和主阵地作用。当前,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身份变动性和职业流动性很大,组织化程度较低。松散无序的组织状况导致国家意识形态宣传在基层缺乏有效的承接机制,难以有效贯彻,遭遇很多“技术”难题,这就影响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认同。提升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需要把主战场摆在基层,坚持重心下沉、力量下移,整合基层“碎片化”的组织结构,健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沟通交流的公共平台,打造共同的精神家园。通过基层组织建设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共同体归属感,强化其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基层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要适应经济结构、产业布局、组织形式、行业分工、党员流向等的发展变化,打破固有的“单位”格局,加大跨行业、跨地域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力度,确保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坚决避免“有的新社会阶层人士想入党却不知道申请书交给谁”等类似情况的发生。目前,民营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陆续建立了基层党组织,我们要继续发挥社区党组织、行业协会、企业工会的带动与协调作用,上承国家大政方针,下接基层百姓。对于自由择业的知识分子,要充分利用地缘、学缘、业缘、乡缘等身份归属关系,搭建并利用民间商会、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归国留学人员联谊会、各类同学会、校友会等活动平台和创业园、科技园等各种创业阵地,加强日常管理教育,及时传达政策、了解民意、回应诉求。同时,还要注意发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的广大党员和政治上要求进步人士的言传身教作用。通过各种基层组织的宣传、感化和引领,共同推进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
2.强化主流意识形态教育,奠定信仰基础
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众认同的关键是价值引导。目前,在我国7200万人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党外人士占比为95.5%,约6900万人。[1]面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信仰多元化的现状,从宏观上讲,要切实加强理论宣传工作,通过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教育,实现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与认同。习近平指出:“文化阵地,我们不去占领,敌对势力、错误思潮和一些负面的东西就会乘虚而入。……光是打击,总有漏网的,只有让正面的东西去占领了,才能让负面的东西失去生存的土壤。”[9]马克思主义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过程中起着主要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必须通过加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建设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10]当前,必须把握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坚持理论灌输,紧紧围绕“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价值目标,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道路和理论教育,在理论宣传教育中促进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认同与践行。
从微观上讲,要准确把握新的社会阶层的思想信仰现状,分门别类,有针对性地做好转化认同工作。首先,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很多人是改革开放的受益者,理解、支持、信仰中国当代马克思主义,这部分人士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的良好基础,我们要本着巩固和提高的原则,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其信仰、外化为其行动。其次,对部分西方思潮的追随者,应采用说服教育、实践感化和比较鉴别等方式,积极有效地对其进行价值引导,凸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导性地位,掌握多元价值较量中的话语权。当前,尤其要加强对我国影响较大的西方思潮的研判,注意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认清新自由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普世价值”、宪政等西方思潮和价值观的精神要义、实质及其对我国的消极影响,增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国家认同和主流意识形态认同,进而促进其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最后,对各种宗教信仰者,在坚持宗教信仰自由的前提下,广泛开展爱国爱教、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教育,通过依法管理、批评教育和组织学习等方式转变其观念,提高其认识,增强其对主流价值观的认同。
3. 健全利益调节机制,筑牢现实根基
从现实来看,“需要和利益无疑是左右事物价值的重要因素,因为价值本身反映事物对主体的有用性”[11]。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的成效最终是由认同主体的利益需要是否得到满足决定的。毛泽东曾经指出:“一切群众的实际生活问题,都是我们应当注意的问题……满足了群众的需要……群众就会真正围绕在我们的周围,热烈地拥护我们。”[12]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而成长壮大的,其思想认识具有务实的特点,提高其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必须重视其利益需求,切忌空谈“主义”和“口号”,要从解决人的生存和发展问题的角度切入,契合其认同逻辑,夯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的现实基础,并在实践中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转化为其思想认识上的积极认可和行为上的自觉遵循。
针对部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过于功利化的利益追求,既要从宏观层面加强社会主义义利观教育,注重现代公民意识的培养,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又要从微观层面制定公平的市场规则,进一步强化市场规范和制度约束,使其更加自觉地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遵守各种法律法规,确立诚实守信、守法经营、勤劳致富、富而思源、扶贫济困的发展观念,提高财富“品质”,树立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群体形象,不断将个人价值与国家、社会发展的远大目标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其真正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者与践行者。
4. 完善政治参与机制,提供政治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号召全社会行动起来,通过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制度保障等,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2]针对部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政治诉求通道不畅、政治参与热情不高、政治地位边缘化等问题,必须从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政治地位、完善政治参与机制等方面进行改进。鉴于以往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组织与管理的随意性,可以考虑参照党内干部培养、考察和管理的方式,制定一套符合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的政治参与和管理制度,使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组织和管理有据可依,逐步推进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政治参与的制度化、规范化。[13]
目前,我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政治参与的主要形式是加入中国共产党,担任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在工商联、妇联、青联、侨联及其他民间协会和社会团体中担任职务。在新的历史时期,随着新的社会阶层经济实力的增强和政治诉求的提高,我们必须加强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政治参与的顶层设计,既要努力扩大完善现有渠道及总体格局,又要不断创新政治参与的方式,积极拓展网络参政议政空间。既要侧重实职安排,建立将新的社会阶层中的“社会精英”纳入制度体系内的人才选拔与录用机制,适当增加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人大和政协中的占比;又要扩大社会性职务的推荐和安排,对于有管理特长的人士可以推荐安排他们担任社会团体的负责人或相关政府部门的顾问、监督员、特约人员等。对于党外知识分子、自由择业的知识分子和归国留学人员,应该注意利用好联谊会、校友会、创业园、科技园等平台,尤其是正在蓬勃发展的创客空间,拓展其政治参与的途径,凝聚共识;在专业人士相对集中的一些社会团体和市场中介组织中,探索成立“参政议政专门委员会”等组织形式,有组织地在会员中开展参政议政活动。[14]同时,要以社区为纽带,拓展统战工作的覆盖面,为加强新的社会阶层的思想教育和政治参与提供兜底保证。总之,我们必须从组织设计和制度安排方面合理回应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日益提高的政治诉求,拉近其与“体制”的距离,增强其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使他们成为当代中国经济建设的重要生力军和政治发展的重要参与者,为其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认同提供政治保证。
[1] 王海馨.全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约7200万人[N].光明日报,2017-01-06(1).
[2] 习近平.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5-10-15(2).
[3] 张海东,杨城晨,赖思琦.中国特大城市新社会阶层调研报告[C]//汝信,等.社会蓝皮书:2017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
[4] 杨卫敏,许军.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分众统战研究——以浙江省为例[J].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5(3).
[5] 许静波,张旭.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实践路径研究[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6(2):5-8.
[6] 赵欢春.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路径研究[J].江苏社会科学,2014(3):7-11.
[7] 马克斯·韦伯.儒教与道教[M].王荣芬,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19-20.
[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82.
[9] 习近平.之江新语[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97.
[10] 冯周卓.以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J].道德与文明,2009(6):94-97.[11] 何静.大众文化中的价值观及其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融合[J].社会主义研究,2015(3):63-67.
[12] 毛泽东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37.
[13] 刘庆东,韩宏亮.加强新社会阶层整合的对策思考[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0(3):160-163.
[14] 吴玉英.我国新阶层政治参与问题研究[J].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8(3):39-43.
(编辑:杨峻岭)
* 本文受江苏省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项目资助。
戚如强,南京师范大学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研究中心(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