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校教员素质结构的几点思考
2017-04-09赵彦彦
(武警工程大学理学院 西安 710068)
摘 要:教员素质是指教员从事教育活动应具备的一种职业品质,而教员素质结构是人们对教员素质内在构成的一种框架性理解。本文提出了教员素质结构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关键词:高校 教员素质 素质结构
近年来,随着高校扩招和众多民办高校的创建,高等教育的规模不断扩张。当教育在数量上发展到一定规模后,质量问题就必然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如何在教育规模扩张的前况下提高教育质量,确保高校毕业生具有应对信息社会和知识经济挑战的各项能力素质,成为目前我国高等教育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什么是教员素质?
教员素质实际上是素质概念在教员行业中的具体体现,是教员在教学工作中按照教育目标顺利完成教学任务所必备的基本素养。
教员素质结构,是人们对教员素质内在构成的一种框架性理解,它有助于人们对教员素质进行综合性的理解与把握。[1]
教员基本素养的总体水平直接决定着教员素质的高低。教员是学员的引导者和教育者,学员能否全面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他们直接进行教育和启发的教员。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对于教员自身专业素质的发展、教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及高校教学质量的提高都有很重要的意义。因此,对教员素质结构的研究也显得尤为重要。
二、教员素质结构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1.目标要求高而全,缺乏可操作性
国内许多学者在研究高校教员素质结构时,目标要求过于高、大、全,包括包括高尚的思想道德、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及良好的教员角色素质,从言到行,从内心到外表,从理性到非理性,都希望能体现时代的理想准则和规范,同时强调教员素质结构的完整性、系统化。其实这只是对未来教员形象的一个构想,而且实证研究比较少,多是基于思辨性的纯理论研究。从我国教育的发展及教员队伍现状等因素来看,这些高大全的目标虽然对激励教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过于理想化,这些定性有余,定量不足的素质要求, 在具体实践过程中缺乏可操作性,教员只能可望而不可及。
2.缺乏专业特色和动态性、层次性
教员素质结构涉及多方面,包括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知识和能力结构、身体和心理素质。其中大部分素质目标不仅是对教员职业的要求,还是对其他各行各业的职业要求,如思想政治、身体和心理素质等,并没有突出教员职业所特有的素质。要研究教员素质结构,就要着重分析教员独有的特点,突出教员职业素质的特殊性。同时,一些研究者忽略了教员专业发展所处的时期和已经达到的发展水平,所列出的教员素质应具有的各要素,没有一般教员和优秀教员之分,也没有新教员和老教员之分,使得大多数教员不知从何入手。[2]
3.研究侧重点不同,缺乏科学的评价标准
在研究过程中,由于对教员素质的理解和侧重点不同,各位专家学者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提出了许多不同的观点,例如三分法、四分法、三维结构模式等[3]。这些方法或多或少存在着差异,使得教员素质目标的内涵不一致,不同的教员所依据的教员素质目标也会有所不同,而导致教员素质的不同。并且针对自己提出的目标体系,大部分研究者并没有给出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导致在实际工作中无法对教员是否达到目标进行判断。
三、教员素质结构研究的对策
在以后研究教员素质结构时,我们应该避免纯理论研究,要以现实为基础进行探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比如可以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得到样本,然后采用多元统计方法分析影响教员素质结构的因素,达到定性和定量分析的完美结合。
教员素质结构的完善和提高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既需要外在的职业培养和教育,还需要教员的自我完善和提高。因此,高校要完善内部的竞争机制,建立健全的教员激励体制,在机会均等、地位平等的情况下,鼓励教员参与竞争,展现自己的教学能力,在这个过程中,不斷提高自身素质。同时按照教员的不同情况将教员的素质 进行分类或分层。例如从分层的角度看,教员素质可以合理地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基本素质,是作为一个合格教员必备的素质;第二层次可以是大部分教员努力的目标,在具备基本素质的基础上,要依据制定的目标进一步完善自身素质;第三个层次是对教员的最高目标要求,使一般教员向优秀教员的目标发展。这样分层次发展, 使教员素质目标具有了较强的指导性,有利于教员自身素质的完善与提高。
更新教学工作观念,树立“教学过程是一个创造过程”的教育过程观。教学改革首先要转变教学观念,改变传统的重视认知过程,忽视感受体验过程;重视单向的传递过程,忽视双向交流启迪过程,到教学生以课堂为中心,以书本为中心的单向灌输式的教学方法。将教学的重心转移到教学生“学会学习”上。组织师生开展学习研究,即“按教学计划要求,逐节讲授,完成大纲规定和要求,就认为完成了教学任务,上课满堂灌,将知识分解,没有讨论、没有交流,只重视知识传授,忽视师生沟通”中的一些不符合教育规律的内容。明确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所担负的责任,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过程的决策人。建立“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应自己掌握学习命运,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的新教学观。
高校应该制定一个科学的与教员素质结构相对应的评价体系。评价体系包括教员素质的所有方面,其中每个方面包含相对应的评价指标,每个评价指标设定不同的权重,形成统一的评价标准,使教员素质评价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完善教员素质结构体系。
参 考 文 献
[1]林崇德,申继亮,教员素质的构成及其培养途径[J].中国教育学刊,1996(6).
[2]叶澜,白益民,陶志琼.教师角色与教师发展新探[M].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200).
[3]唐松林,教师素质的实然分析与应然探讨[J].高等师范教育研究,2000(11).
作者简介
赵彦彦;出生日期1988.01.04;籍贯:山东曹县武警工程大学理学院,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