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村中小企业融资研究
2017-04-06李曼雪
摘 要:近年来,国家一直致力于发展农村经济,而农村中小企业的发展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虽然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的建立对农村中小企业的发展有一定的帮助和促进,但农村中小企业融资仍然是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一大难题。文章以山西省农村中小企业为研究对象,深入剖析融资体系所存在的问题,通过了解当地具体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改善融资难题的措施。
关键词:农村中小企业 融资体系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7)03-071-02
一、问题的提出
自我国实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农村经济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主要表现为:农产品基本摆脱短缺的现状,农村废除了高度统一的人民公社制度,以农民家庭承包经营的经营体制取而代之。农村的经济结构也发生了较大变革,农民的人均收入和生活水平也显著提高。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解决“三农”问题成为了党和国家工作的重点,这足以看出解决农村问题对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性。然而,虽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建立,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也在不断优化,中小企业的发展,尤其是信息相对闭塞的农村中小企业的发展,仍然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难题。
农村中小企业一般是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个体投资为主体的民营企业或微型企业。相对于一般企业,农村中小企业的发展更加缓慢。除了缺少先进的技术和人才,以及相对落后的经营理念和模式以外,缺少发展企业所必需的资金成为阻碍农村中小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阻碍。因此,要想解决农村中小企业存活难、发展难的问题,必须要深入分析我国农村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和对策,从而扩大农村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使农村中小企业能更好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立足和发展,进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二、山西省中小企业融资体系
(一)内源融资
在创业的初期,绝大多数农村中小企业会选择自筹资金作为融资的主要方式。自筹资金是指资金由企业创办者自行筹措,其渠道包括企业创办者及其家人朋友提供的储蓄、个人房产抵押、向职工集资等。由于中小企业起初的发展水平较低,经营规模较小,没有足够的渠道进行外源融资,相对传统的内源融资在农村中小企业融资中所占的比重较大。
(二)直接融资
直接融资是指以股票、债券为主要金融工具的一种融资机制,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通过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直接融通资金的场所,即为直接融资市场,也称证券市场,直接融资能最大可能地吸收社会游资,直接投资于企业生产经营之中,从而弥补了间接融资的不足。直接融资是资金供求双方通过一定的金融工具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融资形式。在当前的山西省农村中小企业中,受现代企业制度和我国证券市场的不够发达的限制,农村中小企业很少能够在证券市场中实现大规模股权融资,因此直接融资在很大程度上并不能够满足农村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三)间接融资方式
我国常见的农村金融机构有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等商业中介,以农村信用社为代表的合作金融中介以及农业发展银行为代表的农村政策性金融中介。正规金融部门的资金供给以长期贷款和短期贷款为主,就农村中小企业的贷款期限来看,全部为短期贷款。相对于中小企业,由于大企业的生产规模相对较大,银行等正式金融机构信贷基金更倾向于向大企业集中。而农村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自有资本和可抵押的资本较少,信用级别偏低,银行不愿意冒险放贷,因此短期贷款流向农村中小企业的比重较小。此外,一些农村中小企业还会选择担保贷款的渠道进行融资,除了要付给银行利息之外,还需要支付担保公司3%到4%的担保费,使企业的收益进一步减小。
(四)政府支持资金
对于农村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政府也出台了一些政策来扶持农村中小企业的发展:一系列的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政策;设立农村中小企业专项扶持资金,尤其是针对科技创新企业有专项的创新补贴资金;定期对农村中小企业进行培训,帮助企业拓宽销售渠道,提升销售业绩;积极鼓励大型企业加大与农村中小企业的合作机会,促进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进一步清理压减农村中小企业收费项目,严格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严控搭车式、捆绑式收费等。
三、山西农村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中小企业自身缺陷
第一,产业结构失调。就山西省而言,中小企业在山西的社会和经济发展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目前,山西省80%以上的中小企业是乡镇企业。山西省作为能源大省,资源上的先天优势不可避免的造成了山西省中小企业产业结构的不合理。山西的产业结构主要是以煤炭产业为基础展开的,形成了以能源原材料为主导并高度依赖煤炭的产业结构,这些产业能耗大,对环境污染严重,且成品一般为初级产品。山西省将大量资金投入能源重化工建设,使得農、轻、重的比例越发严重失衡,第三产业、新兴产业、轻工业产业因为投入不足而发展缓慢,全省约4/5的县城经济发展也主要依靠煤炭产能扩张。
第二,忽视技术创新和人才引进。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但山西省的农村中小企业大多不重视科技创新和人才引进,创新投入水平低,缺乏科技人才,且没有独特的专利技术。大多数农村中小企业从事的是粗放式的能源产业和没有科技创新的产品粗加工。这不仅会造成自然资源和劳动力的严重浪费,还会使企业的发展陷入瓶颈。这些问题使企业的实力得不到长远的发展,进而降低企业的还款能力和信用级别,使银行不愿冒险放贷。
(二)缺乏成熟的信用体系
目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仍然不完善,就山西省而言,信用担保体系普遍存在规模偏小,法律法规建设滞后,专业化担保机构发展迟缓,风险与收益的非对称等问题。例如,目前银行最认可的担保物就是不动产,但山西省绝大多数的农村中小企业都没有合适的不动产作为抵押物。有的企业厂房是租来的,土地是租来的,一些农村中小企业虽然办理了土地流转手续,有了土地使用证,但因为是农业用地的使用证,不能办理抵押手续。担保物的缺乏使得中小企业融资成为瓶颈,也制约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三)可行的融资渠道较少
由于宏观上山西省全省的金融产业发展不完善,导致大多企业选择自筹资金和民间借贷作为主要的融资渠道。我国虽建立了中央银行体系、证券和保险市场,但以国有银行为主的信贷市场并不能很好的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相对于沿海的发达省份,山西虽然有其他金融机构的存在,但金融机构普遍存在贷款不足的问题,且更偏好于把款贷给几个支柱型的产业,提供给农村中小企业的贷款寥寥无几。换句话说,山西中小企业缺少一个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和多层次的金融机构体系。而民间借贷又存在利率高,借贷风险大的问题,会使企业的融资成本大幅上升。
(四)政府重视程度不够
相对于支柱型产业和大型企业,中小企业难以带来较高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对政绩的帮助较小,因此政府往往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对大企业的帮助和扶持。而中小企业,特别是农村中小企业本身就普遍存在发展初期基础较差、科技发展水平较低、管理制度不完善等一系列问题,一些地方领导一味追求大项目、大企业,对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视程度不够,支持力度不强,造成大企业蓬勃发展,中小企业却举步维艰的局面。此外,山西省虽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农村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但在实际落实过程中却存在诸多问题。一些基层单位仍存在对农村中小企业的“歧视”,中小企业在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过程中可能需要办理极其繁琐的手续,而政策的执行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四、解决农村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
(一)农村中小企业完善自身缺陷
第一,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山西省的农村中小企业往往缺乏经营经验、企业管理制度不完善,技术落后,甚至缺乏完整的会计记录,影响信用等级。若想从正规的金融机构融资,中小企业就必须对自身的财务制度进行规范:加强企业的财务管理,确保会计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强化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重视预算分析,使经营者能明确掌握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这样也能够帮助银行等金融机构快速准确地评价资金信贷风险,有助于农村中小企业融资。
第二,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很多农村中小企业都是家族企业,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都集中在某些特定人的手中。企业的管理模式往往是亲情加制度,由于夹杂情感等因素,经营者在管理的过程中常常会陷入两难,在企业领导人的亲属和家人违反制度时,经营者很难像处理普通员工那样一视同仁,这给企业内部管理留下了隐患。家族式的管理制度往往会出现权责不明的情况,从而造成管理和经营上的混乱。因此,农村中小企业应完善企业责任追究制度,实施战略管理,建立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制度,内部管理更加系统,稳定内部组织关系。
第三,加大与科研机构的合作。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农村中小企业存在着人才缺乏、产业结构失调、产品技术含量普遍较低等问题。这些不仅会使企业整体的经济效益较差,还会造成资源的浪费甚至环境的污染。大量的科技创新成果仍仅集中在大学、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大量的科研成果无法实现最终的实际价值;而中小企业由于受资金和自身技术不成熟的限制,导致产品科技和自主创新能力较低,对科技成果的需求量较大。因此,应加大农村中小企业和高校等科研机构的合作,在吸收先进科研技术的同时,吸引高端人才参与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生产效率的提高。
(二)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
中小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金融环境,而山西省现在的经济环境不容乐观。2015年山西省GDP增幅仅为3.1%,排在倒数第二,是山西省自2009年以来的最低值。为了防止经济的进一步回落,山西省政府提出“金融振兴、科技创新、发展民营企业”的三条路径。因此,各金融机构应抓住这个机遇,充分运用相关优惠政策,加强金融机构和企业的沟通,建立完善的担保机制,为山西省农村中小企业创建良好的融资环境。银行等金融机构应走出中小企业“歧视”的误区,加大对农村中小企业的融资比重,营造公平的融资环境。此外,现存的农村金融机构服务有一定的局限性,远远不能满足农村中小企业融资的需求,应发展民间性的信用担保机构,建立中小型金融机构,解决农村中小企业融资不足的问题。各金融机构也应当为农村中小企业提供各项融资业务的咨询服务,更好地帮助中小企业进行解决融资过程中的各种难题。
(三)政府切实执行农村中小企业扶持
农村中小企业的资金缺口逐年增大,政府应充分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重视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特殊作用和突出地位,制定扶持农村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政策,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对农村中小企业的帮助和扶持上;帮助企业进行人才培训,进一步完善统计、税收等制度,在地方政府实际落实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优惠政策,提高政府机关的工作效率;健全关于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体系,加大对农村中小企业的金融法律教育,对失信和欺诈的行为进行有力的管束,净化融资借贷市场;努力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各县市科技创新园区的建设,鼓励农村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发展新兴产业,努力帮助农村中小企业走出过度依赖资源、产品技术含量过低的困境;整合社会化资源,设立健全的服务网络,完善各市县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推行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综合服务功能,建立有山西特色的农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对于有一定实力的农村中小企业,应鼓励和扶持此类企业上市,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推进优秀企业上市融资。
参考文献:
[1] 刘佩让.山西省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J].科技资讯.2014(1)
[2] 李敏.农村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研究[J].科技资讯,2014(2)
(作者单位:太原科技大学 山西太原 030000)
[作者簡介:李曼雪(1994—),山西太原人,研究方向:金融学,所在学校:太原科技大学晋城校区]
(责编:赵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