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开展创业企业投贷联动业务研究
2017-04-06武石桥平力群
武石桥+平力群
摘要:在信托资产规模跨入“16万亿元”大关、信托行业出现增长中枢下移与转型调整刻不容缓的大背景下,文章通过SWOT矩阵全面分析了信托公司开展创业企业投贷联动业务的机遇、威胁、优势、劣势以及信托公司介入该业务的相关战略,并提出了信托公司开展创业企业投贷联动业务的两类主要模式及以风险可控为底线、以搭建自身的投融资框架为目标,注重阶段性地获取并保持比較优势,以此推动投贷联动业务取得长足发展的业务建议。
关键词:信托公司;创业企业;投贷联动;SWOT分析
一、 引言
面对步入L型增速换挡的新常态,加快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成为当前中国经济的重要课题。在这一背景下,发展新经济、做强新产业、培育新技术所需的金融支持都为同时具有投、贷资格的信托公司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外部机遇。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把启动投贷联动试点作为2016年的重点工作、《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的印发以及2016年9月28日银监会刊发《完善投贷联动机制提升创业投资金融服务水平》提出“银监会鼓励信托公司遵循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理念,充分利用信托公司固有资金和信托资金均可用于债权融资和股权投资的制度优势,加大产品和业务创新力度,在支持创业企业融资方面发挥排头兵的作用”,都成为增长中枢下移、转型调整刻不容缓的信托行业寻求开展投贷联动业务的积极政策推动。现有文献多为商业银行参与投贷联动的主要模式及相关机制设计研究,而缺乏以信托公司为视角对信托公司参与到投贷联动之中的相关研究。文本将运用SWOT分析模型对信托公司开展投贷联动业务内外部环境进行综合分析,研究信托公司参与该业务的主要模式并提出相关合理建议。
二、 信托公司开展创业企业投贷联动业务的SWOT分析
投贷联动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信贷投放”与具有投资功能的风险投资公司“股权投资”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相关制度安排,由投资收益抵补信贷风险,实现企业信贷风险和收益的匹配,为企业提供持续资金支持的融资模式。在机遇与威胁并存的外部环境下,信托公司开展投贷联动业务既具有先天的优势,但与此同时也存在自身的不足。
1. 外部机会与威胁分析。近年来,在三期叠加大背景下,中国经济发展正步入以“中高速增长、产业结构优化、增长动力转换”为特征的新常态。在“需求侧与供给侧协同管理”的宏观经济政策主旋律的引领下,“三去一补一降”成为政策重点,加快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成为当前中国经济的重要课题。在结构性过剩的传统行业,产能、库存、杠杆去化的大趋势不可阻挡;与此同时,在国家创新驱动战略主导下的新产业的融资需求将大幅增加。而目前,在新旧动能接续转换过程中,金融供给还无法有效地对接、匹配新经济、新产业、新技术成长发育所需的融资需求。随着政府对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问题的日渐重视,“有堵有疏、疏堵结合”的政策取向给投贷联动业务的发展添加了积极的政策推力。2015年3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提出“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试点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方式,与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实现投贷联动”。2016年信托业监管会议上提出把推动信托公司积极开展投贷联动业务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要求信托公司在支持科技创新创业企业融资方面发挥排头兵的作用,鼓励信托公司积极探索投贷联动业务的新产品、新模式。在组织架构设置方面,支持信托公司以固有资金设立专业的科创企业投资子公司,专门从事科创业务的投资业务,并以固有资金对子公司投资的科创企业发放贷款,以投资收益弥补贷款损失,获取综合收益。与此同时,也鼓励信托公司充分发挥信托制度优势,采用投贷联动的方式用信托资金为科创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这都为以给科创企业提供持续资金支持为目标的投贷联动业务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外部机遇。
但是,信托公司参与投贷联动业务也存在着较多的外部威胁与挑战。一是商业银行对于投贷联动业务的高度关注与先发优势,挤压信托公司提供贷款融资服务的空间。2016年4月中国银监会、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对投贷联动试点的总体要求、范围、组织架构设置以及业务管理与机制建设等方面给出了具有规定,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其他外部投资公司开展的投贷联动业务参照本指导意见执行。包括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上海张江、天津滨海、西安等五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被列为试点地区,同时,有1家政策性银行,9家商业银行被列为试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目前,已有浦发硅谷银行在内的多家银行采用“债权先行,股权跟进”的方式为创业企业提供了多款产品。二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经济周期受全球经济金融的波动影响日益增强,这给信托行业开展投贷联动业务带来了更大的风险控制挑战。全球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分化所引发的资本流向改变、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普遍持续下跌所引发的输入性通货紧缩风险的跨市场传递、依托国家实力支持科技创新所引发的国家间技术封锁与市场壁垒等所带来的诸多不确定性,使信托行业给在国内并不成熟的科创类高风险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将面临着更多的风险控制方面的挑战。
2. 内部优势与劣势分析。按照经营范围,信托公司参与投贷联动具有先天的优势。改革开放以后,由于经济运行方式较之以往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导致资金的供求关系随之变动,这使整个经济社会中迫切需要更多的金融中介机构来完成资金的融通。在这一时代背景下,肩负着社会投融资使命的中国现代信托业得以恢复,这也使得信托公司的投融资手段十分丰富。按照2006年12月公布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信托公司的经营范围非常广泛,包括各类财产或财产权信托,并且信托公司可以运用投资、出售、存放同业、买入返售、租赁、贷款等方式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同时信托公司还可以通过固有业务开展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等业务。依据2009年下发的《中国银监会关于支持信托公司创新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通过资格审批的信托公司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将不再局限于金融类公司股权、金融产品投资和自用固定资产投资。这样就使得信托公司一方面,可以发挥信托制度优势,利用信托资金为企业提供投、贷融资服务;另一方面,也可以利用固有业务项下开展贷款、金融类公司股权投资等业务,同时具有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资格的信托公司还可以以固有资金进行多类标的资产的股权投资。
对于为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信托公司还普遍缺乏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专业化团队以及项目经验。从全行业数据来看,截至2016年二季度末,信托资产规模总额为172 851.66亿元,其中事务管理类信托为74 667.99亿元,占比43.20%;融资类信托为40 925.59亿元,占比23.68%;投资类信托为57 257.80亿元,占比33.13%。具体来看,PE业务余额为662.96亿元,占比仅为0.38%,无论是总体规模还是相对占比都相对较小。激励约束机制的巨大差异、专业化股权投资团队的后备力量严重不足以及项目经验的极度匮乏,都促使各家信托公司通过布局该类业务子公司的方式来寻求在风险相对隔离、监管较为宽松的条件下积极拓展该类市场。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整个行业共有包括中信信托、平安信托、中融信托、华润信托、建信信托、交银信托、上海信托、兴业信托、中粮信托、国联信托、杭州信托、苏州信托、山东信托、北京信托在内的14家信托公司设立了22家股权投资子公司。可见各家公司对该类业务的发展前景极为重视,急切希望通过建设子公司的方式来构建自家缺乏的专业化PE投资团队、提升自身短板的主动管理能力以及拓展自身并不熟知的业务领域。
3. 内外部因素匹配。在内外部因素分析的基础上,对信托公司针对创业企业开展投贷联动业务的外部机会与威胁、内部优势与劣势进行匹配,可以得到如表1所示SWOT矩阵。
从所有持牌照的金融机构来看,目前信托公司是唯一既具有十分丰富的债权项目展业经验、也具有较为丰富的股权项目展业经验的金融机构,对于股债结合有着较为深刻的理解。信托公司应该充分利用这一禀赋优势,充分利用目前经济转型的整体环境以及积极引导的政策机遇,积极布局创业企业投贷联动市场。对于专业团队、项目经验的诸多方面的不足,可以以构建阶段性的比较优势为核心,与市场上拥有丰富经验的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及风险投资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或成立股权投资子公司,深入创业企业开展项目调查研究,构建业务团队和积累项目经验。
三、 信托公司开展创业企业投贷联动业务的模式
目前来看,信托公司开展创业企业的投贷联动业务有两类运行模式,第一类业务模式是信托公司搭建投融资框架,即信托公司具备相关业务团队及项目经验之后的独立开展创业企业投贷联动业务的展业模式。当信托公司已經具备成熟的投贷联动项目运作经验之后,可以只通过自营资金和信托资金的不同风险收益需求来组合搭建投融资架构。从已有业务案例来看,信托公司参与PE业务基本上都是立足于股东行业背景和资源优势,根据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的需要参与特定行业的私募股权投资业务。第二类业务模式是信托公司与其他机构合作的模式,包括信托公司参股股权投资子公司模式以及信托公司与外部投资机构合作模式。以中粮信托为例,中粮信托融合了以上两类业务模式的特点,中粮信托与法国粮食贸易商路易达孚以及蚂蚁资本、建银投资等两家私募投资基金共同设立了中粮农业产业基金管理公司,该子公司主要依托中粮信托的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在农业食品投资、生产、运营、销售等领域的领先优势,以及两家私募投资基金在私募股权投资领域的业务经验,主要以农业食品领域为核心、筛选有可持续发展潜力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信托公司参股股权投资子公司模式是目前监管部门最为鼓励的投贷联动展业模式。银监会杨家才主席助理在2014年中国信托业年会上提出,在业务细分领域,可以通过深化改革,设立全资专业子公司做专做精。也是在这两年信托公司的子公司数量快速增加,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信托公司参股、控股或全资的子公司达80余家,仅中融信托的专业子公司就已经扩容至28家。针对投贷联动业务,信托公司也可以在境内以固有资金设立专业的创业企业投资子公司,专门从事创业企业的投资业务。与此同时,信托公司以固有资金对子公司投资的创业企业发放贷款。以商业银行为例,在2016年5月建设银行在苏州设立投贷联金融中心,以建设银行为传统贷款融资平台、以建设银行的子公司建银国际为股权投资平台,通过协调集团内部资源来为高新技术、新兴产业、自主创新企业提供投、贷结合的金融服务。在合作模式上投资子公司可以在项目前期首先接触创业企业,在对其进行前期辅导服务的同时也深入创业企业开展调研。在对创业企业、所在行业及企业的创业团队有了深入了解之后,投资子公司与信托公司共同为创业企业制定投贷联动方案,这种模式类似于商业银行集团内部开展的投贷联动模式。
信托公司与外部投资机构合作模式是信托公司借助外部优势弥补自身劣势最为高效易行的展业模式。创业企业往往呈现出“轻资产、高风险”的运营特征,但是目前信托公司仍然缺乏开展相关业务的专业化团队以及与项目风险收益特征相匹配的激励约束机制。所以对于投贷联动业务而言,信托公司最为高效易行的展业模式就是与外部机构进行合作。信托公司参与合作的方式也是多样化的,最为直接的方式就是外部股权投资机构为创业企业提供股权投资,同时信托公司为创业企业配套提供相应贷款。以商业银行为例,在企业金融板块,兴业银行以“兴业芝麻开花”中小企业成长上市计划为载体,为满足相应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投联贷”业务。在具体操作方式上,兴业银行首先建立股权投资机构合作名单,接着以该名单机构所投资企业为基础、综合考虑企业远期发展等因素,运用信用、股权质押、股权投资机构保证或股权投资机构回购股权等灵活的方式,向目标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如果信托公司谋求与外部机构合作开展投贷联动业务同时可以尽快提升自身的项目筛选、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的话,也可以采用和外部机构共同成立有限合作的方式参与到股权投资的管理中来,例如信托公司可与某创业基金一起作为一般合伙人,与募集的集合信托计划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成立创业基金。该创业可以提供股权投资,而由信托公司自营资金来为创业企业提供贷款的合作模式。
四、 信托公司开展创业企业投贷联动业务的建议
信托公司开展创业企业投贷联动业务应该以风险可控为底线、以搭建自身的投融资框架为目标,注重阶段性地获取并保持比较优势,以此推动投贷联动业务取得长足的发展。在投贷业务早期,信托公司应该利用以往股权项目和债权项目的经验以及信贷政策较银行更为积极的特点,积极寻求同外部投资机构合作开展创业企业的投贷联动业务,并且信托公司应该主动寻求利用有限合伙模式来积累股权投资经验。与此同时,从系统性思维出发,信托公司应该针对投贷联动业务尽快成立创业企业投资子公司,布局创业企业投贷联动业务,加快建立项目风险收益特征相匹配的激励约束机制和专业化投资团队。在投贷业务较为成熟、银行机构大举介入该市场后,信托公司凭借着影子银行业务所积累的金融机构间的良好关系以及针对创业企业的丰富的投贷联动业务经验,凭借股权投资的角色主动寻求同银行机构合作。
参考文献:
[1] 中国银行业协会商业银行投贷联动研究课题组,等. 探索商业银行投贷联动新模式——英国“中小企业成长基金”启示与借鉴[J].中国银行业,2015,(7).
[2] 蔡苓.破解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研究——基于商業银行“投贷联动”视角的分析[J].上海经济研究, 2016,(3).
[3] 陈邦强.投贷联动机制探索[J].中国金融,2016,(5).
[4] 魏国雄.投贷联动的风险防控[J].中国金融,2016,(5).
[5] 张长弓.投贷联动的模式探索[J].中国金融,2016,(5).
[6] 王刚,尹亭,陈文君.投贷联动监管制度框架[J].南方金融,2016,(5).
[7] 郑超.我国商业银行投贷联动的运作模式及发展策略[J].南方金融,2016,(6).
[8] 郑超.商业银行开展投贷联动的操作模式及政策建议[J].时代金融,2016,(12).
[9] 廖岷.商业银行投贷联动机制的创新与监管[J].新金融评论,2015,(6).
[10] 刘澈,马珂.我国投贷联动运作模式、障碍及对策研究[J].西南金融,2016,(9).
[11] 罗正英.信誉链假说:中小企业融资能力的放大[J].上海经济研究,2003,(5).
[12] 林毅夫,李永军.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与中小企业融资[J].经济研究,2001,(1).
作者简介:武石桥(1985-),男,汉族,河北省承德市人,天津财经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研究员,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为金融创新、非传统货币政策;平力群(1969-),女,汉族,浙江省宁波市人,天津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研究员,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为日本经济、中日经济制度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