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教师网络授课的是与非
2017-04-05林至麟
林至麟
2016年上半年,“在职教师网络授课一小时收入过万”一事讨论未有结果。2016年下半年,江苏语文教师史金霞因在网上有偿授课,遭到学校领导“约谈”后辞职。在职教师尤其是公办学校在职教师,究竟能不能参与网络有偿授课,成为近年来备受关注且争议不断的话题。
网络授课已成为教育新形态
“天大地大,东西上下,任我行”。2016年11月1日,江苏中学语文老师史金霞在微博上公布自己辞职消息时如此说道。史金霞从教24年,2013年开始接触在线教育,最初做的是公益讲堂,后来慢慢转向有偿授课。
近年来,在网上付费听课、补课,受到不少学生和家长的追捧。据悉,中小学所有学科的辅导课程都可以在网上找到,因其不受地域限制,且具有灵活性、多样化和针对性强等特点,逐渐成为学生校外补课的一种新形式。网络在线授课的教师群体中,除了专职辅导教师外,还有很大一部分是公办学校的在职教师。
去年上半年,媒体曾报道了一名在线辅导教师发在微信朋友圈的图片——两千多名学生购买了由他讲授的单价为9元的高中物理在线直播课,扣除20%的平台费分成后,他1小时的实际收入为18 842元。这位老师在随后的采访中表示,现在自己最高时薪为25 000元,月收入为20多万元,远远高于他在学校工作的收入。
从市场需求的角度来说,网络授课老师的收入高,说明他们的课程确实受到学生的欢迎。华东师范大学教育技术系博士杨晓哲在《在线教育,时薪1万只是开始》一文中,列举了在线教育的五大优势:上课时间自由、学生可选择课程、学习针对性强、课程丰富多元、教师来源广。由媒体统计发布的《2016年在线教育发展白皮书》显示,在接受调查的在线教育机构教师中,理科教师人数相对多于文科教师人数。数学教师的人数最多(共计1 785人);英语教师次之(共计1 641人);语文教师相对较少(共计561人)。
中国教育学会近日发布的《中国辅导行业及辅导机构教师现状调查报告》显示,2016年我国中小学校外辅导行业市场规模超过8 000亿元,参加学生超过1.37亿人次,辅导机构教师规模达700万至850万人。预计2017年,我国在线教育市场产生的收益可达1 600亿元,至2019年可突破2 000亿元大关。
现阶段,一些实力雄厚的企业都迈开了向网络教育领域进军的脚步,联想、新浪、网易及海外投资机构纷纷“触教”,部分小型公司也跟风挺进在线教育市场。网络授课,已经成为当前教育的一种新形式。
在职教师能否参与有偿网课
目前,在职教师参与网络有偿授课存在很大争议。在基础教育阶段,教育资源具有明显的公共产品属性,而在职教师在工作之外参与有偿授课,则有将公共教育资源私人化、商品化之嫌。倘若在职教师热衷于有偿家教、有偿网课,必定要投入时间和精力,长此以往就有可能影响学校的日常教学工作。况且,不排除个别教师故意不完成课标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出现“课上不讲课后讲,以此收取补课费”的现象。这些,正是公众对在职教师参与有偿网课的最大担忧。
目前,国家相关法律和行政规章中,并没有对在职教师参与网络有偿授课作出明确规定。2014年,教育部出台《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组织或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2015年,教育部发布《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以上规定,均没有提到“网上有偿授课”是否违规,因而对此类情况缺乏相应的认定与处理依据。为此,上文提到的当事人史金霞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网课平臺邀请我去开专题讲座,这和我给杂志专栏写稿,杂志社付我稿费有什么区别?”她认为:“我没有做家教,我所有的课程都是公开的,平台的收费面向全国甚至全世界,我得到的是我应得的劳动报酬……我利用自己的休息时间上课,使用自己家里的电脑和网络,并没有占用学校任何资源,也没有影响我的本职工作。”这样说,似乎也有一定道理。
教育学者熊丙奇认为,在职教师在网上授课“挣外快”是否合法这个问题,一直处于灰色边缘地带。在国外,禁止在职教师有偿授课的前提是,教师岗位实行国家教育公务员制,明确划分了教师的权利与责任。但在国内,这样的划分并不明显,教师能否利用自身的能力或影响力在工作之余换取报酬,并没有明文规定。
综合各种观点,讨论在职教师能否参与有偿网课需要理清三个问题:一是在职教师既然担任了学校本职工作,其个人权利要受到一定约束,但这个约束的程度和界限如何设置和划分?二是在职教师参与各类有偿兼职(服务)活动,前提是不能影响本职工作,但又该如何去界定是否“影响本职工作”?三是若允许在职教师参与网络有偿授课,这个参与度、参与面如何把握?如果引发跟风效应,就有可能大面积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
如何规范在职教师网络授课
在线教学是一种新型学习模式,它突破了时空和地域限制,而且授课模式不再是老师与学生之间面对面的教与学关系,而是以互联网为载体,进行点对面式的知识传授,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优质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的问题。
历史上,每一种新教学模式的出现,都会对旧有教学模式产生冲击。对于网络教学,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其价值和优势,给予其更大的发展空间。但由于网络授课是新生事物,现有的法律法规并未有相应条款进行约束,所以才会产生一些乱象和争议。当务之急,是尽快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将在线教育置于制度的约束之下。
如何约束和规范这一日益扩大的在线教学产业,国外的一些经验或许能给我们一些启示。英国许多学校都开通了在线教育网络平台,建立了开放电子课件平台,所提供的网络教育资源可以通过CD光盘、网络以及卫视广播等方式免费获取。德国教师大多属于公务员编制,收入相当不错,在职教师一般不会到校外兼职或者从事其他副业,而且学校也不允许教职人员从事第二职业。
其实,让教有余力的优秀教师在不占用工作时间和学校资源的前提下,通过网络这一载体传播更多优秀课例,提升教师的自我价值,这些并不是坏事。对此,政府相关部门要做好引导,探索出台可行的监管举措,建立网课教师准入机制、评价机制、示范机制等。在这方面,北京市做了大胆尝试,由市教委投资建设并主管的“北京数字学校”目前已开始运营,该数字学校组织名师录制“云课堂”,覆盖了小学、初中、高中的所有年级和学科,学生可以登录这一平台观看教育视频。更重要的是,在线教师的授课报酬全由政府财政支出。此举不但激励了教师参与的积极性,还有效遏制了社会对教师参与网络有偿授课的非议。
此外,社会大众应进一步改变观念,应认识到,有能力的教师在工作之余,在合法范围内通过写稿、授课取得报酬,没有什么不妥,不应该用“教师就应该是清贫的”“教师就应该无私奉献、不求回报”等标准约束教师。给予教师宽松的成长氛围和环境,才有利于造就更多名师。
总之,对教师参与网络有偿授课的管理,需要从教育资源、学生需求和老师职业发展等多个角度进行考量,通过完善制度、提供平台、转变观念等方式,引导在线教育健康发展,让更多优质教育资源得以传播,让更多教师有空间和平台实现自己的职业梦想、提升自我价值。
(责编 周伟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