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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森林防火实行社会化有偿服务的探究

2017-04-04敖孔华周俊亮舒立福

森林防火 2017年2期
关键词:护林消防火灾

敖孔华,周俊亮,舒立福,何 诚

(1.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北京 100714;2.北方航空护林总站,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7;3.中国林科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北京 100091;4.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林火研究中心,江苏 南京 210023)

我国森林防火实行社会化有偿服务的探究

敖孔华1,周俊亮2,舒立福3,何 诚4

(1.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北京 100714;2.北方航空护林总站,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7;3.中国林科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北京 100091;4.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林火研究中心,江苏 南京 210023)

森林防火是重要的防灾减灾事业和公共管理事务,是一项事关经济、社会、生态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系统工程,与生态环境质量、林区民生息息相关。目前,我国森林防火领域政府购买服务还处于探索阶段,在地域上开展得不够普遍,范围上覆盖面不是很宽,究其原因,主要还是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没有形成一套科学合理、便于实践操作的理论和模式。从研究论证森林防火购买服务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入手,通过梳理国内有关行业和地区购买服务的成熟做法、以及总结我国基层森林防火购买服务的探索和成功案例,归纳总结出我国森林防火购买社会服务方式,为我国森林防火购买社会服务提供思路。

森林防火;有偿;社会服务

1 概述

政府购买服务,对推进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的良性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是实现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的重要途径。对社会组织而言,接受委托是政府对其功用的极大肯定,购买服务为社会组织的持续发展提供了不竭动力,使社会组织自身优势得以充分发挥,也让社会组织公信力不断得到证明和提升。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可以帮助社会组织解决部分经费保障、优秀人才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等问题,可以促进社会组织进入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实现社会组织与各级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互相联系、互相监督。这样,社会组织进入公共服务体制之内后,自然而然地成为政府履行职能的延伸执行者,有利于其发挥积极作用[1-3]。2007年,江苏省宜兴市率先在无锡地区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2010年,在试点基础上该市出台《实施意见》,就市政府购买行业协会、商会公共服务作出规定。据统计,2006年宜兴市有各类社会组织和团体171个,其中行业协会113个、学会26个、联合会9个、商会5个、研究会4个。开展政府购买服务以来,极大地刺激了社会组织的发展,截至2012年2月,该市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和团体超过1 100个(是2006年的6倍多),其中社区社会组织616个、社会团体31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25个,承接政府委托的服务100余项[4-7]。

森林防火是重要的防灾减灾事业和公共管理事务,目前在政府购买服务方面开展得还不多,原因之一是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因此,从研究论证森林防火购买服务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入手,通过梳理国家有关购买服务的政策、国内有关行业和地区购买服务的成熟做法、国外森林防火购买服务情况,并总结我国基层政府在森林防火领域购买服务的探索,对比分析相关成功案例,研究提出建立完善我国森林防火购买服务的有关政策和机制,显得尤为紧迫和急需。

我国实施森林防火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在华南、西部、西南、东北等地区以及航空消防领域都进行了实地实践,并且该措施取得了一系列成效,让政府和人们开始关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8-12]。

但总体还是处于摸索发展阶段,同时也发现了一些潜在的有待解决的问题。成效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一是提高了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二是节约了资金;三是助力了精准扶贫;四是节约了森林消防队伍的年投入费用。问题主要反映在4个方面:一是森林防火经费渠道和标准不统一;二是社会化服务责任不明确;三是社会化服务内容界定不清楚;四是政府引导扶持力度不够[13,14]。

2 我国森林防火购买社会服务方式

2.1 购买森林防火物资储备服务

2012年12月,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下发国森防办〔2012〕33号通知,对各地加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管理工作做出明文规定。通知下发后,安徽省合肥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落实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任务。合肥市财政2013年安排资金88万元,用于市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物资采购,充实市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并每年安排26万元资金用于库存物资更新。2014年9月,安徽省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厅《关于推进森林防火责任、信息、救灾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187号),明确了各市森林防火物资库建库规模和物资储备金额。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根据要求,结合该市实际情况,向市政府建议继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由财政每年拿出部分经费通过政府采购形式,确定一家森林防火物资代储供应商。代储供应商根据市林业和园林局提供的森林防火物资品种及数量清单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承储到位。截至2015年6月,已建立代储面积200 m2,储备扑火物资223万元。2015年11月,该市通过政府采购形式,确定合肥晨跃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代储供应商,每年财政投资18.8万元,连续3年,到期后再重新招标。这一做法既解决了政府一次性投入资金过多,购买的森林消防设备可能闲置的情况,又能满足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时防火物资的需要。

2.2 购买森林防火应急通信服务

通信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顺风耳”,在实践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位于我国西北部的甘肃省,山高沟深,地形复杂,通信建设相对滞后,还存在不少盲区。该省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小陇山林业实验局,以及基层一些林场,在通信覆盖不到的地方,利用部分超短波设备作补充。但从实际情况看,仍然满足不了平时的巡山看护,特别是发生火灾后容易成为“聋子”。

像甘肃这样,我们国家还有许多山高林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通信不畅的地方。换个角度,森林防火应急通信,完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服务来实现。比如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3大通信运营商,其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以及技术人员队伍等软件建设都非常成熟。但对森林防火部门来说,设备设施建设相对落后,技术人员更是缺乏。所以,在应急通信服务方面,可以通过购买通信运营商的服务来取长补短,实现技术专业化,保障高效化。比如“十二五”期间,云南省16个州市,与当地多家森林防火应急通信服务商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每个县按年度支付服务费,由应急通信服务商提供森林防火应急通信保障服务,有效解决了森林防火在应急通信方面的短板,确保了发生火灾后,能及时建立起火场应急通信系统,满足扑火指挥需要。

2.3 购买森林管护服务

随着国家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等政策,我国许多省区森林面积大幅度增加,森林覆盖率也在不断提高。但是,由于农村和林区外出打工人员越来越多,留守当地的护林人员却越来越少,而且管护人员的年龄越来越偏大。比如,甘肃省最大的林区白龙江林业管理局,一线管护人员平均年龄已经超过53岁。而现在的年轻人却不愿意扎根基层工作,导致一线管护人员非常紧缺。为此,当地林业部门利用省政府将“服务三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畴的契机,积极说服当地政府利用行政权力,调动乡村闲散劳动力,组成一支林业管护队,和林业部门签订责任书,由林业部门付给一定的报酬。由当地人看护当地的森林,既补充了林业工人的不足,又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也减轻了政府的负担。

新疆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各分局共聘用护林员113名,在林区开展森林防火巡护、宣传等工作,年均支付工资近180万元。克拉玛依市由各区政府投资组织建造的城区防护林,之前由于人员、管护技术等方面的限制,无法完成包括森林防火在内的管护。为此,近两年当地政府采取招投标形式,向社会购买管护服务,较好地保护和巩固了城区防护林。

湖北省聘请护林员近2万人,通常一年四季在岗工作,月工资标准一般在1000~1500元之间。在非重点防火期主要从事防盗伐、防病虫害等工作,进入重点防火期后,有的加入半专业扑火队,有的转变为以防火为主的巡山护林。

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芦屯镇,在每年“春节”“元宵节”和“清明节”期间,镇村两级临时雇用210名村民,按照每人每天100元标准,重点管控祭祀用火。在3月底至5月中旬,政府再雇用41人,重点管控农事用火。政府每年在森林防火购买服务上投入经费23万元以上。该省本溪市高新区每年3月中旬至5月中旬,在社会上雇用临时护林员80人,每天工资50元,布置在全区所有沟岔路口,开展防火巡查管护,有效强化了一线护林防火力量。

2.4 购买森林灭火服务

四川省攀枝花市开展购买森林火灾扑救社会化服务试点。2011年,该市仁和区同德镇开展森林防火购买社会化服务,同德镇政府将森林防火整体承包给原乡镇应急队,负责计划烧除、野外巡护、宣传教育、火灾处置等工作。2015年,该市东区正式启动购买社会化服务试点,年投入140万元,区民兵训练基地为承接方,组建一支30人的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实行24小时集中驻防,配备相应的扑救设施、设备,及时处置辖区内的森林火灾。合同一年一签,采用直接指定的方式进行,依据年度森林防火支出确定承包金额和队员人数。通过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森林火灾处置效率得到提高,队伍人员比较稳定;承包方积极主动在预防上下功夫,有效减轻了防火部门在队伍日常管理、队员招聘等方面的工作压力。

浙江省永嘉县桥下镇开展购买森林火灾扑救社会化服务试点。该镇森林消防第一中队大胆创新、勇于实践,积极探索“公建民助,有偿扑火”的民间森林消防队伍建设之路,除了承担当地森林消防灭火任务外,还向周边的黄田、东瓯、江北、三江等乡(镇、街道)提供森林火灾有偿扑救服务,改变了以往光靠政府承担森林消防工作、光靠本地灭火的被动局面,使火情发生后能得到及时处置,确保了森林安全,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共赢。

2.5 购买森林消防队伍服务

湖北省共有半专业扑救队334支,9 365人。其中103支队伍3 090人是利用当地消防武警作为扑火应急队伍,装备风力灭火机等扑火机具,安排一定的时间进行森林火灾扑救训练,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则调动这支部队前往扑救。当地政府每年给予20万~30万元的补助费用。另外231支6 275人,由地方人员组成,队员月工资标准一般在1 000~1 500元之间。半专业队的队员每年的工作时间为6个月,即在重点防火期的6个月里坚持集中训练,火险等级高时集中食宿,做好随时出动的准备。

经当地市政府同意,2014年9月5日,海南省琼海市成立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琼海市农林局(甲方)与市保安服务公司(乙方)签订森林消防业务外包合同。甲方向乙方购买森林消防劳务,委托乙方招收劳务人员并签订劳务合同;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标准,派驻劳务人员19名,由甲方对其进行森林消防知识和扑火技能等培训,负责该市森林火灾扑救处置、森林防火宣传巡查等工作。

2009年,山西省关帝山国有林管理局和吕梁市政府共同出资组建一支新型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担负吕梁市13个县和关帝山国有林管理局管辖范围的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每年支出约600多万元,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列支。该省太原市杏花岭区2016年3月成立森林消防专业应急队,队伍建制80人,分为4个分队,分别驻扎在3个林区乡(镇)及区人武部、林业局,进行森林火灾预防、应急扑救等工作。队员组成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由杏花岭区政府委托太原青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选拔聘用;任用以后人民武装部负责队伍日常管理、财政预算,并按照军事化标准组织学习作训,区林业局负责护林防火的业务指导、培训,并检查专业应急队日常工作;场地建设、机具物资建设费用、队伍运行费用由政府投入,相关部门管理。

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把森林消防灭火队伍当作民办非企业单位对待,当地民政部门为其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经注册登记的森林消防灭火组织,拥有法人代表、机构代码和独立的单位银行账户,有明确的业务范围,根据人员配备标准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队员,负责其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障支出。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以购买服务方式,与森林消防灭火组织签订合同,根据需要随时调动森林消防灭火组织提供服务,并支付相应的经费。县森林防火办公室负责扑火资金管理、分配和拨付工作,为森林消防灭火组织提供业务指导,为其定期开展扑火技战术培训,同时督促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为森林消防灭火组织提供集中食宿和训练场所,建设相关的配套设施。

2.6 购买森林防火气象服务

云南省防火办与省气象局建立森林火险预警联动机制,每年签订气象服务协议,以购买气象服务的方式,联合开展森林火险气象预警预报服务。2014年,该省林业厅、气象局还签订《森林防火与气象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合作效果明显。一是提前研判森林火险趋势,为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的决策部署、预警响应,提前防范、科学处置森林火灾提供科学依据。森林防火期前,共同对全省新一轮防期的森林火险总体趋势进行会商;森林防火期,每日、每周、每月和重要节假日专题预测森林火险,遇有影响较大的森林火灾,实时预测火场天气。二是及时发布预警信号。森林防火期,每天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向社会民众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提示林区用火安全;遇有4~5级高危火险天气,制作发布森林高火险警报,为各地预警响应提供科学依据。“十二五”期间,云南省省防火办共发布森林高火险警报554期。三是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森林防火期,气象部门抓住有利天气条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降低森林火险等级,减少森林火灾发生概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与新疆气候服务中心签订协议,森林防火期在新疆电视台天气预报栏目,每天制作播出全疆各地森林火险预报,服务费为每年16万元。青海省林业局每年与省气象服务中心签订合同,在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介进行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在全省8个地区的9块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报天气预测预报,以及向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和工作人员手机发送天气预测预报信息。

北方航空护林总站购买航空气象情报,保障飞行任务的顺利实施。航空气象情报是航空护林巡护、观察火情、机(索)降灭火、吊桶灭火、空投空运等所有飞行任务能否实施的重要保证,是实施航空护林飞行任务的前提条件。高空的风向、风力和温度,以及航路和航段的天气情况,对执行飞行任务非常重要,机组需要提前精确了解和掌握。不同的机型、不同的跑道,要满足最低的天气标准,飞机才敢起飞或降落。飞行过程中,遇到危险天气时,机长可以临时决定采取备降、返航或绕航等方式,确保飞行安全。为此,北方航空护林总站每年与民航黑龙江空中交通管理分局气象台协商签订协议,由民航黑龙江空管分局向其提供东北航空护林气象参考信息。

2.7 购买护林员定位管理系统服务

为充分发挥护林员野外火源管控主力军的作用,进一步督促巡护责任的落实,2014年云南省启动护林员定位管理系统建设试点。试点选择了6个县市区,包括石林县、弥渡县、宜良县、鲁甸县、个旧市、临翔区。2015年,按照“省级补助、地方配套、自愿为主”的原则,该省在试点基础上推广该系统,对参与的县市区,省级财政每个补助20万元。截至2016年底,全省已有66个县市区完成护林员定位系统建设,并在森林防火管理工作中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与2014年相比,2016年云南全省森林火灾次数从364起下降到130起,卫星监测热点数量从2 336个下降到1 004个。在建设使用该系统时,云南省采用了新模式,也就是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各地根据护林员数量,每年按照一定的标准支付定位系统的服务费。森林防火部门只负责使用系统,其他工作全部交由系统开发商负责。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大大提升了定位系统的使用效果,并很好地解决了售后服务等问题。

2.8 购买无人机服务

云南省应用无人机开展火情监测和火场侦查,昆明、玉溪、保山等3个州市,按年度或者飞行次数购买无人机火情监测及火场侦查服务,其中保山市购买的无人机服务还用于违规农事用火监测。

山西省开展租赁无人机进行火场侦察和重点区域巡护。从2013年开始,山西省森林公安局(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每年通过政府招标购买方式,与中标的无人机公司签订《山西省无人机森林防火应急监控合同》,由其提供森林火灾现场的空中侦察服务,开展空中监测、影像数据采集整理;在省防火办指定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林区提供飞行监测、巡护等服务,服务周期为1年。通过这几年飞行情况看,无人机在火灾现场飞行拍摄的影像资料,为科学指挥扑救森林火灾提供了决策依据。比如在扑救2015年“3·20”乌金山森林火灾和“6·10”交城县森林火灾中,无人机为指挥部提供第一手的火灾现场和火灾发展趋势影像资料,为调派兵力、部署救援力量、科学指挥扑救森林火灾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无人机在山西省高火险期的重点要区域,开展空中巡护以及开展警地联合扑救森林火灾实战演练等工作中,也都表现得十分突出。

2.9 购买森林航空消防服务

森林航空消防被誉为森林防火灭火的尖兵,一定程度上讲体现了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和森林防火的实战能力。从1952年我国第一架航空护林飞机从黑龙江的牡丹江机场起飞,成立当时的东北航空护林局(现北方航空护林总站),到1961年国家在昆明建立西南航空护林总站(现南方航空护林总站),至2017年已经有65年的发展历史。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已有19个省份开展航空护林工作,建立航空护林站34个,航护面积达323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33.4%。

航空护林是我国森林防火最早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的领域。2016年,全国共租用各类飞机254架,主要机型有大、中、小型直升机,如大型机M-26TC,中小型直升机M-171、M-8、K-32A、Z-9等,以及固定翼直升机,如Y-5、M-18等飞机。通过租用飞机,主要开展巡逻报警、火场侦察、火场急救、空投空运、吊桶灭火、机(索)降灭火、化学灭火、防火宣传等森林防火任务,同时也为防治森林病虫鼠害、航空缉毒、野外救援等提供服务。

政府购买森林航空消防服务的做法是:一是编制购买预算。每年下半年,根据各地森林防火需求和国家财力状况,国家林业局组织编制森林航空消防飞行费预算,财政部负责汇总审核。经过全国人大审定后,以补助地方专款形式下达有关省级财政和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二是编制购买计划。开展航空护林的省区,每年6月份向国家林业局南方、北方航空护林总站提交次年用机需求计划,总站对计划进行汇总,并根据机源情况进行调配、审核并向国家林业局上报购买计划。三是组织实施阶段。经过国家林业局审核同意后,南方、北方航空护林总站分别组织已开航的各省(区)、各航站、各通航公司召开森林航空消防租机协调会,指导各省(区、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甲方)与各通航公司(乙方)签订租机协议。按照协议,各通航公司调派飞机和机组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提供航空消防服务。四是购买结算。航期结束后,根据签订的租机协议合同条款,结合租用飞机的实际飞行时间,进行飞行费结算。具体由南方、北方航空护林总站出具飞行费结算单,甲乙双方认可后,由各省(区、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向通航公司支付费用。比如四川省森林航空消防工作每年从1月21日至6月15日止,2015年租用了西林凤腾、四川宇翔、西直公司、四川奥林、海直等5家公司6架飞机,以九寨彭布机场、金川机场和西昌青山机场为作业基地,开展森林航空消防工作。6架飞机租用天数408天,共飞行244.32小时,结算时支付飞行费1 563.68万元,其中中央承担1 250.94万元,省级财政承担312.74万元。

2.10 购买林火视频监控服务

四川省广安市2012年上半年启动林火视频监控社会化服务试点。该市林业局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进行规划设计,设计思路为由国有运营商出资建设,政府付费使用。通过公开招标,市电信、移动、联通、铁通等公司参与投标,均未实质响应林火视频监控建设的有关要求而流标。随后,广安市林业局结合林火视频监控建设需要,采取谈判方式选择项目建设合作单位,与市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通公司进行竞争性谈判。通过对资源、服务、价格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最后选择了与市移动公司合作,由市林业局与市移动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各区(市、县)林业局与县移动公司签订建设合同。其运行模式为,由移动公司出资建设林火视频监控前端,监控信号传输回市、县指挥中心使用。租赁使用费用由区(市、县)财政负责支付,并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合同一年一签。2013年10月开始项目建设,12月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实现了防火人员在室内,即可全天候、全方位、远程集中监控重点林区。承包方负责视频监控前端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减轻了林业部门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方面的技术和资金压力。

2006年,山西省晋中市建设森林防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委托移动晋中分公司整体集成和维护。项目当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并于2010年进行第一次智能化改造升级。目前,建成市级机房1个,县级机房11个,野外监控点41个(安装监控探头45个),语音调度系统1套,具备林火视频监控、火情自动识别定位、地理信息和视频会议等功能,累计投资2655万元,项目产权属移动晋中分公司所有。晋中市每年向移动晋中分公司支付服务费124万元,由市县两级财政分担。

2.11 购买森林防火物资质量检验服务

从2013年开始,黑龙江省在森林防火物资招标采购工作中,就采取购买服务方式进行产品质量检验工作。黑龙江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委托有专业检测资质的哈尔滨市质量监督检验院,进行招标前的样品检验、中标产品的抽样检验和一致性检验。到2016年,先后完成风力灭火机、细水雾灭火机、灭火水枪、油锯、割灌机、防火服以及各种灭火工具等20余种,价值数千万元产品的检验工作,为黑龙江省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工作提供了有力质量保障。

2.12 购买森林防火规划设计服务

国家林业局在组织编制全国森林防火一期规划(2009—2015年)和二期规划(2016—2025年),均是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有资质的国家林业局调查规范设计院承担。从各省看,《黑龙江省中俄边境森林防火隔离带规划设计》《黑龙江省森林防火中长期发展规划》等,也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有资质和能力的第三方黑龙江省林业监测规划院开展的。

3 森林防火购买社会服务存在的问题

3.1 森林防火经费渠道和标准不统一

各地森林防火经费虽大都纳入了财政预算,但因各地森林面积、财政情况等多种原因,经费标准并不统一,保障力度差异较大,森林防火购买社会服务工作所需经费更是难以保障。建议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要求,将森林防火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尤其应按照2014年财政部下发的《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和2016年财政部、民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安排一定比例的年度预算资金,专项用于政府购买服务。各地应建立和完善森林、林木、林地所有者、经营者和有关受益者的主体责任,共同出资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根据森林资源状况等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台护林员配备标准,并明确每亩管护经费最低保障标准,与政府购买服务挂钩,保证购买管护效果。

3.2 社会化服务责任不明确

森林火灾处置专业性较强,在确定承包方时,无法形成有效竞争,难以按照政府采购模式找到承接方,通常采用与承接方直接签订合同;承接方均不是公司,承担风险能力有限。前端建设与室内平台和系统软件开发由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单位负责,出现问题,容易出现相互推诿扯皮或技术壁垒现象,影响到服务效果。

3.3 社会化服务内容界定不清楚

虽然各省出台了一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规范性文件,但从实际操作和实施情况来看,各地对森林防火购买社会服务存在认知上的不足,相关人员也不知道该如何界定服务范围和内容。当前,森林资源保护购买服务侧重于森林防火购买社会服务,职责内容单一,服务人员工作不饱满,报酬较低,难以持久。建议以森林防火购买服务为切入点,将防火、防盗、防病虫害等整合在一起,丰富购买服务的内容。这样也便于将公益林管护经费、病虫害防治经费整合到购买服务中来,解决资金短缺问题。

3.4 政府引导扶持力度不够

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高度重视,各级政府不断加大森林防火工作资金投入,森林防火装备信息化水平得到快速提升。无人机、卫星通信、视频监控等新技术大量应用于森林防火工作,为及时预防和扑救森林防火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但从各省各地反馈的情况来看这些新技术装备普遍存在技术含量高、后续维护缺少资金等现实问题,而这些问题大都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得到较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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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焕金)

S762.3

:A

2017-03-25

浙江省省院合作林业科技项目(2017SY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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