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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建筑现象看民族传统村落文化的迷失与“回归”
——以贵州肇兴侗寨为例

2017-04-04曾钰诚

关键词:肇兴侗寨回归

曾钰诚,杨 帆

(1.广西民族大学 法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6;2.湖南工程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1)

【非物质文化遗产】

从建筑现象看民族传统村落文化的迷失与“回归”
——以贵州肇兴侗寨为例

曾钰诚1,杨 帆2

(1.广西民族大学 法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6;2.湖南工程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1)

影响传统村落建筑演变与发展的主要因素并非村落村民对私人或者公共活动空间的追求,而是取决于传统村落文化的变迁。贵州肇兴侗寨建筑从“木质结构”到“方盒子式水泥结构”,再到“下砖上木”或者“外木内砖”的二元制结构的变迁路径,深刻揭示出建筑背后所隐藏着的现代城市文化与传统村落文化之间的冲突与对立,其中不仅牵涉肇兴侗寨村民对其传统村落文化排斥与迷失,以及对城市文化的向往与追求,暗含肇兴侗寨村民、当地政府、游客等多方利益与文化诉求的博弈和互动,还关乎在旅游资源商业化的背景下民族传统村落文化原生态保护问题。基于此,该文认为应该通过控制过度商业化的发展态势、将特质文化保护区与居住区相分离、产权置换等方式,寻求民族传统村落文化的“回归”。

肇兴侗寨;建筑;传统村落文化;切分建设;产权置换

在当今经济社会疾速运转,信息爆炸式交互,同时各类矛盾频生并逐渐异变的时代,一个传统村落是否具有生命力,是否能够在浮躁的氛围中留存鲜活的文化特质,是否有族群认知与仪式魅力,并非取决于社会的关注视角以及政府保护资金的维系,更不受知名人士的探访次数或村落的旅游宣传密集度的影响,而是真正取决于传统(原始)乡村生活文化与秩序的保留。无疑,对许多面临消亡危机的传统村落而言,被学术界纳入深入研究与关注的范畴,被社会各界所广泛关注等等,必是其迈向活态保护之路积极态势的直观体现。而对传统村落及其文化的诸多学术研究层面,传统建筑又是最为重要的物质文化载体与研究方向,传统建筑的流变与保护直接影响着传统乡村生活的承继与薪传。从村落规划角度分析,无建筑不能成“形”;从村民治理的角度分析,多数在建筑中成“策”;从历史考据的角度分析,建筑本身成“史”;从商贸经营的角度分析,建筑是其发展之“根”。传统乡村生活的空间划分为两部分,其一是家庭生活的私人空间;其二是村内生活的公共空间。笔者在贵州黎平县肇兴侗寨调研发现,该村生活场所明显受到城市商业文化的影响,传统特质性文化逐渐失去其原始面貌,这尤其体现在侗族村民对其私人空间的载体——建筑所进行的“肆意”改造。

一、失语:新态建筑物对传统村落私人空间的主宰

现今,方盒子式瓷砖水泥小楼(方盒式水泥建筑)俨然已经成为许多村落的“标准配置”。在肇兴侗寨走访中不难发现,它们以“有序”或根本“无序”的水泥建筑取代了原本古朴有致的木质民居建筑(特质性建筑)。“有序”是指水泥建筑外侧贴满具有“伪装”作用的木质色彩喷绘的瓷砖,如不仔细近观,很难发现水泥建筑与周围的侗族传统木屋有何区别,这样就形成了错落有致,格调统一的整体布局。“无序”是指实质上,水泥建筑这一城市化产物已经根本侵蚀了侗族以木质建筑为载体的文化根基,在整体木质建筑的布局之中穿插着水泥建筑物,这是对整体木质建筑布局的破坏。方盒子式水泥建筑大体上是三层的房屋结构,底下两层是水泥架构,第三层则搭建了土头的房顶,此种形式的建筑是肇兴侗寨典型的新态建筑物。在侗族村民眼中,新建筑具有设施齐备、干净安全、宽敞明亮、水电方便等优势,与城市建筑并无不同。但是内心中那种对木质建筑的感怀与崇敬的情感却淡了,对于传统木质建筑的特殊情感已经随着传统生活方式的改变而逐渐疏离,对城市生活的期待与享乐心态渐渐放大了侗族村民的虚荣心,而肇兴侗寨中水泥建筑的逐渐兴起正是侗族村民对自身传统文化风俗不自信所结出的恶果。而部分年轻侗族村民外出务工返乡之后,身上的民族认知与文化信仰已经被城市文化磨砺得荡然无存,享乐、显摆、慵懒等城市特有症状在这些务工返乡的侗族青年身上展现得淋漓尽致,他们用外出务工所积攒的积蓄在侗族肇兴侗寨自己原有的宅基地之上,建起了一座座方盒子式水泥建筑,从传统建筑风格逐渐转向现代建筑样态。事实上,现代建筑对传统村落形成主宰的现象与结果就如同美国学者迈克尔·索斯沃斯所认为的那样:“……居民应当拥护纯形式上的效率和功能……但这样的结果常常是灾难性的。忽视了互动、文化活动的场所,忽视了建筑是乡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没有人的气息,缺少对人性和社会行为的根本理解。”令人痛心的是,方盒子式水泥建筑的拔地而起现象的发端在某种程度上,对侗族村民现实物质生活水平的改善还是其次,最为重要的是,在精神层面得到了舒展与宽慰,以极其炫耀的姿态成为显示村民财富与地位、村落现代化程度以及经济实力的“象征与标志”,甚至成为了当地政府展现政绩的“脸面”。随着当地政府的商业打造与规划布局,贵州肇兴侗寨陆续获得“中国最美的乡村古镇”“全球最具诱惑力的33个旅游目的地”“最具潜力的中国十大风景名胜区”“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全国文明乡镇”等一大批荣誉称号,并上榜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名录。但是随着名气的增大、旅客的增多、收入的提高,整个肇兴侗寨都弥漫着一种低俗的商业气息,走在村寨街头,丝毫没有感受到侗族传统(原始)的文化元素,唯有整齐排列的木质建筑民居,才可以让游客依稀联想到侗族村民的传统生活方式。

笔者走访多个传统村落发现,经济发展水平较好的传统村落大都逐步步入水泥建筑时代,而位处深山之中经济相对落后的传统村落,对于传统建筑的保留程度往往较高。在这些经济发展刚刚起步的传统村落中,当地政府为了保持其民族特色,要求侗族村民将新建的水泥建筑“包装”成木质结构的建筑,这种看似追求整体“有序”的“包装”与改造实质上逐渐磨灭了侗族村民对其传统文化的认知与感受。根据笔者观察,一般“包装”可大体分为三种形式:一是在水泥建筑墙外覆盖一层木板或者贴上一层木质纹样的瓷砖;二是在原有水泥建筑的基础上加盖木质房顶(即“下砖上木”二元制结构);三是直接在水泥外墙上刷上一层类似于木质纹样的油漆或者喷绘。这种新态建筑物是一种妥协的产物,是侗族村民建设水泥建筑的需求与政府保留传统特质性侗族文化的需要之间妥协所生成的“矛盾”混合体。笔者在肇兴侗寨中走访时发现,街道两旁的建筑物均是木质结构的建筑,但可以很明显感觉到很多建筑物的成色很新,不像是浑然天成的历史积淀,而有一种人为加工雕琢的痕迹。与一位建筑物成色较新的户主攀谈得知,他的房屋是在两年前建设完成的,而且不止他这一户,整个肇兴侗寨在近两年逐渐兴起了这种“外木内砖”或者“下砖上木”的二元制结构的房屋建设,而肇兴侗寨在六年以前基本上都是低层的纯木质结构建筑。具体来说,侗族村民近两年兴建水泥建筑主要基于三种因素,其一,近年来,随着肇兴侗族旅游产业的勃兴,肇兴侗寨成为贵州旅游的热门线路之一。伴随着日益增多的游客,传统的木质建筑因其存在接待能力不足的局限,难以满足旺盛的旅游需求,并且传统木质建筑设施条件较为简陋,对于来自城市的部分“挑剔”的游客来说,吸引力有限。因此,部分侗族村民通过新建水泥建筑用以满足远道而来的游客的住宿、餐饮、购物等消费需要。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侗族村民看准商机,将传统的木质建筑整体出租给外地人经商用以赚取租金,其后再重新建造新的水泥建筑供自己居住或者做生意。其二,因为木质建筑具有易燃性,特别是侗族传统民居的建筑特色为纯木,而且毗邻而居,布局紧凑,一旦某一栋房屋发生火灾,全村将无一幸免。当地政府基于排除火灾隐患的考量,推动相关“改木为砖”或者“砖木混搭”的政策实施。从水泥建筑的架构来说,砖块通过水泥黏合,比木质建筑更加稳固,安全性更高。其三,从心理层面而言,水泥建筑满足了侗族村民追求城市富裕生活的心理,在他们看来,水泥建筑物其本身具有财富与地位的隐喻[1]149。因此,肇兴侗寨中新态水泥建筑逐渐普遍化,新态建筑物逐渐主宰传统村落私人空间,而传统的木质结构建筑却在滚滚浪潮之中逐渐失语与消逝。

二、最后一根稻草:传统公共空间的民族凝聚力

肇兴侗寨在建筑规划的格局上不可避免地开启了水泥建筑时代,但是传统公共空间仍然为日常侗族村民的生产生活提供了主要场所。侗族村民活动的公共场所主要有两处——鼓楼和风雨桥。

(一)鼓楼

肇兴村属于侗族村寨,在肇兴侗寨里保存着五座完整且外形各异的鼓楼。侗族自古以来就存在依鼓楼而建民居的传统,这与侗族村民对鼓楼的信仰以及鼓楼自身所具有的仪式性相关。鼓楼是侗族村寨的仪式中心,也是侗族村民的精神皈依,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①有传言称,如若侗寨发生火灾,哪怕自己家里被大火烧成灰烬,也要保护鼓楼的安全,鼓楼的安全与地位是任何事物都无法替代的,可见鼓楼在侗族村民心中的重要性。。鼓楼自古以来就是集政治、文化、军事等功能于一身的神圣场所,即便在今天也仍然具有实用意义和功能。“鼓楼”因词明义,即放置鼓的楼宇。一旦侗寨遭受到外敌入侵或者有重大事项需要商议、举办大规模的仪式活动时,均由寨老击鼓号召。鼓楼与侗族村民的传统民居一样,通体为木质结构,部分鼓楼取材于非常珍贵的黄花梨木,结构严实坚固,可数百年不朽不斜[2]75-78。有诗言道:“百年木楼身不斜,一身杉木坚似铁”[3]145。侗族人民对木材确实有特殊的喜好,因为他们认为木材具有驱鬼镇妖,保佑村寨平安等寓意。根据侗族传统文化与历史源流,将侗族村民毕生信仰的“仁、义、礼、智、信”五字箴言为鼓楼命名,分别取名为仁团、义团、礼团、智团、信团。侗族村民聚集在鼓楼下主要有下列几种情形:

第一,家族、家庭内部的婚丧嫁娶,以前因等级制度森严,只有家族之上的族长、首领才能在鼓楼里举行婚丧嫁娶等仪式活动,但现如今,家家户户在婚丧嫁娶时均能够邀请全村寨的人同聚于鼓楼之下煮粥、蒸饭、喝酒,这也成为他们平时仅有的娱乐和消遣,也是少有的增进家族、邻里融洽关系的机会。笔者在肇兴侗寨调研时,恰巧遇见一户人家在路边的鼓楼旁摆起生日酒席宴请族内亲戚,场面甚是热闹。即使肇兴侗寨早已转变为一个旅游观光的目的地,平日里游人如织,穿梭往来,但是他们的风俗习惯并没有因为有不少游客在附近拍照、驻足观看而有所改变。

第二,在农历新年以及传统新米节之时,侗族村民会聚集在鼓楼之下唱侗族大歌,全家族的人都会加入到歌唱队伍中去,小到四五岁的孩子,大到七八十岁的老者都会唱侗族大歌,并通过侗族大歌传递出对新的一年美好生活以及繁衍生息的祈愿与盼望。

第三,在严寒的冬季,肇兴村侗族村民会在鼓楼中间铺上木材,架起炉子生火,为附近的老人提供说话聊天的场所,这也是传统和谐融洽的族群关系的延续,鼓楼使得肇兴侗寨村民找到了精神的归属,找回了族群的血脉。

(二)风雨桥

风雨桥,侗族村民称其为“花桥”。它是侗族各类建筑之中比较有代表性且民族元素浓厚的建筑之一。风雨桥可以具体划分为鼓楼式风雨桥以及亭阁式风雨桥两大类别。风雨桥不仅是村头寨尾的主要交通要道,而且还属于侗族村民日常的公共文化空间,是平日里遮风挡雨、纳凉休憩、迎宾送客、对歌娱乐的绝佳场所[3]146。笔者在经过肇兴侗寨的风雨桥时,发现有许多村内老人围坐在桥上纳凉聊天,从当地村民那儿了解到,在炎热的夏天,傍晚肇兴村里的侗族老人会自发从各家各户出来,走到花桥上乘凉、喝茶、聊天,有时候侗族妇女也会聚集在花桥上一起绣花,这构成了肇兴侗寨传统公共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肇兴侗寨的鼓楼与花桥承载着侗族村民最普通却又是最鲜活的传统生活。鼓楼与花桥为侗族村民的公共活动提供了场所,为传统生活方式的留存、延续和开展创造了条件。

乡村公共空间在肇兴侗寨仍然具有“作为一种建筑现象”的意义。作为侗族村民文化精神交汇的场所,乡村公共空间所承载的,正是日常生活化的传统文化。族群、家庭之中所开展的公共活动,也是乡村公共空间所承载的民族文化仪式,是以族群之间的血缘、情谊、繁衍为纽带,非常稳定且形成常态,很难受到外来文化或者城市文明的袭扰与影响。在波涛汹涌的独立、快速的现代生活模式中,在家家户户都竞相建设水泥建筑,追逐现代化的生活的时代中,公共文化交流空间是传统文化传承和保持的最后一根稻草,所以肇兴侗寨的传统文化气息才会如此完整和浓郁地保留下来,传统公共空间的建设对于传统文化的保留具有安全阀式的作用。

三、迷失:生活心态与传统文化的疏离

肇兴侗寨旅游产业的飞速发展让当地村民看到了发财致富的希望,也客观上促进了大批外出务工的年轻侗族村民返回村中从事个体工商行业。在新态建筑(水泥建筑)中生活的侗族村民,已经不需要依靠,也无法依靠土地来维持其个人及其家庭的生计,侗族传统的以土地为中心的种植经济与生活方式逐渐被打破。大量的研究成果表明,人们总是希望清楚地知道自己身置何处,同时在环境中确认自己。这是人生活的必需条件,是人产生认同和立足感的认知模式。只有在熟悉、适合人性的慢节奏生活状态中,人才能更好地体验空间与环境,形成稳固的精神场所,进而有动力建设自己的富有特质性的传统村落。这是一种真实感。然而现实中,传统农耕方式已经难以为继,“稳定”与“自给自足”已经不是侗族村民的优先考虑,赚钱与逐利渐渐成为他们生活中的头等大事,想与城市人拥有同样的物质生活以及寻求所谓的内心平衡促使他们逐渐抛弃与疏离了建立在土地之上的传统的生活方式,通过外出漂泊尝试务工、经商、创业等非稳定途径试图转变自己的命运,在归乡带回所积累财富的同时也带回了城市主流文化思想与观念。同时,一方面,肇兴侗寨随着旅游产业的开发,不再是一个闭塞的乡村,常年受到周边城市文化的感染。客观上表现为城市主流文化的强势影响,传统村落文化在面对经济上占有高地的城市主流文化时,往往处于弱势地位。现阶段农民工务工返乡推倒传统木质建筑,转而建造水泥建筑就是这一现象的反映。主观上表现为侗族村民价值观念与文化认知发生了改变与错位,这是促进侗族村民文化心态与传统渐行渐远的基本动力与心理基础[1]149。另一方面,水泥建筑自身存在合理性与优越性。在各种因素综合作用之下,肇兴村侗族村民的思想也会趋向市场化与商业化,对于自身不产生经济价值的传统木质建筑没有丝毫爱惜与情感,反而更加想要重新建造水泥建筑来凸显自己的经济实力[1]149。社会变动频率加快,原有的文化与信仰不能不推求行为与目的之间的关联了[4]108。

“千村一面”水泥建筑的兴起深刻反映出肇兴侗寨建筑的变迁格局,这种格局的形成正是由于侗族村民对其民族传统文化的不自信与疏离。当地政府试图投入大量资金使肇兴村能够回归特质性文化(回归木质建筑),从而形成当地特有文化元素,刺激当地旅游产业的发展。但侗族村民的喜好以及审美观与政府反“千村一面”的审美理念相去甚远。水泥建筑与木质建筑,正是传统与现代的分野,也是肇兴侗寨村民与当地政府“审美观”矛盾的焦点。肇兴侗寨村民选择新建水泥建筑,是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与向往,但是当地政府却持相反看法,认为重新建起的水泥建筑是对整体木质建筑格局的破坏,也是基于错误“审美观”的盲目选择。总结起来原因有三:其一,水泥建筑摧毁了肇兴侗寨所遗留下来的传统文化底蕴。木质建筑是肇兴侗寨的一大特色,也是肇兴侗寨的名片与符号,务工返乡的侗族村民因为沾染上城市浮躁、浮夸甚至是享乐的习性,价值观也发生了改变,将原来的木质建筑“推到”,取而代之的是城市的标志——水泥建筑。这好似是对传统民族文化的否定或者怀疑,而对城市主流文化的回应[5]118-121。原有的对侗族传统文化的认同感与归属感也逐渐消失殆尽,对自身本民族的传统文化慢慢地疏离。其二,当地政府所极力挽救和尽力保存的是侗族特有的建筑形式(木质建筑)与文化特色,但这是基于政绩工程或者形象工程的因素所作的努力,最终衍生出的结果就是呈现“外木内砖”或者“下砖上木”二元制结构的房屋,这是政府对水泥建筑所进行的“包装”,与其说是“包装”,倒不如用“伪装”这一个词汇更贴切。因此,当地政府政策的推广忽略了针对侗族村民,特别是外出务工返乡的年轻群体内心真实想法的关注,也忽略了该群体对传统文化疏离态势所引发的种种问题,仅仅注重传统文化之“形”的保护,对传统文化的实质内容兴趣不大。其三,当地政府将肇兴村——侗族村民——木质建筑(鼓楼、民居、风雨桥)三种元素联系起来,完整建构出民族村落文化体系,任何要素的缺失都是对整个文化体系的破坏,也即对“美”的破坏。木质建筑作为民族村落文化体系的组成部分,自然是政府所提倡、保护的对象。在政府看来,“千村一面”的水泥建筑非但不美,反而是对特质性传统文化“美”的破坏。但是在部分侗族村民眼中,“千村一面”的水泥建筑才是美好生活的象征,而自己祖先、族人世代居住,繁衍生息的木质建筑才归属于传统、守旧、破败的“丑”的范畴。从“美”到“丑”,从特质性到“千村一面”,侗族村民的生活心态逐渐与传统文化疏离,却离城市主流文化越来越近。

透过上述的建筑变迁及其周边空间的表象,我们已经隐约可以推断出现在肇兴村侗族村民的生活心态。向往较为富裕的城市生活和生存条件,羡慕“城里人”的收入水平与文化教育。他们步入城市并在城市立足生活,城市快节奏的生活充斥着他们的头脑,潜移默化地改变着他们的思维方式与价值观,而对于传统乡村的生活印象逐渐淡却了。仍然坚守在肇兴村里的侗族村民在日常生活中也增添了很多新式交通工具,例如摩托车、小面包车等,为了更快速地抵达目的地,更快速地处理工作任务。快速,已经渐渐从单纯的时间空间转化为一种生活心态。坐上小面包车远眺传统村落与建筑,越来越多一闪而过的景象逐渐消磨掉原本清晰的静态景观记忆。于是,稳定的场所精神有所动摇。从内心里,传统乡村生活也被渐渐模糊化了。

四、回归:把迷失的传统文化找回来

(一)控制商业化:重新唤醒传统文化归属感

肇兴侗寨在旅游产业的发展过程中逐渐迷失自己的本性,侗族村民原本与世无争、自给自足的心态开始发生改变,逐利的心理主导了他们的行为。伴随着肇兴侗寨的旅游开发,村内临街店铺的租金也水涨船高,六年前租一年门面只需支付五千元,而现如今费用已经涨到四万元一年。侗族村民依靠房租收入就已经满足日常所需,以土地为核心的传统农耕生活逐渐瓦解,依附于土地和血缘所建立起的传统文化也随着农耕生活的瓦解而逐渐消失。与此同时,无节制的商业开发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第一,生态环境破坏。笔者在与一位侗族妇女聊天时得知,肇兴侗寨中的河流在开展旅游产业开发之前是清澈见底的,侗族村民经常在河里洗澡洗菜,且饮用水源也来自村内河流。但是随着商业开发的进行,游客、参访团、商客络绎不绝,日常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直接排放于河中。在未开发之前,河水的自净能力能够承载生活污水的排放,对水质影响微乎其微,但在商业开发之后,每日污水的排放量已经远远超出了环境自身的净化和承载能力,现在一眼望去,整条河流污黄不堪。村里的卫生条件也日益下降,垃圾随意倾倒,建造水泥建筑所产生的建筑废料也随处堆放。第二,社会治安恶化。在商业开发之前,肇兴侗寨的村民都十分朴实、善良、热情,夜不闭户的生活成了乡村文化的真实写照。如今,侗族村民出门需要锁紧门窗,有的村民家门都要落几把锁,即便如此,村内的盗窃案件仍然时有发生,据村民反映,村内的摩托车、三轮车经常被偷。商业化的发展使肇兴侗寨由“熟人社会”过渡到“陌生人社会”,侗族村民原有的安全感已经被消磨得荡然无存,村民的道德情操与价值观发生了位移,原本的善良、朴实、热情的优秀品格被逐利、拜金、享乐等城市价值观所取代。这些都是肇兴侗寨商业化进程过快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政府基于提高侗族村民的收入、扩大侗族村民的收入来源的渠道、保护民族传统村落文化等主观目的对肇兴侗寨进行商业开发固然是一件好事,但是,任何事情都是物极必反,过度的商业开发不仅带来环境污染、治安恶化等问题,更是对民族村落文化与传统生活空间的侵蚀。走在肇兴侗寨的街道上,除了公共生活空间还依稀可见侗族的传统公共活动,很少看见具有侗族特色的文化元素与仪式活动。即便街道两旁“改造”的木质建筑,依然无法让我们感到亲切,因为我们心知肚明,这是当地政府主导下的精心“伪装”。过度的商业化使侗族村民价值观逐渐改变,不管是外出务工返乡发展的侗族青年还是前来感受民族气息的游客,均悄无声息地将现代城市文化带了进来,而城市主流文化的强势性又迅速掌握了“主导权”,民族传统村落文化日渐式微,随之而来的是城市价值观在侗族村民心中萌发。此时,侗族村民对自身文化慢慢失去自信,并逐步失去了认同感与归属感,甚至产生了怀疑、排斥,抵触,将其纳入落后思想和文化的范畴,而对城市主流文化与价值观却心驰神往,盲目追求。

因此,当地政府需要控制商业化的过度开发,尊重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因地制宜,根据当地的发展现状与实情制定发展规划。在商业开发的过程中,要注重民族传统村落文化“实质内容”的保护,不能仅仅局限于保护传统文化外壳之“形体”;要注重对民族传统村落文化的整体性、原生态性保护,防止过度商业开发对传统文化造成不可逆的异变与破坏。当地政府应当树立危机意识,要关注传统村落村民,尤其是务工返乡的村民对自身文化的认知与感受,加强民族传统村落文化的宣传教育,培养村民对其自身传统文化的认同感与归属感,并主动担负起传承、延续、发展其传统村落文化的重任[6]66。

(二)切分建设:特质文化保护区与居住区的分离

当地政府应该根据民族传统村落村民的不同文化诉求,将传统村落特质性文化保护区与村民生活居住区相分离,进行切分建设,以求实现各方利益的协调。乡村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关系网络,针对同一问题,不同文化诉求的群体之间会有不同的想法和期待,难以达成统一的意见,致使相关政策难以落实,工作难以开展。实际上,在乡村、社区等基层开展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所面对的任务与压力相较其他工作更显繁重,一项工作能否顺利开展所面对的是各方利益的矛盾与协调,因此我们时常可以看见基层工作者常常奔走于各村落之间,对村民进行疏导、协调以及“做工作”。不同文化均有各自的存在意义与特质性,又同时具有不同的生成和发展轨迹,如果在同一片区域内出现了不同的文化理念,势必会存在矛盾与冲突。因此,为了保持民族传统村落文化的原生性与特质性,同时也为了凸显传统村落村民的主体地位,应该根据村民的不同文化诉求、文化需要以及生活方式进行系统、科学、理性的区域切分。对村民生活居住的区域与民族传统村落文化特质性保护区进行区分规划、建设,将正在特质性保护区生活居住的村民予以集体迁出,安置到政府规划建立的生活居住区域,搬迁的费用均由当地政府承担。特质性保护区依照“修旧如旧”的原则进行开发和保护。对于一些保存民族传统文化传承脉络、逻辑连贯性以及衍生发展规律的文化载体可以安排到特质保护区予以专门保护[1]153。而部分村民在对现代化生活的追逐过程中,转向新的文化形式的载体与标志应该安排到生活居住区。在生活居住区,村民可以根据自身的喜好,自由选择建造房屋的种类、材质及其结构,建房费用可以由政府负担,或者由政府与村民按照比例分担。两个区域按照各自规划的理念发展,互不影响,从而满足不同人群所崇尚的“理想”生活,有利于真实、和谐、原生态的民族传统村落文化格局的形成。

(三)产权置换:民族传统村落文化保护的新尝试

“产权置换”,顾名思义即不动产产权的交易,如若把该词放置在民族传统村落文化保护的主题之下,显然增添了新的意义。事实上,传统村落特质性建筑向水泥建筑的转变涉及三方主体的利益:其一,当地政府。政府所希望看到的是民族传统村落特质性建筑能够保存下来,再通过旅游产业的开发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其背后有着较为浓烈的政绩色彩。其二,村民。民族传统村落的村民对其祖先、家族世代居住的特质性传统建筑不感兴趣甚至内心排斥,而对城市生活和文化充满向往,方盒式的水泥建筑成为他们生活改善的符号,“推倒”传统建筑,新建水泥建筑,正是他们对传统文化背弃所迈出的第一步。其三,游客等消费者。消费者享有文化权益,这与人格权、身份权、财产权一样,均受法律保护,神圣不可侵犯,而文化消费正是文化权益的有机组成部分。从政府角度分析,保护特质性文化建筑,就是维护了消费者的文化权益,保护传统建筑,才能为消费者的文化消费创造条件。从消费者角度分析,城市水泥建筑的“千村一面”枯燥且缺乏新意,每一栋水泥建筑都存在某种相似,在压力、快节奏的城市生活难免感觉压抑,而民族传统村落的特质性建筑正是他们空闲之余所需要的精神享受。在旅客的眼里,民族传统村落文化的载体,特质性的传统建筑是“美”的符号,是智慧的象征。

通过总结上述三类主体的不同文化需求,我们可以将“政府”与“消费者”趋同的文化需求归属一类,而“村民”则单独归为另一类。既然部分村民对城市水泥建筑及其生活方式趋之若鹜,而政府与消费者却希望保留或者居住这类特质性文化建筑,我们不妨可以进行这般尝试,即通过产权置换的方式,满足各方的需求。村民可以将自己所有的民族传统村落之中的特质性建筑与其他主体进行置换。如若消费者(游客)对民族传统村落的特质性建筑感兴趣,可以与当地村民进行协商,将城市一套住房与民族传统村落特质性文化建筑价值相匹配的住房进行交换,村落建筑因宅基地使用权无法转让,因此消费者只能取得相关建筑的使用权①关于宅基地使用权能否用于出租,我国法律和有关政策并无明确规定,基于宅基地使用权是供农民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之用,原则上,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出租。鉴于《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可以将房屋出租,因出租并不发生房屋所有人和土地使用人主体的改变。因此,在不违反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宅基地使用权用途的情况下,,可以认定农民出租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有效,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因出租人无住房而要求解除租赁关系的,应当准许。。为了保护消费者(游客)的合法权益,在对民族传统村落特质性文化建筑的价值进行评估时,应当考虑此种因素,适当降低其价值预期,而且各方需要订立房屋产权置换契约,明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日后产生矛盾。如果当地政府出于保护民族传统村落特质性文化建筑的考虑,也可以通过产权置换的方式获取相关的特质性建筑。政府实施产权置换行为的法律依据可以参照“征收主体国家基于公共利益需要,以行政权取得集体、个人财产所有权并给予适当补偿”的规定。而补偿的标准为一套与被“征收”特质性建筑价值相当的水泥建筑。产权置换是对政府、村民、消费者(游客)文化诉求的具体回应,满足了各方的需要,客观上促进了民族传统村落文化的原生态保护。

五、结 语

保护传统村落与传统文化,需要将传统村落的建设与传统文化的延续作为原住民的生活目标,增强他们的文化归属感,从内心稳固他们的心态尤为重要。那种平和、朴素、缓慢,拥有成片传统建筑与具有生活、交往作用的传统乡村生活空间是否应该被重视?答案是肯定的。但同时,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传统村落作为中华大地上的一类聚居生活模式,不可避免地受到现代城市主流文化及其生活方式、价值观、心态的影响。改变,是必然的趋势。我们所需要关注的是这种改变的趋势是否合乎传统村落本身的发展,是否合乎特质性传统文化的传承,是否符合人性,从而适宜当地村民在未来的繁衍与生存。从这一观念出发,我们说传统文化以及传统乡村生活理应“回归”。不成熟、不适宜、无特质的“千村一面”现代方盒子式水泥建筑不应该成为传统村落的主宰,周边丰富的、多元的、引人入胜的生活空间不应该被排挤和剔除,村民的生活心态也不应该在现代城市文化冲击和村落商业化发展中被扭曲。“回归”,是回归科学、理性、适宜的生活。在如是的生活中,民族传统村落文化才有被传播、发展、延续的可能。

[1]曾钰诚.文化视域下民族传统村落建筑变迁中的矛盾及其调适[J].天府新论,2016,(6).

[2]龚敏.贵州侗族聚落场所精神探析[J].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6).

[3]龚敏.贵州侗族建筑艺术初探[J].贵州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1).

[4]费孝通.乡土中国[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5]赵玲.对少数民族文化转型的哲学思考[J].学术探索,2004,(6).

[6]曾钰诚.文化视阈下民族村落生态移民实践:问题与对策[J].荆楚理工学院学报,2016,(5).

The Loss and Return of Traditional Village Cultur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rchitectural Phenomenon——Taking Guizhou Zhaoxing Dong Villages as an Example

ZENG Yu-cheng1,YANG Fan2
(1.Law School,Guangxi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Nanning,Guangxi 530006,China;2.Hunan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Xiangtan,Hunan 411101,China)

The main factors that affect the evolu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raditional village architecture are not the pursuit of private or public space,but the change of traditional village culture.Guizhou Zhaoxing Dong village buildings,from such dual structure as “wooden structure”to “square box type cement structure”to“brick base with wood top” or“exterior wood with interior brick”,profoundly reveals the conflict and confrontation between modern city culture and traditional village culture.These conflict and confrontation not only involve the exclusion and loss of traditional culture and the yearning and pursuit of city culture,but also reflect the interactive game played among Zhaoxing villagers,local government,tourist interests and cultural aspirations.They also reflect about the tourism resources problem in the commercial context of traditional village culture ecological protection.Based on these analyses,we should seek the return of the traditional village culture by controlling the development trend of excessive commercialization,separating the special cultural protection area and the residential area,and replacing the property rights.

Zhaoxing Dong Vielages;construction;traditional village culture;the construction of the replacement;property segmentation

K928.5

A

1671-0304(2017)04-0092-08

2017-01-05 [网络出版时间]2017-08-24 0:48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自媒体影像在乡村文化建设中的应用研究”(16C0409);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生态移民背景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研究”(16Y B A118);广西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研究中心2016年度创新项目“知识产权框架下广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困境与出路”(2016CXY B01);广西民族大学2016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重点项目“我国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知识产权保护研究”(g x u n-chxzs2016036)。

曾钰诚,男,湖南长沙人,广西民族法与区域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人员,主要从事知识产权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杨帆,男,湖南工程学院讲师,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人类文化遗产学研究。

URI:http://kns.cnki.net/kcms/detail/65.1210.C.20170824.0048.026.html

(责任编辑:赵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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