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义对比研究的问题和原则
2017-04-03万华,冯奇
万 华, 冯 奇
(上海大学 外国语学院,上海 200444)
语义对比研究的问题和原则
万 华, 冯 奇
(上海大学 外国语学院,上海 200444)
通过英汉语言多义范畴的对比分析,揭示当前对比研究中存在夸大语言之间差异的倾向。其主要原因是在对比的过程中没有采用统一的标准对待两种语言的不同现象,单向强化一种语言对概念切分精确度高于其他语言的某些特例,将参数上的差异上升为原则上的差异。对比研究应该遵循典型对典型,变异对变异,而不是典型对变异的原则。
对比分析;问题;原则;语义
一、引言
国学大师季羡林先生指出:“东西两大体系,有相同之处,也有相异之处,相异者更为突出。”[1]在语言学的各个分支学科中,语义是最难以捉摸和最能引起争论的分支学科之一。对此,陆俭明深有体会地说:“一位结构主义学者说‘意义是流沙’,意思是你没法抓住它;吕叔湘先生好像说过,‘意义是泥潭’,意思是要是陷进去了就出不来,最后可能一事无成;我想说,意义是黑洞,对语言研究者来说,极富有挑战性,我们应该去闯一闯,虽然万分艰难。”[2]在讨论英汉语义体系设计的区别性特征中,学术界有两种完全对立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英语词义比较灵活,词的涵义范围比较宽,比较丰富多变,词对上下文的依赖性比较大,独立性比较小。汉语词义比较严谨,词的涵义范围比较窄,比较精确固定,词义的伸缩性和对上下文的依赖性比较小,独立性比较大。”“汉语不同于英语。汉语……用词讲求词义精确、规范、严谨。”“英语词义灵活,突出地表现为一词多义。英语的词义在很大程度上视词的联立关系而定。词的联立关系不同,词的涵义也就不同。而就整体而言,汉语同一个词的词义在不同的上下文中的差别就比较小,一词多义现象远不及英语。”[3] 16第二种观点认为:“印欧系语言是一种‘单体精确型’的语言……它关注的是实体,论断的是事物属性。它的价值判断是双元的,即凡事不是good,就是bad;不是right,就是wrong;事物不是clean,就是dirty,常常忽略中间值……汉语是一种‘骈体模糊型语言’……它不急于对世界下一个精确的定义,而是把世界放在一种虚与实的互相衬映之中加以感受。它关注的是功能,呈现的是辩证关系,它的价值判断是多元的,迂回的。”[4]同样是英汉语义系统的对比,为什么会得出完全对立的结论?在对立的结论中,哪一个观点更接近语言事实?对比研究中到底应该遵循什么原则?
二、问题和讨论
在回答以上问题之前,我们不妨先看看刘宓庆用于支持自己论点的几个主要论据。他说:“英语中uncle一词既可以指‘伯父’、‘叔父’,又可用以指‘姑父’、‘姨夫’、‘表叔’和没有什么亲属关系的‘大伯’、‘大叔’等;同样,aunt一词既可用以指‘伯母’、‘婶母’,又可用以指‘姨母’、‘姑母’、‘舅母’和没有什么亲属关系的‘阿姨’或‘大妈’之类。parent这个词在英语中可以指‘父亲’,也可以指‘母亲’。‘I am a young teacher with no experience as a parent, but I have a suggestion for parents.’说这句话的人可以是男的,也可以是女的;但在汉语中,说话的人则通常根据自己的性别说明‘没有做父亲’或‘没有做母亲’的经验,只是在繁殖的场合才说‘做父母的经验’。”“英语story一词共有7个义项:(1)具有‘事件’、‘事情’、‘情况’、‘情形’等义;(2)具有‘报道’、‘消息’、‘电讯’等义;(3)具有‘内容’、‘内情’、‘真相’等义;(4)具有‘传说’、‘说法’等义;(5)具有‘热门’、‘故意的渲染’等义;(6)具有‘身世’、‘遭遇’等义;(7)具有‘情节’、‘案情’等义。”[3]16
以上例证说明,英语的parent、uncle和aunt的外延意义的覆盖范围大于汉语相应的概念,英语的story的确也是一词多义。类似的例子俯拾即是,不胜枚举。然而,这并不足以说明英语词义覆盖范围和多义范畴在整体上大于汉语。因为这仅仅是某些个体词汇多义性和意义概括性在英汉差异中的体现。其实,语言的任意性属性决定了不同民族对概念的切分方式和词义的覆盖范围。只要充分观察,就会发现汉语词汇涵义大于英语的例子也比比皆是:英语中就没有一个外延意义完全等同于汉语“裁判”的单词。汉语的“裁判”既可以指场外裁判,也可以指场内裁判;既可以指在场上跑动的,也可以指站立不动的。英语则需要使用judge、umpire和referee才能精确表示各种不同的裁判。同样,汉语的“副职”译成英语时可以是vice、associate、deputy、under等等。英语的“医生”除了doctor统称之外,还有更精确的physician、dentist、surgeon、pediatrician / podiatrist、gynecologist、internist等等,而这些概念在汉语中基本上是通过增加修饰语建立定中关系来表达的。
多义性是语言的本质属性。在交际过程中,意义的清晰和精确都是通过语境实现的。回到汉语“叔叔”和“父母”的词汇概念意义,《汉语大词典》(第四卷)给“叔叔”提供了3个义项:(1)叔父:《清平山堂话本·西湖三塔记》:“嫡亲有四口,只有宣赞母亲,及宣赞之妻,又有一个叔叔。”《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十六回:“伯母道:‘我因为没有孩子,要想把你叔叔那个小的承继过来。’”(2)丈夫的弟弟:《清平山堂话本·西湖三塔记》:“老妈(奚宣赞之母)打一看道:‘叔叔(指奚宣赞之叔父)多时不见,今日如何到此?’”《水浒传》第二四回:“那妇人道:‘自从嫁得你哥哥,吃他忒善了,被人欺负,清河县里住不得,搬来这里。若得叔叔这般雄壮,谁敢道个不字。’”(3)泛称与父同辈而年龄较小的男子:王叔叔昨天来找过爸爸。汉语的“叔叔”既有概括性(包括具有亲缘和非亲缘关系的长辈),也有多义性(第1、3个义项指同代关系,第2个义项指断代关系)。关于“父母”,词典给出的定义是:(1)父亲和母亲。“父母者,人之本也。”《法苑珠林》卷四:“(主)奉行十善,哀念人民,如父母爱子。”杜鹏程《保卫延安》第三章:“要像父母一样爱护、关心战士。”(2)指万物化生的根源。《书·泰誓上》:“惟天地,万物父母;惟人,万物之灵。”《鹖冠子·泰录》:“味者,气之父母也;精微者,天地之始也。”《淮南子·俶真训》:“夫天之所覆,地之所载,六合所包,阴阳所呴,雨露所濡,道德所扶:此皆生一父母而阅一和也。”(3)统治者:《礼记·大学》:“《诗》云:‘乐只君子,民之父母。’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之谓民之父母。”《孟子·梁惠王上》:“为民父母,行政,不免于率兽而食人,恶在其为民之父母也?”可见,汉语“父母”的意义也是概括的和多义的;既能类指长一辈的直系亲缘关系,也能跨类指向非亲缘关系;既表示合取关系,也表示析取关系。
与英语story对应的汉语“故事”也是一个多义词。《汉语大词典》(第五卷)给它下了6个定义:(1)旧事,旧业。《商君书·垦令》:“知农不离其故事。”(2)先例,旧日的典章制度。胡铨《戊午上高宗封事》:“侍郎知故事,我独不知!”(3)典故。欧阳修《六一诗话》:“先生老辈患其多用故事,至于语僻难晓。”(4)花样。《红楼梦》第六一回:“吃腻了肠子,天天又闹起故事来了。”(5)叙事性文学作品中一系列为表现人物性格和展示主题服务的有因果联系的生活事件。(6)文学体裁的一种,侧重于事件过程的描述,强调情节的生动性和连贯性,较适于口头讲述。由此看来,我们不能因为英语的story有许多有别于汉语“故事”典型意义的引申义而得出英语多义性高于汉语的结论。汉语的“故事”是否发展出与英语story在语义内容上完全相同的义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汉语词汇整体上的引申能力是否和英语相当。唯有这样才能得出具有类型学意义的结论。
不仅汉语的“故事”是个多义词,刘宓庆用于说明“story”义项的18个汉语定义词几乎个个也都是多义的。简而言之,据《汉语大词典》(第一卷)的定义:“事件”有8个义项:(1)事情;(2)事项;(3)文案;(4)案件;(5)历史上或社会上已经发生的大事情;(6)鸟兽类的内脏;(7)人体的部分;(8)器物。“事情”有4个义项(第一卷):(1)事物的真相、实情;(2)事理人情;(3)人类生活中的一切活动和所遇到的一切社会现象;(4)犹工作、职业。“情况”有7个义项(第七卷):(1)志趣、志向;(2)情谊、恩情;(3)情形;(4)犹体统;(5)情趣、兴致;(6)心情、情绪;(7)军事上敌情的变化。“消息”有13个义项(第五卷):(1)消长、增减、盛衰;(2)变化;(3)修养、休息;(4)休养生息;(5)停止、平息;(6)斟酌;(7)音信、信息;(8)征兆、端倪;(9)奥妙、真谛、底细;(10)机关、发动机械装置的枢机;(11)乾六爻为息,坤六爻为消。(12)新闻体裁名;(13)词牌《永遇乐》别名。“说法”有4个义项(第十一卷):(1)宣讲宗教教义;(2)说书的方法;(3)措词;(4)意见、见解。“身世”有4个义项:(第十卷)(1)人的经历、遭遇;(2)地位、名声;(3)一生、终身;(4)自身与世界。“遭遇”有4个义项(第十卷):(1)犹遇到;(2)犹际遇;(3)泛指人生经历;(4)指遇到的不幸的事情。“情节”有4个义项(第十卷):(1)犹操守;(2)事情的变化和经过;(3)特指叙事性文艺作品中人物的生活和斗争的演变过程;(4)犹情义。这些绝不是义项最多的汉语词语。如果精心挑选多义词和单音节的字词,那么汉语的多义性会表现得更加突出。
罗正坚对汉语多义现象作过简单却恰当的描述:“词义引申是汉语中的一种极其普遍的现象,我们随意翻开任何一本字书或者辞书,在多数词条目下,总有几个义项,十几个义项,大型字书、辞书甚至多到几十个义项。”[5] 1据此,我们可以进一步归纳两点:(1)语义概括和多义体系是所有语言的本质属性;(2)不同语言中个体词汇的多义内容和概括范围不尽相同。概括和多义在不同语言之间的多寡只体现为个案,而不是通例。这是语言经济性原则使然。不同语言中词语的多义内容及其精细程度与民族语言对概念的切分方式息息相关。
刘宓庆提出:“英语词义演变的结果是词义范围变得越来越宽,越来越灵活,而这种演变和发展又往往是通过引申、比喻等手段寓新义于旧词。”“汉语却有寓新义于新词的趋势。新词的新义必然比较明白、单一。”[3] 18但是这只是对英汉两种语言做分立式观察的结果,而不是对两种语言在同一对比原则下做系统研究得出的结论。我们应该看看汉语词义的演变是否也和英语一样会使词义范围变得越来越宽,汉语词义的演变和发展是否也是通过引申、比喻等手段寓新义于旧词。
汉语词义引申专题研究表明:“汉语词义引申的内容是非常丰富的,其引申方式是多种多样的。”[5] 61首先,许多所谓汉语新词并不是新词,绝大多数情况是旧词新义,它们的意义也不是单一的。董秀芳在谈到汉语双音词衍生的基本条件和特点时就明确指出:“在语义变化中,最常见的几种形式是:(1)部分语义弱化或脱落;(2)隐喻引申或转喻(metonymy)引申;(3)由转类(conversion)(即不改变外部形式而由一类词变为另一类词)而引起的语义转变。”[6] 40可见,刘宓庆所述的英语演变规律并不是英语有别于汉语的语义演变规律,而是各种语言演变的普遍规律。这一点只要从人们对近十年来一些汉语流行词语涵义变迁的评论中就能看清楚:“小姐”从尊贵到低俗;“美女”从惊艳到性别;“老板”从稀有到遍地都是;“鸡”从禽类到人类;“同志”从亲切到敏感;“房事”从个人隐私到大众痛苦。这些例子都是在旧词原义的基础上添加了新义。语言资源的有限性和语言的经济性原则决定了语义引申的方式。比喻和借代式引申是任何语言语义扩展的主要途径。除了比喻和借代,汉语还允许词义倒反引申,即老子的“正言若反”。语义倒反符合物极必反的规律。《辞海》对“可憎”提供了两个注释:(1)可憎恶;(2)表示男女极度相爱之反语。“冤家”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注释是:(1)仇敌;(2)称似恨而实爱,给自己带来烦恼的人。汉语词义的倒反引申又何止这两个。其他例子还有“乖”:(1)违背;(2)顺从、听话。“小鬼”:(1)鬼神的差役;(2)小孩的昵称;(3)年长者对年轻人的统称。“比”:(1)正当的亲近;(2)不正当的勾结。《论语·里仁》中就有:“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玉篇·比部》:“比,近也,亲也。”即正当的相互亲近。《论语·为政》:“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朱熹集注:“比,偏党也。”《玉篇·比部》:“比,阿党也。”即不正当的勾结。亲近过分了就变成一种不正常的关系。“化”:(1)生;(2)死。“诞”:(1)欺诈;(2)诚实。[5] 64-66
“汉语……用词讲求词义精确、规范、严谨”显然不是用于区分语言差异的依据,而是人们实现语言某种使用目的的标准。语言多义性是制作笑话的基础,也是造成跨文化沟通失败的主要原因。以汉语常用词“方便”为例,就有这样一则笑话:中国人在吃饭的时候对西方人说:“对不起!我去方便一下。”西方人不解其意。中国人解释说:“方便就是上厕所的意思。”回到餐桌不一会儿,中国人又说:“下次我到你们国家的时候,请您提供一下方便。”西方人很奇怪:你去我们国家为什么要让我给你提供厕所呢?餐毕,此人又对西方人说:“下次等您方便的时候我们一起吃顿饭。”西方人大吃一惊,表示不用了。那人又说:“那么就等你方便,我方便,我们大家都方便的时候一起吃饭吧!”虽然这是一则笑话,但词义在语境中的多样性解读却是成立的,它也生动地说明了语境不仅对英语语义有限制作用,对任何语言都是一样的。英语亦可借用多义性制造笑话:You have two brains, the left and the right. In your left brain there is nothing right and in your right brain there is nothing left!
当然,这也不能说明汉语词义的引申能力高于英语的引申能力。只要刻意挑选,我们都能在A语言和B语言中找到各自的多义强项。无论英语还是汉语,都有一对多和多对一的例子。哪种语言更加精确或模糊确实难分伯仲,而用一种语言的一个词和另一种语言对这个词的实现方式作为评判语言精确或模糊度的依据是不可靠的。
三、对比分析中的原则
所谓原则就是说话、行事所依据的准则,是经过长期检验所整理出来的合理化现象。对比分析原则主要体现为处理好以下几对关系:
第一,共性与个性协调原则:现代汉语中,双音节词或多音节词的词义透明度高于英语的事实与汉语的字、词和语的界限没有英语那样清晰可辨息息相关。“汉字是语素文字,一个汉字就能记录汉语一个单词,在这个意义上看,‘字典’就是‘词典’。”[7] 152换言之,“词与短语的划界问题在汉语中特别突出”。[6] 27汉语双音化并没有取消汉语的字可以是词的地位。由于历史的原因,绝大多数汉字本身依然是可以独立使用的词。字和词、词和语的界限被模糊了。双音后的汉语因受到了原本表示两个概念单位的并置而使意义显得更加明确。以“命运”为例,它可以是包含两个字的词,也可以是一个语。如我们可以说:“‘命’是失败者的借口,‘运’是成功者的谦辞。”在此,“命运”被分开使用,成为两个不同的概念。“命”相当于英语的“fate”或“destiny”,“运”相当于英语的“luck”或“fortune”。同理,“学习”可以是一个词,但是“学”和“习”因都可单用而均有资格作为词,如“学英语”,“学理论”,“活到老,学到老”,“学而时习之”。汉语双音节化趋势并没有取消单音的汉字作为词的资格。“一字可为一词,而一词不必为一字。”[6] 10绝大多数汉语词汇都经得起这样的分析,这与“汉字与汉语单音成义的特点相适应”。[7] 5
那么,为什么汉语中的双音节词的数量会比单音节词的数量多呢?道理很简单,仍以“学习”为例,“学”可以与其他单音节词组合成“学会、学到、学成、学好、学名、学历、学籍、学缘、学人”等等。现代汉语的双音化在很大程度上是字词组合的结果。字词的独立表义能力使得它们可以大量方便地与其他字词组合成若干个双音节或多音节词。字词构成了汉语基本词汇的核心。虽然“基本词汇比语言的词汇窄小得多,可是它的生命力却长久得多,它在千百年的长时期中生存着并给语言构成新词的基础”。这同时表明了基本根词的“稳定性、全民性和极强的构词能力”。[8]正是“因为很多双音词是从短语脱胎而来的,所以这两个范畴之间边界十分模糊就是意料之中的事了”。[6] 21可见,“短语是双音词最主要的历史来源”。[6] 32这便是现代汉语双音节或多音节词的语义显得更加透明的根本原因。
第二,原义与引申协调原则:双音节词虽然让概念更加透明,但却不会因此影响概念在原始意义基础上继续做隐喻性引申,使词义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和转移。词义引申遵循任意性和理据性原则。它们相互作用,一方面扩大了语言的表意范围,另一方面限制规范着语义引申与扩张的力度。“随着语言的发展,一个单义词会从同一词源出发,在不改变词形的情况下,被赋予新义,有了第二个,第三个,甚至更多的意义。汉语和英语都是富有多义词的语言。词义的变化包括由原始意义变为派生意义,由一般意义变为特殊意义,由具体意义变为抽象意义,由字面意义变为比喻意义。”[9]从认知语言学的角度看,词义可以分为原型意义和边缘引申意义。[10]一个词的不同义项地位并不相同,这一点在英语和汉语中是一致的。
词义的精确和概括不是区分语言的原则性标志,而是某一个概念在不同语言中的参数性反映。“一般来说,对于一个民族越是重要的东西该民族对它的‘语言分割’就越是细密。”[11]分割程度的粗疏与细密也可以根据同一种语言的不同时代和不同行业的自身需求而产生。“以一个或几个语义场为例,比较几种语言,便可以发现上下层级语义关系中的词或义位并不是一一对应的,义场切分的粗细不同,词项的存缺有别,义域的大小不等。”[12] 81“汉语的‘羊’下分‘山羊、绵羊、羚羊’等,英语也没有上义词‘羊’,但有下义词‘山羊’(goat)、‘绵羊’(sheep)、‘公羊’(ram)、‘母羊’(ewe)、‘一岁羊’(shearling)、‘两岁羊’(teg)、‘一岁母山羊’(doeling)、‘小山羊’(kid)、‘绵羊羔’(lamb)等。”英语和汉语都有比对方在不同层面进行概念切分粗细不等的例子。《诗经·鲁颂》的《駉》这一首诗里提到马的名称就有十六种:“‘驈’(身子黑而胯下白的),‘皇’(黄白相间的),‘骊’(纯黑色的),‘黄’(黄而杂红的),‘骓’(青白杂的),‘駓’(黄白杂的),‘骍’(红黄色的),‘骐’(青黑成纹象棋道的),‘驒’(青黑色而有斑像鱼鳞的),‘骆’(白马黑鬃),‘駵’(红马黑鬃),‘雒’(黑马白鬃),‘骃’(灰色有杂毛的),‘騢’(红白杂毛的),‘驔’(小腿长毛的),‘鱼’(两眼旁边毛色白的)。”
可见,词义区分的粗细是为社会生活需求服务的。行业中的专业分类比日常生活要求更细。也可以说,不同的词语在日常生活中的使用频率存在差异,越是精确的词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越小。概念的精细与粗疏除了与专业精确分类有关之外,确实与不同民族对客观世界的切分方式、社会规约和民族语言的历史文化紧密相关。“义位包含着不同群体对事物的不同理解 —— 对事物的切分和整合不同,提取的特征不同。”[12]106换言之,词义是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以不同的方式对概念覆盖范围进行切分的结果。文化决定了具体词汇意义引申的走向,但却不是决定一种语言在整体上比另一种语言更精确或更模糊现象背后的推手。汉语在表现家庭关系的概念时切分确实更细。有研究表明,英语中有23个有关亲属的义位,而汉语却有300多个。[13]从社会学的角度看,这或许与中国几千年沉淀形成的“差序格局”[14] 29和“礼俗社会”[14] 7模式分不开。与西方的“法理社会”不同,这种“乡土社会在地方性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的生活”。[14] 6这种家族式的社会关系体现在处于关系网内的所有成员之间。出于社会交际需要,这些既定的社会关系一直被中国人所沿用,表示清晰社会关系的词语自然就多了起来,词语在数量上的优势保证了词义更高的清晰度。既然两种语言中同一集合的词汇有多寡之分,数量少的语言词义必然语义层次更加模糊,覆盖范围也就必定更广。
第三,语言和言语协调原则:语词的多义性是词义在长期的言语活动中形成的。没有精确,我们如何认识世界和顺利沟通?没有模糊,我们又如何能利用有限的语言资源表达无限的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语言中没有‘自足’的原始词,模糊性是自然语言的根本属性。”[7] 144语义的精确与模糊是由语言的本质属性决定的。与英语词义引申相同,“汉语词义引申大部分使用的方式是比喻和借代”。[6] 23由于民族文化传统历史背景差异,具体词语概念范围的划分粗细不同,差异是必然的,完全对应是偶然的。这一点只要对照双语词典中词义一对多和多对一的关系就清楚了。然而,个体词义在历史文化中的引申仅仅是参数层面上的不同,而引申的原则是相同的。
认知语言学原型理论适用于所有语言的词语多义性分析。在一个词的多个义项中,不是每一个词义的地位都是完全同等重要的。其中某一个或几个意义比其他意义更常用,显示出主次关系。词语意义的引申呈多态式,自从诞生以来,自然语言的语义引申从来就没有停止过。“语义是概括的。”[15] 46-54也即是说,任何语言的通名都具有类指功能。“爱人”指的是有恋爱关系或婚姻关系的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但又不专指某一方,不能因为它有时指男方有时指女方而认为它语义不概括或模糊。又如“姊妹”一词指姐姐或妹妹,但并不专指姐姐,也不专指妹妹,它只有同父或同母生的女性这一个义项,并无姐姐、妹妹两个义项。姊妹比姐姐与妹妹的概括程度更高。[15] 54“任何词语、句子都是在一定的语境中运用的……任何语义都必须在一定语境中才能得到实现;从不在任何语境中出现的‘语义’是一种虚构。”[15] 44语境能使语义单一化、具体化、临时化。这既适用于英语,也适用于汉语。
四、结语
语言既有模糊性,也有精确性;既有概括性,也有多义性。这种客观事物无限性和语言手段有限性的对立统一是语言中的普遍设置,而不是某一种语言区别于另一种语言的个性特征。没有模糊,人类就不能够使用有限的语言手段表达无限的意义和意图;没有精确,人类将无法克服交际中的障碍,从而成功地表达意义和意图。胡裕树提醒我们:“做学问最容易犯的因而也是最需要警惕的毛病是偏执和武断。攻其一点,不及其余,是偏执;不是这样,定是那样,是武断。”[16]就语言的某些局部现象和局部材料而言,一种语言中的某些案例特点会高于另一种语言。当然,尽管“英汉两种语言你中无我、我中无你的语言形式不会少”,[17]但从宏观和整体上看,任何语言中都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一种语言在某个词项的义项是否多于另一种语言并不重要,关键是后者是否在其他词项上有反例。如果反例数量很多,这个结论就不能成立。对比研究要尽量避免两个问题:(1)只对比一种语言某些概念覆盖范围大于另一种语言对应概念覆盖范围的例证,而不作双向对比分析,以偏概全或以个案为依据,单向强调甚至夸大某一种语言的模糊度或精确度。(2)混淆语言和言语的差异,使用不对应的评判标准:即在评判一种语言的语义范围时采用脱离语境的静态语言标准,而评判另一种语言的概念范围时却在动态言语中寻找标准。这样就会留下一种语言比另一种语言更加精确或模糊的假象或错觉。可见,对比分析需要遵循乔姆斯基提出的观察充分、描写充分和解释充分的原则,采用双向观察的方式,尽可能做到静态对静态,动态对动态;通例对通例,特例对特例的原则。[18]如果一定要得出具有语言类型学意义的确切结论,那么就必须做大型的数据统计,以可靠的客观依据得出比较准确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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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魏琼)
Problems and Principles in Contrastive Studies of Meaning
WAN Hua, FENG Qi
(SchoolofForeignLanguages,ShanghaiUniversity,Shanghai, 200444,China)
By examining polysemy in English and Chinese, the paper reveals a tendency of exaggerating language differences in current contrastive studies. Such a biased approach could be largely attributed to the failure in adopting equal standards for evaluating different languages, which in turn leads to undue focus on semantic precision of one language over another in particular cases and over-generalization of parametric differences. It is therefore argued that a contrastive study should follow a holistic and balanced approach to language phenomena, rather than drawing sweeping conclusions based on particular cases.
contrastive analysis;problems; principles;meaning
10.3969/j.issn 1007-6522.2017.02.011
2016-09-10
万 华(1962- ),女,江西抚州人。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翻译理论与实践、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冯 奇(1960- ),男,江西抚州人。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研究方向:理论语言学及其应用。
H0-06
A
1007-6522(2017)02-012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