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知识经济时代马克思劳动价值论面临的挑战及创新

2017-04-03乾,谭

关键词:智力因素知识经济智力

郭 乾,谭 顺

(山东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淄博 255000)

知识经济时代马克思劳动价值论面临的挑战及创新

郭 乾,谭 顺

(山东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淄博 255000)

随着科学技术发展史上的第三次革命——信息革命的蓬勃发展,人类社会进入知识经济时代,创立于工业经济初期的劳动价值论面临着诸多挑战,突出表现在:劳动结构中智力劳动比重不断提升,劳动形式多样化发展,生产要素涵盖范围变化、内容的拓展及西方思潮的冲击等。因此,需深入推进知识经济时代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理论与实践创新,将非生产性劳动的价值创造作用提到更重要的高度,坚持按劳分配与按要素贡献分配相结合,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切实保障产权收益。

劳动价值论;知识经济;智力劳动;产权收益

一、引言

马克思在扬弃英法古典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基础上,形成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区别了价值决定及价值表现,区分了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揭示了价值规律及生产价格规律,揭开了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剩余价值的秘密,揭露了资本家剥削工人剩余劳动的本质,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创立奠定了坚实基础。按照劳动与资本组合方式的不同,人类社会可以划分为农业经济时代、工业经济时代及知识经济时代。当今人类社会正处于后工业经济时代向知识经济时代跨越的历史进程中。而马克思所处的生活年代是19世纪中叶,当时正值工业经济初期,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创立至今,生产力已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而且生产方式也发生了重大变化,这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观点无疑提出了诸多挑战,同时也为其理论的发展提供了创新与发展的机遇。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中国,经过近4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科学技术在社会生产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就需要在理论上深刻阐释信息、技术、产权等知识性要素与商品价值创造的关系,从而推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持续创新与发展。

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涵义及其局限性

马克思创立的劳动价值论具有丰富的涵义,著名政治经济学家逄锦聚教授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内容做了经典概括:“商品具有二因素,价值与使用价值一起共同构成商品的实体;劳动二重性决定商品的二因素,价值是人类劳动一般即抽象劳动的产物;商品价值量决定于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价值是一种经济关系与社会概念;价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劳动力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剩余价值理论是以价值规律为基础而产生的。”[1]19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一个科学的理论体系,由劳动的二重性推导出商品的二因素,阐释商品价值的劳动源泉,由此揭示剩余价值的实质,进而揭密劳动与资本的对立关系。

无论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史,还是对于无产阶级革命运动史,马克思劳动价值论都具有重要意义。正如他本人所说,“我所使用的分析方法至今还没有人在经济问题上运用过”[2]24,正是“由抽象到具体”这种研究方法的运用,马克思从最基本的生产关系出发揭示商品经济发展的一系列经济范畴,在学说体系上达到了前人难以企及的高度,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为他的剩余价值理论的发现及创立播下了种子,也为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诞生奠定了坚实的基石。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自创立以来,使全世界无产阶级认清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剥削本质,科学指导并推进了无产阶级革命运动,对打破资本主义世界体系,在多个国家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起到很大地推进作用。

然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所论述的劳动,主要是指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中工人的体力劳动,这在19世纪中后期无疑是合理的。但由于20世纪下半叶以来由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而引发的劳动结构变化(脑力劳动逐步占主导地位)和经济形态的变化(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生产、分配和使用上的知识经济形态),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解释力不可避免地受到质疑与挑战。“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3]664。我们不能苛求一百多年前马克思创造的科学劳动价值论能够解决当今世界经济发展中的一切具体问题,也绝不能教条地坚守传统的认识阵地,丧失求真的精神和创新的勇气。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马克思主义持续创新与发展的生命力所在,也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得以深化与完善的基本原则。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在实践中产生的,它不是一个封闭的体系,它是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而发展的。千百年来,人类社会经历过农业经济时代、工业经济时代,现在又进入知识经济时代,毋庸置疑,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会面临更多的挑战,接受新时代赋予的新任务,也因此会赢得更多、更好的发展机遇,这需要对层出不穷、复杂多变的现实问题勇于回答、敏于回答,并做出科学的、负责任的回答。

三、知识经济时代马克思劳动价值论面临的新挑战和新问题

(一)智力劳动的比重显著提高

人类社会早期的发展处于农业经济状态,由于科学技术不发达,人类只能依赖体力劳动对土地等自然资源进行简单的开发、利用及生产以满足自身的需要。而当跨入工业经济时代后,机械化大生产使社会生产力和劳动生产率迅速提高,但是体力劳动仍然是人类进行生产活动的主要劳动形式。而经过信息革命后,人类社会进入知识经济时代,技术、知识、信息等智力因素通过对物质资料生产的三要素——劳动力、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的渗透作用,日益成为生产进步的主要推动力。从劳动力来看,劳动者通过挖掘自身的智力潜能,使劳动力结构已经从原来的体力劳动为主转变为智力劳动为主。从劳动工具来看,各种智能化、自动化的生产工具及装置,已经逐步取代自然人在直接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及作用,劳动者“不再是生产过程的主要当事者,而是站在生产过程的旁边”[4]218,扮演起操纵者、监督者、管理者的角色。从劳动对象看,人类的发展空间比以往更加宽广,各种新材料层出不穷,新工艺、新技术逐渐扩大了劳动对象的范围。“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劳动分工的细化,一部分具有较高智力水平和知识较为丰富的人开始专门从事科学技术的创新活动,科学技术作为一种无形的却凝聚着一般无差别人类劳动的产品进入了交换领域”[5]25。智力因素不断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推动知识经济向更高层级发展。

智力因素不是独立于劳动之外的生产要素,它实质上是复杂劳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提出复杂劳动具有自乘效应,即单位时间内创造的商品价值等于多倍简单劳动,原因就在于复杂劳动的智力含量远大于一般简单劳动的智力含量。在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时代,人类劳动中的智力因素较低,因而数千年以来生产力发展较为平缓。而到了知识经济时代,人类智力因素在生产劳动中发挥主导作用,社会生产力得到飞速发展与提高。与农业经济及工业经济时代不同,在知识经济时代的劳动结构中,智力劳动(即脑力劳动)的比重显著超过体力劳动。为此,可引入智力劳动比率的指标说明:

智力劳动比率=智力劳动/总体劳动=智力劳动/体力劳动+智力劳动,公式:Ir=IL/TL=IL/(PL+IL),由此形成的比值(Ir)就是总劳动消耗中的智力劳动比率。

智力劳动比率公式表明,生产劳动过程中的智力因素含量越高,劳动的智力比率就越高,这反映一种生产或劳动所含智力因素的高低,因此成为衡量知识经济时代生产活动的重要指标。当今世界生产力水平的高低往往取决于智力因素在整个劳动中所占比例的大小。可以说,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劳动者智力因素支出的比例越大,生产力的水平就越高;反之,生产力的水平就越低。可见,在知识经济时代,智力因素不仅是劳动的本质,更是生产力的决定要素。

(二)劳动形式多样化发展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所指的劳动,主要是指19世纪中后期机器生产过程中产业工人的体力劳动。由于处于工业经济时代,马克思考察的主要是资本主义机械化大生产下的物质生产部门,他区分了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通常认为,马克思关于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有两种不同的划分标准:一种是以特殊的生产关系为标准,即凡是能产生剩余价值的劳动都属于生产性劳动,反之,则属于非生产性劳动。另一种是以商品价值的生产创造为标准,在有形物质商品生产过程中的劳动可以产生使用价值和价值,具有生产性,而在流通过程中的劳动,就要区分不同情形,例如,像运输业、仓储业等服务部门的劳动具有生产性,而像教育业、文化娱乐、公共服务等部门的劳动则是非生产性劳动。这一点显然与当今时代有很大不同。20世纪中后期以来,伴随人类发展史上的第三次科技革命——信息革命的蓬勃发展,人类社会进入到知识经济时代,脑力劳动逐步取代体力劳动占据主导地位,知识、技术和信息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和作用日益突出。这就需要我们深入探研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的划分,把劳动价值论在物质生产过程的运用扩展到服务生产过程。

(三)生产要素范围得到拓展

在农业经济时代,劳动、土地等自然要素对物质生产的贡献作用较大。在工业经济时代,资本取代劳动与土地成为财富创造的主导要素。如今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技术、信息、管理等智力因素又取代资本成为物质生产的第一要素。例如,在生产自动化条件下,机器人等自动化装置已经可以代替甚至取代人在直接生产中的作用,导致许多“无人车间” “无人工厂”的出现。可见,由于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生产要素的范围突破了原有的劳动、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等生产资料三要素的限制,知识、技术、信息、管理、文化等逐步成为新型的生产要素,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强化及凸显。因此,许多学者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提出质疑,有观点认为:现今企业生产大多依托自动化,在产生商品价值过程中并没有耗费太多劳动量,科学技术等生产要素与劳动共同创造商品价值。基于此,需要增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知识经济时代背景下的解释力,提高劳动价值论在关于科技、知识、信息等智力要素创造价值问题上的理论说服力。

(四)西方思潮的挑战与冲击

在资本主义蓬勃发展的工业经济初期,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依据的是当时处在工业经济发展潮头的英国,借以剖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2]8。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自创立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西方价值理论也取得诸多进展,例如斯拉法体系、马克思—纽曼体系、马歇尔的“均衡价格论”以及效用价值论,这些理论都对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产生冲击并发起挑战。某些西方社会思潮,例如鲍德里亚认为符号消费的过程也就是社会分类和区分的过程,“物和符号在这里不仅作为对不同意义的区分,按顺序排列于密码之中,而且作为法定的价值排列于社会等级”[6]48。但是究其本质,无论是符号、品牌,还是先进科技产品,都是人类劳动的产物,凝结着人类的劳动价值。知识是知识经济时代人类社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但是知识本身并不主动发挥作用,知识必须通过人的掌握及其运用发挥作用,正如马克思所言:“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3]10知识社会是凸现人的价值的社会,知识经济是以人为本的经济。在这个以人为本的知识经济时代,探究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就具有了新的意义。

四、新的历史条件下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创新与发展

(一)明确非生产性劳动的价值创造作用

在马克思发展劳动价值论时,价值创造的主要方式是物质产品的生产性劳动,非生产性劳动并不创造价值。当今世界已进入知识经济时代,劳动的内涵及形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除了生产性劳动,还有科研、管理、教育、服务等所谓非生产性劳动,这些劳动也是价值创造的源泉。例如,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可以把服务劳动分为两种:一种是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劳动,另一种是为生活服务的劳动。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劳动尽管不是直接作用于劳动对象,但却间接地为物质生产服务,属于生产性劳动的范畴。传统观点认为,为生活服务的劳动属于非生产性劳动,这些劳动本身并不创造价值,这一认识是值得商榷的。为生活服务的劳动,是服务于劳动者的,纵然不直接生产物质产品,但通过作用于劳动者,使劳动者身心愉悦、放松,有助于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效率,从而在单位时间内创造更多的价值。可见,这类服务劳动通过服务劳动力,间接作用于生产,进而增加商品价值及剩余价值。在世界第三产业迅猛发展的今天,需要明确服务劳动等非生产性劳动在价值创造的作用,这有助于拓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适用领域及范围。

(二)按劳分配与按要素贡献分配相结合

马克思并不否认劳动之外的其他生产要素对财富创造的贡献。马克思通过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划分,明确商品价值的真正来源。就使用价值生产而言,劳动确实不是财富的唯一源泉,因为只有劳动是制造不出物质产品的,各种生产要素共同创造使用价值这一说法无疑是正确的。但从价值的生产来看,创造价值的只有人类的劳动,凝结在商品中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可见,各种生产要素共同创造了商品的使用价值,而劳动创造了商品价值。处于知识经济时代的今天,科学技术的发展与进步使得除劳动外的其他生产要素发挥了愈加重要的作用。为了充分调动要素所有者的积极性,并且能自发地进行资源优化配置,达到生产要素最大限度的利用和合理化配置,促进财富的积累与增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依据生产要素的产权,按生产要素投入及在生产过程中所做贡献参与分配,获得相应的报酬。“按要素分配是在市场配置资源过程中,由要素使用者按照要素的价值或价格向其所有者支付报酬”[7]399。生产要素作为一种物化劳动,尽管不能创造价值,但财富的创造却离不开各种生产要素的作用,因此除按劳分配外,还须大力鼓励资本、技术、信息、产权等生产要素按财富创造的贡献参与分配。

(三)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切实保障产权收益

在马克思生活的时代还没有形成知识产权概念,他关于财产的论述主要针对有形财产而言的。知识产权是民事主体对其所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特定权利,知识产权是对产权所有者智力成果的一种法律认定及保护,产权所有者可以独占智力成果的使用权、处分权,并获得法定的垄断利益。由此可见,知识产权具有激励功能,促使人们不断开发和创造新的智力成果,推动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产权制度是将产权关系与规则结合起来,并且对产权关系实施有效保护的制度安排。明确产权的归属将有益于降低费用,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我国自2007年《物权法》颁布以来,就对各种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开辟了依法保护路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还须进一步完善企业与公民产权的保护制度,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权益,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受到法律保护。为此,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两个意见》进一步提出,我国还需要“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积极发挥知识产权法院作用,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审判三审合一,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8]10。

[1] 逄锦聚.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继承与发展[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2]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3]马克思 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4]马克思 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5] 刘占富.浅谈学习马克思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现实意义[J].前沿,2011,(11).

[6]让·波德里亚.消费社会[M].刘成富,全志钢,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

[7] 郑志国.坚持和发展研究劳动价值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8]《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两个意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

2017-05-10

郭乾,男,山东淄博人,山东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谭顺,男,山东淄博人,山东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

A811

A

1672-0040(2017)05-0023-04

(责任编辑石学军)

猜你喜欢

智力因素知识经济智力
评价新经济时代知识经济管理的发展趋势
《付费:互联网知识经济的兴起》
知识经济供给侧改革五大着力点论析
智力闯关
智力闯关
高素质护理人才培养中的体育策略
知识经济时代独立学院软实力建设研究
欢乐智力谷
浅析大学体操教学中非智力因素的培养
物理教学中学生非智力因素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