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的探讨与防范
2017-03-29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王囡囡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王囡囡
财产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的探讨与防范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王囡囡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财产保险业迎来了蓬勃发展的大好时机。不论是保险覆盖面还是保费的金额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在金融领域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与此同时,保险公司的相关财务管理工作也受到了巨大的挑战。其风险性也受到了人们密切关注。探讨公司财务在当前新形势下产生风险的原因并谋划相应的预案,是非常必要的。本文根据自己一线多年工作经验,就其产生的根源,防范措施做了有益的探索,可供同行们借鉴参考。
财险公司 财务 风险 防范
众所周知,财险公司的业务特点,是将社会分散的资金财力集中起来,应对局部的,突发的,诸如“天灾人祸”类产生的损失,避免或减轻由此产生的个人或集团不可承受之压力。既“集众之水,灭点之火”。这用来灭火之水要保证平时不被自然蒸发流失,关键时刻要拿的出,用得上。管好用好这用来救火之水——保费,就是我们财险财务工作的根本宗旨。
一、财险公司内部财务管理方面的风险
(一)资产再投资产生的风险
我国各类保险公司对保费管理的形式都是将其集中起来,除了日常流动之外,闲置多余的部分用来再投资,使其保值增值。这部分用来再投资的资产在选项和决策上具有很大的挑战性,如选项准确,科学,合理,将会给企业带来不菲的收益,反之,如投资盲目,管理不科学,资源配置不合理,收益未达预期目的甚至亏损本金,将带来资产经营风险。
(二)违规操作的风险
我国各家保险公司在业务操作流程上虽然都有统一的规定,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屡有违规操作的现象发生。如基层单位将产品承包给没有销售资质的机构或人员,在售出产品时放宽呈保条件或协议呈保;对有些行业虚假投保,打折销售,套取、骗取手续费等。这些都将给公司财务带来不可预测的风险。
二、营销环节产生的风险
(一)产品定价不合理产生的风险
保险公司在产品设计时由于受当时客观条件的限制,对后续变化估计不足,或数据采集不准,精算失误,或者为了同业竞争有意压低产品成本造价,导致推出的产品盈利空间过小,或根本没有盈利空间,类似于“面包售价低于面粉售价”的价格倒挂,这类产品售出越多,公司亏损就越大,自然为企业带来财务风险。
(二)理赔制度管控不严产生的风险
理赔工作是保险行业各工作环节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事关公司盈利与否,必须要配备业务熟,素质高,铁面无私,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办事的业务人员。在理赔工作中严把质量关,防止产生以下几点:一是通融赔付,该少赔的多赔,不该赔的也赔;二是以分散性险种的赔付扶持主要险种;三是理赔制度执行不严格,理赔工作缺乏约束监督,甚至先出险后投保;四是理赔审查不严,被欺诈,骗赔。如此以来,理赔支出的口子必然开大,导致风险产生。
(三)大灾产生的风险
目前,我国财产保险业突出的问题是产品销售价格过低,企业处于低利润、高成本的运营当中,无法提取足量的资金做备付金,特别是法定以外的备付金,能不提就不提。导致可动用的大灾储备金无法满足需要,而国内的大灾风险转移机制又不甚完善,一旦发生大灾,保险公司就有可能陷入手忙脚乱,支付危机的窘境,特别是规模相对较小的公司。直接造成财务风险。
三、防范措施
(一)建立完善资产管理体系
加强金融市场、政策的分析研究,及时掌握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控方向,了解股票、债券等市场的走势;在公司内部设置资产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各项资产风险管理的措施,保证资产和负债相匹配。并将投资风险合理的分散到若干不同的投资个体当中,不要把鸡蛋放到一个篮子里。最大限度的降低风险发生的几率。
(二)实行全面的预算管理制度
每年在编制预算规划时,要清晰,明了,细致,区分行政性和业务性支出,专款专用,长短期相结合。预算编制完成要报上级审批,在实施时要随时动态监控,定期检查,考核,各项财务开支都要在预算范围内进行。
(三)提高人员素质,防范贪腐渎职带来的风险
保险公司财务工作岗位特殊,整天和巨额资金打交道,具有滋生腐败的天然条件,对人员素质要求要尤其严格。因此,在人员配备上要注意把业务熟,原则性强,经验丰富,工作具有前瞻性,职业操守好的人员放到公司财务工作的岗位上。这其中职业操守尤其重要,作为金融行业中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两袖清风,廉洁自律是基本的素质要求,要绝无含糊。
[1]云南财经大学学报,08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