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大灾风险的科学管理
——基于文献研究的风险评估原理、方法与研究展望
2021-11-01赵妤赵元凤
◎赵妤 赵元凤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对国家粮食安全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农业的生产对象是有生命的动植物,对气候变化十分敏感且其生长高度依赖于气候条件(Roudier et al.,2011),因此农业生产极易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和制约。近年来,全球气候变暖趋势在急剧加速,极端气候灾害事件频频发生(刘政阳等,2019),使农业变得更加脆弱,农业大灾风险发生的概率明显增加。中国作为农业大国,地域覆盖范围广泛且位于季风气候区域,是最容易遭受大灾袭击进而严重危及农业生产的国家之一(凌超凡,2019)。目前我国各类自然灾害的突发性、异常性、难以预见性日益显露,在短期内极有可能造成不可预估的农业大灾损失(张琳等,2018)。据统计,2016~2018年,各类自然灾害导致我国46913.6万人次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高达65512.4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约为10696.2亿元。一方面,农业大灾风险严重破坏农业生产,降低农户收入,增加政府财政压力,对社会秩序和经济稳定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另一方面,农业保险的发展始终面临农业大灾风险的威胁(张峭,2013),阻碍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对农业大灾风险进行科学管理的意义更加重大。
农业大灾风险科学管理的前提是深入开展农业大灾风险评估工作。通过风险评估,能够对农业大灾风险发生特点、分布规律及危害程度进行科学的把握。农业大灾风险评估结果的准确性直接决定农业大灾风险科学管理的有效性,为构建农业大灾风险分散制度提供科学依据(张峭等,2011)。
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开始重视风险评估方面的研究,至今已经形成了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根据研究角度的不同,现有研究可以分成两大类:一类是基于防灾减灾角度开展农业大灾风险评估工作,主要涉及气象、水利、农业等研究领域;另一类是基于保险定价角度开展农业大灾风险评估研究工作,多集中在农业保险研究领域。可以看出,针对农业大灾风险评估这一研究主题,学术界呈现出研究角度多变、研究方法多样、研究内容多元的特点。因此,通过文献梳理的方式,在总结已有研究共性规律的基础上,探讨现有研究存在的不足,提出该领域未来的发展方向,对接下来的农业大灾风险评估研究十分重要。本文通过回顾和梳理国内外农业大灾风险评估的相关文献,科学界定了农业大灾风险评估的相关概念,分析研究了现有农业大灾风险评估方法的基本原理、评估流程、应用实践等内容,在此基础上提出已有农业大灾风险评估研究中存在的不足,并对该领域未来研究的发展方向进行了展望,期望能够为完善我国农业大灾风险评估机制提供决策支持,进而对国家开展防灾减灾及农业大灾保险的风险区划与费率厘定等风险管理工作提供创新思路。
农业大灾风险管理的科学内涵
(一)大灾的概念与内涵
大灾(或巨灾)1一词源于古希腊语,其思想的雏形可以追溯到很早之前,但是直至近代才开始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研究(邓国取,2009)。目前大灾并没有形成统一的定义(周志刚,2005;邓国取等,2017),学术界和业界存在多种界定标准,大体上分为定性和定量两方面。
定性方面,主要是从灾害学、经济学、保险学等不同学科角度,通过比较抽象的概括性语言来定义大灾。代表性的表述有:1.灾害学角度。(1)以大灾发生的原因定义:大灾是外部力量作用的结果(Zeuli,1999)。(2)以大灾导致的后果定义:大灾是可能造成巨大财产损失和严重人员伤亡的风险(周荣义、廖可兵,2004;张业成等,2006;邓国取,2008)。(3)综合大灾产生的原因和造成的结果定义:大灾是自然演变、环境变化、社会、人口、经济相互作用的负面产物,能够对个体满意度、社会物质存在、社会秩序等造成破坏的事件或过程(Anthony Oliver Smith,1998;Doughty,2003)。(4)以风险特征定义,大灾是小概率事件(黄英君、史智才,2011)。2.经济学角度。大灾是对地区资源和社会经济产生制约,使低收入国家被迫借贷或大量减少储蓄来恢复经济的低概率大损失事件(Murlidharan,2003)。3.保险学角度。一个厌恶风险的投保人,面对两个具有相同期望损失事件时,小概率事件就是大灾(Eeckhoudt L & Gollier C,1999)。
定量方面,主要使用大灾直接损失、保险业损失、大灾损失占GDP的比例等指标,按照风险的损失程度对大灾进行定义。代表性的表述有:大灾是导致财产直接保险损失超过2500万美元并对多位保险人和被保险人造成影响的事件(ISO,1998);大灾是造成保险损失在500万美元以上的一个或一系列相关风险事件(标准普尔,1999);大灾是造成灾害损失占GDP比值及重伤和死亡率超过一定阈值(该阈值分为国家、省市、县市三级)的事件(汤爱平等,1999)。
综上可知,大灾是一个随着社会发展而变化的动态概念,也是一个相对大灾承受主体而言的概念。与一般风险相比,大灾在数理统计方面表现出风险累积和尖峰厚尾的特征,具有预测难度高、发生频率低、损失程度大、影响范围广、可测性差等特点(谢家智、蒲林昌,2003;梁昊然,2013;李彦奇、欧阳玉秀,2013)。单一的定性或定量描述难以宏观把握大灾的基本属性及核心要点,定义大灾时,需要在对大灾本质特点理解的基础上,结合国家的发展现状,从定性与定量两个维度对大灾进行科学的阐释(段胜,2012a)。
(二)农业大灾风险的概念与内涵
1.农业大灾风险的概念
与大灾相对应,农业大灾也是一个动态的、相对的概念(范丽萍、张朋,2014),农业遭受的灾害达到何种影响程度才成为大灾,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陈利,2014;张琳等,2018;杨汭华、孙婧,2018)。
部分学者尝试从定性方面对农业大灾风险进行定义:农业大灾指一次损失超出预期、累计损失超过农户、保险公司、政府承受能力的小概率农业自然灾害事件(刘小康、谷洪波,2011);农业大灾是对农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甚至生命伤亡的特殊风险(陈利,2012;赵思健、张峭,2014)。
还有学者(邓国取,2006,2007,2009;周振,2011;范丽萍、张朋,2014)尝试基于农户、保险业、政府三个角度对农业大灾风险进行数量定义:(1)农户角度。农业大灾是造成大量农户户均损失超过家庭预期纯收入50%及以上的灾害风险;(2)保险业角度。目前监管机构、业界和学术界尚未对农业大灾风险界定标准形成共识。周振(2011)、范丽萍和张朋(2014)等学者以保险赔付率为标准,将造成农业保险赔付率为150%~200%的灾害定义为农业大灾,但是梁中范(2015)从保险公司经营的角度考虑,设定农业大灾的保险赔付率标准为140%~200%。邓国取(2009)则把造成一次性经济损失总额大于农业保险公司当年年末总资本公积金和总准备金的10%的农业灾害界定为农业巨灾。(3)政府角度。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农业大灾是指导致一次灾害经济损失额大于当期国内生产总值(GDP)0.01%的事件。
2.农业大灾风险的特征与属性
(1)农业大灾风险具有一般大灾风险的特征与属性,具有预测难度高、发生概率小、损失程度大、影响范围广等特点。(2)农业大灾风险的风险单位大。风险单位是一次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范围,往往牵扯数县甚至数省,尤其是干旱、洪涝等大灾一旦爆发,将会影响成千上万的农业生产者(庹国柱、朱俊生,2010)。(3)与农业一般性风险相比,农业大灾风险在时间和空间上高度相关,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和区域性特点,灾害一旦发生,引起的经济损失往往难以预估,不仅使保险公司的经营面临着财务稳定性和发展可持续性问题,甚至对国民经济和社会稳定产生严重影响(包璐璐、江生忠,2019)。(4)农业大灾风险具有伴生性。即一种农业大灾的发生常会引发另外一种或多种次生灾害,经济损失和生命伤亡相应扩大。伴生性不仅使各灾害事故分别造成的损失难以区分,也加大了农业大灾风险评估的难度。(5)从福利经济学角度看,农业大灾风险具有介于私人风险和公共风险之间的“准公共风险”属性(庹国柱、王德宝,2010;冯文丽、苏晓鹏,2014)。(6)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农业大灾风险的特点还体现在具有可保性(郑军、汪运娣,2015),然而实现其可保性需要系统的大灾风险管理理论等重要工具作为支撑,因此迫切需要加强农业大灾风险评估理论研究。
3.农业大灾风险的成灾机理
一般来说,自然灾害主要由两大因素引起:一是自然变异,二是人类活动(高庆华等,2012)。根据区域灾害系统理论,灾害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的地球表层异变过程。灾害是孕灾环境、承灾体、致灾因子相互作用的产物,当承灾体面对环境变化难以适应或无法调整时,灾害随之产生。其中,灾害时空变化的动力学过程和生态学机制分别揭示了灾害系统的致灾过程和成灾过程(史培军,1991,1996)。尚志海(2018)认为发灾场、致灾力和承灾体是灾害形成的三大要素,并指出基于人地关系论,灾害是由于人类社会活动与自然灾害互相抢占空间场所造成的。在上述理论的基础上,覃志豪等(2005)认为极端天气事件只是农业成灾的外部条件,农业系统本身的抵抗力和应对能力是决定农业灾害最终能否形成的关键。徐磊(2012)认为在一定孕灾环境下,致灾因子危险性和承灾体易损性相互作用形成农业大灾风险。陈利、谢家智(2012)认为社会脆弱性、致灾因子和承灾体差异综合作用下形成农业大灾风险,其中致灾因子主要包括自然因素、非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张继权等(2007)、张峭(2013)、孔锋等(2016)提出,农业灾害的形成还应该考虑地区的防灾减灾能力,即农业大灾风险的形成与孕灾环境、承灾体、致灾因子和地区防灾减灾能力四方面相关。综上可知,农业大灾风险的成灾机理十分复杂,相应提高了农业大灾风险评估的研究难度。
(三)农业大灾风险评估的概念与内涵
目前学术界对风险评估的定义存在多种描述:史培军(2002)提出风险评估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风险评估是对致灾因子进行评估,广义的风险评估是在评估致灾因子、孕灾环境及承灾体的基础上,对灾害系统整体进行评估。段胜(2012b)认为风险评估是利用计量方法对灾害损失进行测度,判断灾害事件给当地人民造成的影响,评估的关键在于求出灾害损失的概率分布。相应地,学者对农业大灾风险评估也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谷洪波等(2011)指出,农业大灾风险评估是指导农业保险赔偿和灾后重建的关键,其主要内容是对农业损失进行计量和统计。徐磊等(2011)认为农业大灾风险评估的核心是对农业大灾损失概率分布函数进行科学合理的拟合。徐磊(2012)强调在定义农业大灾风险评估时,需要清晰界定农业的范围,并认为农业大灾风险评估主要研究两大问题,一是讨论极端性气候事件对农业生产损失的影响程度,二是解决农业大灾损失的概率分布问题。总而言之,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定义农业大灾风险评估,其共同点是均需要借助科学有效的数理统计方法对农业大灾进行定量分析。评估方法的选择和使用直接影响到评估结果的准确性,而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又决定着农业大灾风险管理的科学性及农业保险风险区划与费率厘定的合理性。因此,本文接下来将对现有农业大灾风险评估方法的相关内容进行阐释。
农业大灾风险管理——风险评估方法
目前,已有的农业2大灾风险评估方法综合归纳起来主要有基于风险因子的大灾风险评估法、基于风险损失的大灾风险评估法以及基于风险机理的大灾风险评估法三种。
(一)基于风险因子的大灾风险评估法
1.基本原理
基于风险因子的大灾风险评估法是依据灾害系统理论(史培军,1991,2002),从造成农业大灾风险的各种风险因子入手,构建分层大灾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并选择合适的数学模型赋予指标权重,最终计算出风险指数的评估方法。其中,该方法实现对农业大灾风险有效评估的关键在于构建科学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与选择适当的数学模型(张峭,2013)。根据选取风险因子的不同,该方法又可划分为两类:(1)基于单一风险因子的风险评估法。选取致灾因子危险性指标对农业大灾风险进行评估;(2)基于综合风险因子的风险评估法。选取致灾因子危险性、承灾体暴露性和脆弱性及地区防灾减灾能力等指标对农业大灾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徐磊,2012)。目前该方法主要被灾害学学者应用在风险防范等研究领域(王克、张峭,2013)。实践中应用该方法评估农业大灾风险时,需要与评估农业一般风险有所区别,形成农业一般风险的风险因子较为单一,而造成农业大灾风险的风险因子比较复杂,构建农业大灾风险评估指标体系时,在科学界定农业大灾风险概念内涵的基础上,需要结合农业大灾风险的本质特点,多方面、多维度、多层次地合理选取农业大灾风险评估指标,避免与农业一般风险相混淆。
2.评估流程
基于风险因子的大灾风险评估法的评估流程主要包括:(1)选择风险因子,构建指标体系。农业大灾系统主要由孕灾环境、承灾体、致灾因子、地区防灾减灾能力等要素构成。根据要素特点,指标体系可以从危险性、暴露性、脆弱性和防灾减灾能力等方面进行选择和构建。(2)对指标进行量化和归一化处理。(3)选择数学模型,确定指标权重。较常用的数学模型主要包括层次分析法、模糊综合评判法、模糊层次分析法、灰色关联度分析法、主成分分析法、因子分析法等。(4)计算农业大灾风险指数(徐磊,2012;张峭,2013;孔锋等,2016)(见图1)。
3.应用实践
自20世纪70年代起,发达国家开始从风险因子角度开展风险评估工作。联合国发展计划署(UNDP)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全球资源信息数据库(GRID)共同配合开发出灾害风险指标(Disaster Risk Index,DRI)(Dilley et al.,2005;Arnold et al.,2006),并在全球范围内使用该指标评估了自然灾害的暴露性和脆弱性(Peduzzi et al.,2009)。卓志等(2013)认为在构建巨灾指数时,应该在灾害预防资料、灾情数据、灾害损失分布规律和承灾体属性的基础上,对灾害数据、易损性数据、价值分布数据及防灾减灾方面的数据进行加权汇总。陈利等(2020)基于1355份农户调研数据和相关统计资料,从致灾因子、孕灾环境、承灾体和防灾减灾能力四个维度构建了农业大灾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并运用模糊层次分析法对我国农业大灾风险进行了评估。
(二)基于风险损失的大灾风险评估法
1.基本原理
基于风险损失的大灾风险评估法直接从反映农业大灾系统实际演化的后果——农业大灾损失入手(金菊良等,2014),根据研究区域内的历史农业大灾损失序列,选择不同的风险评估模型求出农业大灾损失概率分布,从而实现对农业大灾风险的直观性评估。该方法评估原理简洁,是非寿险领域常见的风险评估和保险定价思路(王克、张峭,2013),其核心是对农业大灾损失概率分布函数进行拟合(徐磊、张峭,2011)。大灾风险损失数据厚尾性的特点决定了对其分布函数的拟合需要选择适当的方法(卓志、王伟哲,2011),关注于均值的传统概率分布拟合方法(参数法、非参数法等)并不适用于大灾风险的评估,而注重小概率尾部事件的极值统计方法(BMM模型、POT模型等)能够有效解决传统方法在拟合极端事件时存在的问题(徐磊、张峭,2011;张峭,2013;赵思健、张峭,2014),在农业大灾损失概率分布建模方面有着广泛的应用。此外,在大灾风险评估研究中,还需要探讨大灾损失的影响因素,分析影响因素与大灾损失之间的关系(李云仙、孟生旺,2019)。分位数回归作为一种在因变量条件分布的不同点上量化自变量的统计学方法(Eide and Show alter,1999),可以有效克服最小平方法和最小一乘法易受到极端数据干扰的不足(吴建南、马伟,2006),因此常常被引入到大灾风险损失的影响因素研究中。
2.评估流程
基于风险损失的大灾风险评估法一般遵循“损失估计——分布拟合——风险表达”的基本范式(张峭,2013)。其评估流程具体为:(1)收集并处理农业大灾损失数据,获得损失的时间序列数据。损失数据一般为农业产量数据或农业受灾数据(受灾面积、成灾面积及绝收面积)。(2)选择合适的统计学方法,获得农业大灾损失的概率分布函数。一般极值法常用来构建农业大灾损失分布模型。(3)利用公式、曲线、数值、图表等方式对农业大灾风险的大小进行表达(王克、张峭,2013)(见图2)。
3.应用实践
基于风险损失的大灾风险评估法体系较为成熟。在拟合大灾风险损失概率分布方面,赵思健等(2014)以东北三省为研究区域,利用农作物受灾面积、成灾面积等数据资料,采用BMM方法对洪涝巨灾损失的尾部分布进行了有效拟合,实现了对县级尺度下的农作物洪涝巨灾风险评估。王华丽(2018)采用复合极值模型对洪涝大灾损失程度及损失概率进行了定量分析,并基于研究结果对洪灾保险承保及转移分散制度方面给出建议。在研究影响大灾损失的相关因素方面,徐磊(2012)采用分位数回归方法讨论了致灾因子与农业大灾损失之间的关系,并求出农业一般风险和农业大灾风险分别对农作物受灾面积造成的影响。李云仙等(2019)借助1990~2015年地震灾害损失数据,使用传统分位数回归模型和函数系数分位数回归模型对地震震级与经济损失二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比较分析。
(三)基于风险机理的大灾风险评估法
1.基本原理
基于风险机理的大灾风险评估法是在农业大灾系统动力学机制和基本要素相互作用机制的基础上(金菊良等,2014),从造成大灾风险的前因后果入手,对研究区域的自然灾害过程进行仿真建模,再现农作物生长过程及风险发生过程,实现对农业大灾风险的有效评估(王克、张峭,2013)。该方法始于20世纪80年代,是一种创新的自然灾害风险评估思路,借助于先进的计算机情景模拟技术,通过研究复杂环境下大灾风险的动态变化过程,实现对具有不确定性的自然灾害全方位的评估与分析。该方法的演绎推理过程比较复杂,关键在于构建农业大灾致灾过程的仿真模型,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农业大灾风险具有发生概率小、损失程度大的特点,在应用该方法通过致灾因子的重现期生成灾害情景时,与农业一般风险使用致灾因子较短的重现期不同,农业大灾风险情景的生成应该使用致灾因子较长的重现期来实现(徐磊,2012)。该方法适用范围广泛,是当前大灾风险评估研究的主要发展方向和前沿课题(金菊良等,2014)。
2.评估流程
基于风险机理的大灾风险评估法基本按照“情景制作——情景演练——情景结局——情景综合”的步骤进行评估,具体为:(1)情景制作。对致灾因子进行历史数据收集与统计分析,获得不同时间、空间和强度的农业大灾致灾因子的概率分布。(2)情景演练。输入各种情景并对致灾过程构建仿真模型。(3)情景结局。对不同情景下的灾害进行损失估计。(4)情景综合。在前三个步骤的基础上,综合各种情景计算期望损失,并将其作为风险大小的量度,完成农业大灾风险评估(徐磊,2012 ;张峭,2013)。赵思健(2012)在其研究中,在以上四个步骤的基础上,补充了情景回溯校正步骤和情景筛选步骤,进一步完善细化了基于风险机理的大灾风险评估法流程(见图3)。
3.应用实践
目前基于风险机理的大灾风险评估法还处于探索之中,相应的研究比较少。赵思健(2010)以淮河流域为研究区域,通过构建“情景生成”“情景演练”“情景结局”及“情景综合”四阶段情景驱动模型,对水稻洪涝灾害进行了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划分了研究区域内各县市的风险等级。张峭(2013)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淮河流域风险评估与区划结果,厘定了不同风险等级下水稻洪涝保险的平均保险费率。王慧彦等(2016)从情景构建的角度出发,建立了适用于应急体制的地震大灾情景模型,能够对潜在的灾害风险进行定量分析,并以北京市平谷区为例,对该模型进行了详细阐释。
(四)农业大灾风险评估方法比较
以上三种农业大灾风险评估方法,各自具有不同的优缺点和适用范围,具体比较分析如下:
基于风险因子的大灾风险评估法,立足于区域自然灾害系统理论,是一种完整性的风险评估思路(张峭,2013)。该方法操作简便,对历史灾害数据样本量的要求较低,能够全面反映研究区域农业大灾风险状况,利于农业大灾成因分析(金菊良等,2014)。其不足之处是:一方面该方法最终的评估结果只是风险等级,不能直接反映风险的内涵,评估结果的物理意义也不明确(孔锋等,2016);另一方面该方法属于定性分析,不同学者构建出的农业大灾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存在差异,具有较大的主观性(徐磊,2012)。总之,该方法主要用途为农业大灾风险的早期预警与防范,适用于大中尺度空间范围或缺乏数据资料地区的风险评估(王克、张峭,2013)。
基于风险损失的大灾风险评估法,立足于数理统计原理,是一种直观性的风险评估思路。该方法评估原理简单易懂,以概率统计方法为评估工具,数学推理性强,评估结果比较客观。其不足之处是:一方面大量的大灾损失时序数据难以获得,该方法的使用会受到数据样本“质”与“量”的限制,无法满足农业大灾极值概率分布模型构建的需要(金菊良等,2014;赵思健、张峭,2014),在研究中,学者往往通过蒙特卡洛模拟或信息扩散的方法扩大样本空间;另一方面孔锋等(2016)认为该方法在机理解释方面不够具体,无法准确反映大灾风险的物理成因过程,并且提出在拟合农业大灾损失分布时存在争议,使得评估结果无法得到有效验证。总之,该方法的主要用途为大灾保险的风险区划与费率厘定,适用于数据量相对齐整的空间范围的风险评估(孔锋等,2016)。
基于风险机理的大灾风险评估法,立足于农业大灾过程机理和农业自身脆弱性机理,是一种追溯性的风险评估思路(张峭,2013)。该方法对机理的解释比较具体,能够对大灾过程实现全方位的分析与研究,发现灾害的关键环节以便制定相对应的解决措施,评估结果较为客观(王慧彦等,2016)。其不足之处在于由于农业自身的复杂性导致计算与建模复杂,该方法会受到因研究区域扩大数据资料获取难度相应加大的限制,不利于在大范围内开展风险评估工作,与农业大灾风险单位大、影响范围广等基本特点不相匹配(Ewert et al.,2011)。总之,该方法的主要用途在农业大灾风险防范、大灾保险风险区划与费率厘定等方面,适用于较小空间范围的风险评估(徐磊,2012;孔锋等,2016)。
以上三种大灾风险评估方法分别从不同的角度、采用不同的研究工具对农业大灾风险实施评估,然而这三种方法并不是互相孤立的,而是存在紧密的联系,共同推动了农业大灾风险评估研究的发展。目前关于农业大灾风险评估的理论框架体系仍不够完善,尚未形成一套学者公认的、完善的农业大灾风险评估方法,对农业大灾风险评估理论研究的深度以及方法研究的系统性仍需做进一步的探索。
农业大灾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与未来的发展方向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农业大灾风险管理方面还存在如下问题:
1.农业大灾风险的界定标准不统一。目前关于农业大灾的定性化定义本质上反映了农业大灾的基本特点,主观性较强,无法准确度量农业大灾风险的大小,而定量化定义本质上反映了农业大灾的损失程度,不同学者选择的指标和标准存在较大差异,农业大灾阈值不统一。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会增加农业大灾风险评估的难度,不利于评估理论体系的构建。
2.农业大灾风险的成灾机理研究薄弱。尽管我国在自然灾害研究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但是目前关于自然灾害风险形成机制的理论研究仍然比较薄弱,造成同一研究区域灾害风险评价结果存在显著差异(尚志海,2018)。而农业大灾风险成灾机理的研究是风险评估的前提和基础,在开展农业大灾风险评估工作时,必须不断完善农业大灾风险成灾机理研究。
3.农业大灾风险灾害链问题的认识不足。农业大灾风险伴生性的特点常会引起灾害链现象,目前理论界对农业大灾风险灾害链问题的研究仍不够全面,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业大灾风险评估指标筛选的难度,从而影响最终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4.农业大灾风险与极端气候变化二者之间的关联不明确。尽管已知极端气候会引发农业大灾风险,但是已有研究对极端气候变化如何影响农业大灾风险的发生频率和灾害程度尚未有更加充分的认识(瑞士再保险公司,2020),仍需学者做进一步的讨论。
5.农业大灾风险评估的研究存在缺陷。首先,由于农业大灾风险的特殊性,农业大灾风险评估结果的精确度往往会受到灾害样本数据量不足或信息不完备等问题的限制;其次,现有研究大多侧重于从时间维度评估农业大灾风险,对农业大灾风险空间相关性的模型拟合考虑不足(王克、张峭,2013);再次,现有农业大灾风险评估方法核心指标的选择具有主观性,不同评估方法得到的评估结果差异较大;最后,已有研究多数关注于农业大灾事件发生后的损失评估,缺乏大灾发生前的风险防范与预警等方面的评估指标和机制(段胜,2012c)。
(二)未来的发展方向
目前关于农业大灾风险评估的理论研究仍存在一些问题,评估工作严重滞后于实际需求(徐磊,2012),因此需要加强和完善以下几方面的研究:
1.完善农业大灾风险管理的基础理论研究。未来需要不断加强对农业大灾风险的科学内涵、成灾机理以及灾害链等方面的研究,特别是要科学合理的界定农业大灾风险的概念内涵、完善农业大灾风险的形成机制研究以及基于灾害链视角对农业大灾风险进行深入理解,弥补现有研究的不足。此外,对农业大灾风险与极端气候变化二者之间的关系也需要作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明确极端气候变化是如何影响农业大灾风险的发生频率和损失程度,为后续的农业大灾风险评估研究奠定扎实的理论基础。
2.加强农业大灾风险评估研究。第一,要提高农业大灾风险评估意识。有关部门应从国家稳定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角度进一步理解农业大灾风险评估的战略意义,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开展风险评估工作。第二,要积极推进农业大灾风险数据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逐步积累关于农业大灾风险评估的相关数据(卓志,2018),为提高评估结果精度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第三,要不断完善和探索对农业大灾风险评估的指标体系、方法模型等方面的研究,提高评估结果的准确性。第四,要加强针对农业大灾发生前的风险评估研究,在评估框架中补充和完善大灾防范以及预警等方面的指标和评估机制。
3.建立健全农业大灾风险防范与预警机制。首先,要加强农业大灾风险的监测及预警工作,建立有效的风险预测与预警评估机制,不断完善农业大灾应急预案。其次,要提高防范农业大灾风险科学技术的发展,通过与高校联合、与国际合作等方式,积极借鉴和学习防御农业大灾风险的先进管理经验和科学技术。
注释:
1在中央出台的一些关于农业保险的文件中,对“大灾”与“巨灾”的使用没有作明确的区分(庹国柱等,2013),因此本文将“大灾”和“巨灾”视为同义词。
2本文此处所指的农业为狭义农业,即种植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