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寓教于乐:将小说引入课堂

2017-03-28朱声敏

传播与版权 2017年9期
关键词:笔者小说法律

朱声敏

寓教于乐:将小说引入课堂

朱声敏

法律史、管理学由于课程与实际联系不大,或者内容空疏,课堂效果很不理想。通过积极探索各种教学途径,以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特别是针对学生们对于小说的兴趣爱好,将古典名著等小说引入课堂,采用恰当的方法,引导他们深入挖掘小说中与教材相关的内容,加深学生对教材的理解,寓教于乐,丰富了教学内容,提高了课堂教学效率。

教学;小说;寓教于乐

俗话说:“条条大道通罗马。”在教学上,教无定法、学无定法,早已成为学界公论,故而积极探索各种教学途径,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也成为教师的责任。笔者长期从事法律史、企业战略管理、管理学等课程教学,为了调动课堂氛围,圆满地完成课堂任务,不断探索将古今小说引入教学,感觉效果良好,兹就自己的教学实践,作一粗浅的介绍,敬请方家指正。

一直以来,课堂教学是学校教育培养目标实现的基本途径,也是学生学习科学知识与技能的主要阵地。然而,毋庸置疑,当前的高校课堂教育质量不容乐观。社会大环境、学校周边环境和家庭环境等诸多因素都在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大学生对课堂教学的态度。大学里逃课现象相当普遍,这种情况越来越受到社会的重视。《21世纪人才报》的调查数据显示,全国高校专业课逃课率在20%左右,基础课的逃课率在25%以上,至于哲学等公共课,其逃课率则高达50%以上。或许这些数据的抽样样本有不尽周全的嫌疑,但情况大体如此。

很不幸,笔者承担的课程管理学就属于全校公共课,课程内容空疏、泛泛而谈,妄图面面俱到却又言之不详,对于刚上大学、缺乏工作经验的学生而言,属于“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类课程。而法律史虽说属于法学学生的专业课,但众所周知,中国当代法律是从清末修律开始成长起来的,它与古代法律基本上没有关系。二者无论是在文本体系,还是在条文内容方面都相去迥异。古代法律可以说已经“死了”。而且法律史在司法考试中所占的分值仅仅十分,区区这点分数根本不足以引发学生们学习的足够动力。对于已经死去的东西,学生当然没有兴趣;对于轻微的分值,学生也会由于掉以轻心而践之、弃之。所以,笔者刚上这两门课的时候,都遇到了很多尴尬:自己认真备课,课堂上挖空心思讲述好每一个细节问题,每节课下来常常汗流浃背,但是学生并不怎么买账。不但逃课率很高,纵使去到课堂的学生,很多是呆若木鸡,或者就是埋头做自己的事,课堂气氛很差,教学效果不尽如人意。

既然有问题,那就需要想方设法去解决问题。笔者向来认为,教学是教与学的统一,老师要教得好,学生才能学得好;学生得学好,可以激发老师的能动性,促进老师更好地教。这可以算是“教学相长”的另一种理解吧。从另一个角度来讲,逃课、上课不认真都是心理在作怪,对于心理问题,单纯地“堵”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所谓“攻心为上”,“疏”才是上上策。面对窘境,笔者穷则思变。有一次,笔者在QQ上问一个学生:“能否提一点建议,让老师改进教学效果?”该学生没有正面回答笔者的问题,但是他跟笔者谈到,在文学课上,当老师讲到小说鉴赏时,全部同学基本没有人逃课,大家都听得很有滋味。于是,笔者心弦为之一动,由此得到启发:能否把小说引入管理学、法律史教学呢?

理论上,这应该是可以的。众所周知,小说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是社会生活的反映。而“管理既是一门科学,又是一门艺术”,管理的艺术性在于管理科学的实践性。实践本身就是一门艺术,是一门生活与工作的艺术。既然管理是生活的艺术,这必然与同为生活艺术的小说有相通之处。

于是,笔者搜肠刮肚,寻找能与管理学教材上的知识点契合的小说故事。笔者首先想到《西游记》,这部伟大的作品不知影响了多少代人,每个寒暑假都会热播,每个学生对其中的故事早已烂熟于心。经过再三考虑,笔者以唐僧师徒为例,设计了“团队结构”的教学思路并付诸实践。首先,笔者摆出英国团队管理方面的著名学者梅雷迪思·贝尔宾的名言“我不能预测一个团队一定成功,却可以预测一个团队一定失败”。紧接着介绍其“八种角色”论——一个成功的团队必须有八种不同品格的人组成,这八种人是行政者、协调者、监督者、凝聚者、推进者、创新者、信息者、完美主义者,并简单分析八种品格的内涵。然后,笔者让学生们自己考虑并允许相互商量:唐僧师徒分别属于哪一种品格?指令一下,学生们顿时活跃起来,各抒己见,七嘴八舌地讨论,有的学生还争得面红耳赤。继而笔者进行总结,指出八种性格是理想化、极端化的抽象,生活中,我们普通人不可能同时具备这八种性格,正如柳传志所说的:“我们都是有缺欠的,要做完美的事就得靠集体”。所以,我们必须要依靠别人的配合来组建成功的团队。值得一提的是,尽管由于文本上对于品格概括的模糊性和人物品格的多重表现性,课堂上我们对于“唐僧师徒分别属于哪一种品格”这个问题难以获得统一的答案(即使我们在课堂上的答案是统一的,这种答案也未必就正确),但是经过大家热烈的讨论,学生们对于“八种角色”的内涵以及对于成功团队的团队结构无疑有了很深的理解。如果换成平时教学所用的方法,遵循介绍定义—阐述定义—讲述例子的套路来进行,绝对达不到这样的效果。

将小说引入管理学课堂,笔者觉得同样精彩的案例是用《红楼梦》中王熙凤处理宁国府秦可卿丧事一段来解读管理学中的“权力”。考虑到很多学生可能对于《红楼梦》不像《西游记》那么熟悉,所以一上课笔者就将事先印好的小说章节发给学生。接着笔者先是简单介绍了剧中人物的身份以及故事背景,然后展开对“权力”的解读。笔者对学生说这段故事涉及授权、集权,以及授权、集权要注意的问题,请大家通过阅读材料一一找出来,并总结授权、集权的原则。为了给学生做一个“授权”的榜样,笔者特意加重语气跟学习委员说:“这节课由学习委员来主持,请大家配合。”而学习委员果然也不负众望,他将大伙分成4个小组,每个小组安排了同样的任务,目的让大家相互之间有一种竞争的动力。课堂上,每个小组都展现出了自己的勃勃活力,很好地完成了对课堂知识的理解。有的学生在报告中还用上了当时没有学过的“x理论”“y理论”内容,分析得相当出色。

管理学尚且能用小说进行教学,法律史用小说教学更在情理之中。众所周知,中国古代,由于战乱、统治阶级的有意篡改等原因,真实史料保存下来的少之又少。而且,“广大民众对法律现象的认识或观念与官方、士绅不尽相同,或者有着不同的侧重点。这些民间法律观念,由于很少有人屑于记录,所以今日欲总结整理相当困难”①范忠信:《从明清市井小说看民间法律观念》,载《法制现代化研究(第四卷)》,1998年。。可喜的是,古代小说为后人保存了极为珍贵的史料。很多看似不经意的描述,其实就可能蕴含着真实的历史碎片。对于严谨的学者而言,这些小说绝非是仅仅捏造几个甲男乙女,然后来一番缠绵悱恻,供人在茶余饭后作谈资而已。尤其是明清市井小说,诸如《包公案》《海公案》等公案小说,《金瓶梅》、“三言二拍”等世情小说,其中关于司法活动、民众的罪罚观念、官员的审判意识等的描述,是其他史籍所无法提供的历史研究材料。②朱声敏:《鬼神笼罩下的“明镜高悬”——鬼神报应与明代司法吏治》,《云南社会科学》,2014年第4期。近年来,小说日益受到历史研究者的重视,“法律与文学运动”蓬勃兴起。学者徐忠明说:“从民间社会的视角出发,利用文学作品来检讨中国法律史,将有助于笔者们全面地、真实地理解和把握中国传统法律的某些真情实况,尤其是对了解百姓大众的法律意识、法律心态助益莫大。”③徐忠明《法学与文学之间》自序,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4页。

笔者在讲授古代法律文化的时候就注意到,当时电视上正在热播《新包青天》,很多学生对包拯、展昭津津乐道,遂告诉学生:武侠与清官合流,武侠和清官一齐对付坏人、一起杀贼,这是清代中叶以后一种特殊的民间文学现象,这种现象有着深刻的历史文化原因,也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学生们听得有些奇怪。初中时都学过“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的他们,潜意识里认为文绉绉的儒家官员要维护社会秩序,他们怎么会与粗暴的侠客为伍呢!看到学生们的反映,笔者知道他们“上钩”了。于是笔者列出了几部小说,引导学生自己去看书,寻找答案。下次上课的时候,很多学生显然准备得很充分,有的同学在讲台上发言,引经据典,头头是道。布置任务的时候,笔者故意没有列出徐忠明、苏力等学者的研究作品,但是学生们的表现显然让人觉察到他们已经事先阅读、研究了这些作品。笔者相信,这是由于问题意识使然,这说明笔者的教学方法是行之有效的。比如,那一天,学生们有的是从法官侠客化、司法行侠化的社会思潮上去挖掘现象背后的原因,认为清官和侠客都是公正与正义的化身,是人们对传统社会秩序和机制最后的期望所在。当明清时代,封建政治极度腐败之时,正常的法律手段无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寄希望于清官和侠客成为人们普遍的心理慰藉。有的学生则能够更深入地指出:由于当时纲纪废弛、腐败透顶,官场生态愈来愈恶劣,清官在体制内已孤掌难鸣,越来越孤立,难以用程序化的手段维护庇护民众、惩恶除奸,故不得不借助“江湖”的非程序化力量即武侠来为自己鸣锣开道。这些见解无疑都是非常有见地的,笔者为学生们的努力和教学效果感到欣慰。

又一次,笔者讲授“明清司法制度”时便设想以某个案例作为切入点,充分激发学生们的学习兴趣,于是问他们:“你们对明清时代的案件哪一个最感兴趣?”不少学生回答“杨乃武与小白菜”。于是,笔者便给学生指定了阅读作业——“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案,让学生们自己搜集资料,通过阅读具体情节,自己在体会晚晴司法黑暗的同时,了解当时的司法审理等级和司法审判程序。结果,不出笔者意料,课堂上被提问的几个学生都能准确回答出清代的司法等级,并能大体上说出审判程序。笔者充分肯定了他们的努力,并就此案例展开,进一步介绍古代司法文化和各级审判制度。由于对故事的兴趣以及先前已经为此做过功课,所以学生听得很入迷,不少学生还提出了自己的疑惑,笔者先让学生们自己讨论,相互辩论,最后才给他们解答、总结。课堂效果很好。

现代教育理论告诉笔者们,教师要上好一堂课,必须针对教学对象和年龄和知识背景采用恰当的方法。大学本专科学生们基本都处于二十岁左右,这个年龄段的他们涉世未深,依然天真烂漫,对于管理实践、司法实践都懵懵懂懂,可他们仍然对于小说保持着浓厚的兴趣。笔者正是针对学生们这种兴趣爱好,将小说引入课堂,而作为现实生活反映的小说,经过笔者筛选出适当的文本,不说教,不浅薄,蕴含着诸多生活实践的真谛,既以喜闻乐见的形式让学生易于接受,也以润物细无声的功效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增长知识。笔者采用恰当的方法,引导学生环环相扣,深入挖掘小说中与教材相关的内容,加深学生对教材的理解,寓教于乐,提高了课堂效率。[本文系2015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教改项目《地方高校转型背景下新建财经本科院校法学专业发展研究》(项目编号:2015JGB3712015A25)的阶段性成果]

[作 者]朱声敏,博士,广西财经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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