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继续推进追逃追赃
——试论中纪委两年后,再发《公告》背后的重大意义
2017-03-28赵建荣
赵建荣
全面依法治国,继续推进追逃追赃
——试论中纪委两年后,再发《公告》背后的重大意义
赵建荣
2017年4月27日,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公布了《关于部分外逃人员藏匿线索的公告》。该公告的发布具有七大意义:坚持依法治国,严抓追逃防逃;维护中国在国际上的良好形象,维护中国政府的公信力和法治尊严;为国际社会在反腐领域做出了榜样;彰显了中国政府依法治国和反腐的决心;坚持依法办案,让外逃人员原形毕露;是维护生活在海外的华侨华人在所在国的良好形象;是一种创新的办案手法;体现了中国政府一贯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健全法律法规,建设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
依法治国;追逃追账;公告
2017年春节前,国家统计局公布了上一年全国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结果。数据显示,在两万多份样本中,92.9%的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中央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成效表示满意,90.9%的群众认为当前腐败案件高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93.1%的群众表示对打击、惩戒腐败有十分的信心。这充分说明,全国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重大成效,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正是在这个大的背景下,也正是在“红色通缉令”发布两周年后的第五天,即2017年4月27日,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公布了《关于部分外逃人员藏匿线索的公告》(简称《公告》)。《公告》首次公开了当前涉嫌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外逃出境国家工作人员数字,并提供了22名外逃涉嫌犯罪人员的详细藏匿线索,旨在呼吁国际社会给予中国追逃追赃工作更多支持。[1]
正值中国即将在北京举行“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会,在这一展示和彰显中国在全球影响力的盛会之际,中国政府对外公布这个《公告》既不是巧合,也不是偶然。笔者认为该《公告》的发布具有以下几点重大意义。
意义之一:坚持依法治国,严抓追逃防逃
这是彻底切断腐败分子后路的有力震慑。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通过“天网行动”先后从9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2873人,其中国家工作人员476人,“百名红通人员”40人落网(截至4月底),追回赃款89,9亿元人民币。该《公告》的发布表明,中国政府坚持依法治国,要在取得追逃追赃良好成效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抓紧构建不敢逃、不能逃的机制,决不能让腐败分子躲进“避罪天堂”,逍遥法外,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2]
意义之二:该《公告》的发布,旨在维护中国在国际上的良好形象,维护中国政府的公信力和法治尊严
中国已经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提升,其国家形象、软实力、话语权也在逐年提升;刚刚结束的在中国杭州举办的二十国集团(G20)峰会和2017年5月14日在北京举行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会,就再一次展示和彰显了中国在世界上的巨大影响力。因此中国政府和人民把维护中国在世界上的良好形象也提升到一个战略高度。同时,也向全世界宣告中国将展开全面依法治国的革命。
意义之三:中国在恪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方面,为国际社会在反腐领域做出了榜样
中国是联合国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又是世界大国之一。近年来,中国政府与世界相关国家签署了《北京反腐败宣言》《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等一系列国际公约和共识。这次《公告》的发布,就是向世界宣告中国将以自己反腐败的实际行动严格而积极执行以上所签署的法律公约。同时也希望与中国签署以上法律公约的国家积极维护这些条约的法律尊严,理解并支持中国在国际上追逃追赃的工作。《公告》的发布,也敦促个别国家不要为了获得不正当经济利益而忘记了自己的责任,为了获得不正当经济利益而损害自己国家的形象,为了获得不正当经济利益而忘记法律的尊严,不要为了获得不正当经济利益而大搞执法与守法的“双重标准”;切实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相关法律条约。
意义之四:彰显了中国政府依法治国和反腐的决心,同时也旨在国内起到警示作用
该《公告》的发布,就是要向世界宣言,中国要实现“一带一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这些伟大战略就需要全面依法治国,建立一个清正廉洁、奉公守法的高效率的法治社会和政府。
只有下定决心,将反腐败工作进行到底,使每个党员干部内心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观念,使他们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中国的未来才会更加美好,各项工作才能正常、有序、顺利地进行下去。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上下形成了一种全面依法治国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并取得了重大胜利。但是,这些外逃人员在外“逃生”的经历也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示范效应。所以加大海外对在逃人员的追缉力度,不仅对外逃人员起到震慑作用,也有助于对国内某些少数党员干部起到警钟依然长鸣的作用。使他们明白,中国的反腐败工作永远在路上,永不会停歇。这就要求国内的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精神上筑起一道反腐倡廉的警示长堤。借该《公告》发布之际,也让那些在国内心存侥幸心理的、潜在的、有问题的官员清醒地认识到,中国政府将会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他们也应及时悬崖勒马,回头是岸,积极自首,争取宽大处理,重新做人。
意义之五:坚持依法办案,撕下这些外逃人员脸上最后一块遮羞布
就《公告》的内容而言,本次《公告》最引人注目的是公开的资料详细到了包括这些外逃人员在所在国的生活、居住等一切信息,令人一目了然。中国有句俗话:“人活脸,树活皮”。《公告》的目的就是要彻底撕下这些外逃人员脸上最后一块遮羞布,使他们原形毕露,把他们的丑恶嘴脸、犯罪事实曝光于光天化日之下,让他们无处遁藏。使他们陷入“过街的老鼠,人人喊打”的窘境。呼吁生活在海外的华侨华人远离这些“外逃人员”,使他们陷入“无人可理,无事可做”的被孤立的状态下。
意义之六:该《公告》的发布,也是维护生活在海外的华侨华人在所在国的良好形象
《公告》的发布,其目的就是将这些被中国政府红色通缉的“外逃人员”与当地守法的华侨华人区分开来。该《公告》的发布,旨在告诉世界各国人民这些外逃人员只是危害当地社会法治、治安的一小撮“害群之马”,他们并不能代表大多数生活在当地的华侨华人,并求得国际社会的支持和帮助。
20世纪80年代末,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大批的中国人开始走出家门、国门到世界各国留学、经商、打工等。据有关资料及不完全统计,目前海外华侨华人人数已达3500多万人。根据笔者近年来对来自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等国人民的采访,中国人给他们留下了勤劳、智慧、友善的良好印象。这些华侨华人与所在国家的人民友好相处,已经很好地融入当地的民俗、生活中。因此,参与到清除这一小撮“害群之马”的行动中来也是积极维护华侨华人在所在国良好形象的一种实际行动。更重要的是,要远离“他们”并向中国追逃办举报。
意义之七:该《公告》的发布,可以说是一种创新的办案手法
其“新”就在于,用中纪委驻中国社科院纪检组副组长高波的话说,《公告》的发布,会在短期内引起国内国际社会的同频共振,使得在逃人员成为惊弓之鸟。也让他们明白,不管如何隐姓埋名,也难以逃脱双边的法律制裁。
还有一种“新”的手法,就是“劝返”。中国与世界大多数国家签有犯罪引渡条约,但一些国家处于政治和所谓的“人权”目的和理由,给一些犯罪分子以政治庇护,这就削弱和限制了引渡条约的法律效力。在这种特殊情况下,使用法律手段之外的“劝返”手段是一种很好的办法。当前,由于中国在境外追逃追赃方面还存在着一些法律和经验方面的不足,这就给那些犯罪分子和庇护这些犯罪分子的个别国家形成了可乘之“机”。而“劝返”手段的使用,它不仅弥补了我国在国外追逃追赃法律方面的暂时的不足,对于那些严重损害我国经济利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在逃人员,如果不能够采用引渡或者其他法律手段迫使他们回国伏法,就采用“劝返”的手段。这种创新手段使用的好处是:它既发挥了积极的劝返效果,又给那些心存侥幸,或是犹豫不决的犯罪人员一些法律外的保证和希望。
第三个创“新”,就是动员海内外的爱国华侨华人参与到这个追逃追赃和维护国家法治和自身形象当中来,展开一场轰轰烈烈的清除“社会垃圾”的人民群众运动。不要让这些外逃人员成为自己所在社区的污点,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自身所在国人民的尊重。《公告》承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意义之八:“打击是手段,治病是根本”
这体现了中国政府一贯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也反映了中国政府依然愿意给这些外逃人员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公告还说,主动回国投案自首的在逃人员可以获得宽大处理就具有这个深刻含义。
意义之九:随着中国在世界经济领域的快速崛起,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也应该跟上经济的发展速度
通过《公告》的发布,我们既要看到党中央依法治国、惩治腐败的决心,也要面对我们在境外追逃追赃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障碍和经验不足。所以我们要积极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和案例,健全我们在这方面存在的不足。
腐败就像是一个毒瘤,它寄生在这个社会的各个层面,人类的思想和精神深处,它的破坏力不逊于黄色之流和毒品,是造成社会动乱、国家灭亡、人类犯罪、家庭毁灭的根本根源。用习近平主席的话说,“就是亡党亡国”!因此,摘除这个毒瘤就要下大功夫,动员全社会、全人类的力量,尤其是获得生活在海外的华侨华人支持和帮助。今天,中国政府和人民正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上下一条心为实现“一带一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中国梦”而努力奋斗,因此从社会各个层面,人类的思想和精神深处铲除这些腐败刻不容缓,铲除这些外逃人员所带来的“极其恶劣”的示范作用也是刻不容缓。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中央追逃办积极努力下,在国际社会相关的反腐机构紧密配合下,在广大爱国华侨华人的大力支持下,这场反腐追逃战役一定会取得全面胜利。这个胜利的结果将会给我们带来一个更好的法制健全的国家体制,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健康幸福的人民生活。
[1]李贞.让外逃之“狐”无处藏匿[N].人民日报(海外版),2017-04-28(2).
[2]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发布:关于部分外逃人员藏匿线索的公告[N].人民日报(海外版),2017-04-28(2).
[作 者]赵建荣,山西广播电视台外宣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