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四大自贸区金融领域改革对新疆的启示

2017-03-28马红温瑞

西部金融 2017年1期
关键词:金融改革自贸区金融创新

马红 温瑞

摘 要:沪粤津闽四大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区)都服务于国家战略,因定位不同,在金融创新方面各有侧重,为新疆申报自贸区工作提供经验借鉴。本文围绕新常态下金融改革的重点和方向,梳理了四大自贸区成立以来出台的金融支持政策,阐述了自贸区金融创新主要内容,为探索丝绸之路经济带新疆自贸园区发展所需金融管理政策支持提供思路,并结合新疆实际,提出新疆自贸园区建设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自贸区;金融创新;金融改革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7(1)-0051-03

一、自贸区发展基本情况

自由贸易区通常指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通过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相互取消绝大部分货物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取消绝大多数服务部门的市场准入限制,开放投资,从而促进商品、服务和资本、技术、人员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球共有1200多个自由贸易区。2015年4月,我国公布的粤、津、闽自贸区总体方案和上海自贸区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总体方案中,都对金融领域改革进行了重点关注。中国自贸区建设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的一项重要国家战略,作为我国深化改革的实验田和桥头堡,自贸区在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扩大对外开放、便利跨境贸易和投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提供着难得的范本和经验。与此同时,2015年7月,新疆自治区政府表示要以自贸区制度为契机,积极搭建体制创新和开放现行平台,在建设亚欧经济合作试验区、综合保税区和自由贸易区等方面率先突破。

二、现有自贸区金融改革主要措施及特点

(一)上海自贸区以金融创新、金融开放应对全球金融新格局。上海自贸区是中国第一个自贸区,且面向全球,使命是给全国积累可复制的经验;其次上海是中国金融中心,上海自贸区更多考虑怎样与其金融中心的地位衔接。一是建立资本项目可兑换操作模式,推进“分类别、有管理”的资本项目可兑换。“分类别、有管理”是指只对实体经济有迫切需要的部分搞可兑换,以及对要搞可兑换的部分资本项目,不应放任自由,而是继续实施必要的宏观和微观审慎管理。二是发挥自贸区金融改革的辐射作用,加强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联动。发挥自贸区金融改革的辐射与带动作用,推动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营运等金融创新在全市的复制推广。支持上海黄金交易所、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期货交易所等建立面向国际的交易平台,推进金融市场开放。三是建立利率市场秩序自律组织。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指导成立了“利率市场秩序自律委员会”,成功实现了“存款不搬家、利率不上升”的外币存款利率市场化。四是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按照“区内优于区外”的政策导向,大力简政放权,放宽对外债权债务管理,改进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完善结售汇管理,便利银行开展大宗商品衍生品的柜台交易,极大地便利了对外贸易投资便利化。五是发挥自贸区金融改革的辐射作用,加强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联动。积极推动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营运等金融创新在全市的复制推广,支持上海黄金交易所、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期货交易所等建立面向国际的交易平台,推进金融市场开放。2014年9月,上海黄金交易所“国际板”正式运行,标志中国黄金市场开放迈入新阶段。六是切实防控各类风险。上海市政府成立了金融工作协调推进小组,统筹自贸区金融改革工作。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探索建立了金融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和本外币一体化监管模式、“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的机制、异常资金流动的监测预警与应急体系。

(二)天津自貿区以“京津冀”一体化为依托,重点打造离岸金融和融资租赁业务。天津自贸区的战略定位将挂钩京津冀协同发展,通过京津冀的合作创造出更多的金融需求。一是开办离岸金融业务。天津将在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加强有效监管前提下,允许自贸区内符合条件的中资银行试点开办外币离岸业务。二是提升租赁业发展水平。取消区内融资租赁公司办理融资租赁对外债权业务的逐笔审批,实行登记管理。融资租赁类公司开展对外融资租赁业务,不受现行境内企业境外放款额度限制。允许非金融类融资租赁公司境内收取外币租金,并简化了飞机、船舶等大型融资租赁项目预付货款手续。三是推进金融制度创新。开展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试点。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发展,鼓励在人民币跨境使用方面先行先试,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实现跨境融资自由化。探索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机制以及和解、专业调解、仲裁等金融纠纷司法替代性解决机制。四是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完善跨行业、跨市场的金融风险监测评估机制,加强对重大风险的识别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探索建立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监管机制,对企业跨境收支进行全面监测评价,实施分类管理。做好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工作,防范非法资金跨境、跨区流动。五是推动区域金融市场一体化。鼓励自贸区金融机构探索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相适应的产品创新和管理模式创新,促进京津冀地区金融资源优化配置。京津冀三地产权交易市场、技术交易市场、排放权交易市场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可在自贸试验区内开展合作,促进区域排污权指标有偿分配使用。

(三)福建自贸区将率先推进与台湾地区金融合作。作为大陆与台湾距离最近的省份,对接台湾是福建自贸区最大的特色。一是推动两岸金融合作先行先试。降低机构准入和业务办理的门槛,并为设在自贸试验区内的台资法人金融机构在大陆设立分支机构开设绿色通道。区内台湾金融机构向母行(公司)借用中长期外债实行外债指标单列并按余额管理。允许台湾地区银行向区内企业或项目发放跨境人民币贷款。区内银行与台湾同业开展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二是扩大金融领域对外开放。自贸试验区内试行资本项目限额内可兑换,符合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内机构在限额内自主开展直接投资、并购、债务工具、金融类投资等交易。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下放银行办理,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资本金可意愿结汇,进一步提高对外放款比例。提高投融资便利化水平,统一内外资企业外债政策,建立健全外债宏观审慎管理制度。三是拓展金融服务功能。在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加强有效监管前提下,允许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中资银行试点开办外币离岸业务。创新知识产权投融资及保险、风险投资、信托等金融服务,推动建立知识产权质物处置机制。拓展自贸试验区内融资租赁业务经营范围、融资渠道,简化涉外业务办理流程。支持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多币种的产业投资基金,研究设立多币种的土地信托基金等。支持符合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内机构按照规定双向投资于境内外证券期货市场。加强两岸在金融纠纷调解、仲裁、诉讼及金融消费者维权支持方面的合作,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渠道。

(四)广东自贸区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发展。广东自贸区金融政策强调“深入金融领域的开放创新”,推动粤港澳三地的跨境金融创新是重点。一是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发展。推动人民币作为自贸试验区与港澳地区及国外跨境大额贸易和投资计价、结算的主要货币。推动自贸试验区与港澳地区开展双向人民币融资。允许自贸试验区金融机构和企业从港澳及国外借用人民币资金。支持与港澳地区开展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二是推动适应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的金融创新。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金融机构设立外商独资银行。降低港澳资保险公司进入自贸试验区的门槛,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保险公司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分支机构。三是推动投融资便利化。探索实行本外币账户管理新模式,在账户设置、账户业务范围、资金划转和流动监测机制方面进行创新。探索通过自由贸易账户和其他风险可控的方式,开展跨境投融资创新业务。四是建立健全自贸试验区金融风险防控体系。探索建立本外币一体化管理机制。探索在自贸试验区建立粤港澳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机制以及和解、专业调解、仲裁等金融纠纷司法替代性解决机制。

三、对新疆自治区的启示

(一)以新疆申报自贸区方案为契机,推进区域金融改革创新。建议新疆紧紧抓住新疆作为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核心战略区域,建设新疆亚欧经济合作试验区,全力争取申报建立面向中亚、欧洲丝绸之路经济带的自贸区,并以此为契机,借鉴沿海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的经验,深化区域金融改革,推进金融领域体制机制创新,充分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重要作用。

(二)借鉴上海自贸区方案,将乌鲁木齐市打造为中亚地区金融中心。乌鲁木齐市作为新疆的首府,是中亚区域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中亚在全球多极化格局上的重要地位,决定了乌鲁木齐在地缘战略、中亚地缘经济格局、中亚经济区域化与国际合作上的独特优势。在我国经济金融发展的关键时期,建议新疆借鉴上海自贸区与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经验,推动人民币区域化建设,扩大金融业准入对内对外开放,加速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实现乌鲁木齐金融市场与国际市场双向开放,推进乌鲁木齐中亚金融中心建设。

(三)大力发展金融市场,加快区域商贸中心的建设,构建金融业向西开放与合作的新格局。金融的发展离不开商贸的支持,新疆要发展成为区域金融中心,加大同中亚的商贸流通是重要前提。乌鲁木齐市现有一个一级口岸、五个二级口岸、一个出口加工区以及多个大型的商贸市场,已经成为中国对中亚商品的主要集散地,在此基础上应继续建设面向中亚地区的物流中心、建设一批对中亚地区具有辐射作用的商贸市场,并吸引国内外著名物流企业前来落户,从而带动银行支付、信用证、贸易融资等业务的发展和金融机构的落户。建议新疆大力发展金融市场,特别是发行新疆优势和特色产业基金,企业债券,继续推进新疆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的发展与扩张,扩大新疆支柱产业企业的规模和实力,建立更多的大型企业集团和总部在新疆的跨国公司,为建设乌鲁木齐金融中心提供重要经济支撑和保证。

参考文献

[1]王志萍.中亚经贸交往与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问题研究[J].西部金融,2013,(12):63-67。

[2]郭新民.深化區域金融合作与创新助推丝绸之路经济带共赢发展[N].金融时报,2014-01-13。

[3]梁颖,罗霄.金融产业集聚的形成模式研究:全球视角与中国的选择[J].南京财经大学学报,2006,(5):16-20。

[4]王晓,赵大伟.澳大利亚金融市场改革发展与启示.西部金融[J].2014,(6):85-89。

[5]王剑.开发性金融机构的国际比较[J].金融发展评论.2014,(8):129-135。

Abstract:Guangdong, Shanghai and Tianjin and Fujian-the four pilot free trade zones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FTZs) , which serve the national strategy, provide good experience for Xinjiangs application of FTZ due to their different location and focuses on financial innovation.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key point and direction of financial reform under the new normal, combs the financial support policies since the establishment of FTZs and expounds the main content of financial innovation in the FTZs to provide the idea for exploring the financial management policies needed in the Xinjiang FTZ development of Silk Road Economic Belt, while making the policy suggestions for financial support in the Xinjiang FTZ development in combination with Xinjiangs reality.

Keywords: FTZ Financial Innovation Financial Reform

责任编辑、校对:王红莉

猜你喜欢

金融改革自贸区金融创新
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困境
我国温州民间借贷调查分析
供给结构失衡、信贷约束扭曲与金融改革
新常态下多维度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与金融创新的互动发展
天津自贸区辐射效应研究
论互联网金融刑法规制的研究
跨国公司财务管理与金融创新
自贸区谈判背景下中日韩经贸合作前景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