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房危改政策亟待调整完善
2017-03-25杨明生
■ 杨明生
卷首语
农房危改政策亟待调整完善
■ 杨明生
作为对解决农村贫困群体住房难有积极作用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虽然国家有关政策在积极推动,困难群体也在翘首期待,但在基层“遇冷”,实际落地不易。究其原因,主要是农村危改部分政策不接“地气”、难以“落地”,亟待调整完善。
危改面积应调整。按照农村危改的相关要求,房屋建筑面积宜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3人以上农户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事实上,这些规定除可满足孤寡、五保老人需求之外,与众多贫困人群需求相距较远,很难获得广泛认同。原因在于,农房除了要满足农民饮食起居功能之外,还要兼顾粮饲储藏、农机具放置、家禽家畜饲养等富有农村特色的功能。如果将农房面积限定在不超过60平方米范围,虽可解决短期问题,但会显著增加在未来数年可望脱困的困难群体的住房改造成本。另外,国家有关部门将危改面积标准确定后,不管与基层实际接不接轨,基层都只能照此办理,“变通”就是违规,违规就要追责。鉴于此,建议对危改面积进行适当调整。
补助办法应完善。时下,农村频繁进行房屋更新换代的并非住危旧房的贫困户,而是经济条件相对富裕的农户。贫困农户虽有意改造危旧房但心有余而力不足。贫困农户虽然迫切期待国家的扶持,也有望争取到资金补贴,终因贫困而无法筹到足够的房屋建设资金,也很难利用危改补助来改造房屋。鉴于此,建议对补助办法进行适当调整:①对五保户和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脱“危”的孤残户、困难户全部实行集中供养,采取分级分摊的办法解决建房资金问题。②国家在逐步增加危改补助资金总量的同时,适当压缩各地每年的危改户数。③适时增加危改信贷、扶贫帮困、农房保险等社会救济途径。
工作经费应保障。组织实施农村危改工程,是一项琐碎而繁重的工作,一个中等县市每年安排的危改指标大都在1000户以上,摊到每个乡镇少则几十多则上百户。从农户申报开始,到资格审查、现场踏勘、选择定点、过程监管、竣工验收,累积起来工作量巨大,而国家和地方并未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事实上,从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以来,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已改为“以钱养事”的中介服务机构,危改工作难以保障。因此,建议国家和地方为实施农村危房工程改造安排专项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