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办教育的公益性
2017-03-25惠向红
【摘 要】 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同样对社会具有公益性。主要体现在:从教育本质看,民办教育促进了受教育个体的有益成长,满足了受众多元的教育消费需求;从社会收益角度看,民办教育推动了社会大众文化水平的整体提升,减轻了政府教育财政压力;从体制改革方面看,民办教育的发展深化了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有利于实现教育公平。
【关键词】 民办教育;公益性;内涵;体现
为了促进民办教育的发展,党和政府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出要“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分类管理”,其目的在于引导民办学校走公益性的发展道路。但是什么是民办教育的公益性,怎样做才具有公益性。这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问题。本文就通过对这个问题进行分析,对公益性做出更加全面、准确的解释,以促进民办教育的发展。
一、民办教育公益性的内涵
近几年来,国内外许多学者对民办教育的公益性进行了研究,观点有许多值得借鉴的地方:
吴华教授从两个不同的角度论述了民办教育的公益性问题。“第一,经济学角度的公益性,是指教育的外部性,是指一个人接受教育,能够减少犯罪倾向、提高劳动技能和发明创造的技能等,这些都增加了社会的总福利,从而对他人有益。民办高校无论是营利性的,还是非营利性的,只要认真教书育人,就能提高学生的素质,能培养出社会所需要的人才,从而对社会产生有利的效果。第二,会计学角度的公益性。会计学角度的公益性基本上等同于非营利性,是指提供教育服务的民办高校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分配办学结余,而且资源提供者不要求投资的所有权。”[1]徐绪卿教授认为,“当前应该强调“非营利性”,因为“公益性”这个概念已被滥用,不足以表达教育的公益性。非营利性不仅具有公益性,而且意味着任何人都不能占有学校资源和控制学校,也不能分配办学盈余,所有的办学收入和积累都将被用于人才培养。”[2]在实践中,诸多学者也是从非营利性的角度来理解公益性的。如黑龙江东方学院副书记刘德深认为,公益性主要表现在不以营利为目的。
以上学者虽然对民办教育的公益性进行了研究,但是不够准确。笔者认为,只有对民办教育公益性的内涵有了非常准确的理解,我们制定的有关引导民办高等教育走公益性道路的政策才会真正发挥作用。笔者认为,所谓“公”,就是公共的,所谓“益”,就是客体对主体某种需要的满足。所谓民办教育的公益性,是民办教育机构对大众教育消费需要的满足或者对社会的有益性的体现。
二、民办教育公益性的体现
民办学校与企业的共同之处在于,他们的存在都对社会有价值,都对社会有利。民办学校与企业不同的之处在于,企业以营利为目的,企业对社会的有益之处主要在于它们促进了社会物质财富的增加,而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以及医院等机构的共同之处在于它们不以营利为目的,另外,这些机构的活动本身具有公益性,这种公益性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教育的本质来看,民办教育促进了受教育个体的有益成长,增加了受教育者对教育的选择机会,满足了受众多元的教育消费需求
教育的本质就是通过人才培养对社会产生巨大的公益性。从这一点来看,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一样,都是通过对受教育者的培养,促进其有益成长。无论是接受民办院校提供的教育,还是接受公办院校提供的教育,只要接受过教育的人,不论将其在身受教育前后的纵向比,还是将其与没有接受教育的人的横向比,其学识、视野等明显有所提高。因此,民办院校与公办院校、医院、红十字会等社会公益机构一样,由于其活动本身对整个社会具有有益性,也就使得民办院校具有了公益性。
随着社会的发展,受众在教育方面的消费需求也呈多元化发展态势。而这种多元的消费需求单纯依靠公办学校是无法完成的,只能依靠民办教育来完成。民办教育的发展实践也表明,正是广大受众这种多元的教育消费需求推动了整个民办教育的大发展。
2、从社会收益角度来看,民办教育推动了社会大众文化水平的整体提升,减轻了政府教育财政的压力
首先,民办高等教育的不断兴起,有力的推动了我国高等教育从精英化向大众化的发展。根据教育部发布的2015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已经达到了40.0%。” [3]而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民办教育。民办高等教育通过吸纳青少年入学接受教育,使他们获得学习深造的机会,避免他们因为过早进入社会,在巨大的就业压力面前,走上犯罪的道路,这对整个社会的有益性不言而喻。正如李玫瑾在《犯罪心理学》一书中观点一样,“盖学校永远比盖监狱更有价值。” [4]
其次,民办教育大大减轻了政府教育财政的压力。以民办高等教育为例,民办高校每年招生将近200万人,按生均教育经费1万元计算,如果这些学生的高等教育供给全部由政府财政提供的话,政府每年需另外增加200多亿元的财政拨款,这就是民办教育公益性的体现。正是在这种意义下,我国将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各种教育事业写进了宪法,使其发展获得法律保障。所以,不能将民办高校投资简单地归入投资者个人的逐利行为,而应当将其看作是一种公共投资替代行为,充分尊重其公益性,从配套政策方面予以支持,保证民办教育能够得到可持续发展。
3、从体制改革方面来看,民办教育的发展推动我国高等教育体制的深化改革,有利于实现教育公平
我国现在教育体制比较僵化,表现在对公办大学管得过多,过死,使得高等教育丧失了应有的活力。而民办院校办学体制比较灵活,能够及时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这是公办学校无法相比的,也正是因为这种灵活性,民办教育在近十几年才获得了飞跃性的发展。民办学校的出现与发展,对我国高等教育体制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独立学院”的出现就很好的说明了这个问题。
综上所述,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一样,无论是對受教育个体而言,还是对整个社会而言,都是非常有益的。公益性与营利性不同,即使是追求营利的民办院校,其教育活动也具有公益性。因此,对民办院校的发展应该持一种鼓励态度,在配套政策方面应该予以相应支持。而不应因为其具有一定的营利性,就将其视为洪水猛兽,一棒子打死。当然,民办院校的公益性应该也必须受到教育公益性的制约。否则,民办教育就会丧失公益性,沦为举办者追求利益的工具。
【参考文献】
[1] 王一涛,毛红霞.公益性、高水平民办高校的内涵及其建设——第五届中外民办高等教育发展论坛综述[J].浙江树人大学学报,2012(3)10-14.
[2] 徐绪卿.建设国家级高水平民办高校的若干思考[J].教育发展研究,2012(7)24-27.
[3] 教育部.2015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4] 李玫瑾.犯罪心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08-01.
【作者简介】
惠向红(1978-)男,陕西凤翔人,硕士,讲师,西安外事学院应用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研究方向:教育管理与教育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