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社会社区治理的四种模式
2017-03-24李强
李强
中国城市社会社区治理的四种模式
李强
李强本刊专家委;清华大学民生经济研究院院长;社会学系教授;中国社会学会会长。
编者按:民政事业的发展需要思想的力量来推动。《中国民政》秉持“传播思想、影响民政”的办刊理念,开辟“名家专栏”,期待由此读懂民政,思考民政。诚意希望您贡献真知灼见。来稿请惠寄cgeditor@yeah. net。
在中国社会结构、城乡社区发生了巨大变迁的今天,我国城市社区治理出现了很多新问题,包括:居委会行政化、政府服务供给与居民需求脱节、物业服务质量不过关、社会组织发育不完善等等。自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社会治理的概念以来,为激发社区活力,围绕政府、市场、社会等治理主体,探索社会治理创新的案例不断涌现。依据各地探索,我们抽象出政府主导、市场主导、社会自治、专家参与四种治理模式。需要说明的是,多种治理主体和治理机制往往同时存在于同一个社区的实际运行之中,因此这四种模式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一种理论抽象意义上的划分。
一、政府主导模式。所谓政府主导,是指在党和政府直接领导下推进社区治理。我们调研中发现的此类案例不少:比如北京田村街道、成都瑞泉馨城、厦门美丽社区。这三个案例突出特征是政府的领导力量非常强大,当然也强调居民参与,各主体配合默契,较为成功。此种模式的前提是,地方政府要有钱,领导人也要有想法、有魄力。比如田村案例,田村所辖的一块山地,处于两区交界处,过去是荒地,田村街道出面,争取到上级政府资源,将这个地区开发成公共活动空间,同时还把老旧的阜四小院开拓成一个居民活动的公共空间,创新了公众服务,非常成功。当然,此种模式由于政府能力太强,容易导致居民参与不够,居民常常比较被动。
二、市场主导模式。市场主导这种模式大家最容易理解,新型商品房小区出现以后,物业公司这一市场主体在社区治理中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如果仅仅靠物业公司也不能把社区治理好,因为市场会失灵。深圳桃源居案例的成功,主要是因为房地产商李爱君有理想、理念,在物业上做了较大的投入。北京怡海家园、武汉百步亭等都是这种模式。成功的市场模式离不开其他因素的支持,一个理想主义的房地产商可以把社区治理得很好,反之,如果没有理想,而仅仅靠市场模式,会难以应对市场失灵的风险。
三、社会自治模式。社会发育滞后是中国的现实,因此社会自治模式也最难。调研中,我们还仅在南方地区发现了成功案例,南京雨花台翠竹社区。这个案例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有具备个人魅力的阿甘(吴楠)这个人,阿甘是个规划师,他自己就是该社区的居民,同时也具有理想主义色彩,他和社区里的林先生商量:“难道我们就不能自己组织,把自己的社区建设好吗?”于是他们就开始推进基层自治组织,基本实现了很多社区活动都由基层组织主导,当然阿甘也得到了政府的支持。我问过阿甘一个问题,他很有个人魅力,他真的是有公益心,所以他能得到很多捐款。我的问题是,如果有一天你不在了,你的组织还会存在吗?阿甘也觉得危险。所以,社会自治模式最为艰难。
四、专家参与模式。例如我们正在进行的清河实验。清河实验是从2014年开始,特点是高校专家学者与政府合作。清河街道有28个社区居委会,社区类型复杂多样。目前我们在单位大院型的毛纺南社区、商品房小区橡树湾社区、混合型阳光社区三个点在做实验,主要做社会组织体系实验和社区提升。专家的加入确实能动员社会上很多资源投入社区,但是也有一个缺点,就是专家在的时候能运作很好,但没有专家的时候还能持续吗?我也跟课题组说,如果我们课题组撤出去后社区不能继续运作了,那就说明试点失败了,如果社区还能充满活力地运作,那就证明我们成功了。只有可持续的治理才能使得社区真正成为了一个美好、和谐、自治的社区。这也是我们的实验继续努力和思考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