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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时代用户隐私的保护策略研究

2017-03-21彭晴

新闻世界 2017年3期
关键词:侵权新媒体

彭晴

【摘 要】新媒体的崛起,拓宽了人们获取和传递信息的渠道,给生活带来极大的便利。但是由于自身或他人有意或无意的泄露,公民个人隐私权会受到侵犯。本文分析了当前新媒体发展带来的一系列隐私问题和产生原因,并就如何加强对个人隐私的保护提出对策。

【关键词】新媒体;用户隐私;侵权

信息全球化时代,新媒体的迅速崛起,以其超时空、交互性、虚拟性等特点,给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带来了巨大的改变。“经过20年发展,中国已拥有6.3亿网民,12亿手机用户,5亿微博、微信用户,每天信息发送量超过200亿条。”[1]但是新媒体的普及也带来一系列问题,如公民的隐私易被侵犯。“隐私是一种个人领域,这个领域内的一切消息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当事人不愿他人知晓或直接干涉个人私事。”[2]在新媒体环境下,公民个人隐私受到侵犯的案例也不断增多,危害性增强,且逐渐受到社会和民众的广泛关注。

一、新媒体时代用户隐私被侵犯的表现

新媒体时代,微信、微博等新技术产品不断更新换代。在这样一个数字化的世界,一切都有可能发生,其蕴含的潜力无人能预测,但同时它又可以成为犯罪的工具,可以成为某人、集体或者团体的弥天大谎的“避风港。”[3]因此,由于新媒体的虚拟和不可控性,使得用户在充分享受信息服务的同时,有意无意的泄露自身或他人的隐私,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

(一)用户实名信息的多平台登录

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使得媒介形态的可选择性增强,媒体和企业为吸引消费者,增强用户粘性,在用户使用某种媒介时往往会强制性的要求先注册登录个人信息。从收费到免费,从PC端到手机端,单一的媒介使用登录信息,变成多平台登录信息流的入口通行证。因此,手机号、QQ号等个人实名信息通过多平台的适用,使得公民能更负责的发表言论,但也由于网络上某些商家防范机制不健全,经营者未经用户许可,收集用户信息,有意或无意的泄漏、贩卖信息,使得个人信息易被泄露。

(二)用户行为痕迹的数据库技术控制

用户个性化定制时代,大数据的应用和分析,使得个人媒介行为能有效地精准定位,从而生产适合需要的产品,引发消费者的使用购买行为。数据库实现了“以用户为中心”的定位,也在不知不觉间隐蔽性地实现对用户的控制和监视。如人肉搜索,在推动事件解决的同时,也易泄露隐私引发集群事件。媒介环境复杂多变,用户个体和群体差异化明显,但通过数据库的有效衔接,以及“关系”的惯性延续,个人的信息同样能有迹可循。

(三)用户思维下的媒体融合程度不一

媒介融合是潮流之势。由于新媒体的海量性、交互性等特点,新媒体的发展势头逐渐超越传统媒体,两者间的利益差异在逐渐拉大。利益的相关度影响媒体融合程度,用户思维下的新老媒体融合度呈现参差不齐的态势。新老媒体的利益相关度,使得他们发挥各自力量,追求用户,获得更好的效益,如此一来难免会涉及到个人隐私问题。媒介环境竞争激烈,为吸引眼球,除了公众人物,公民个人的隐私也或多或少受到侵犯。

二、新媒体时代用户隐私受到侵犯的原因

由于现实和网络环境的复杂多变性,以及我国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使得新媒体时代用户隐私遭受侵犯的事件层出不穷。

(一)把关人受经济利益的驱使

由于传播技术的飞速发展,把关的门槛越来越低,除了新闻专业人士,陆续出现非专业人士,如公民记者,草根记者。传播信息的渠道增加,但新闻真实性有待考证,公民的新闻素养也有待提高。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使,把关不够严格,甚至会有意无意的泄露、出卖他人的隐私,造成对公民隐私的侵害。随着媒体竞争的激烈以及粉丝经济的兴起,有些媒体为了引人注意,博取关注和效益,更是将对于明星和公众人物隐私事件的炒作贩卖推向了高潮。

(二)网民媒介素养有待提高

在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内容泛滥,信息源多元化,媒体格局亦呈现多元化。网络传播过程当中,面对复杂的网络世界,媒体碎片化和话语权的分散现象日益突出,媒介素养的高低直接影响媒介环境和社会安宁。面对纷繁复杂的信息,舆论之声此伏彼起,群体极化现象随之而来,网民在生活中的压力会在此得到发泄,一时的私欲超过理性,为了满足窥视心理便以社会化网络为借口,揭露别人隐私愈演愈烈,最终会产生害人害己的不良后果。在这過程中,背后表现出来的是受众媒介素养的缺失。

(三)互联网管理制度不健全

虽然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网络媒体管理确定了相应的法规体系,但要做到网络秩序的维护和网络自由相平衡实属不易。例如网络直播平台,凭借其互动、便捷的形式被广泛应用于传播,拓展了人们表达信息的渠道,但也同样带来了诸多的负面影响。互联网管制依然缺乏有效方法,公民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较薄弱。

三、新媒体时代保护用户隐私的策略

新媒体时代,由于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用户的个人隐私或多或少的受到侵犯,有的甚至产生严重的危害。因此,我们更应该给予关注,重视用户、媒体和社会三者间的关系,通过有效的互动沟通,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一)提高把关人信息把关能力

新媒体时代,每个人都有能力完成信息的传播发布,这就要求媒体和个人发布新闻信息时,应注意采访报道“禁区”,加强把关要求,要真实客观反映现实,然后由专业编辑验证事件的可靠性,最后通过主编的严谨审核发稿。另外,还要重视意见领袖的力量,提高自身素养,负责任的传播信息和意见,发挥其舆论引导作用,营造积极健康的社群氛围。

(二)提高用户的媒介素养

新媒体时代,从“传者为中心”向“用户思维”的转变,使得用户的主动性增强,拥有了更为广泛的媒介权利,能自由地传播发布信息,引发关注或解决问题。由于我国网民的隐私保护意识薄弱,或者某些团体与个人有意无意的泄漏,近些年来,关于网络诈骗、电信诈骗等一系列侵犯个人隐私的事件层出不穷,对社会和个人产生了极大的负面效应。因此,我们在充分利用新媒体带来的便利时,应该加强自身的法制意识,注重维护个人隐私,尊重他人隐私,不轻易泄露,不盲目不从众,定期主动参加培训或咨询,提高媒介专业素养。

(三)健全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

新媒体时代,我国也逐渐重视用户的隐私权。目前,网络治理已经得到全世界的关注,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网络“自由参与”是有条件和限制性的,必要的治理是需要的。西方各国将隐私保护作为网络法规的重点。我国政府应加强网络治理,严禁对隐私的侵权行为,设置完善的奖惩机制对,维护网络安全,确保个人生活的安全性。我国现今仍缺乏对隐私权的深入研究,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因此,政府在积极推动新技术发展的同时,也要及时完善对网络隐私保护的立法工作。

结语

信息全球化时代,新媒介的全球化传播、多向传播渗透到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我们享受着网络带来的便捷,但公民隐私权被侵犯的案例也屡见不鲜。因此,我们应将用户、媒体和政府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加强隐私权保护,努力实现和谐社会建设的最终目的。

注释:

[1]http://www.chinabgao.com/stat/stats/39422.html

[2]王利明.人格权法新论[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4:482.

[3]艾瑟·戴森.2.0版数字化时期的生存设计[M].胡泳等 译.海口:海南出版社,1998:17.

(作者:渤海大学文学院研究生)

责编:周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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