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
2017-03-11黄彦华
黄彦华
(北方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宁夏银川 750021)
回族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
黄彦华
(北方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宁夏银川 750021)
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离不开中华文化的浸润与滋养。中华文化是五十六个民族优秀思想文化的结晶。回族传统文化吸收了伊斯兰文化和中国传统儒家文化的精髓熔铸成独特的回族文化,成为中华文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回族地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基础。我们应立足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挖掘本民族传统文化中的优秀基因,促进民族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使民族文化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中得到传承与升华。
回族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
回族优秀传统文化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回族人民独特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民族地区构建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依据本民族文化特点和本地区社会发展实际,充分吸纳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精华,发挥民族文化在民族地区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特殊功能,促进民族文化在新的历史发展机遇中适时整合,实现民族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为民族地区构建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丰富的思想资源。
1 回族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
回族文化因回民族特殊的形成方式而独特。自公元七世纪中期,信仰伊斯兰文化的波斯和阿拉伯人进入中华大地定居起,中华民族新成员——回族开始形成,回族文化也开始孕育其中。在后来的民族大融合中,随着大批中亚穆斯林迁入中国,他们与汉族、蒙古族、维吾尔族等民族长期杂居、互通婚姻,吸纳了不同的民族成分。在思想文化和风俗习惯上,他们博采众长,将伊斯兰文化融入以儒家文化为主的各族文化中,善于吸纳和借鉴其他民族文化中的优秀基因,形成了兼具伊斯兰文化和儒家文化特征的回族文化。在民族和民族文化的逐步相互融合中,直到公元十三世纪正式形成了一个统一的民族——回族,也形成了兼具儒家文明和伊斯兰文明的聚合体——回族文化。伊斯兰文化即是一种宗教信仰,又是一种社会制度。儒家文化是以仁义礼智信为内核的思想精髓。二者相互交流、相互融合,使伊斯兰文化被中国传统文化所浸染与润泽,具有更强的生命力,形成了独特的回族传统文化,是回族延绵千年生命的历史积累。其独特性体现在:伊斯兰文化在与中国其他民族传统文化相融而吐故纳新的过程中,逐渐褪去了宗教和社会制度色彩而熔铸成具有人本主义和人文主义思想的民族文化,涵盖经济、政治、道德、文化、艺术等各领域,在回族地区社会生活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对民族地区马克思主义思想文化理论建设提出更高要求。
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子系统,回族优秀传统文化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是相通的,二者有共性。同时,作为民族文化,回族优秀传统文化又有自己的独特性,在民族地区社会发展中发挥着特殊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5月4日的北大讲话中谈到:“中华文明绵延数千年,有其独特的价值体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基因,植根在中国人内心,潜移默化影响着中国人的思想方式和行为方式。今天,我们提倡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从中汲取丰富营养,否则就不会有生命力和影响力。”回族优秀传统文化作为中华文明的一部分,养育和涵化了回族穆斯林同胞的民族精神。从回族形成的历史看,当伊斯兰文明作为一种异质性的文化进入中国,面临着在以儒家文化为中心的文化大环境中如何生存与发展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唯一途径是将伊斯兰文化融入以儒家文化为首的中华文化中。最显著的做法是明代学者“以儒释回”或“以回附儒”的方式,将伊斯兰文化用儒家学说的概念、术语进行诠释和阐译,促进了回族自身的汉化发展和回汉民族的相互交流与融合。这有效地推动了伊斯兰文化的汉化和具有儒家文化色彩的回族文化的形成。
回族传统文化中具有现代性价值的优秀文化包括政治的、经济的、伦理道德的、生态环境的等等,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例如,在政治方面,回族“二元忠诚”的 “顺主忠君”、“保国即保教”、“爱国不忘爱教”、“国强则教兴”等思想,体现了回族人民爱国主义情怀。在经济方面,回族作为一个善于经商的民族形成了“集义利而成德”、“仁者疏财以合众”、“交易宜出公平”、“本于忠信者为公,近于仁义者为正”的经商理念。在生态方面,回族人民本着“仁爱万物是对真主的爱”的原则,形成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观。在宗教以及习俗方面,回族人坚持“六信”“五功”,过着洁身自好的生活。不难看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优秀基因对回族思想文化的形成与发展影响至深,并对回族社会的发展和变迁起到了潜移默化的推动作用。回族传统文化积极借鉴和吸纳中国传统优秀文化,熔铸成兼具民族性和宗教性的回族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华各民族优秀文化凝聚而成的民族文化精髓,我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回族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二者具有外在勾连性和相关性以及内在一致性和相通性,回族地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从回族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养分。
2 回族优秀传统文化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源泉和土壤
民族地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要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还要挖掘本民族优秀文化的精华。习近平同志谈到:“要认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伊斯兰文化融合中华传统文化形成的回族优秀传统文化内蕴仁爱、民本、诚信、公平、正义等思想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内涵遥相呼应,是回族地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源泉和土壤。
(1)在政治方面,回族传统文化以信仰为指导,形成既忠主又忠君的“二元忠诚”观。“就其政治伦理而言,它常常是和信仰问题同时表述的,甚至是信仰问题的自然延伸。”[1]伊斯兰教义中包含许多强调忠顺、忠诚、服从、爱教、爱国的“圣训”。这些“圣训”以信仰的方式规约回族人们的言行,具有强大的约束力。我国回族传统文化继承并发展了“二元忠诚”观,凸显出回族人民在政治文化上的独特性和信念上的坚定性。伊斯兰教要求穆斯林始终秉持“认主独一”的基本价值,《古兰经》规定:“他是真主,是独一的主”,并且牢记:如果改变了这一根本信仰,就不再是真正的穆斯林。然而,来到中华大地的穆斯林为了生存繁衍,他们必须既要顺从独一无二的真主,又要适应君主至上的政治环境。《古兰经》云:“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当服从真主,应当服从使者和你们中的主事人。”穆斯林要服从真主、服从使者和主事人,使者和主事人是真主在大地上设置的代理人哈里发而不是封建君主。回族必须解决两种政治文化相冲突的问题。
为此,明清之际的回族思想家王岱舆在其著作《正教真诠》中提出:既要顺从真主,又要忠于君王的“二元忠诚”的政治伦理思想。他说人生“有三大正事,乃顺主也、顺君也、顺亲也。凡违兹三者,则为不忠、不义、不孝也[2]。”顺于主、忠于君、孝于亲,成为回族文化思想的核心。但仅仅“顺主、赞主、拜主、感主恩,而不能忠君、孝亲、济人者,则事亦不足为功。”因此,“认主独一”就必须顺主、忠主,按照“真主”的旨意去做事。“真主”规定“爱国属于伊玛尼”、“爱国是天命”,回族人民要按照“真主”的意旨热爱自己的国家。由此,在政治上,回族人们把忠于祖国、报效祖国看作是自己的对“真主”的忠诚,把爱国与爱教统一起来,做到“二元忠诚”。
回族“顺主忠君”的“二元忠诚”奠定了回族政治文化的基础,其实质是回族人民对民族与国家的二元认同。在这种二元认同之下,是回族对建立“富强、民主、文明、法治、公正、自由”国家的不懈追求,是对构筑“爱国、平等、和谐、敬业、诚信、友善”文化环境的积极努力。这对维护国家统一、巩固回族在我国多民族统一大家庭中的地位、构建和谐融洽的民族关系,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是民族地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政治保障。
(2)在经济方面,回族作为一个擅长经商的民族,在长期的经商活动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经济文化。回族人们从事经商活动时非常重视“诚信”,做到践约守信。这是因为他们对“义”和“利”有深刻的见解。在回族教义中,获取功利满足自我欲望是真主允许的,但真主也强调要通过合法正当的渠道获得利益,并与大家分享这些利益。因此,回族人讲利益并追求利益,但这是以“义”为前提的。他们追求的是更深层次意义上“义”与“利”之间的平衡与统一。回族人清楚地认识到“义与利分则为祸,义与利合则成德”[3]的道理。聚义可以获利,但聚利会导致财尽。他们在经商活动中努力做到获得财富符合“义”的要求,使用财富符合“礼”的规定,这样自己的经商行为才能长久,财富才能源源不断。回族商人对“义”与“利”的深刻见解,使他们在金钱和道义之间寻找到一种平衡,这种平衡又促使他们将“义”和“利”统一起来,做到凭约守信。这些也是回族商人必须遵循的商业信誉和商业道德,不仅有利于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推动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而且使回族商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良好声誉、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回族人长期从事经济活动,积累和形成了具有回族特色的经济文化。例如,吃苦耐劳、勤奋经营、诚实经商、买卖公平、反对欺诈、鼓励合理竞争、禁止高利盘剥、奉公守法、扶危济贫等等,回族人在经济活动中形成的这些商业文化,延伸到社会生活中,形成回族对自由、平等、公正和法治等社会有效价值的信念与追求。建立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是人类自始至终追求并为之奋斗的理想,也是回族穆斯林所期盼的。具有重要社会价值的回族经济文化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质和保障。
(3)在宗教方面,回族人将宗教信仰摆在首位。宗教性成为回族传统文化的显著特征,宗教伦理是回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回族宗教伦理文化主要揭示的是回族穆斯林与真主之间的伦理关系”[4],其实质是宗教文化对回族穆斯林个人行为的要求和对社会习俗的规范。例如,宗教伦理的主要内容:以“信真主”为基础的“六信”和“六信”指导下的宗教礼仪规范“五功”,不仅是回族穆斯林的信仰,而且是真主对穆斯林的道德规范,更是回族穆斯林个人的伦理道德和品格的修为。
回族穆斯林认为,凡是有信念的人必须心里诚信、言行一致并身体力行伊斯兰教的基本信仰,以此证明穆斯林心中“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的坚定信仰。默罕默德认为:“爱国属于伊玛尼”、“知廉耻属于伊玛尼”、“五功属于伊玛尼”、“为主道而战、孝顺父母、尊老爱幼、助人为乐、扶困济贫、节俭谦恭属于伊玛尼”、“远离奸恶、不做恶事、不吃禁物等也属于伊玛尼”。伊斯兰教要求穆斯林必须内心诚信六大信仰,有“伊玛尼”是穆斯林必备的基本条件。
回族文化中的 “‘六信’是宗教伦理文化的内核,‘五功’是回族宗教伦理文化的外壳”。“六信”确立之后,需要通过实践“五功”来巩固和强化。“五功”包括念功、礼功、斋功、课功、朝功,是回族穆斯林在日常生活中的具体行为规范。通过“五功”巩固回族人的宗教信念、培养宗教情感,历练信念。可以说,从信仰的层面强化回族穆斯林的品格功修和行为规范,是回族传统宗教文化的一大特色。这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个人层面的要求具有一致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个人层面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回族宗教文化在更广泛的意义上以宗教信仰的方式规范穆斯林的个人行为。爱国、团结、友爱、忠诚、敬业、诚实、守信等都是回族宗教文化的题中应有之意。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从民族文化中汲取丰富的营养。回族宗教伦理文化为回族地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丰腴的土壤和条件。
3 回族优秀传统文化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使命中传承与升华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是我们这个蓬勃发展的时代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强烈呼唤。在这个多元文化争相角逐的时代,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多元文化,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就必须大力推进中华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挖掘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优秀文化,确保中华传统文化的先进性和优异性,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旺盛的生命力和不竭的发展动力。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组成部分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需要在与时代同频共振中传承与弘扬民族文化。当今中国的发展需要我们对自身文化价值的强烈认同与自信。对中华文化的自信是我们应对外来文化冲击与侵蚀的有力武器。促进中华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同时,推动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转化,是对中华文化的自觉、自信与自强。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发展我国文化事业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认为“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中华文明能够绵延千年是因为我们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仍需要中华优秀文化提供丰厚滋养,需要各民族优秀文化添砖加瓦。民族地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认识到本民族文化的特色性是重要的基础和资源,应该充分挖掘和利用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价值理念和文化精神。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性精神。回族优秀传统文化作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一份子,必然成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念的丰厚滋养。“伦理文化是回族文化的核心”,伦理作为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准则,是维护国家秩序和社会秩序的有效方式。回族伦理文化中的“爱国爱教”、“忠恕尚和”和“六信五功”,分别从国家层面,社会层面和个人层面,以伦理道德的形式规范各个层面的秩序。正如习近平同志指出:“像这样的思想和理念,不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有其鲜明的民族特色,都有其永不褪色的时代价值。这些思想和理念,既随着时间推移和时代变迁而不断与时俱进,又有其自身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生而为中国人,最根本的是我们有中国人的独特精神世界,有百姓日用而不觉的价值观。我们提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充分体现了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升华。”弘扬回族优秀传统文化与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双向互动、互促互进的。弘扬回族优秀传统文化有助于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推动文化的发展,并使回族优秀传统文化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使命中传承与升华。
[1]梁向明.回族“顺主忠君”政治伦理思想简论[J].青海民族研究,2009(3):54.
[2][明]王岱舆著,余振贵标点.正教真全(下卷)[M]//[N]真忠[M].广西:宁夏人民出版社:1988.
[3][清]刘智.天方典礼[M].张嘉宾,都永浩,点校.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151.
[4]李伟,潘忠宇.回族伦理文化导论[M].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201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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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6-4110(2017)03(c)-0015-03
本文系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阶段性成果(15NXBKS01)。
黄彦华(1978-),女,博士,讲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道德理论与道德教育,伦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