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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佛教在新疆的发展演变

2017-03-10丁亚文

兰台世界 2017年18期
关键词:新疆地区藏传佛教佛教

丁亚文

(新疆大学乌鲁木齐830000)

清末民初佛教在新疆的发展演变

丁亚文

(新疆大学乌鲁木齐830000)

佛教在新疆地区的传播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历史上,佛教很长一段时间对新疆的社会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但是随着伊斯兰教在新疆的广泛传播,有着悠久历史的佛教逐渐失去其在新疆的影响力,并且几乎退出新疆的历史舞台。直至清朝统一新疆以后,佛教在新疆才有所回复和发展。本文通过研究清末民初新疆佛教的发展和演变,探讨佛教在历史大变革的清末民初时期在新疆历史中的影响。

佛教新疆发展演变

一、佛教在新疆的兴衰

佛教传入西域的时间在史学界存在着争议。一般认为,佛教传入新疆早于传入内地,传入新疆地区的大致时间在前1世纪左右[1]50。《大唐西域记》记载了毗卢折那从迦湿弥罗到于阗传教,并且于阗王建造了一座大伽蓝寺的传说,是对佛教传入西域最早的汉文记载。

佛教传入新疆地区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魏晋南北朝时期,佛教在西域进入了发展的鼎盛时期,形成了于阗、高昌、龟兹等佛教中心,大、小乘佛教在西域地区相互交融,众多高僧聚集在新疆地区相互论证佛法,如大乘高僧鸠摩罗什,小乘高僧佛图舌弥等。隋唐时期,西域佛教文化与中原佛教文化交流频繁,特别是译经授经活动达到高潮,僧人往来十分频繁。

9世纪以后,伊斯兰教传入新疆,在随后的几百年中,伊斯兰教在新疆的势力不断扩大,佛教的影响力日渐衰弱。直至1529年,明朝放弃哈密卫退守关内,佛教在西域最后的地区被伊斯兰教占有,佛教几乎退出新疆地区。

随着准噶尔部在新疆的势力逐渐扩大,佛教在新疆再次传播开来。1759年,清朝平定大小和卓之乱,统一天山南北。1762年建立军府制统领新疆军务,同时大量的军屯、民屯在新疆相继建立,众多的汉族人再次踏足新疆广袤的土地,同时将曾从这里传往内地的佛教带回了新疆,新疆的佛教开始重新恢复发展起来。

二、清末民国时期新疆佛教的发展

1.藏传佛教在新疆的兴盛和传播。1640年,游牧于蒙古草原和新疆天山北部的卫拉特蒙古及诸部召开了“丘尔干”,通过了《卫拉特法典》,其中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以藏传佛教的格鲁派为蒙古诸部的宗教信仰[2]219。卫拉特是指蒙古部落中的一个部族,卫拉特分为四部:绰罗斯即准噶尔、杜尔伯特、土尔扈特、和硕特。17世纪后,土尔扈特部西迁,原杜尔伯特部属部辉特部成为四部中新的一部,代替土尔扈特部。其大部分游牧于新疆北部阿尔泰山一带,和硕特游牧于博斯腾湖一带。

格鲁派形成于15世纪,“格鲁”意为“善律”,又称善律派,僧众多穿黄色衣帽,所以它的通俗叫法是“黄教”[3]385。16世纪,格鲁派在西藏的教派斗争中一直在找寻政治力量的庇护,蒙古诸部分散的社会情况需要一种思想武器来凝结,因此,俺答汗与达赖三世接触的过程中将格鲁派引入蒙古社会中。卫拉特部信奉藏传佛教晚于其他蒙古部落的皈依时间,直到17世纪才正式确立了藏传佛教的信仰。

藏传佛教格鲁派成为卫拉特蒙古的宗教信仰后得到了大力的发展,早期的卫拉特蒙古寺庙大多是蒙古包,称为“库伦”。准噶尔汗国时期,先后建立了塔热尼札仓、拉玛里木札仓、夏布丹札仓,后又建立固尔扎寺和海努克寺。清朝在统一天山南北后,由于常年的战乱导致藏传佛教在新疆遭到重大的打击,如阿睦尔撒纳西逃时焚烧了著名的金顶寺。清政府为了稳定新疆局势,需要一种精神力量维系民心,于是开始扶持藏传佛教。1756年,清政府公开宣布“振兴黄教”,乾隆帝认为伊犁地区“理宜重新庙宇,遣大喇嘛前往诵经”[4]356,并且大兴土木建立众多藏传佛教寺庙,至1852年仅焉耆和北天山地区共有喇嘛庙32座。但同时,清政府对黄教又有严格的规定。首先,将年富力强的喇嘛迁回内地,将老弱病残留在新疆;其次,取消大喇嘛的宰桑等名号,剥夺其世俗的行政权;三是取消伊犁准噶尔部喇嘛的胡图克图(活佛),由清政府直接往新疆派遣堪布喇嘛前往管理,每三年换届一次;四是严禁新疆与内地喇嘛相互游方,违者严惩。

民国时期,新疆藏传佛教处于平稳的发展阶段,杨增新、金树仁统治时期延续了清朝的宗教政策。盛世才时期提出了保障宗教信仰自由,保护上层喇嘛权益和地位的政策。这一时期,藏传佛教一些年久失修的佛教寺庙得到了修缮,据统计,至1949年,新疆土木结构的藏传佛教庙宇多达52座[5]。活佛系统依然延续,主要发展为两系活佛,即北疆的夏律瓦活佛系统和南疆的宫明活佛系统,两位活佛在宗教地位上是平等的。

2.汉传佛教的恢复和发展。清政府统一天山南北后,大量的内地移民开始涌入新疆地区,这使得内地居民的信仰也带到了新疆地区,在这些信仰中就有曾经在新疆地区广泛流传的佛教。与历史上的佛教徒流向不同,清朝的佛教徒是从关内前往关外,在新疆重新传教。在汉人聚集地区,众多的佛寺庙宇建立起来,大多为私人建造的庙宇。《伊江汇览》记载,乾隆年间伊犁地区建有城隍庙、关帝庙、观音阁等佛教庙宇,乌鲁木齐地区修建有几座菩萨庙,无量佛一座,大佛寺一座。但由于1864年新疆农民起义和阿古柏入侵等事件,除巴里坤地区外,佛教庙宇被摧毁殆尽。

新疆建省后,新疆佛教再次得到恢复,各地的寺庙进行重建,如乌鲁木齐的大佛寺等。但是新疆佛教又有着其特点,新疆信仰佛教的汉人并不剃度出家,正式为僧。照看寺院的是“香火道人”,道士管理着佛教的寺庙,佛道不分,是为清建省后新疆佛教的主要特点,1798年在巴里坤兴建的地藏寺,大殿内供奉的是地藏王菩萨像,佛像下的阁楼中供奉着十殿阎罗王,右侧供奉着财神等其他神像,这是新疆地区多神共处一院的庙宇建筑特色。在发展的过程中,新疆的佛教也衍生出众多教派,以乌鲁木齐为例,有普渡门佛堂、大乘门佛堂、法幢学会、礼门公所等教派。每个教派对佛教的阐释大不相同,多为外来佛教徒建立,如法幢学会的创始人心道法师来自内地,并且在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地成立“法幢余”,礼门公所始于左宗棠部将马玉昆的军政要员王福瑞。

清朝佛教在新疆的传播起起伏伏,曾再度中断。但是清末新疆建省后,新疆政局相对稳定,为新疆佛教的发展提供了保障。1907年路过吉木萨尔的马达汉见到当地“千佛寺每年附近地区都有大量的汉人前来烧香”[6]277的盛况,据统计,1949年之前,新疆境内共有汉传佛教寺院二十多座。

三、新疆佛教的恢复发展对新疆的影响

1.政治方面。统治者扶持或者打压宗教都是出自其对政治统治的需要,宗教由于其性质必定是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之一,各个时期不同的宗教政策从一个侧面体现了社会是否稳定。统治者利用宗教维护社会稳定的方法和方式,一方面就其统治的合法性给予了“神圣”的保护,另一方面为稳定社会、方便统治提供了思想基础。

2.佛教在新疆的再次恢复和发展,延续了新疆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同时也为社会的发展埋下了隐患。但是,自16世纪伊斯兰教几乎完全占据新疆以后,佛教几乎从新疆消失。18世纪中后期,佛教在新疆地区的再度发展势必会和当地的伊斯兰教产生冲突,尤其是回归后土尔扈特部被安置在天山以南博斯腾湖地区,深入伊斯兰教的中心。这种局面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统治者达到利用佛教牵制伊斯兰教的目的,在和平稳定的年代有利于统治。但是,这样同样会为社会稳定埋下伏笔。从历史上来看,佛教与伊斯兰教在很长一段时期处于对立阶段,19世纪中期汉传佛教在新疆地区再次遭到毁灭性打击可以看出,佛教的传播与伊斯兰教的冲突为新疆的社会安定埋下隐患。如果处理不当,对新疆的社会稳定会造成非常大的影响。

3.宗教的发展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有一定的影响。新疆的佛教同样拥有着寺院经济,佛教寺院的收入来源一般是两个方面,一个是信徒的布施,一个是寺院自身的经营,包括寺院的耕地和商业收入。对于新疆佛教来说,汉传佛教由于长期处于动荡的环境,加之寺庙中没有僧侣,多为道士代管,因此,汉传佛教对新疆的经济影响并不大。藏传佛教由于主要是蒙古族和满族、锡伯族信奉,早期的蒙古寺庙是库伦,可以随着游牧迁徙,但是土木结构的寺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游牧民向农耕民的转变。寺院经济的发展带来了稳定的经济收入,对于游牧民来说这是一直以来并不具备的,因此,寺院经济的发展为蒙古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寺院经济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使大量的资源禁锢在寺庙中,对于整个社会的发展有一定的消极作用。

4.由于新疆的多种宗教并存,多种文化并存,并且新疆当地的文化是伴随着宗教的变化而变化,可以说,宗教是新疆的文化交融的载体,宗教文化之间的交流可以看成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和联系。汉传佛教主要是汉族人信仰的,在长达一千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内地的汉传佛教深深地受到汉族文化的影响,并且与道、儒相结合,使佛教中国化。清朝新疆佛教的恢复是内地佛教文化对新疆的反哺,汉传佛教文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汉文化的传播。因此,汉传佛教在新疆地区的传播有利于促进汉文化的传播发展,对不同文化的交融起到了纽带的作用。同样,藏传佛教将西藏、蒙古、新疆以及中原文化结合起来,对促进新疆多种文化交融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结论

佛教在新疆地区经历过大起大落,佛教也见证了新疆历史的变迁。作为新疆历史上第一大宗教,现为第二大宗教的佛教来说,其对新疆的各个方面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了解佛教在新疆的发展历史,有助于了解历史上的统治者如何处理不同信仰之间关系的方式,新疆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自古以来就存在,以后也会长久存在,因此,研究佛教在新疆发展的历史,对了解及维护新疆地区的社会稳定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1]任继愈.佛教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

[2]魏长洪.西域佛教史[M].乌鲁木齐:新疆美术摄影出版社,1998.

[3]李进新.新疆宗教演变史[M].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2003.

[4]新疆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清实录》新疆资料辑录·乾隆朝卷二[M].乌鲁木齐:新疆大学出版社,2009.

[5]高琳.藏传佛教在新疆的兴起和演变及其对社会的影响[D].乌鲁木齐:新疆大学,2009.

[6]马达汉.新疆考察记[M].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2009.

10.16565/j.cnki.1006-7744.2017.18.28

丁亚文,新疆大学人文学院中国史(专门史)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新疆与中亚历史文化研究。

K203

A

2017-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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