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中小科技企业金融需求问题探析
——以松山湖高新园区为例
2017-03-10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广东 东莞 523419)
一、松山湖高新园区金融需求现状分析
(一)松山湖高新园区科技金融发展情况
截至2016年,在全国115个国家级高新区和工业园区中,松山湖高新区综合实力位居第30位。相比2013年,园区在全国的综合实力排名上升了23位,综合实力以及创新能力都得到很大的提升,这离不开政府、金融机构以及企业的共同努力。
1.金融体系政策逐步建立
2013年出台的《松山湖金融业发展规划》,从理论上指导组织开展活动,为建设松山湖金融体系进行了全方位的设计规划。为统筹园区金融工作,松山湖成立了金融服务办公室,以提供组织保障。松山湖管委会先后出台了《松山湖高新区关于建设金融改革创新服务区的实施办法(试行)》《松山湖高新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松山湖鼓励企业改制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全面指导和推进金融业的各项工作[1]。
2.财政投入逐年加大
首先,园区设立科技金融专项资金。推动企业掌握核心技术,截至2016年底,园区共投入约2.33亿元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扶持企业核心技术开发。其次,设立创投引导基金,松山湖参与了红土创业、华科松湖、同威创投、高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天使引导基金等5个引导基金,撬动民间资本。最后,设立风险补偿。通过风险补偿鼓励金融机构创新[2]。
3.科技金融体系逐步完善
园区实施大孵化器战略,形成初具规模的产业集群。目前共有4家国家级孵化器、15家市级孵化器、5家国家级众创空间、8家省级众创空间、24家新型研发机构,近100万平方米孵化载体面积,超过550家在孵企业。同时,松山湖管委会积极搭建平台,引进优秀金融机构超过60余家,推动中小科技企业融资渠道的多样化。另外,松山湖金融改革一直致力于资本市场融资渠道的建设,鼓励企业赴新三板、创业板、主板上市融资[3]。
(二)松山湖高新园区中小科技企业金融需求现状
为了解松山湖高新园区中小科技企业金融需求现状,笔者于2016年7月至9月对园区内具有代表性的中小科技企业进行电话调查,共计调查企业140多家,其中82.1%的受访者为企业总经理/董事,完成有效调查问卷117份,现就采集数据分析如下。
1.中小科技企业资金需求情况复杂,重视度不够
中小科技企业资金需求情况复杂,需要被重视,才能为其量身定制合适的融资方案,解决其融资问题。具体表现为:第一,企业日常资金缺口不大。调查显示,受访者中有64%表示其日常资金缺口额度在10万之内,94%的企业资金短缺额度不超过50万。第二,企业短期融资需求多且额度偏高。调查显示,有78.63%的企业有短期融资需求,其中37.6%的企业短期融资额度在100~500万,21.4%的企业短期融资额度在500~1 000万,12.9%的企业融资额度在1 000万以上。第三,企业中长期融资需求较少。调查显示,受访企业中,23.93%家企业有两年期的融资需求,只有4.27%家企业有3年以上的融资需求。表明中小企业的中长期需求较少。
2.中小科技企业融资渠道过于单一
调查发现,不同规模企业的融资渠道虽有差异,但主要还是以亲友借款,银行借款,以及向供应商临时赊账为主。这表明中小科技企业的融资渠道比较单一,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和生产规模的扩大。而且以亲友借款为主的融资模式,一来容易给企业带来融资很简单的想法,使其不愿意了解其他的融资方式;二来,这种亲友的借款关系有可能会影响企业负责人在企业中的话语权,破坏企业的结构关系,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壮大。因此,中小科技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刻不容缓。
3.中小科技企业担保方式保守
调查显示,在松山湖高新园区有借款的中小企业中,43%企业选择保证的担保方式,28%的企业选择抵押担保,23%的企业选择信用担保,6%的企业选择担保公司为其担保。这说明虽然当前的松山湖金融改革取得不错的成绩,但是信用借款的担保方式仍未能普及,还是有很多公司未能达到信用贷款条件。针对这种情况,中小科技企业想要扩大生产规模,增大科研投入,其担保方式需要改变。
二、解决东莞中小科技企业金融需求问题的对策
(一)企业自身方面
1.树立良好形象
中小型科技企业应该树立自身良好形象,以诚信为企业办事宗旨。这不仅表现在企业来往间要有诚信,不弄虚作假,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也需如此,实现信息的畅通,建立一种互相信任的合作关系。良好的形象自然而然为企业带来良好的信誉,而信誉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增强企业长期发展的竞争力。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它可交易双方的信任度,可有效降低双方在交易中防范风险准备金,谈判成本和契约实施中的监督成本,使整个市场的运行效率大大提升。
2.健全中小企业财务制度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的财务制度,不做假账,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提高企业财务的透明度和可信度。中小企业通过提供及时、可靠的财务信息,不仅可以获取投资人信任,进而增加投资,还可以较为顺利的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
3.改善中小型科技企业的管理制度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中小科技企业自身素质是解决中小科技企业贷款困难的有效途径。大多中小企业是采用家族式的管理模式,产权不明晰,责任不明确,存在着弊端,需要帮助中小企业培养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理念,按照现代企业的运作要求,完善各项制度,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增强市场竞争力。
4.树立品牌意识,提高市场认知度
中小科技企业需要树立品牌意识,建立市场认知度,确立市场的地位,提高企业竞争力。企业只有注重自身品牌意识,着力于商品质量的提高以及市场的认知度,努力提高企业形象,获得群众的认可,才容易得到信用担保,解决资金的问题,从而完成预定项目,使企业进一步得到发展。
5.企业应加强对金融机构以及金融知识的了解
科技产业化离不开金融机构的协助以及资金的支持。企业应未雨绸缪,加强自身对金融机构以及金融知识了解。或许有些金融机构目前还没有接触到,有些金融知识了解后还没能使用上,但是很难保证当企业规模发展进一步扩大时,企业不会用到。中小科技企业应尽早地了解金融机构,与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努力提高企业在金融机构中的形象才能更加容易地获得信用担保,解决资金问题,从而完成预设的目标,使企业发展顺利。具体做法如下:
第一,积极参加松山湖管委会组织的融资交流会、辅导课等活动,理论结合实际,提高金融知识水平。
第二,平时要关注专门针对松山湖的综合服务网站,了解最新资讯。同时,遇到问题,打松山湖园区服务专线。只有这样才能及时了解松山湖的最新政策和金融发展动态。
第三,企业需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有助于增加对金融机构及其最新消息的了解,以便及时参与金融机构的优惠政策和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发展作出调整。
(二)金融机构方面
1.建立新的信誉评价和风险评估标准
完善银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降低企业资本金、资产总额、销售收入等“规模”项目对企业评级的影响,为一大批规模小,但业绩好、有发展前途的中小型科技企业获得贷款创造条件。另外,中小型科技企业已成为成长最快的金融业务新兴市场,加强和改进中小型科技企业金融服务是国内商业银行经营转型的战略选择。
2.重视对中小科技企业的融资业务
银行等金融机构从自身出发,必须要端正对中小型科技企业融资问题的态度,积极努力配合中小企业筹资及发展;重视中小型科技企业在融资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推动中小型科技企业进一步发展,从而壮大东莞市场的新兴力量。
3.改进贷款管理制度,加快审批流程
在贷款管理方式上,完善信贷资金的授权授信制度,适当下放贷款审查、发放权力,为中小企业获得资金打开方便之门。要完善对信贷人员的考核制度,鼓励信贷人员积极培育、发展中小企业客户,调动其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积极性,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4.加快金融产品的创新
中小科技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就是银行的间接融资,但是东莞各银行机构的贷款品种难以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多样化。因此,东莞各金融机构应根据中小企业的融资特点,不断进行开发和探索出适合东莞中小科技企业的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
(三)管理层方面
1.加强政府对资金的引导作用
科技是园区发展的第一生产力,科技只有与金融有机的融合,才能实现科技对经济的推动作用,才能实现科技的产业化。因此,需进一步加强政府对资金的引导作用,进而逐渐拓宽资金的融资渠道。具体措施包括:
第一,充分利用政府引导基金,实行市场化运作。充分利用五个政府引导基金,实现市场化运作,撬动园区资本,支持科技产业的发展。既可以解决财政拨款不能充分使用产生的低效率问题,又可以充分发挥引导基金的杠杆效应,发挥基金的效用。
第二,加强对科技金融专项资金的管理水平。建立科技金融专项资金,可帮助那些有潜力的中小科技企业解决资金问题。而加强科技金融专项资金强监督部门管理,有助于清楚资金流向、用途等,提高科技金融专项资金利用效率。
第三,建立向中小科技企业融资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并出台具体政策,鼓励和支持股份制银行、城乡合作金融机构等以中小科技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金融机构。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在注意信贷安全的前提下,建立向中小科技企业发放贷款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在保证贷款质量的同时,切实提高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比例。鼓励政策性银行在现有业务范围内,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市场前景、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中小科技企业的发展。具体包括:继续贴息支持科技银行对小微科技企业的贷款;设立的风险补偿金要落实到位,使金融机构在松山湖开展金融业务得到应有的风险补偿,进而营造出“公平、公正、公开”金融环境。
2.加强政府对企业的引导作用
目前,园区实行大孵化器战略,孵化企业,使其走得更远,发展得更好。不可否认,园区取得不错的成就,中小型科技企业处于成长期的超过五成。但是,其中还有近一半的中小型科技企业没有认识到金融对其企业发展的重要性,这是一个十分严重的事情。针对这种情况,应加强政府对松山湖企业的进一步引导,让其在园区中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具体做法有:第一,政府应加强与企业的联系,了解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发展中遇到的金融需求。第二,应加大对科技金融重要性的宣传。第三,应加强政府对企业监督管理,例如财务管理,经营结构管理。政府对潜力大的中小科技企业给予支持和鼓励,但对于资产负债表上已经资不抵债等企业要坚决实行破产。第四,继续实行科技投保企业保费补贴。
3.加强政府对金融机构的引导作用
金融机构是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从园区成立起,截至2016年底,园区引进了60家金融机构,促进科技金融的发展。可以说松山湖科技金融的发展前途一片光明的。但松山湖科技金融起步毕竟还是比较晚,所以与西方发展国家发展成熟的科技园区相比还有一大段距离[4]。具体措施如下:
第一,继续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促进小微贷款的发展。为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根据金融机构在松山湖开发创新金融产品的情况,按比例对金融机构进行资金奖励。提高金融机构对创新金融产品的积极性,促进金融机构自身发展以及科技金融的融合。
第二,根据松山湖科技产业发展情况,确定银行等金融机构关注的重点科技行业,以便集中力量支持重点产业的发展。例如,着重关注高端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机器人、新能源等前景广阔的科技产业。
第三,继续引进实力雄厚的金融机构,以及鼓励现有金融机构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为科技企业融资提供更多的渠道。金融机构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证券公司、风险投资机构、商业银行、担保公司等。这些具有不同功能的金融机构加入到松山湖的金融体系中,构成了金融市场。这个市场还不够完善,需要更多有能力的金融机构的加入才能使其竞争更加激烈,机制更加完善,最终实现市场化的格局。
三、小结
通过调研分析,松山湖高新园区中小科技企业面临的融资困难问题,是东莞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典型代表。这一现象的产生,既有中小企业自身的原因,存在着规模较小、变化大、不规范、风险高、自我约束能力弱的问题;也有金融机构的原因,存在着过于追求收益、政策制约、信息不对称、金融产品太少、忧患意识不够等问题;还有管理层管理失误的原因,存在着支持力度薄弱、政策缺位与服务不够专业等问题。因此,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就成了一个综合性的社会工程,中小企业、金融机构、管理部门都应积极参与共同解决这一难题,建议把松山湖高新园区中小企业作为示范区,待模式成熟后推广至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