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实基础和有力保障
——浅析六部党内法规
2017-03-10陈颖
陈 颖
(呼和浩特铁路局党校,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51)
【党的建设】
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实基础和有力保障
——浅析六部党内法规
陈 颖
(呼和浩特铁路局党校,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51)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特别是强调要建立配套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为此,我们党深刻总结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经验,先后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六部管党治党的基础性法规,适应管党治党需要的党内法规体系基本建成。六部党内法规体现了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新成效,有效地解决了我们党目前存在的一些现实问题,掀开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篇章。
一、明确“自律”高标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部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会议上明确指出:要聚焦到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切实解决党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从2013年的“老虎”“苍蝇”一起打到2014年的“零容忍”“纸老虎”“稻草人”“高压线”再到2015年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无不体现要达到的目标:廉洁。廉洁是党组织和党员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活动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
2015年10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重申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和优良作风,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条看得见、够得着的廉洁高标准。首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对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四个必须”的原则要求,包括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其次,对全体党员提出“四个坚持”的行为规范,告诫如何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之间的关系,包括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最后,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四个自觉”的为官准则,包括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等更高层次的自律要求。《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已经成为新形势下中国共产党党员作风建设的标准,只有做到“四个必须”“四个坚持”和“四个自觉”,才能真正将廉洁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规定“他律”最底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大量案例表明,党员“破法”必始于“破纪”。所以,为了转变“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不正常思想,必须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纪律挺在前面,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约束中国共产党党员的行为规范的一把戒尺,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的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明确了各种违反党纪的行为清单,从而为党员规定了基本的行为遵循。把党员应该遵循的纪律确定为六个方面,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大纪律,为广大党员开列了一份违纪违规行为负面清单,成为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被誉为“史上最严党纪”,其严格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明确党员必须树立党规党纪意识
党员是我们党的最基本组成部分,是有别于普通人民群众的先进分子,为了保证党的健康发展,就必须严格规范党员的行为模式,党员必须树立党规党纪意识,必须用党内法规所规定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义务要求自己。《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保证严肃党纪、从严治党的前提,为规范党员行为和制度反腐提供了良好的指引。
(二)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政治纪律是党内的“高压线”,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严明党纪,就是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倘若不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威胁党的执政安全。因此,必须对党员的政治立场、政治言论和政治行为做出相应的规定,指导党员向着健康、正确的方向发展。
三、加强巡视制度建设——《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巡视制度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手段之一,长期以来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监督的利器。我们党一直高度重视党内巡视制度的建设,加强巡视制度建设,是实现党内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抓手,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对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
自2015年8月《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修订发布以来,不到两年的时间,中共中央于2017年7月1日再次印发了关于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决定,并于2017年7月10日起施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修改,在对原条例内容进行补充和调整的同时,也进一步明确并提高了巡视工作的定位。
这次修改,政治巡视第一次被写入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新条例明确规定,巡视工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强调巡视必须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从而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修改,对于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同时在发现整改突出问题、倒逼改革与促进发展等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四、释放权责对等的信号——《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山西塌方式腐败、湖南衡阳、四川南充、辽宁拉票贿选等案件严肃问责,逐渐将问责作为管党治党的利器之一,释放出一个强烈的政治信号——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提出,“要制定党内问责条例,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将问责从“暂行规定”上升为“条例”,用党内法规的形式严格贯彻“权责对等”这一基础原则,它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目标,围绕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党的建设等多方面开展问责。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落实党中央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2017年年初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紧扣内蒙古实际情况,细化失职失责情形,规范问责程序,成为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抓手。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问责机制倒逼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逐步走向严紧硬。同时告诫和警示全党,失责必问将成为常态化的机制。
五、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1980年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制定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提出“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其目的就是“为了全面恢复和进一步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健全党的民主生活,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增强党的团结,巩固党的组织和纪律,提高党的战斗力”。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根据党的十八大以来积累的新经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了管党治党的指导思想,即“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逐步形成的规范,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等都是我们必须遵守并一以贯之的基本准则。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实基础,党要管党,就一定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就一定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因此,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和时代性。
六、强化党内监督——《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的颁布实施,对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起重要作用。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内监督,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均对强化党内监督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加强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回应当前党在制度建设过程中主要的问题,是党在制度建设方面的重要举措,它在制度体系上构建了强有力的党内监督平台,明确了党的各级组织结构和各个监督主体的权力、义务,通过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中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巡视监督等诸多党内监督途径,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效防止了权力滥用,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党内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为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确保党内监督见到实效。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上述党内法规的出台,是在深刻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管党治党的新经验的基础之上,以壮士断腕的坚定意志,逐步把政治构想转化为具体法规条文,为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六部党内法规相互衔接,为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和管党治党提供有力的保障,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程中,传递着一个明确的信号:严明党的纪律规矩没有退路,且容不得丝毫松懈,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
(作者系呼和浩特铁路局党校党史党建教研室副主任、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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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晓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