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实行德育学分制的可行性分析
——以北京卫生职业学院为例
2017-03-10崔俊茹谷敏
崔俊茹,谷敏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北京100053)
高职院校实行德育学分制的可行性分析
——以北京卫生职业学院为例
崔俊茹,谷敏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北京100053)
分析德育学分制的内涵及发展现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从政策、制度、前期工作、人员能力、活动平台几个方面分析高职院校实行德育学分制的可行性,为德育学分制工作的开展理顺思路。
高职学生;德育学分制;可行性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核心,坚持“促进学生学习和全面发展”理念,不断完善学生工作,使学生德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笔者从德育学分制的内涵及发展现状入手,综合分析学院实行德育学分制的可行性。
1 德育学分制的内涵及发展现状
学分制源于德国柏林大学的选修制,成熟于美国的哈佛大学,学分制以取得学分的多少作为学生某一时段学习量的指标,以其高度的适应性和灵活性而成为高等教育改革的焦点[1]。随着学分制的推广应用,德育学分制作为加强学生德育工作的有力措施应运而生。德育学分制是指将学分制应用于对学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实践能力、行为表现等方面的评价中,对学生日常教育管理的主要内容进行细化,量化为不同学分,强化学生日常行为养成教育。德育学分制注重德育评价的过程性、发展性和实效性,强化养成教育,以规范学生日常行为,客观全面地评价学生的在校表现,促进其全面发展。
德育学分制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在落实学校德育目标、规范学生日常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但由于两方面原因,该制度在高职院校的推广和落实仍不尽如人意。一是德育学分制并没有被广泛认知和应用。推行德育学分制的院校大多为南方较为发达城市的高职院校,据笔者多年来的了解,即使是北京的骨干示范高职院校,也没有明确的德育学分制方面的实践,只有学生综合素质量化考核等方面的管理规定,而这只是德育学分制的一部分考核内容,考核范围较为局限。二是推行德育学分制的部分高职院校,在考核内容、手段及结果应用上存在不同认识和理解,各有特点,各有所长,但缺乏融通,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测评内容不全面、有的测评手段较为单一、有的结果应用有局限等,从而阻碍了德育学分制的发展和完善。
2 高职院校实行德育学分制的可行性分析
2.1 政策有依据
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职业教育要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同时,还明确指出:“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根据培养目标和人才理念,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指出:“高等职业院校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要高度重视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这为高职院校素质教育指明了方向和目标,为高职德育学分制的实施提供了政策依据。
2.2 制度有保障
学院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逐步完善了学生日常管理制度,制定《学生守则》《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请假管理规定》《控烟管理规定》等制度四十余项,涉及综合管理、学籍管理、考试管理、奖惩管理、扶困助学、实习管理、住宿管理7个方面,涵盖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为德育学分制的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使得学生学分来源有据可查。
2.3 工作有基础
学院组织机构健全,各部门、各院系职责明确。现行的《高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根据医药卫生行业岗位的工作性质,确定了综合素质养成体系的核心目标是“一个中心(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两大基点(人文修养与职业素养)”,按照全面性、多元性、导向性、客观性、渐进性原则,对不同年级学生进行综合素质培养、教育和评价。围绕”一个中心、两大基点”,将综合素质养成教育分解为9个板块内容,通过8条教育途径,分4个阶段落实到各项教育工作中,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4级标准,结合学生个性化发展特点,各院系在工作中按照4级标准对学生进行评价。学生上课考勤系统的应用,使任课教师能够及时记录学生课堂表现,提高了任课教师的参与度,增强了评价的过程性和实效性。前期工作的积淀,为德育学分制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2.4 人员有能力
学院实行兼职辅导员制度,辅导员由任课教师或科室人员兼任,每位辅导员只带一个班,有利于对学生情况的了解,使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更细化、更深入。学院每年定期对辅导员开展培训,组织经验交流会,提高辅导员工作能力。
高职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已基本形成,能够比较客观地对事物进行评价。从班级、系、学院3个层面对学生干部进行培训,提高其沟通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在班级成立评价小组,定期对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形成周记录、月小结、学期公示的常态化管理模式,突出评价的过程性、发展性和实效性。
2.5 活动有平台
学院每年组织学生运动会、文化艺术节、心理健康教育等大型活动,并将文明修身、学风建设作为日常活动贯穿于学生学习、生活全过程。学生运动会、文化艺术节为学生展示才华提供了平台,丰富了学生的课余生活;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开展能促使学生了解心理健康常识,心情愉悦,积极向上,促进校园的和谐与稳定;文明修身活动中,专题讲座、成人礼、主题班会、志愿者服务、参观博物馆等活动,能使学生知礼、明礼、守礼、用礼,做文明有礼的新青年;在学风建设活动中,以强化学习纪律为切入点,各院系结合各自特点开展学习竞赛、技能训练、学习经验交流及讲座等活动,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卫院榜样”评选和宣传活动,营造良好学风、院风。丰富多彩的活动使学生锻炼了能力,陶冶了情操,提高了参与积极性,增强了主人翁意识。
综上所述,德育学分制能够更加全面、客观地对学生日常行为表现、道德状况、身心发展、专业技能等进行评价,增强评价的过程性、发展性和实效性,对强化学生养成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着积极作用。国家政策的支持、学院制度的完善、前期工作的开展、师生的密切配合,为德育学分制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表明实施德育学分制是可行的。但在实施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师生、家长意见,立足学院实际,不断细化实施方案,确保德育学分制实施效果,促进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完善,为学生管理提供有效途径。
[1]夏春明,范圣法.国内高校学分制绩点度量模式的比较与研究[J].江苏高教,2014(2):84-87.
G424.71
A
1671-1246(2017)13-0024-02
注:本文系北京市教委2017年支持课题(BJSZ2017ZC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