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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可先生对于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形态的研究

2017-03-09刘玉峰

关键词:农业经济发展

刘玉峰

(山东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 山东 济南 250100)



宁可先生对于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形态的研究

刘玉峰

(山东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 山东 济南 250100)

宁可先生对于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形态的研究呈现逻辑清晰、逐层递进的特点,不但研究了中国封建社会时期社会经济本身的结构内涵及其运转发展,而且研究了封建经济基础之上的政治上层建筑形式即封建国家政治体制,还历史地论析了封建经济基础与国家政治体制之间的辩证关系,以及它们所产生的深刻的社会历史影响,从而使得总体研究提高到探索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形态和社会形态的高度,并进而揭示中国封建社会独特的历史发展道路。

封建社会;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形态

宁可先生(1928—2014),湖南浏阳人,当代著名史学家。宁先生生前长期执教于首都师范大学,毕生教书治学,孜孜不倦,矻矻以求。宁先生学术研究领域广泛,在历史理论与史学理论、中国古代经济史、中国农民战争史、中国古代文化史、隋唐史和敦煌学等方面研究成果丰硕、造诣精深。中国古代经济史研究方面,宁先生进行了长期的探索,发表《宋代的圩田》《〈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中唐代中央财政制度“江南地方化”问题》《唐前期农民赋役负担与户等的关系》《汉代农业生产漫谈》《有关汉代农业生产的几个数字》《试论中国封建社会的人口问题》《中国封建社会的人口问题》《关于中国封建经济结构》《中国封建经济结构的运转及其发展》等专题研究论文,以及《地理环境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中国历史上的皇权与忠君观念》等相关论文。这些专题论文和相关论文,后来收入宁先生的文集《宁可史学论集》和《宁可史学论集续编》,又在其晚年整合之作《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道路》一书中,作了进一步的综合和申论。

本文试结合我研读宁先生论文和著作的心得体会,来介绍宁先生对于中国古代经济史的研究。研读之后,特别是细心领会宁先生的研究要旨,我认识到,宁先生虽多以专题论文研究中国古代经济史,但核心和主旨,乃是战国之后到清朝灭亡两千余年期间中国封建社会的经济形态及其特征,并进而研究中国封建社会的社会形态及其特征,揭示中国封建社会独特的历史道路。因此,本文以“宁可先生对于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形态的研究”立题,介绍宁先生的中国古代经济史研究。由于学识浅陋,笔者对宁先生学术观点的理解和把握难免出现偏差错谬,敬祈学界同人批评教正。

笔者认为,宁先生对于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形态的研究,呈现出逻辑清晰的以下几个层面。

一、封建经济结构及其特点

宁先生说:“经济生活中包括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诸方面、诸关系、诸环节,它们之间的构成和关系即形成了社会经济结构。”[1]126宁先生指出,中国封建经济包括农业、手工业、商业三大部门。从生产力的角度看,中国古代“封建生产力的基础和主干是个体小生产农业”,它具有如下特点:(一)集约化农业,在小块土地上投入较多劳动力,精耕细作,以期获得较高的单产。高投入高产出,所谓高投入主要是劳动力投入。(二)以一家一户为经营单位,独立从事生产的全过程,同时也是一个生活单位。(三)主要生产资料——土地是小块的,最适合的形式是劳动者自己占有(小自耕农),其次是长期使用(佃农、依附农)。(四)虽然单产高,但劳动生产率实际上并不很高,剩余产品率低,能投入再生产的份额更低,发展速度是很缓慢的。(五)一家一户的农业产品中能用于商品交换的份额是很小的、很有限的,但品种却不少,涓涓细流汇总起来,整个社会总的流通的商品量是不小的[2]154-155。(六)一个个的小家庭就其本身来说是脆弱的、不稳定的,天灾、战争、租徭、疾病、暴力、生死、债务等,很容易使之破产,但就全社会而言,它又是稳定的、强固的,可以不断地重生再现,从而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牢固的、长期不变的基础[3]339。

手工业作为封建经济生产力的另一部门,“以其在商品经济中的地位”,可划分为与农业结合的家庭手工业、官府经营的手工业、私营手工业三种类型。与农业结合的家庭手工业是细小的、分散的,最主要的是纺织业,即常说的男耕女织,其生产主要为满足自己的需要,只有少量产品进入市场。官府经营的手工业又分为两种:一是官府直接经营的手工业,包括纺织、服饰、器用、车马、冶铸、造币、陶瓷、土木营建等,以供皇室、贵族、官僚、军队等的直接需求,其特点是规模很大,作坊很多,工匠不少,原料主要来自田赋、杂税、土贡和部分政府采购,属无偿征取或贱价征购。这种手工业,“产品实际上是封建国家利用政治权力征取的封建地租的转化形式,属于非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实际上处于商品经济和市场之外,其劳动力与产品的交换也不是按价值规律而来的等价交换”。二是官监民营的手工业,即所谓的“榷筦”手工业,有榷筦盐、铁、茶、酒、曲、矾等多种行业,官府介入的程度和深浅也不一样,兴废不定。劳动者的身份也各不同,如亭户、灶户、坑冶户、机户等“专业户”,实际上是一种封建性的劳役,有的劳动者所受的封建束缚则比较松弛。这种手工业推行起来弊端很多,常是吏治腐败的根源,它在不同历史时期所起的作用,积极作用与消极作用互相纠缠,非常复杂,需要具体分析。私营手工业以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而言,又包括三种:个体小手工业,往往只有一个劳动力,还有其妻子作为辅助劳动力,从事简单商品生产;手工业作坊,规模较大,有雇工,也有学徒,是扩大的简单商品生产和再生产,多采取前店后坊的生产与销售合一的营销形式,在商品经济繁荣的条件下,是可能发展成为资本主义性质的生产的;大手工业作坊,生产规模更大,雇工更多,而且有了一套采购、生产、运输、经销的模式,若能发展下去,可以因分工发展成为手工工场,并由此而产生资本主义的因素[2]161-165。

至于商业,宁先生认为中国封建社会的商业,按规模可分成大中小三种,按类型可分为行商及坐贾,值得重视的是长途贩运商业及市场发育发展,而且城市和货币是中国封建经济结构的重要组成,并有着自己鲜明的特点,与中世纪西欧封建社会的情形完全不同。具体说来,在中世纪的西欧,城市主要是经济性的,多半建立在交通发达的水陆商路上,也是附近地区商品集散的中心。城乡是对立的,城市居民对农村的封建领主而言是有相对自由的,他们自己管理自己,有市政机构和议会或者同业公会(行会),有自己的法律(成文法或习惯法)。在城市居民当中,最早出现了城市市民、资本主义因素和资产阶级,一开始就是与封建领主相对立的。而中国古代最早的城市则是生活性的、军事性的、政治性的。秦汉以后,由于实行官僚制度,各级政府机构都设在城市里,城市便形成了封建统治网络的节点,封建国家正是通过大小城市来统治农村的。也由于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体制对工商业的控制和干预,乃至自己经营工商业,中国封建社会工商业者和城市居民不是一种与封建地主经济对抗的力量,而是互相结合的力量,资本主义因素的出现不会太早,发展也不会很快,变化是缓慢的。就货币而言,中国古代的铸币从一开始直到明清时期都主要是铜铸币,金银等贵金属长期没有形成铸币,而处于铜铸币的辅助地位或者比值折算地位,与很多国家铸币一开始就是金银铸币并长久保持和流通,大有不同。同时,纸币虽然在中国古代出现和使用甚早,且自宋代以后使用纸币很普遍,但纸币始终没有代替铜钱和银,也没能发展到现代纸币和信用货币。城市和货币的这些特点,凸显了中国封建经济的特殊性。[2]166-173

从生产关系的角度看,中国封建经济结构是由农民、地主和封建国家“三大板块”构成的。从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来说,农民可分为小自耕农、佃农、依附农、雇农等,从事个体小生产农业。其中,小自耕农完全占有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比较接近于自由的土地所有权,是劳动力与土地紧密结合的最好形式,也是个体小生产农业发展最好的形式,能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因此,中国封建社会中,凡是小自耕农比重大,或者由佃农、依附农、雇农转化为小自耕农多,或者封建人身依附关系松弛削弱以及封建剥削压迫减轻的时期,都有助于个体小生产农业的进一步发展。总之,小自耕农经济是农民经济的最好形式,最能反映个体小生产农业的特点。佃农、依附农、雇农乃至半自耕农和半佃农,也是农民经济的重要类型,也是个体小生产农业。“在个体小生产农业的生产力基础上形成的生产关系——阶级关系是地主和农民。”适应个体小生产农业生产力特点,地主把土地分成小块,租给农民耕种,收取地租,坐食地租,并把地租投入市场,换取其他的生活资料和积累财富,甚至经营工商业,与市场的关系一般要比农民多些。地主经济建立在个体小生产农业基础之上,在封建经济中“占统治地位和主导地位”,具有三个特点:一是租佃关系,二是实物地租为主,三是土地买卖。地主经济的这种生产关系与农民个体小生产的生产力形式,是基本适应的,反映了社会经济的分工,在当时历史条件下也是必需的,地主经济也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2]155-159。在农民和地主之上,是封建国家。“国家权力是一种政治力量,也具有经济的力量,在经济领域起着程度不等的作用。”第一,封建国家向民众征取赋税和徭役,在国民收入上行使国家主权并与地主分割地租,以保障皇室需求和国家的行政经费、军费等财政支出,维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和政权统治稳定。第二,封建国家对民众实行严密控制,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各级官僚行政机构、法律政策、儒家思想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都对中国封建经济和民众的经济活动发挥束缚、限制甚至遏制的消极影响。第三,封建国家具有很重要的经济职能,包括对经济的直接营运和管理,以官营工商业和官监民营的工商业最为突出[2]173-176。中国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组织管理经济的职能强大,是其他国家历史上所少见的,它“对社会包括对经济的控制管理作用,对社会生活特别是经济生活的影响是巨大的”[2]66。

二、封建经济结构的运转和发展

宁先生说,社会经济结构“不是静态、凝固不变的,而是动态的,一直在运转着、变化着、发展着”[1]126。从经济结构诸要素运转的角度,宁先生论述了中国封建经济的运转有小的和大的两个循环。概要而言,“中国封建经济结构的诸要素的运转从农村开始,农产品大部分自行消费,然后再进行再生产,这是一个小循环”。这可理解为农村内部小规模的循环。小循环的运转,以中国的气候和农作物生长周期即一年为周期,其损耗是小的,效率是高的,但经济效益却不算高。农村农产品自行消费后的“剩余产品和一部分必要产品,循两条路线运行,一条是经过封建国家赋役而注入其他地区和部门,这是非商品性的活动,或基本上是非商品性的活动;另一条是经过市场,进入城市手工业领域,然后再回到市场,而又再进入农村,最终完成消费。这是一个大循环”。这可理解为全国范围内涉及城乡以及农工商业和封建国家的大规模循环。大循环的运转难以一年为周期,循环过程很缓慢,损耗多,经济效益也不算高,但还是有的。“中国封建经济的循环式运转是徐缓的,发展是不明显的,也是不平衡的,但也不等于说就没有一点发展,完全处于停滞或封闭式的循环状态。”[2]191-192中国封建经济结构的这种运转状况,宁先生又称之为“徐缓式的循环运转”[1]159。

宁先生又从“整个封建经济”的总体视角,论述了中国封建经济的运转,并特别强调了商品经济在其中所发挥的作用。宁先生指出,中国封建经济“并非是一个绝对封闭静止的系统,它靠内部和外部的各种因素运转,具有相当的开放性和活动性。商品经济就是这种开放性、活动性因素。说封建经济是自然经济,并非说商品经济不重要,相反没有商品经济,整个封建经济很难运转,也很难发展”。商品经济的发展,能够刺激和推动封建生产力的进步,商品经济的发展水平,大体上反映了同时期封建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它对封建经济或者起着衰减作用,或者起着促进作用,要视具体历史条件而定,但更重要的是它的促进作用,尤其是到了中国封建社会后期,新的超越封建经济的经济因素即资本主义因素,总是在工商业和城市中产生。要之,“商品经济是整个封建经济的润滑剂、催化剂和驱动力”[2]153-154。

宁先生还专门研究了奢侈品的生产、消费和贸易对封建经济结构运转和社会发展的十分恶劣的消极影响。宁先生指出,地主消费的奢侈性手工业产品,所耗劳动多,物料价格贵,技术要求高,而消费只限于少数人,往往不能转化为新的生产品,或者对生产有利,也不能提高多数人尤其是农民的生活质量与生活水平,因此这种消费在很大程度上“是社会财富、劳动、资源、技术的浪费”,从总体和实际上对封建经济不但不起促进作用,反而会造成恶劣影响。地主奢侈性消费的不断增长,奢侈品贸易规模的日益扩大,常常是以农民地租和国家赋税加重为前提的,这就必然危害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导致农民的不断贫困化和农业生产的萎缩和危机,进而导致整个社会的危机。再者,奢侈品贸易还导致商业和城市的畸形繁荣,是一种不正常的超前,不是一种正常的繁荣,相反是社会危机的征兆,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生活的一个特点。宁先生明确地说:“我们时常发现,在一个比较长的封建王朝,如汉、唐、宋、明、清等的末世,奢侈腐化浪费成风,吏治败坏,商业、城市畸形繁荣,而农村土地兼并激烈,国家赋税加重,农民生活困楚,整个社会处于崩溃的前夕。”[2]160

三、封建经济基础上政治体制的产生形成及其作用

如前已述,宁先生指出,建立在个体小生产农业基础之上的地主经济在中国封建经济中占统治地位和主导地位。那么,“为什么在地主经济的基础上产生的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呢”?宁先生对此从三个方面作了论述:第一,不像西欧各级领主那样在土地所有、占有的权益上有那么多层次和联系,中国地主对土地的所有是独立的、分散的;也不像西欧各级领主那样形成一个严整的统治与臣服的等级制的阶梯,中国地主之间一般没有统属的关系,在封建法律面前原则上是平等的。然而,他们之间又需要互相调节彼此间的具体利益的矛盾和冲突,也需要使个人或集团、阶层的具体的、局部的、当前的利益与整个地主阶级整体的、共同的、长远的利益协调起来。既然这样,那就需要在他们之上有一套权威的机构和一批权威的人物,来集中地处理各种问题。就是说,他们必须把自己的权力尤其是政治权力交出一部分,集中地给予既定的权威机构和人物,以代表他们整体的、共同的、长远的利益,并处理地主个人、集团、阶层之间的矛盾与冲突。第二,由于地主经济分散的特点,以及在比较发达的商品货币经济影响下出现的土地买卖,土地所有权的转换是比较频繁和经常的,各个地主的经济地位也随着土地所有权的转换而升降沉浮,不很稳定,也不易维持长久,因而他们个人的政治地位也就不能保持稳定和维持长久。但维持一个稳定的并具有连续性的政治统治,又是他们所必需的,这就要求他们把经济剥削与政治统治的权力相对地分割开来,而由一个制度化的政权机构,即由世袭的皇权及其属下的各级官僚机构来稳定长久地行使政治统治职能。第三,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中国地主经济的基础是个体小生产农业,而个体小生产农业以一家一户为单位,是十分分散的。中国地主对农民的等级制控制和超经济强制远不如西欧领主制下那么强,那么鲜明。而且,土地买卖使少量富裕农民有可能上升为地主,农民子弟通过科举考试等也可能跻身官僚行列。在这种情况下,单靠一个一个的地主分散地对农民行使统治权力是不行的,这就必然要求地主把其政治权力更多地集中到各级官僚机构和皇帝手中。宁先生总结道,“总之,封建生产的细小的、分散的、个体的性质所带来的地主经济的独立性、分散性、不稳定性,使得地主阶级需要建立一个高度集中的、权威的政治上层建筑来代表他们行使政治统治权力,这就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即“地主经济的政治上层建筑形式则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3]303-304。显然,宁先生是根据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来论述地主经济基础上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产生形成的。由于地主经济在中国封建经济中占统治和主导的地位,而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封建国家的政治体制,因此也可以说,宁先生是从政治上层建筑的角度,来论述中国封建经济基础上的政治体制的,指出中国封建经济基础上需要和必然产生的政治体制是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

对地主经济基础上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政治体制何以产生形成,宁可先生还从地理环境影响的角度作了考察。宁先生指出,地理环境,或者说,社会发展的自然环境、自然条件、自然基础,是社会物质生活和社会发展的经常的必要的条件之一。地理环境作为基本的实体性要素包含在生产之中,地理环境的差异性和自然产品的多样性对生产力的性质和特点发生影响,使得不同地理环境下的人们与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运动各具特色,使得生产力及其结构各具特色,也使得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国家的经济生活有所不同和各具特色,处于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阶段。不唯如此,地理环境还通过对生产力的影响而对生产关系、社会关系和上层建筑等的性质和特点发挥间接作用。比较西欧和中国的封建社会,“进入封建制后,西欧长期处在封建领主制阶段,而中国则早在战国时就形成了地主经济。除去其他因素外,地理环境的不同也是一个原因”。具体而言,西欧自然条件优越,形成大面积粗放的耕作方式,生产技术要求和劳动者个人积极性较低,农具多是大型和通用的,使生产带有一定的集体性,封建主可以对农业生产进行直接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对农业劳动者的超经济强制,从而形成以徭役劳动为特色的庄园农奴制,成为西欧封建剥削方式的主体,并进而在庄园农奴制基础上形成了封建领主制。中国的自然条件则相对比较恶劣,精耕细作的耕作方式的生产环节多,土地又分割为小块,个体的、分散的、细小的生产特点十分突出,农具多种多样并以小型的专门化的农具为多,对劳动者个人的积极性和生产技术要求较高。在这种情况下,封建主只能把土地分租给农民经营,无法也无须对农业生产实行直接管理和监督,从而形成以实物地租为主的租佃制的地主经济,又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总之,中国和西欧不同的地理环境,影响了中西封建社会不同的生产力特点,并进而影响了中西封建社会不同的封建生产关系和不同的政治制度,在西欧形成了封建领主制,在中国则形成了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3]117-131。

宁先生又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观点以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理论,对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历史地位和作用进行了历史考察,特别对这一政治制度从适合到不适合中国封建经济的发展历程,作了很有说服力的论说。宁先生强调:“我们要评价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历史地位,不能脱离当时的历史条件,要看它在当时的具体历史条件下究竟起什么作用,而不能用今天的衡量事物的标准,去衡量历史的事物在历史上的作用。有些东西,今天看来不对甚至可恶可恨,但历史上却是正当的、可行的和必要的。有些东西,在今天看来是十全十美,但历史上却不免起着消极作用”;“国家政权包括政体,归根到底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并且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它一旦产生以后,就相对独立于经济之外,而对经济起着巨大的作用,有时甚至在一定时期里和一定条件下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但是,归根结底,它的作用还是由经济决定的”。就中国封建国家来说,地主阶级专政是其国体,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其政体,“谈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历史作用,归根结底是讲地主阶级国家或地主阶级在历史上的作用,不能抽象地讲制度的作用。地主阶级在(中国)历史上当它出现的时候是必要的,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比起奴隶制社会来,它是一个进步。为这种生产关系服务的政治上层建筑,有其产生的历史原因,不是偶然的。总的来说,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产生,是适合中国封建地主经济这样的经济基础的,它的形成起着巩固封建经济基础的作用,因此其形成是历史的进步”。然而,中国历史发展到封建社会后期时,地主阶级走向没落,社会内部出现了新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就“变成了生产力发展的桎梏”,而且“越到后来,它越不适应中国历史发展、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其消极的反动的作用就多一些”[2]80-84。宁先生以其悠长宏阔的视野,指出秦朝统一后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产生是历史大势使然,有其历史的正当性、必要性和必然性,比起奴隶制度来说是一个进步,是适合中国封建地主经济这样的经济基础的,是历史的进步。但到了中国封建社会的后期,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越来越不适应中国历史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成了没落的制度,其消极和反动的作用逐渐增多。也就是说,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政治体制,有一个从适合和促进中国封建地主经济基础,到不适合和阻碍整个历史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长期变化过程。

四、封建经济结构和政治体制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中国封建经济结构和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政治体制,对中国封建社会发展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宁先生对此主要作了四个方面的论述。

(一)个体小生产农业,造成了中国封建社会传统农业的局限和长期徘徊以至停滞的发展状况。

宁先生对中国历史发展进程具有贯通性史识,认为汉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第一个鼎盛时期。这一时期,“作为封建社会农业特征的个体小生产农业得到了很大发展。我国此后两千年封建社会的传统农业的发展道路就是在汉代形成的”,因此,研究汉代农业对于研究中国封建社会传统农业具有代表性。宁先生为此发表《汉代农业生产漫谈》和《有关汉代农业生产的几个数字》两篇重要论文,不但精细地考证出了反映汉代农业生产力和农业经济水平与状况的若干主要数字,如汉代每个农业劳动力年产粮食在2 000市斤左右,每个农业人口年均口粮486市斤,全国每人每年平均占有粮食640市斤,每家农户占有耕地29市亩弱等,而且进一步论述了中国传统农业发展的局限和途径。

宁先生指出,在个体小生产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以精耕细作为主要特征的中国传统农业,其成就是巨大的,但从一开始就呈现了它的局限。主要有两点:第一点局限,与欧洲中世纪农牧并重,种植业与畜牧业互相结合不同,中国传统农业单纯地发展种植业特别是粮食生产而忽视了畜牧业,形成所谓的“跛足农业”。这有它的客观原因,一是“畜牧业特别是大牲畜的饲养,生产周期比较长,一般超过一年,并且宜于大规模的经营,为个体小生产力所不及”。二是个体小生产精耕细作,人多地少,土地利用率高,农田基本不休耕,有些地区甚至实行复种耕作,“无法普遍开辟牧场”。三是农业劳动生产率不算高,口粮标准低,吃饭问题不能很好地解决。这种情况下,种植饲料受到很大限制。四是个体小生产农业基础上的地主经济,采取将土地分散成小块出租给农民耕种的经营方式,很少进行大规模的经营。这些原因,造成了中国传统农业中畜牧业的不发达,给农业的发展带来了不好的后果,限制了食物品种的多样性及质量的改善,影响了生活水平的提高,在长期的中国封建社会里,形成传统农业“不得不在努力发展粮食生产但粮食不足的问题越来越严重的圈子里打转”。第二点局限,忽视林业和水土保持。宁先生指出,中国传统农业发展的一个途径是大量垦荒开田,在个体小生产的条件下,垦荒不可能有科学的计划,也不可能辅以必要的水土保持工作,而必然会毁坏森林、草原和湖泊水系,引起气候变化、水土流失,破坏生态平衡,从而使土地肥力下降,自然灾害频仍,给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宁先生又指出,中国封建社会传统农业一方面靠扩大耕地面积,一方面靠精耕细作提高单位面积产量的发展途径,也是在汉代就已经形成了,且在汉代以后的两千年里,传统农业虽有所发展,但农业劳动生产率、每个农业人口的口粮数和全国人均占有的粮食数,仍然在汉代已经达到的水平上徘徊。而从宋代以后,由于人口增长速度超过了农业增长的速度,人均占有耕地面积趋于减少,农业生产的发展已经处于停滞状态。到解放前,中国封建社会传统农业尤其是个体小生产农业基本上走到了它的尽头[3]519-528。

后来,在《历史上的中国》一文中,宁先生又根据自己的估算,对汉代之后中国封建社会传统农业的长期徘徊以至停滞,作了更有力的阐述:“从汉(代)至近代,粮食亩产从140(市)斤增到近300(市)斤,提高到2.2倍,耕地面积从汉代的4.8亿市亩增加到解放前的14亿余市亩,即增加到3倍,二者相乘,总增约6.7倍,而人口则由汉代时6千万增到解放前的5亿多,约达10倍。这样,尽管单产提高,从汉代到近代每个农业劳动力每年生产的粮食仍在2 000(市)斤上下徘徊,……影响了社会的进步。”[3]209这种发展途径和徘徊以至停滞的发展进程,实际上也可以理解为是中国封建社会传统农业的一种局限。

(二)封建生产方式的基本矛盾,决定和制约了中国封建社会的基本人口规律和人口发展变化特点。

宁先生指出,中国封建社会的人口自然增长率很低,是由封建生产方式的基本矛盾——个体小生产农业和封建土地所有制的矛盾决定的。通过人口的增殖以获得大量的劳动力,是个体小生产农业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是它内在的经济要求。地主经济从控制更多可供剥削的劳动人口出发,一般也是要求人口增殖的。但地主阶级对于农民的残酷剥削与压迫,日益严重的土地兼并和国家赋役的不断加重,又会造成劳动人口的损耗。而且,地主阶级基本上是一个消费的寄生的阶级,优裕奢侈的生活使地主阶级人口和为其服务的人口迅速增加,这些非劳动人口的增加归根结底会导致全社会人口增长的停滞乃至下降,造成人口增长率极其缓慢。这成为中国封建生产方式下的基本人口规律。

中国封建社会人口变化有两个特点——人口的“周期性大波动”和“几次台阶式跃迁”。这两个特点也与封建生产方式有关:大体上说,中国历史上一些主要王朝的初期,人口迅速增长,大约到王朝的中期达到高峰,而后停滞,到新旧王朝交替期间急剧下降。周期性人口大波动的原因,在于封建生产方式基本矛盾的运动所引起的周期性经济危机。人口的台阶式跃迁,是说人口增长经过一段较长的停滞时期后,在短时间内迅速增长,而后又停滞下来。其具体情形是,战国中期人口大约为两千五百万到三千万,这是第一个台阶;从汉代到唐代,人口似乎没有超过六七千万,这是第二个台阶;从北宋后期起,人口大约增长到一亿,这是第三个台阶;从清代乾隆初年开始,短短一百年时间里,人口猛增到四亿,这是第四个台阶。几次台阶式跃迁,总体上呈现出螺旋形上升趋势。所以形成这种特点,主要是由于农业生产力发展、封建生产关系随生产力的发展而产生局部变化、人口布局发生变化、民族交往与民族融合扩大四个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

宁先生还历史地研究了不同历史阶段人口因素与当时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分析了期间长时段的变化情形,指出,一定领土能够养活一定限度的最大人口量,是与每一种生产方式及其不同的发展阶段相适应的。中国封建社会的不同历史阶段所能容纳的人口也是有一个限度的,它大体上是由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及生产关系状况所决定的。在这个界限之内,人口的增长是适应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的,越过这个界限,人口的增长就要延缓乃至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了。中国人口发展史上几个台阶的形成,大体上就是与这个界限有关。人口增长对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起着不同的作用。汉唐时期,总起来看,人口增长对封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宋代以后,情况逐渐发生了变化,人口增长的速度超过了耕地和粮食增长的速度,人多地少逐渐成为全国性的现象,人口增长逐渐从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因素转为延缓乃至阻碍生产力的因素,人口问题严重起来。到了近代,这种趋势更为明显了[3]256-295。

(三)地主经济特点和城市性质,决定了资本主义因素和生产方式的难产。

中国封建社会时期有没有出现过西欧式的资本主义萌芽,能不能走上西欧式的资本主义道路,始终是一个有争议而又重大的问题。宁先生对此作了研究,他不使用“资本主义萌芽”概念,而是使用“资本主义因素”概念,是因为“因素”较“萌芽”的内涵更广泛一些[4]。宁先生说:“我的看法是,中国资本主义因素最早可以在宋代找到,但是是微弱的,也是脆弱的、软弱的,旋生旋灭,不成气候。后来的发展也是很有限的。如果说中国封建社会在与世隔绝地没有外来作用下,自己独立地发展到资本主义的话,那恐怕是需要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的。”形成这种状况的一个重要原因,宁先生认为是“农业经济的商品化是有限度的”,而农业经济商品化的“障碍”,就在于占统治地位和主导地位的地主经济,“就在于地主的土地所有制即地主对生产要素中的土地占有,基本上是非商品经济化的,很难直接最终转化为商品经济”[2]161。

宁先生还认为中西封建社会时期城市性质的不同,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宁先生关于这一点的论述,前文已有叙述。在《中国封建社会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一文中,宁先生又作了阐述:“由于地主阶级对国家的统治是由中央经过各级官僚机构来进行的,地方官僚机构主要设在城市,城市成了政治网络中的节点,因此中国的封建城市的起源和职能更多的是政治和军事的,而非经济的。经济的职能、作用,一般往往是随着政治军事作用而发展起来的。在西欧中世纪,农村与城市对立,城市是逃亡农奴与工商业者建立的,而中国则不然。西欧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首先在与农村对立的城市中发展起来,中国的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因素虽然也是在城市中产生并以城市为据点,但却不那么与农村经济(地主经济)对立,而且是在封建的控制管理下。这也可以说是中国资本主义因素发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因素。”[2]65-66

(四)以农业为主体的完整牢固的自然经济体系,是造成“李约瑟难题”的最具决定性的内部因素。

学界熟知的“李约瑟难题”,即中国封建社会原先比较先进,为何在明清之后却相对落后于西方?这实际上与中国封建社会中资本主义因素能够产生但发展不起来,是同一个问题。要回答这个问题,宁先生认为“还是要到中国封建经济本身的特点”中去找原因[2]81,认为其原因“主要是在两千多年来积累的内部的机制、内在的因素在起作用,而这种机制和因素,主要又应当从封建社会的经济方面去探求”。对此,宁先生主要从个体小生产农业、地主经济、封建国家职能三个方面作了研究,指出,作为中国封建生产力的基础和主干的个体小生产农业,本身是分散的、细小的、脆弱的,积累量是很少的,虽离不开商品经济,但它向商品经济的发展是有限的,基本上按照自然经济的轨迹运转。在中国封建经济中占统治地位和主导地位的地主经济,也同样是这个路子,也主要是自然经济。在农民和地主之上的封建国家,其经济职能特别强大,几乎到了干预一切经济生活的地步,也竭力维护自然经济,致使中国古代的工商业者不可能形成一股独立的政治势力和集团,“资本主义因素即使出现,那也终归是发展不起来,会处处受到限制和控制,随时会受到打击和摧残禁止的”。总之,中国封建社会农民、地主和国家,均维护一个以农业为主体的“完整牢固”的自然经济体系,必然“要排斥、抵制、限制、摧残属于‘另类’的商品和市场,这在很长时间内是不可改变的,无可抗御的”,“这就是我们对中国明清以后为何较之西方相对落后的所谓‘李约瑟难题’的简略回答”[2]198-201。

五、结语

综观宁先生长期探索中国古代经济史的研究成果,正如本文开篇所言,宁先生研究的要旨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经济形态及其特征,而具体研究又以论述中国封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政治体制为中心。对此,宁先生晚年时有明确强调,说:“关于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结构以及体制特征的问题,是认识和研究中国古代经济史的一个根本问题。”[5]

围绕这个中心和根本问题,宁先生研究了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结构的构成及特点、封建经济结构的运转和发展、封建经济基础上国家政治体制的产生形成及其作用、封建经济结构和政治体制对中国封建社会历史发展的影响等,其研究是逐层递进又系统深刻的,不但研究了中国封建社会时期社会经济本身的结构内涵及其运转发展,而且研究了封建经济基础之上的政治上层建筑形式即封建国家政治体制,又进而历史地论析了封建经济基础与国家政治体制之间的辩证关系,以及它们所产生的深刻的社会历史影响,从而使得总体研究提高到探索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形态和社会形态的高度,并进而揭示中国封建社会的特点和独特的历史发展道路。

通过以上叙述,笔者认为,宁先生对于中国封建社会的观点,可归纳为“地主经济基础上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封建社会”。这样的一种封建社会,与西欧领主制封建社会大有不同,是具有自己特征鲜明的经济形态和政治体制,影响和造就了中国的封建社会形态及其独特的历史发展道路。宁先生晚年将其整合之作定名为“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道路”,把研究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形态的代表性论文收入书中并作了进一步的综合与申论。我想,宁先生的思考正在于此吧。

[1] 宁可.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道路[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

[2] 宁可.宁可史学论集续编[M].北京:中华书局,2008.

[3] 宁可.宁可史学论集[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

[4] 阎守诚.宁可先生的中国古代经济史研究[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2008(6).

[5] 邹兆辰.我与首都师范大学的终身情缘——访宁可教授[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2008(6).

责任编辑:仇海燕

K092

A

1007-8444(2017)01-0006-08

2016-12-04

刘玉峰,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隋唐史和中国古代经济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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