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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发达地区职教集团现状与改革路径探析

2017-03-09李保勤李凌枫

卫生职业教育 2017年19期
关键词:菏泽市集团化职教

李保勤,李 红,李凌枫

(荷泽家政职业学院,山东 单县 274300)

欠发达地区职教集团现状与改革路径探析

李保勤,李 红,李凌枫

(荷泽家政职业学院,山东 单县 274300)

由于欠发达地区在经济基础、职教理念、改革氛围等方面的劣势,其职教集团在运行中存在组织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科研引领、政府主导角色不到位、行业组织指导缺位、校企合作有待深入、校际合作有待深入、信息交流平台缺失等问题。为解决职教集团化办学中存在的问题,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科学规划集团管理组织架构,构建新型管理体制;行业组织要充分发挥指导作用,协调职教集团化办学;企业与院校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通过校企、校际、企业间合作提升自身在区域及行业内的形象。

经济欠发达地区;职教集团;校企合作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是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促进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的重大举措,是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系统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多样化成长渠道的重要载体。为此,我国有关部门先后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 [2014]19号)、《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教职成[2015]4号)等文件,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先后下发了《关于组建省级职业教育集团的意见》(鲁教职字[2005]8号)、《关于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增强服务经济文化强省建设能力的意见》(鲁教职发[2015]3号)等文件,并通过《山东省职业教育集团管理办法》(鲁教职字[2013]1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教育集团认定评价参考指标的通知》(鲁教职字[2016]12号)对山东省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进行了规范。在此背景下,本研究以菏泽市职教集团为样本,研究经济欠发达地区职教集团化办学有哪些特色、办学过程中遇到哪些现实困难,并提出改革路径和发展对策。

1 菏泽市职教集团现状

为了突破菏泽市职业教育发展瓶颈,《菏泽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2013—2020年)》提出职教集团建设工程,积极进行职业院校资源集聚和整合,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建立覆盖全市主要专业集群的职教集团,提升为行业企业、学校和其他社会组织服务的水平。

自2011年6月由菏泽家政职业学院牵头组建菏泽市第一个职教集团——菏泽市卫生职业教育集团以来,菏泽市先后组建了菏泽市现代制造技术职业教育集团、信息技术职业教育集团、电子商务职教集团、化工职业教育集团、汽车工程职业教育集团。这6个职教集团均由职业院校牵头组建,成员单位涵盖了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医院)和中高职学校,其中企业(医院)和中高职学校主要来自本市,另有部分周边省市业务关系单位。6个牵头单位中有1个高职院校和5个中职学校。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部门印发的《关于组建省级职业教育集团的意见》(鲁教职字[2005]8号)和《山东省职业教育集团管理办法》(鲁教职字[2013]13号)要求,各职教集团均设立了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秘书处等决策机构和管理机构,制定了集团章程,有的还设立了专业指导委员会等执行机构。

2 菏泽市职教集团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山东省职业教育集团管理办法》认为,职教集团是以政府为主导,行业组织为指导,专业或专业群为纽带,企业和应用型、技术技能型院校为主体,行业企业与学校共同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产教联合体。分析菏泽市职教集团运行现状,发现存在以下8方面问题。

2.1 组织机构不健全

菏泽市各职教集团在成立之初顶层设计缺位,导致组织机构不健全,出现运行障碍,影响了集团化办学的顺利进行。菏泽市所有职教集团均设立了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秘书处等决策机构和管理机构,但没有设立财务部、师资部、信息部等服务机构。在后续运行过程中,大部分职教集团没有设立校企合作委员会、校际合作委员会、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专业群产学研合作委员会等执行机构,设立的秘书处只是挂靠在牵头单位某一职能部门,没有专职工作人员和固定办公场所。

2.2 集团化办学缺乏科研引领

职教集团化办学需要理论指导,但目前国内大部分集团化办学实践还处于摸索阶段,缺乏可供借鉴的成功经验,加之职教集团化办学理论研究落后于实践需要[1],导致菏泽市职教集团发展可借鉴经验少,理论支撑不足。综观菏泽市各职教集团,其成员单位均没有设立科研机构或专业学会;综观菏泽市属地1所本科院校、3所高职高专院校和1所技师学院,没有一所院校设有职教研究机构。这既反映出菏泽市没有具有相当影响力的职教研究组织,也反映出职教集团决策层和菏泽市职教领域对“理论指导实践”的漠视。没有科研的引领,没有理论的指导,菏泽市职教集团化办学是“摸着石头过不了河”。

2.3 管理制度不完善

菏泽市各职教集团是以合作交流、资源共享、互利互惠、多方共赢为原则,以契约为纽带联结而成的一种松散型产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原有的管理体制、隶属关系、财政渠道不变,具有相对独立性,受集团章程及配套制度的约束。菏泽市各职教集团成立之初均制定了集团章程,但内容过于简单,难以起到章程应有的作用;配套制度建设滞后,大多数集团没有明确的理事会会议制度、信息沟通制度、财务公开制度、资源共享成本补偿制度、成员加盟与退出制度、考评制度、奖惩制度等。职教集团章程及配套制度不完善,导致对成员单位约束力不强,各成员单位参与积极性不高,集团化办学流于形式。

2.4 政府主导角色不到位

职教集团是以政府为主导的产教联合体。在职教集团化办学过程中,政府机构的作用不可替代,其强大的行政职能是维系集团各成员单位关系的有力保障,其政策导向是集团化办学的有效推动力[2]。在我国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大力倡导职教集团化办学的大背景下,菏泽市政府出台了《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通知》(菏政发 [2015]15号)、《菏泽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2013—2020年)》,菏泽市教育局、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作为成员单位积极加入各职教集团,在各职教集团成立大会上,政府分管领导到场祝贺,表示大力支持。但政府职能部门没有发挥职教集团化办学的主导作用,为集团发展提供的优惠政策和外部环境保障不到位,对集团化办学工作推进、效果监督任务没有及时落实,间接导致职教集团成立时热热闹闹,后续工作没有着落。

2.5 行业组织指导缺位

职教集团成员单位中的行业组织主要是指行业协会。行业协会是某一行业(或专业)内的企业自愿组织起来的非官方组织,部分协会是从计划经济演变而来的半官方组织。行业组织一方面了解企业需求,代表企业的利益;另一方面又能够从行业、产业角度看到企业与职业教育的必然联系,从而对职教集团化办学起到一定指导作用。考察菏泽市现有的6个职教集团,其成员单位中有的没有行业组织,有的只有县级行业组织,缺乏市级或省级行业组织指导,使得办学过程中的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以及集团内企业群与学校群之间的协调出现障碍。

2.6 校企合作有待深入

校企合作层次是衡量职教集团能否有效运行的重要指标。菏泽市职教集团内的校企合作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学校向企业提供优质人力资源(毕业生),为企业开展员工培训;二是企业为学校提供丰富的实训资源(如学生顶岗实习、“双师型”教师顶岗锻炼等),为学生提供就业机会,参与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这两方面的合作虽然实现了校企共赢与优质资源共享,但合作层次较浅,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据考察,菏泽市职教集团化办学过程中,学校向企业提供智力支持,与企业一起开展新产品研发、新技术应用等方面的研究;企业向学校提供先进的实践装备和经验丰富的实训教师,但在参与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方面几乎是空白,双方合作有待深入。

2.7 校际合作有待深入

校际合作是职教集团化办学的一项重要内容。校际合作的基础是专业相关性,但大多数学校缺乏参与集团发展的内生需求,对参与集团建设活动和工作不够积极,合作不够深入[3]。菏泽市职教集团内的校际合作主要是中高职学校之间的生源衔接、校际间师资及实验实训资源共享等浅层合作,在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课程开发、教学计划实施、教学质量保障等方面还存在各自为政现象,很少涉及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模式改革以及办学方略等深层次方面的合作,加之各校生源质量参差不齐,使得集团成员单位虽然众多,但却难以形成整体优势和品牌效应。

2.8 信息交流平台缺失

职教集团网站是汇总职教集团化办学信息的平台,既可以为集团成员单位提供信息交流、决策咨询等服务,也可以将集团办学成效推向社会,以获得政府、行业、学生家长等的认可和支持,提高集团美誉度。通过网络检索发现,菏泽市6个职教集团中没有1个建设集团网站,只有关于5个集团成立的消息和其中1个集团成立之日其专业指导委员会举行首届座谈会的信息,另外1个集团连成立的消息都无法检索到。网络信息的缺失,一方面表明各职教集团不善于利用媒体沟通、宣传,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各集团成立之后可能没有开展任何有影响力的业务活动,说明菏泽市职教集团缺乏足够的社会影响力。

3 经济欠发达地区职教集团改革路径

3.1 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地方职教集团以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培养优质人才为己任,其地位和作用不言而喻。地方政府应重视职教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充分发挥在职教集团运作和发展过程中的主导作用。

3.1.1 科学规划组织架构,构建新型管理体制 职教集团要实现科学发展,必须构建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和高效的管理体制。(1)成立市级职教集团建设领导小组,统筹管理所有市级职教集团。由于领导小组要统筹管理辖区各职教集团内的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企业和职业院校,因此,应由市长担任组长,相关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市发改委、经信委、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以及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教育局,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教育局局长担任常务副主任,具体负责职教集团化办学的指导、协调、监督、考评等工作。(2)指导各职教集团完善理事会机构设置,优化运行机制。各职教集团在设立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秘书处等决策机构和管理机构基础上,设立校企合作委员会、校际合作委员会、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专业群产学研合作委员会等执行机构,并制定配套的制度,如理事会会议制度、信息沟通制度、财务公开制度、资源共享成本补偿制度、成员加盟与退出制度、考评制度、奖惩制度等。

3.1.2 落实发展规划,加大政策与财政扶持力度 菏泽市政府已将职教集团建设工程纳入《菏泽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2013—2020年)》,后续工作就是将职教集团建设工程踏踏实实地开展起来。政府的主导作用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目标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通过税收激励、名誉激励、利益驱动,引导当地企业积极参与集团建设,优化集团发展环境;二是适当提供职教集团建设专项经费,通过项目建设将行业组织、职业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社会力量凝聚起来。

3.1.3 引导行业组织发挥指导作用,规范、协调集团化办学 行业组织是推动职教集团资源集聚、共建共享的重要力量[4]。行业组织应根据自身特点,积极参与职教集团化办学,加强行业企业与职业院校的合作,进行本行业人才需求调研预测,更好地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指导、推动本行业相关职业院校开展职业教育改革,促进行业产业可持续发展[5]。建议拟成立的市级职教集团建设领导小组引导市级行业组织发挥指导作用,规范、协调集团化办学。一是指导建立行业标准。集团内行业组织应根据行业现状,及时发布人才需求信息,并根据行业规范推动行业标准建设,指导专业人才分类标准、岗位资格标准制定等。二是协调服务。行业组织作为政府、企业、职业院校等集团成员单位间合作的重要桥梁,在集聚、协调行业优势资源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可以促进成员单位间各类资源共建共享,指导校企双方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实现专业与产业零距离对接,组织和指导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

3.1.4 引导牵头学校或科研单位成立职教研究机构,强化理论对集团化办学的指导作用 职教集团的高效运行与健康发展,离不开理论指导以及对国内示范性职教集团建设经验的借鉴。职业教育理论如何指导经济欠发达地区职教集团建设?国内示范性职教集团的建设经验如何启迪菏泽市职教集团建设?这些问题都有待菏泽市职教研究机构来落实解决。在菏泽市高等学校没有内设职教研究机构的情况下,市政府应引导有关高校设立职教研究机构,探索具有本市特色的职教集团建设模式,引导职教集团化办学良性发展。

3.2 充分发挥企业与职业院校的主体作用

企业与职业院校是职教集团化办学的主体,校企双方共同发挥职教集团化办学的主体作用。牵头院校应站在促进菏泽市区域经济发展和行业职教改革的高度,大力推进集团组织体系建设,完善理事会机构设置,优化集团化办学运行机制;严格按照合作交流、资源共享、互利互惠、多方共赢原则,积极寻找集团全体成员单位的利益契合点,维护成员单位的共同利益;健全自身内部管理制度,优化办学条件,不断提升服务集团内企业成员和兄弟院校成员发展的能力。集团内其他院校应设立集团化办学服务机构,加快推进参与集团化办学的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推进校际、校企间的合作。集团内企业成员应增强职教集团化办学的主体意识,担起促进菏泽市职业教育发展的责任,积极参与集团化办学,提供实习岗位、实训场所、实训案例、兼职教师等教学资源,参与集团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和专业建设,通过校企、企业间合作,提升自身在区域及所属行业内的影响力。

3.3 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增强集团社会影响力

职教集团网站是集团内部成员之间、成员与社会之间的信息交流平台,对内可以为集团成员单位提供信息交流、决策咨询等服务,对外可以搭建集团与社会沟通的桥梁,为社会提供人才信息、行业最新发展信息、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以及从业资格考级考证信息等。菏泽市各职教集团应积极搭建网站平台,展示集团办学风采,增强社会影响力。网站建设中,应注意兼顾公共管理、信息交流和决策服务功能,栏目设置要齐全,内容更新要及时,信息提供要准确。

[1]王美田.职业教育集团运行机制设计[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5(10):92-96.

[2]梁菊红.服务导向的职教集团运行机制研究与实践[J].中国成人教育,2015(1):84-86.

[3]朱新洲,银奕淇.高等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可持续发展研究[J].湖南社会科学,2014(4):243-246.

[4]刘晓宁,刘晓.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规范、认定与评价[J].职教论坛,2016(25):26-31.

[5]刘晓,石伟平.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治理:逻辑、理论与路径[J].中国高教研究,2016(2):101-103.

G420

A

1671-1246(2017)19-0032-03

2015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卫生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在职培养体系建设研究”(2015101);2016年度菏泽市社科规划立项课题“菏泽市职业教育集团运行现状与发展对策研究”(2016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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