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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意识形态功能提升经验的当代启示

2017-03-09张志丹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功能工作

张志丹

论中国意识形态功能提升经验的当代启示

张志丹

(南京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南京210023)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党非常重视意识形态建设,不遗余力地提升其主流意识形态的功能,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值得研究总结,更值得批判借鉴。这些经验对于当代中国提升意识形态功能具有重要的启示,有助于我们在新的历史起点、新的阶段进一步推进意识形态建设,提升意识形态的战略功能。概言之,主要的启示涵盖五大方面:坚持战略性,积极推进提升意识形态的整体功能;坚持斗争性,增强意识形态功能提升的主动性;坚持系统性,整合凝聚意识形态功能提升的合力;坚持渗透性,以柔性优先的方式提升意识形态功能;坚持规范性,完善意识形态功能提升的保障机制。

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功能;党的领导;马克思主义;当代启示

意识形态不是纯粹的与现实无涉的理论,也不是纯粹的感觉,它是联通主体与客观世界的“结构性要素”,它以理论的形式把特殊情感、审美情趣和价值判断予以合法化、普遍化,从而实现了事实描述与价值判断的有机统一。习近平《在纪念孔子诞辰2565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暨国际儒学联合会第五届会员大会开幕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几千年来人类积累的一切理性知识和实践知识依然是人类创造性前进的重要基础。”中国意识形态功能提升需要找寻中西方的“源头活水”,不忘本来,看清差距,借鉴中西方国家提升意识形态功能的经验,从中找寻意识形态建设的启示意义和灵感火花。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提升意识形态功能具有宝贵的经验,这些经验包括:“为何需要发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功能”“如何科学定位意识形态的功能”“发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哪些功能”“如何发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功能”四大方面,其中尽管存在过激、方式方法简单化以及实践中落实不到位之处,但这四大方面对当代意识形态功能提升仍具有重大的启示意义。

一、坚持战略性,积极推进提升意识形态的整体功能

意识形态的功能不是单一的,而是多元的,一个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外交和体育等诸多领域都离不开它,它在这些领域发挥着自己独特的作用与功能。需要强调的是,意识形态本质上绝不是一般的思想文化现象,而是一定阶级或者社会集团的阶级意识,特别是统治阶级的思想观念体系。谋求政权和维护政治合法性是意识形态的主要目标。有学者认为:“一定的社会制度总是与特定的意识形态相联系,意识形态是社会制度构建和运行的指导原则和思想道德基础,社会制度是依据一定的意识形态建立的,社会制度的功能并非是超政治的,实际上是意识形态功能的外在体现,或者说社会制度的功能与意识形态的功能作用方向具有一致性,甚至可以说社会制度的功能就是意识形态的功能(把社会制度理解为一种物化的意识形态)。”[1]换言之,政治信仰、政治目标和政治价值等政治性元素是意识形态功能发挥和提升的根本价值取向,任何为了夺取政权或者巩固政权的阶级,都离不开通过维护统治思想的统治地位和主导地位来进行,为此,他们都要竭力维护和发挥意识形态全面功能基础上的核心功能(或主要功能)——政治功能。

英国学者罗伯特·鲍柯克等解释了意识形态的力量,对意识形态功能发挥作了形象的描述:“一种高度发展的、成功的意识形态的力量在于,它能够发挥十分多样的功能,并能够同它所影响的群体文化与群体经验的各个方面都能密切相关或和谐一致。”[2]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注重意识形态功能的彰显与提升,尽管有“泛意识形态化”“去意识形态化”的历史教训,也有某些阶段的摇摆和不良偏向,但从总体上看,在发挥意识形态全面功能的基础上突出意识形态政治功能,以维护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思想基础是其中的基本基调,这点需要从战略高度加以定位。在此过程中,为了发挥意识形态的实践功能,抵挡各种西化、分化思想的进攻,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成绩不菲。比如,新时期以来,为了旗帜鲜明地坚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发挥主流意识形态的功能,我们曾经旗帜鲜明地反对“新自由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普世价值论”“军队国家化”“中国威胁论”“中国崩溃论”,还对“意识形态终结论”等错误倾向进行了坚决的回击,这既是由中国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也是四项基本原则(政治原则)的基本要求。可以说,在意识形态领域发挥中国主流意识形态的政治功能、夯实国家制度之基,是中国意识形态工作首要的根本问题。为此,它始终要求坚持“一维护”(即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和“一反对”(反对西化思潮为代表的多样化社会思潮),有破有立、破立结合。

列宁指出:“只有在胜利了的阶级斗争中,阶级的意识形态才会取得胜利。”[3]然而,冷酷的现实远远比我们期待的情况要复杂,今天我们看到,当年毛泽东提出的“我国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在意识形态方面的谁胜谁负的斗争”[4]231,这一重大现实问题,仍然十分胶着,难分胜负,恐怕在短期内不会有根本改观。现实提醒我们,在当代中国,尽管时代不同,阶段不同,面临的任务和挑战不同,进行的伟大斗争的“新特点”也不相同,但是,中国提升意识形态功能、强化思想理论建设的基本经验给我们的启示是一致的。这个启示首要的不是别的,而是要始终发挥意识形态的政治功能,以夯实立党立国之本,夯实国家制度之基。

毋庸置疑,“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5]260。因此,借鉴既往的基本经验,我们至少应该做到两点:

其一,在学理层面上,需要弄清楚意识形态的政治功能和其他功能之间的主次关系,摆正政治功能发挥与其他功能发挥之间的关系,树立正确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功能观。只有明确意识形态功能的整体性,才能把握住意识形态建设的合理内容。从以往的经验不难看出,引导、教化、维护和批判功能,无不紧紧围绕着意识形态的政治功能,从不同方面为发挥意识形态的政治功能服务,以培养人们的“政治无意识”并巩固其国家制度、政党制度、经济制度和法律制度等制度体系。

其二,在实践层面上,需要始终捍卫马克思主义作为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指导思想,坚持并发展马克思主义作为立党立国之本和国家制度建构完善的基础性地位。对于此点,需要认识到,坚持与发展马克思主义决不是割裂的,而是辩证统一的,在发展中坚持,在坚持中发展,实现两者结合。说到底,马克思主义之所以具有强大的生命力,首先在于它的真理性品格和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能够根据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丰富完善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在扎根现实沃土的同时引领实践闯出新境界。实际上,结合式的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重要路径。早在20世纪60年代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在总结中国革命建设中的问题时,毛泽东指出:“为了这个事业,我们必须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实际,并且同今后世界革命的具体实际,尽可能好一些地结合起来,从实践中一步一步地认识斗争的客观规律。”[6]302不仅如此,他还进一步从哲学方法论层面深刻指出:“马列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这是唯物论;二者是对立的统一,也就是辩证法。”[4]366在改革开放的新阶段,针对“西化论”和“教条论”,江泽民指出:“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任何时候都要坚持,否则我们的事业就会因为没有正确的理论基础和思想灵魂而迷失方向,就会归于失败。这就是我们为什么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道理所在。马克思主义具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如果不顾历史条件和现实情况的变化,拘泥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特定历史条件下、针对具体情况作出的某些个别论断和具体行动纲领,我们就会因为思想脱离实际而不能顺利前进,甚至发生失误。这就是我们为什么必须始终反对以教条主义的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道理所在。”[7]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主义政治功能的发挥,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巩固,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唯有破除“思想禁区”,坚持谋全局、把方向、管大事,紧紧围绕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和新课题,实现了一系列重大的理论创新,这不仅提高了党的理论创新能力、开拓了马克思主义新境界,而且彰显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政治魅力,同时也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习近平《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要及时总结党领导人民创造的新鲜经验,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境界,让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放射出更加灿烂的真理光芒。”

二、坚持斗争性,增强意识形态功能提升的主动性

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发达国家,在提升意识形态功能方面,都非常积极主动,防止功能的“逆发挥”。西方国家同样是以意识形态立国,意识形态构成其政治制度、主流价值观和政治合法性的思想基础。毛泽东指出:“首先制造舆论,夺取政权,然后解决所有制问题,再大大发展生产力,这是一般规律。”[6]132西方国家的意识形态进攻早已不仅局限在自己国家的领域之内,就是说,它们开展的思想斗争,早已采取“跨界作战”“越境作战”的方式。在全球化的移动互联时代,这种斗争甚至主要是在网络虚拟空间中进行的。诸如对社会主义国家的指导思想、政治制度、政党制度和价值观念等或者抹黑、丑化,或者否定、消解,可谓无所不用其极,其中日益突出的倾向是:更多采取了具有更大隐蔽性、迷惑性和欺骗性的手段和方式,利用中国开放、打开国门的“契机”,加紧“对敌”渗透、推行“颜色革命”,使人不易觉察,防不胜防。

新中国以来,中国共产党主动加强意识形态建设,积极进行思想斗争(意识形态领域的反倾向斗争),这对于今后进一步提升意识形态功能来说具有重要启示,值得学习借鉴。诚然,“我们要虚心学习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但我们不能数典忘祖,不能照抄照搬别国的发展模式,也绝不会接受任何外国颐指气使的说教”[8]30。中国意识形态功能提升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和不断扩大共产党领导的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以实现人类解放为终极目标,“使人的世界即各种关系回归于人自身”[9]46,达到人类发展进化的理想境界为终极旨归。中国在提升意识形态功能方面非常积极主动,防止功能的“逆发挥”“负效应”,这种积极主动的原因来自三个方面:

首先,从理论自信来说,指导思想科学性、真理性是理论自信的根本。科学真理不仅能够透彻地解释世界,而且能够改变世界,推进历史发展、文明进化和人类进步,这是中国意识形态建设的科学根据和理论基础。正如毛泽东认为:“共产主义是无产阶级的整个思想体系,同时又是一种新的社会制度。这种思想体系和社会制度,是区别于任何别的思想体系和任何别的社会制度的,是自人类历史以来,最完全最进步最革命最合理的。”[10]686这里,“共产主义”与“马克思主义”是名异实同的同义语,就是说,马克思主义具有真理性和科学性,这是我们的理论自信和文化自信的根源。譬如,面对怀疑党的先进性,进而怀疑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问题,江泽民指出:“尽管国际国内出现过种种否定和篡改共产党性质的思潮,我们都始终坚持党的性质。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为什么要坚定不移?就是基于对社会历史发展客观规律的科学认识。大家知道,马克思主义早已揭示出,人类社会必然要从阶级社会走向没有阶级、没有剥削和压迫的社会。”[11]

其次,从现实挑战来看,各种非(反)马克思主义的冲击和挑战,威胁指导思想的主导地位。无论是革命、建设,还是改革开放的每一个阶段,经常会出现一些“杂音”“噪音”等不和谐的音符与主流意识形态相分庭抗礼。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在中国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正在涉险滩”“正在啃硬骨头”的攻坚阶段,历史虚无主义质疑改革、怀疑党的领导、误读改革开放的杂音和噪音甚嚣尘上,新自由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和民族分裂主义等错误社会思潮煽风点火。这些思潮不仅挑战中国意识形态安全,更能解构和消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此情势下,“底线交锋”十分激烈严峻,所以,需要开展国内外两条战线的思想交锋,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利器和“杀手锏”同错误的多样化社会思潮进行积极有效的斗争,培育、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而增强维护中国意识形态安全的主动性。

其三,从思想建设规律来说,这符合真理不断深化、拓展和发展的规律。国内外敌对势力对中国意识形态的攻击以及多元文化和价值观对中国意识形态的挑战,并非完全是“坏事”。可以说,如果应对及时有力,“坏事”完全可能变为“好事”,成为发展马克思主义、夯实全社会思想理论基础的重要助力与契机。诚如毛泽东指出:“真理和谬误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12]从历史上来看,无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还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两大理论成果,都是在与各种思潮“唇枪舌剑”式交锋,甚至是“枪林弹雨”式的博弈中“杀出一条血路”,从而脱颖而出并成长壮大起来的,可见,交锋和角力是理论发展壮大的必要条件。在苏东剧变之后,中国继续走社会主义道路面临空前的压力,面对关于前途命运的道路问题,各种声音闻风而起。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指出:“我坚信,世界上赞成马克思主义的人会多起来的,因为马克思主义是科学。它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封建社会代替奴隶社会,资本主义代替封建主义,社会主义经历一个长过程发展后必然代替资本主义。这是社会历史发展不可逆转的总趋势,但道路是曲折的。资本主义代替封建主义的几百年间,发生过多少次王朝复辟?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说,某种暂时复辟也是难以完全避免的规律性现象。一些国家出现严重曲折,社会主义好像被削弱了,但人民经受锻炼,从中吸收教训,将促使社会主义向着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13]

综上所述,意识形态领域历来决不是与世无争的“桃花源”,也不是什么远离纷扰的“圣地”“净土”,因为各种势力一直不断在此领域角力和斗争。中国历来注重积极开展意识形态领域的思想斗争,把思想阵地牢牢控制在自己手上。这启示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需要立场坚定、具有政治定力和思想定力,回击各种敌对意识形态及其攻击,要旗帜鲜明、勇于并善于批判和斗争,把建设与批判有机结合起来。一方面,需要思想的批判,另一方面,也需要积极的意识形态建构,“要使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以人们喜闻乐见、具有广泛参与性的方式推广开来,把跨越时空、超越国度、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弘扬起来”[14]。

为此,需要从三方面着眼:其一是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以发展的马克思主义即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来指导中国“五大建设”“四个全面”的伟大实践进程。换言之,我们首先应该坚持马克思主义一元指导地位,即“必须坚持和加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在指导思想上绝不能搞多元化。西方国家就从来不允许马克思主义在他们的意识形态中居于指导地位。在这个大是大非问题上,我们必须清醒,切不可天真。在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思想政治领域的斗争不仅会长期存在,而且很复杂,有时甚至会是尖锐的”[15];其二是时刻注意意识形态领域的反倾向斗争。斗争不以我们的美好愿望为转移,“爱惜羽毛”“明哲保身”式的“开明绅士”是不行的。尤其是担负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主体需要敢于担当,敢于斗争,“敢于站在风口浪尖上进行斗争”[16];其三是注意斗争的艺术性、针对性和科学性,防止把思想问题、学术问题“政治化”,也防止政治问题(基本政治原则问题)上的扭扭捏捏,暧昧不明,努力做到“正确地划清政治问题、思想问题和学术问题之间的界线,区别对待,防止混淆”[17]。

三、坚持系统性,整合凝聚意识形态功能提升的合力

意识形态功能的发挥及彰显,就是意识形态的大众化、社会化,意识形态得到民众的内心接受和情感认同,所以,意识形态工作的主要目标需要围绕大众对意识形态的显性认同转变为无意识的社会心理或“无意识认同”“隐性认同”。然而,这是一个庞大而浩繁的工程,“高势位”的主流意识形态转化为“低势位”,大众认同的过程也就是进行意识形态社会化、大众化的过程。完成这项整体性、全局性的工程,任何个人或者单个部门的力量都是不可能的,只有凝聚全社会的力量来形成合力,通力合作,整体布局,充分整合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以及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各方面力量,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

中国在提升意识形态功能的过程中,政府发挥着统一规划和协调作用,必须运用灵活多样的各种举措,实现对各种社会教育力量或者说“意识形态工作的利益相关者”的凝聚和整合,从而建立健全大众化、社会化、体系化的意识形态工作“大系统”“大格局”。回顾历史,中国意识形态建设的经验十分丰富。习近平认为:“在长期实践中,我们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积累了十分丰富的经验。这些经验来之不易、弥足珍贵,是做好今后工作的重要遵循,一定要认真总结、长期坚持,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8]155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意识形态建设的基本经验中,特别重要的一条,树立“大意识形态工作”的概念,坚持系统化,整合全社会凝聚意识形态建设合力。无论是革命、建设和改革,“党是领导一切的”[18],中国“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兴衰成败的重大工作紧紧抓好,始终坚持和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5]318。

借鉴中国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的基本经验,我们需要坚持系统化,整合全社会凝聚意识形态建设合力。

其一,树立系统化“大意识形态工作”的理念,依靠全社会搞好意识形态工作。这种“大”不仅仅是指“格局大”“意义大”,还指“范围大”“受众大”,更是指依靠“主体大”——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党员干部、教师和青年学生等)。依靠全党全社会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同时“要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使之真正深入头脑、扎根人心,转化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19]685。

其二,找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点,分类指导,量体裁衣。工作的重点对象是党员、干部和青少年学生,应该分类指导,整体提升。“党员、干部要坚定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信仰……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把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作为看家本领……新干部、年轻干部尤其要抓好理论学习,通过坚持不懈学习,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和解决问题,坚定理想信念”[8]153。对于青少年学生的意识形态工作,要坚持立德树人,培养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面对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形势,做好大学生的意识形态工作非常重要,因此,“要从赢得青年、赢得未来的高度,抓好大学生的理论学习,深入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让青年知识分子了解和相信党的理论,在广大青年中培养一大批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19]685。

其三,构架内在统一的体系化平台,持续深入开展和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西方国家意识形态建设的突出特点是,政府实现家庭、社会和学校这三大板块有机结合,各司其职,分工合作。中国当前这种整合体系还存在着诸多简单化的误区,导致这种意识形态教育和实践的公众平台以及有关教育主体的作用还远没有发挥出来,甚至存在“三大平台”彼此牵制、相互消解的尴尬境况。具体来说,在中国学校教育中,多有“教书不育人”“教书不传道”的奇怪现象,也有思想政治工作似乎只是干部、政治教师或辅导员等人的责任,而非所有教育工作者的共同责任的片面认识。社会教育缺失,家庭教育混乱和乏力,甚至起到消解学校教育之效果。

与此同时,宗教、社区、民间团体等其他社会组织或者力量参与意识形态建设作用甚微。鉴于此,应该注意平台搭建,建构内在协调一致的意识形态建设平台,“党校、干部学院、社会科学院、高校、理论学习中心组等都要把马克思主义作为必修课,成为马克思主义学习、研究和宣传的重要阵地”[8]154。总之,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作用,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多层次、立体化”的网络平台,继而“建立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5]1102的意识形态治理网络平台,同时建立社会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种力量协同的“规模效应”“整体效应”。

四、坚持渗透性,以柔性优先的方式提升意识形态功能

毛泽东指出:“无产阶级思想领导的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20]与此同时,意识形态工作“是团结全党进行伟大政治斗争的中心环节。如果这个任务不解决,党的一切政治任务是不能完成的”[21]。开不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提不提升意识形态功能是一回事,如何开展和提升则是另外一回事。

几十年来,中国在处理意识形态问题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比如遵循百花齐放与百家争鸣、划清界线与批评错误、尊重多样与包容差异、引领思潮与凝结共识等基本原则,正确处理政治问题与学术问题、意识形态的主导性与社会思潮的多样性等关系。其中,展现了一些以渗透化、柔性化地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取得了突出成绩,将马克思主义传播及其大众化、社会化的境界提升了新的高度。毛泽东认为:“各级党委应当大大提倡学习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使之群众化,为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所掌握,让哲学从哲学家的课堂上和书本里解放出来,变为群众手里的尖锐武器。”[6]323可见,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化、大众化和通俗化的一种表现。他还说:“洋八股必须废止,空洞抽象的调头必须少唱,教条主义必须休息,而代之以新鲜活泼的、为中国老百姓所喜闻乐见的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10]534

然而,在实践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还不少,比如,外在的宣传说教比较多,教条主义、形而上学、主观主义猖獗盛行,照搬照抄、生搬硬套的粗糙说理的公式化、概念化的新闻报道、理论文章和文艺作品很突出,而渗透式、隐蔽式的“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式的教育和宣传并不多见。这样,做得越多,成效越少,心态愈躁,民众愈烦,导致意识形态功能的“逆发挥”成为常态。

由此可见,用显性的教育宣传“硬灌”这种单兵突进方式已经难敷其用,只有以隐性的“润物无声”方式加以补益,虚实结合,整体谋划,才能收到应有的效果。借鉴中西方国家提升意识形态功能的经验,顺应“以人为本”“柔性管理”时代的大趋势,真正“将心比心、推己及人”,我们特别需要坚持渗透化,以柔性、隐性方式提升意识形态功能。所谓“柔性管理”实现了管理思维方式从线性到非线性的转变,因人制宜,以人为中心,综合运用各种方法来取得管理效果。概言之,提升意识形态功能“润物细无声”的柔性方式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其一,结合“五大建设”等各项工作来进行意识形态建设。“政治工作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22],还是所有工作的生命线,政治工作的核心是意识形态工作,应该在与各种工作的结合中发挥意识形态的积极功能。因此,需要推动共享发展让民众分享发展成果;重视民生幸福建设,让人体会“有尊严的生活”;完善人民民主制度,让人感知话语权的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生态,让人感受美好生活环境;树立道德标杆和榜样,让人体会榜样魅力;打造“德艺双馨”的文艺作品,让人品位艺术之美。

其二,采取柔性或者隐性的教育、传播和宣传的方式来提升意识形态功能。民众对一种意识形态的接纳和认同度,与意识形态建设的方式和方法不无关系。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各有千秋,应该结合起来,相互配合和借力。目前的研究结果表明,中国民众更乐于接受隐性方式。中国意识形态工作的工作理念、工作方法、敬业精神和自制能力等方面适应新形势的步伐尚存在较大差距,加速柔性化方式推进意识形态建设的问题非常突出。诚如马克思写道:“我们的理论是发展着的理论,而不是必须背得烂熟并机械地加以重复的教条。越少从外面把这种理论硬灌输给美国人,而越多由他们通过自己亲身的经验(在德国人的帮助下)去检验它,它就越会深入他们的心坎。”[23]除此之外,进行宣传教育的时候,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与受众交心,说真心话。正如列宁指出的那样:“没有‘人的感情’,就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人对于真理的追求。”[24]

其三,要不遗余力地推进马克思主义的“四化”,进行改文风、促作风的工作。首先必须做到“宣传教育者先受教育”,宣传教育者先进行自我提升、自我“充电”很有必要性。马克思认为:“环境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9]500可是,现在情况不容乐观。比如,就新闻报道来说,存在不正之风、不良行为和形式主义、功利主义等风气。鉴于此,意识形态工作者、新闻舆论工作者以及文艺工作者,应该重心下移,深入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反映他们的心声,切实“改文风,促作风”,推进马克思主义的“四化”进程的新境界。

其四,利用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途径来传播主流意识形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的文化产品绝大部分都以市场规则来运作,否则,文化产业和文化建设无法真正搞好,更谈不上最大限度地实现文化的宣传教育功能或者意识形态功能,因此,我们需要从理论上破解一个重要问题,即文化产品的两重性及其关系的问题。实际上,“既要注重文化产品的意识形态属性,又要注重文化产品的产业属性。一方面,我们强调相当部分的文化产品具有意识形态属性,有社会引导功能,在任何时候,都要贯彻发展先进文化的要求,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另一方面,我们也强调重视文化产品的产业属性,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就这个意义讲,文化产品的意识形态属性与产业属性是紧密相联的,占领市场和占领意识形态阵地是统一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是一致的。只有更好地占领市场,才能更多地占领阵地。在确保正确导向的前提下,经济效益越好,社会效益就越实在,不能把两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25]343。换言之,“要正确处理文化产品意识形态属性和商品属性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不能因为多数文化产品具有意识形态属性这一特殊性而否定其商品属性,也不能因为多数文化产品具有商品属性这一一般性而忽视其意识形态属性的特殊性,任何时候都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19]379。另外,通过文化传播的方式,传播核心价值观,十分必要。正如中央电视台的电视节目《舌尖上的中国》,以文化产品的方式,把博大精深、源远流长、色彩斑斓和蔚为壮观的中华美食文化展现出来,以文化方式传播中华文化价值观念。总之,我们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始终坚持“党管文化”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要大力发展先进的健康有益的文化产品来传播主流价值观,坚决抵制落后文化、腐朽文化的意识形态侵袭,进而达到提升文化软实力、传播主流意识形态以及建设文化强国之目的。

五、坚持规范性,完善意识形态功能提升的保障机制

利用法律手段强制和保障各种力量参与意识形态工作,这是中国常用的规范化方式。这样做,就是从制度层面(法律、规章和纪律等)——即法律上的强制和保障,使各种力量得以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国家从法律上规定了意识形态建设的正当性,从而为意识形态功能的提升奠定重要的制度基础。相比较个人而言,制度总体上更加重要,这是因为,制度更有刚性,在制度框架内行动,保证人们行动一致,特别是“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19]461。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步建构起了具有本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和法律制度,同时逐步建构起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其他制度体系,强调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并在此基础上“全面依法治国”,从而“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8]104。与此同步,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不断推进意识形态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的进程,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党针对现实问题,进一步推进了意识形态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问题,但是,与“四个全面”建设布局的要求以及中国意识形态建设的新形势相比,也存在不适应、不协调以及失之于软、失之于偏、失之于乱之处。

比如,意识形态领域还存在一定程度的管理不力、无序性的情形。诸如部分书刊文化市场和音像文化市场藏污纳垢,沉渣泛起;少数休闲文化场所和娱乐文化场所表演低级下流;一些新媒体传播色情、暴力、宗教仇恨和种族歧视等不良信息;甚至一些党报、党刊和党网等大众传媒平台政治意识淡漠,责任感不强,导致低级趣味时有闪现、西化之音时有耳闻,等等。如何保障实现意识形态工作的“两个巩固”,确实是当前需要认真思考的大问题。基于此,为了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我们必须加速进行以法律为核心的各项制度建设,立起意识形态建设的规矩,加强对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各种活动的监管约束,“不断推进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25]527。

总而言之,借鉴中西方意识形态建设规范化的做法,结合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建设的实际,我们坚持规范化,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的保障机制,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切入:

其一,坚持和完善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制度。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改革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一个新的事业,因而也必然是一个不能不遇到困难和风险的艰巨复杂的奋斗过程,所以小平同志反复强调,要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同时要坚持解放思想”[26]。同样,意识形态工作也要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解放思想。面对意识形态工作中的艰难险阻,首要的是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就是说,各级党委要自觉承担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主动谋划本地区、本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党委亲自抓、超前抓和常态化地抓。要建立党委领导下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含意识形态舆情)的定期汇报制度、舆情研判与监督制度以及重要事项把关制度。特别是重要的事件和工作,检验着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力、掌控力和执行力。因此,“把握好舆论引导的时、效、度,坚持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正确引导的方针,畅通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全面发布权威信息,最大限度传递党和政府声音,压缩负面信息、错误观点传播空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信心”[27]

其二,建立意识形态研究智库支撑制度。美国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及其平台(学校、社会和媒体等)都有强大的智库作为支撑,智库以此扩大其影响力和话语权,意识形态工作平台的举措或者报道也因为智库研究的知识支撑和智力支撑,其科学性和可信度大大提高。近年来,针对全球化、网络化和信息化时代中国意识形态建设的形势,中国的意识形态工作也越来越依托智库支持,谋求意识形态话语权。借鉴中西方经验,当前中国需要进一步构建专业性强、层次高的意识形态智库,构建定位明确、研究独具特色的智库体系。在智库强有力的支撑下,通过不断研究和实践、不断优化意识形态功能,进而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其三,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和重大社会舆情研判制度。针对全球化、网络化和信息化时代的形势,中国意识形态建设需要借鉴中西方经验——新闻发布制度和重大社会舆情研判制度,为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效提供担保。“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健全国内外重大突发事件快速反映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传播信息,正确引导舆论。要求打好主动仗,掌握主动权,增强对外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和亲和力、说服力。建立经常性的重大社会舆情分析制度,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倾向性问题、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舆情信息的分析研究,加强对宣传文化阵地的管理,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主动性”[5]244。

其四,建立健全以意识形态工作为统领的教育法、信息法和知识产权法等法律保障。中国要吸收并借鉴以往的成熟经验,要积极完善法律,善于利用法律手段为意识形态提供规范性保障,提供政治合法性的支撑。当前,迫在眉睫的工作是,要善于发挥并积极运用国家和政府的力量,建立并完善除了宪法之外的教育法、信息法和知识产权法等与意识形态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纪律,为维护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作为指导思想的一元化,以及作为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和引导作用,提供强有力的具有刚性的法律保障和制度支持。

[1] 张骥.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引领多样化社会思潮若干问题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47.

[2] 罗伯特·鲍柯克,肯尼斯·汤普森.宗教与意识形态[M].龚方震,陈耀庭,等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79.

[3] 列宁.列宁全集:第6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460.

[4] 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5]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

[6] 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7]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1913.

[8] 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

[9]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10]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11]江泽民.江泽民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90.

[12]毛泽东.毛泽东著作选读:上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10.

[13]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82-383.

[1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87.

[15]江泽民.江泽民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564-565.

[16]习近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M].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4:106.

[17]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4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562.

[18]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1105.

[19]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

[20]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77.

[21]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094.

[22]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449.

[2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62.

[24]列宁.列宁全集:第2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117.

[25]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

[26]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2059.

[27]人民日报理论部.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42.

[责任编辑 周 莉]

D64

A

10.3969/j.issn.1009-3699.2017.05.006

2017-08-0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编号:17AKS019);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编号:15JDSZK016).

张志丹,南京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研究员,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哲学博士,法学博士后,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当代意识形态理论、伦理学和教育哲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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