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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共同体”视角的现代大学治理

2017-03-09方跃平

淮阴工学院学报 2017年2期
关键词:共同体学术大学

方跃平

(中国矿业大学 教育培训中心,江苏 徐州 221008)

基于“共同体”视角的现代大学治理

方跃平

(中国矿业大学 教育培训中心,江苏 徐州 221008)

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是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如今,以“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师生协同、社会参与”为主要构架的中国现代大学治理体系基本形成,需要切实推进与之相对应的“价值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学术共同体、情感共同体、成长共同体、信任共同体”等六个“共同体”的建设;高度重视并协同发挥六个“共同体”的作用,对于有效推进现代大学治理、切实推进高等教育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共同体;现代大学制度;大学治理

0 引言

“共同体”概念的提出,最早是指由于血缘、地缘或者宗教等因素,而形成的一种相互支撑和作用的集体。20 世纪90 年代,国际教育学领域掀起了“共同体”研究的热潮。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当代我国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应有之义。如今,在以“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师生协同、社会参与”为主要构架的现代大学治理体系中,分别对应和关照着“价值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学术共同体、情感共同体、成长共同体、信任共同体”等六个不同内涵的“共同体”话语体系;高度重视并协同发挥六个“共同体”的作用,对于有效推进现代大学治理、切实推进高等教育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1 党委领导:打造“价值共同体”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当前我国高等学校的根本领导管理体制,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1]。近30年来,我国普通高等学校确立并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明确学校党委处于领导地位,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既是学校政治核心,又是学校领导核心,这种体制切合当前中国的实际,对于确保大学正确的办学方向,实现高校的改革发展稳定,促进高等教育的科学发展,起到十分关键的作用,为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奠定了坚实组织与框架基础。确立党委在高校的领导与核心地位、全面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从严治党的迫切需要,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制度保障,也是中国当前基本国情的内在要求。

高等学校向来是意识形态领域的前沿和重要阵地,是知识密集、人才聚集和观点交锋的场所,教师群体思想活跃、学术交流频繁,学生群体思维敏捷、接受新事物的积极性和能动性都较强[2]。在这种情况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打造共同的价值观、形成正确的价值理念,对于高校“立德树人”来说尤其重要,也是高校党委一项首要与重要的工作。“价值共同体”必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通过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培养目标,实现有效的政治引领;要通过坚持不懈的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实现有效的思想引领;要通过不断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师生员工共同追寻、合力助推学校的发展目标,实现有效的组织引领。

在高等学校,“党委领导”的本质是以党委为核心的政治权力,同时也意味着肩负重要的“政治责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引领人的全面发展、社会进步和实现共同理想的思想基础和价值追求,高等学校作为众多师生组成的较高层次的“自组织”,需要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将“价值共同体”凝练放在突出位置;必须积极抢占思想阵地,常态化构建具有正能量“价值话语”,迸发正向的聚合效应,共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基的“价值共同体”。

2 校长负责:致力“事业共同体”

在当代中国大学的领导体制中,校长作为“一校之长”,是高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校长又是大学的最高行政领导,对内在党委领导下全面主持行政工作,依法行使管理学校的权力;党员校长是学校党委的重要成员(一般是党委副书记或党委常委),是党委集体决策重要组成者之一。校长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执行党委作出的决议,统一组织实施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的学校重要工作,通过具体的行政措施,把党委的决议落到实处。校长要在党委的领导下,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做好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作为大学行政管理职能的一种法定权力,“校长负责”的本质就是管理高校的“行政权力”。因此,“校长负责”是党委对学校工作的领导及对重大问题决策落到实处并取得成效的关键所在[3]。换句话说,学校事业特别是学科、教学、科研等中心工作是否发展的好,作为校长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在校党委的集体领导下,“校长负责”是大学治理的管理核心。校长是大学行政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其实更是大学管理团队的领导者,作为学校学科、教学、科研和其他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的全面负责者,为高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副校长(含校长助理)是学校行政管理团队的组成部分,按照不同工作分工,协助校长管理学校有关事务。相比如党委决策“一人一票”不同的是,学校行政决策的原则不是简单的少数服从多数,而是“行政首长负责制”,即校长在充分听取各方(包括分管副校长、校长助理)的意见之后,需要自己最终拍板,这就体现了“校长负责”的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意味着在党委集体领导下,校长和行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起负责学校行政工作,并非就是校长个人说了算。“校长负责”在高等学校的落实,主要体现在按照学校奋斗目标与发展规划,按照重视绩效的原则,对人、财、物等办学资源进行合理投入和有效配置,并及时检查、协调和推进、反馈各方面工作情况与进程;处理好学校与主管部门、地方政府、社会各界关系,为学校赢得更好的发展声誉与办学资源。因此,“校长负责”是大学治理的管理核心,关系到政治权力能否真正落实,关系到学术管理能否顺利进行,关系到民主管理能否充分实现,关系到“事业共同体”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有效调动。

3 教授治学:构筑“学术共同体”

教授治学是我国现代大学重要的管理理念和办学机制,体现了高等教育的学术本质、教授的学术主体作用和现代学术民主的思想,是大学发展的内在逻辑要求和现代大学治理的基本途径,是提升大学内涵、促进大学健康发展的根本举措。教授治学主要是通过遴选教授组成学校的最高学术机构——学术委员会,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提出,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教授在教学、学术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教育部2014年3月颁布的《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核心精神是厘清学校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各自的边界,提高学术组织在高校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是推进大学制度建设的有益探索、促进大学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有力举措、落实教授治学的强力要求,在一定意义上为高等学校“去行政化”提供了制度保障。《纲要》与《规程》的出台,从制度上加强以教授为重要组成的学校学术组织建设,有利于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方面,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学术共同体”功能。

《纲要》与《规程》提出的“教授治学”,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少学者推崇的“教授治校”有着本质的区别。一方面,教授在大学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与作用,有知识的人所拥有的权力就是学术权力。大学是以办学和教育为主要任务的学术性组织,其性质决定必须以学术为本位,充分发挥教授治学的话语权。学术共同体既是知识发展的主体,又是知识发展的机制[4]。教授长期从事高校一线教学与科研工作,一般是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较强同时也是学科建设骨干,既是知识的传播者又是创造者,在学术领域中有权威的地位,并通过管理学术事务和赋予学术的领导权和决策权得以体现。另一方面,教授治学是秉承学术传统与学术标准,以培育人才、促进学术发展为基本原则的治理方式。“教授治学”并非干涉学校行政管理,目的在于充分发挥广大教师(特别是教授)在科学研究、教育教学与人才培养中的主体地位,以及他们在学术领域和专业事务中的主导作用,强调的是与行政权力相区别的学术权力。

“教授治学”概念的厘清,也超出传统意义上狭义的“教授治教”的范畴,超越教师“只教书、不育人”的藩篱,是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学术尊崇,其意义是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的规律办事,逐步完善高校的管理体制,尊重主体,形成合力,从而提高学校管理与学术水平,这恰恰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应夯实的基础。学术成果的不断涌现,是大学发展创新的源泉;学术管理的不断规范,是大学办学水平与办学效益提高的重要指针。学术事务管理和决策的成功与否是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和突出标志[5]。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不同的是,高校在本质上首先就是一个学术组织,学术水平高低,决定了大学社会地位。在大学的内部,学术权力是有效履行学术事务的基本组织形式,学术发展是大学前进的不竭动力和和最终目标。由此可见,大学的学术事务管理和决策水平高低,学科格局、教学质量、科研水平,是评价事业发展的突出标志,更是当前建设“双一流大学”的关键。

4 民主管理:凝聚“情感共同体”

深入推进大学的内部民主管理,是深化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改革、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和实现内涵发展的重要内容。在高校,民主管理的实施主体和服务对象是全体师生员工,其中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最为重要的平台。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推进民主办学。作为高等学校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基本载体,教代会是把握教职工意愿、汇集教职工心声、回应教职工诉求、推进民主管理和民主办学的重要形式,是创造民主、和谐、健康、稳定的校园氛围和工作环境的有效监督,在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推进民生以及凝聚“情感共同体”方面,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 第七条明确了“教职工代表大会”基本权利,主要包括:听取大学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此外,教职工代表大会权利还涵盖审议学校上一届教代会提案办理情况报告;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干部;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从中可以看出,教代会是高等学校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推进民主管理、实现民主办学的重要举措,是凝聚情感、沟通协调的重要平台,必须高度重视并不断予以巩固和加强。

在高等学校,真正实现民主管理“情感共同体”作用的发挥,需要协同工青妇等的联动作用。其中,工会依照相关法律和工会章程履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职责,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加强职工教育,组织动员教职工参加学校事业发展的职责;发挥团委在校园文化活动以及维护青年学生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组织、引导作用;学校妇女委员会代表学校女教职工、女学生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此外,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形式,校内各民主党派和其他群众团体依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活动,有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此基础上,扩大教职工对学校领导和管理部门的评议权、考核权,保障师生员工在学校管理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重大决策和改革举措的科学性与民主性;建立健全对高校行政管理中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机制,完善教师、学生申诉制度,畅通师生权利的救济与解决渠道。只有各方面的诉求和利益得到有效保障,民主管理真正落到实处,“情感共同体”作用的发挥才能持续和稳定。

5 师生协同:重塑“成长共同体”

美国教育学家博耶尔认为,学校需要建立真正的学习共同体,才能实现教育的有效性。高等学校是依托现有人才培养未来人才的教育活动组织,是师生通过教育教学共同成长的地方。师生具有共同的学习和提升愿景,在团体情境中能够平等地相互交流,通过有效互动而促进师生共同成长。当前,人们对“成长共同体”的理解日益深化,已远非仅仅将其视为一种学习者群体合作的“组织”,而是将其视为一种教育“理念”,更是对师生关系的一种重新定位。从宏观上看,“成长共同体”意味着教育理念的变更,即由教育向学习的转移,这种转变包含了教育理想、教育目的、教育功能的变更,彰显了来自经济、社会的快速变革和发展;从中观上看,师生在知识共享和同伴支持的基础上,通过参与交流、协作、反思等活动,彼此之间形成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相互竞争的人际关系;从微观上看,教师的角色已由传统的知识传授者转变为学生学习的引领者、参与者、合作者,学生的角色从被动接受改变为平等参与,通过交织互动由“学会”变为“会学”。因此,“成长共同体”可以理解为师生共同构成的一个团体。他们在学习过程中进行平等的沟通与交流,并共享各种学习资源,在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和谐的人际关系中完成一定的学习任务、达到“立德树人”目的。

从某种意义上说,教育就是价值澄清、价值引导和价值追求的过程,对于高等教育尤甚。师生作为“成长共同体”的基石,构成具有共同信念、共同目标的学习团体,在这个团队中,只有用以人为本的精神培养的人才是具有独立人格、人性完善的人,只有自身体会到尊重、关爱的个体,才会真正的去尊重他人、关爱他人,才能使得师生之间的关系更加和谐。在这种创新性学习的环境里,文化的延续和智能的开发、师生人格上的平等和感情上的独立,成为“成长共同体”的基本特征。在传统师生关系中,师生之间是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的关系,教师和学生有不同的职责和要求(对学生的要求就是很好地接受教育,根本谈不上学生主动进行参与),知识和阅历拥有者教师代表成人社会来培养学生,以“师道尊严”为本质特征决定了教师是领导者、管理者,学生是被领导者、被管理者。在“成长共同体”的视角里,师生彼此尊重、理解、坦诚、关爱、接纳、民主、平等、和谐,能够就思想、心理、行为、生活、学业、教学等进行沟通,制定目标计划,加强交流互动,探讨解决办法,不断实践反思,从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教育是一种创造性的实践活动,教育的终极关怀是人自身,一切教育创造性的活动最终只能是对“人的价值”的创造与增进,教育的根本宗旨是学习者成为一个人格完善、能够充分自我实现的人[6]。在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是师生双边交互、多边交往的教育活动,是相互沟通、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应当鼓励师生双方通过各种方式,彼此分享相互间的经验,并获得共同发展。以师生协同学习为核心的“成长共同体”的构建,是提升教育效果、实现教育目标的重要途径。教师与学生,是人类智慧的共享者,又是智慧的传递与吸纳者。在自然的人际交往过程中,教师把知识、思想、真理、技能传递给学生,使学生的精神世界一天天丰富起来,成为一个精神上的巨人和强者,一个人类精神财富的拥有者;同时,学生通过认知成长走向人格发展,积极、主动、创新的学习理念与思维,反过来对教师的教学产生正向激励。只有“成长共同体”不断壮大,教学相长、民主平等、理解尊重、友爱和谐的师生关系才能得以维系,巨大的教育力量才能自然形成。

6 社会参与:构建“信任共同体”

近年来,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日益密切,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高校已经从传统意义上的“象牙塔”逐步成为现代社会进步的“动力站”,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成为高等教育的重要职能[7]。当代中国社会正处在转型的时期,由于社会转型过程之中的机制因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观念的影响特别是中国高等教育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使得大学的社会信任危机问题日益凸显。公众信任是一种重要的文化与社会资本,对于高校教书育人、立德树人具有重要意义。不断强化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构建无障碍的“信任共同体”,是高等教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当务之急。

当前,接受良好教育成为人民群众强烈期盼,深化教育改革成为全社会共同心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十五章“管理体制改革”当中提出:“以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明确各级政府责任,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管办评分离,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此外,“纲要”在“(三十七)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中强调,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发布制度,实现信息公开透明,保障考生权益,加强政府和社会监督;在“(六十五)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中明确,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建立健全层级监督机制,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强化社会监督。由此可见,社会监督是办好新形势下高等教育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我国的高等教育快速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同时,社会对高校的重视和关注程度日益提升,百姓对高等教育的批评之声也是此起彼伏,对高等教育的诟病,似乎成了一种时尚。舆论关注程度之高(媒体报道教育价值危机频率非常密集)、学者关心程度之强(教育的价值困境是身处其中的教育工作者的切肤之疼)、社会关切程度之深(教育的工具化、功利化、世俗化、庸俗化越来越突出)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命题。对于这个问题,需要从两个角度进行深入分析:一方面,关注和批评体现了社会监督的强大力量和百姓对于接受更好高等教育的迫切需求;另一方面,如何构建融政府、社会、学校于一体的“信任共同体”,成了日益迫切的一项重要工作。

亲其师,信其道;尊其师,奉其教;敬其师,效其行。教育从本质上看是一种价值创造的活动,教育使人的生命价值、生存价值、生活价值不断得以提升。如果社会对高等教育缺乏最起码的信任,何谈教育创造人的价值?没有教育创造人的价值,遑论人类创造经济价值、政治价值以及文化价值?因此,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是中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必然选择,理顺大学、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目标之一。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大学的主办者,需要制定(核准)大学章程、任命学校决策机构成员、为大学提供必要的办学条件和稳定的办学经费;同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大学的实际管理者,拥有制定教育标准、监督教育质量、推进教育发展、规范教育行为、开展教育服务等权力与责任。同时,大学是社会的组成部分,自然而然的受到来自公众、媒体、文化和市场机制的制约, 多种社会力量也将以各种不同的形式,影响到大学的办学行为和自主权状态。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开门办学条件下,高等学校实行自主办学需要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广泛参与和有效监督。因此,开辟、搭建优化和拓展公众参与、社会合作的平台和渠道,构建各方支持和理解的“信任共同体”,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题中之义[8]。一要主动推进信息公开,坚持公正、公平、便民、法治原则,做到程序规范、公开的信息内容准确,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校信息,促进依法治校,扩大社会监督,提高教育工作透明度;二要规范董事会(理事会)制度,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扩大学校决策民主,保障学校的办学定位、发展目标、学科建设等方面充分听取和反映社会方面的意见,提升教育质量和社会责任意识;三要实施重大问题校外专家论证会和群众听证会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社会各界人士的作用,扩大社会力量对大学办学的有序参与;四要牢固树立媒体意识,摒弃以不变应万变的“鸵鸟心态”,高度重视舆情引导、切实提高新闻素养,在主动进行信息公开基础上,增强同新闻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善于运用各类传媒宣讲学校法规、宣传各类成果、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实际工作。

[1] 管培俊.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与现代大学制度[J]. 中国高等教育,2015(Z3):20-26.

[2] 邬敏懿,吴明华.校长负责、教授治学与民主管理的耦合研究——对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认识与思考[J].高等财经教育研究,2012(1):65-69.

[3] 欧阳淞.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践与思考[J]. 红旗文稿,2011(5):10-14.

[4] 袁广林.大学学术共同体:特征与价值[J].高教探索,2011(1):14-17.

[5] 曹卫星,赵跃民,高翅. 提升高校学术权力、探索中国特色的教授治教模式[J].中国高等教育,2004(1):23-24.

[6] 方跃平,吴松.教育价值视域下的高校师生关系类型与模式解析[J].煤炭高等教育,2008(1):72-74.

[7] 匡维.价值论视角下的大学发展[J].现代教育科学,2013(1):1-5.

[8] 游旭群,杨睿娟.高等教育治理中利益相关者的角色再造[J].重庆高教研究,2015(2):28-34.

(责任编辑;贺 兰)

Modern University Governanc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mmunity

FANG Yue-ping

(Education and Training Center, China University of Mining and Technology, Xuzhou Jiangsu 221008, China)

It is necessary to build modern university system to comprehensively deepen higher education reform. At present, China's modern systems of university governance, taking "party committee's leadership, president's accountability, professor's academic management, democratic management, teacher-student cooperation and social participation" as the major framework, has basically been established. Therefore, the construction of "Six Communities", namely, value community, career community, academic community, emotion community, growth community and trust community, needs to be effectively promoted. A great emphasis on and the synergy of the "Six Communities" has an irreplaceable role in effectively promoting modern university governance and higher education reforms.

Communities; modern university system; university governance

2016-10-03

方跃平(1974-),男,安徽桐城人,副研究员,在读博士,主要从事教育经济管理与师德教育研究。

G647

A

1009-7961(2017)02-00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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