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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尚书》的反腐败思想

2017-03-09耿加进

淮阴工学院学报 2017年2期
关键词:天命尚书腐败

耿加进

(淮阴工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淮安 223003)

论《尚书》的反腐败思想

耿加进

(淮阴工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淮安 223003)

被后世奉为政治教科书的《尚书》,揭露了种种腐败现象,如“内在色荒”、“外作禽荒”、“甘酒嗜音”、“峻宇雕墙”,及“三风十愆”等,并对这些腐败现象与国家治乱兴衰的关系作了深刻揭示,指出,“有一于此,未或不亡”。针对腐败现象,《尚书》也提出了一些治理措施,不仅强调从思想上进行教育,也主张采取一些强制性措施予以严惩。由于《尚书》揭露的腐败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其所提出的一些反腐败思想对今天的反腐败斗争也因此具有借鉴启发意义。

《尚书》;德治;反腐败;现代价值

1 《尚书》对腐败的严重后果及其产生原因的揭示

关于统治者的作风与国家治理的关系,《尚书》有这样一个基本认识,即:“德惟治,否德乱。”(《太甲下》)这里的德,指统治者的德。《尚书》认为,统治者有德,国家才能治理得好;否则,国家就会混乱。“否德”,即无德。《皋陶谟》:“其人有德,乃言曰,载采采。”蔡沈《书集传》注:“载,行。采,事也。”[1]意即,称某人有德,一般以其行事言之。从某种意义上说,《尚书》所谓的“德”,就相当于现在所谓的“作风”,作风好谓之“有德”,作风不好谓之“否德”。

1.1 对腐败严重后果的揭示

《尚书》有两处集中列举了一些“否德”,并揭示了其严重的后果。一处是《五子之歌》,其言曰:“训有之:内在色荒,外在禽荒。甘酒嗜音,峻宇雕墙。有一于此,未或不亡。”这里列举了六种否德,即“色荒”、“离荒”、“甘酒”、“嗜音”、“峻宇”、“雕墙”。这些显然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突出表现。重要的是后面这句话:“有一于此,未或不亡。”第二处是《伊训》,其言曰:“敢有恒舞于宫、酣歌于室,时谓巫风;敢有殉于货色、恒于游畋,时谓淫风;敢有侮圣言、逆忠直、远耆德、比顽童,时谓乱风。惟兹三风十愆,卿士有一于身,家必丧;邦君有一于身,国必亡。”《尚书》把不正之风概括为“三风十愆”,巫风二,舞也,歌也;淫风四,货也,色也,游也,畋也;与乱风四合为十愆。

从“未或不亡”、“家必丧”、“国必亡”等言辞可以看出,《尚书》对腐败的严重后果有非常警醒的认识,这既是对历史经验的总结,更是对统治者的告诫。《尚书》又列举了若干亡国案例来强化上面的认识,如夏舛、太康、商纣之亡国。夏舛之亡国,表面上是因汤之征伐而致,实际上是因为“遏众力”而被老百姓抛弃了。《汤誓》:“夏王率遏众力,率割夏邑,有众率怠弗协。”“遏众力”,即穷竭民力。割,伤也。“割夏邑”,指施严刑以伤民。夏舛之所为,必然使老百姓与之“弗协”,故老百姓都指着太阳,盼其早亡:“时日曷丧?予及汝皆亡。”太康因“逸豫”而亡国。《五子之歌》:“太康尸位,以逸豫灭厥德,黎民咸贰。”太康作为一国之君,贪图享乐,“盘游无度”,没有尽到君主应尽之责,故谓其“尸位”。纣亡于暴虐。夏舛的腐化,因历史久远而没有多少明确的记载,只是笼统地说他道德败坏,虐待民众,而对纣王的暴虐,《尚书》有比较具体的揭露。《泰誓上》:“沈缅冒色,敢行暴虐。罪人以族,官人以世。惟宫室、台榭、陂池、侈服,以残害于尔万姓。焚炙忠良,刳剔孕妇。”如此荒淫、暴虐,自然为民所难忍。祖伊曾对纣说:“今我民罔弗欲丧,曰:‘天曷不降威?”(《西伯戡黎》)

1.2 对腐败产生原因的揭示

既然腐败有如此严重的后果,为什么统治者还会腐败呢?《尚书》对此也有一些深刻认识。

其一,人性原因。人都是有欲望的,这是《尚书》对人性的基本认识,《仲虺之诰》:“天生民有欲。”人天生就有欲望,有欲望就要想办法满足,在饥不得食、衣不得暖的年代,老百姓最大的欲望就是能衣食无忧,而对于衣食无忧的统治者,则欲望如果得不到控制,就会生出腐败来。当然,《尚书》并没有彻底否定统治者可能有的欲望,而是反对过度。在《五子之歌》中,我们看到,《尚书》反对的是“荒”、“甘”、“嗜”等,而不是一般地反对色、禽、酒、音等。《书集传》:“荒者,迷乱之谓。甘、嗜,皆无厌也。”[1]对色、禽、酒、音的喜好,是人之常情,只要不沉迷即可。《伊训》也不是一般地反对舞、歌、货、色、游、畋,而是反对“恒”、“酣”、“殉”和“恒”。由此可以得出看出,《尚书》反对的纵欲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而不是一般地反对有位者的娱乐活动。

其二,天命观念。统治集团的腐败,与其天命观也有密切的联系。一种理解是,天命固定不变。天命并不是随时变化的,而是相对稳定,甚至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保持着相对稳定的状态,这就给人一种天命不变的错觉。从汤革夏命,到武王灭纣,五百余年,这期间商之政权并没有受到过较大的冲击,这难免给人一种天命不变、政权不易的假象。正因有如此天命观,故无所畏惧。另一种理解是,天的权威性是通过天命转移实现的,如果天命不变,天将失去其存在的意义。《咸有一德》:“天难谌,命靡常。”《君奭》:“天不可信。”说天不可信,并不是不相信天,而是指天命会发生转移,要敬畏天命,不要相信天命永世不变。当然,天命也不是随意改变的,而是以德为转移依据的。《太甲下》:“惟天无亲,克敬惟亲。”《汤诰》:“天道福善祸淫。”持这种观点的统治者,必然会明德慎罚,执政如临深履薄。

其三,官本思想。以民为本是《尚书》的治国理念:“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有如此认识,方能心系于民,行养民之政,施惠民之策。《尚书》借大禹之口说:“予临兆民,懔乎若朽索之驭六马,为人上者,奈何不敬?”朽索是不可能驾驭六匹马的,此喻旨在强调民之可畏。官本与民本相对。所谓官本,即以官为本,其实质是以权为本。官本思想必然导致官、民之间的对立,官高高在上,而民则是供其驱使、利用的工具。如夏舛,《汤誓》言其“率遏众力,率割夏邑”。商纣王更是残暴无端,草菅人命,以其为首的官僚集团污浊不堪。以夏舛、商受为首的官僚集团之所以如此猖獗,是因为看不到人民作为一个整体的巨大力量,以为有了权力就可以控制一切。

2 《尚书》揭露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

“色荒”。色荒,指沉迷于女色。《五子之歌》把“色荒”列为六种腐败行为之首,可见其为祸之深。食色,性也。男欢女爱之事,乃人的之常情,如果君主沉迷于此,就会祸国殃民。仲虺赞汤“不迩声色”,就是因为看到了以帝王为代表的官僚集团的作风与国家治乱兴亡之间的必然联系。《书集传》:“不近声色,不聚货利,若未足以尽汤之德。然此本原之地,非纯乎天德,而无一毫人欲之私者,不能也。”[1]说明要抵制声色货利的诱惑,是很难的。历史上因近声色而亡者不乏其例。

“禽荒”。《书集传》:“禽荒,耽游畋也。”[1]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指沉迷于室外游乐活动,如打猎。《尚书》指出,官僚集团如果犯上“禽荒”的毛病,也能亡国。周公赞文王,则曰“文王不敢盘于游田”(《无逸》),告诫成王及后嗣王则曰:“继自今嗣王,则其无淫于观、于逸、于游、于田,以万民惟正之供。”周公以文王之不敢盘于游田为典范来教育成王,可见游田事关国之治乱。

“甘酒”。酒既能满足口腹之欲, 又能增加若干情致,但也会制造若干麻烦。《尚书》对酒也不是一般地予以否定,但反对“甘酒”。甘,无厌也。商王受因“沈酗于酒,用乱败厥德于下”。商受不仅自己酗酒为恶,还把整个国家的风气带坏了,《泰誓中》:“淫酗肆虐,臣下化之。”《酒诰》:“庶群自酒,腥闻在上。”周公对酒的危害认识最清楚,他说:“天降威,我民用大乱丧德,亦罔非酒惟行。越小大邦用丧,亦罔非酒惟辜。”民之丧德,因为酒;君之丧邦,也是因为酒。因此,他发布了“无彝酒”的命令。彝,常也。“无彝酒”,即通常不准饮酒。有些情况是可以饮酒的,如祭祀、陪父母等,但要做到“无醉”(《酒诰》)

“嗜音”。所谓嗜音,不是指自己唱歌、跳舞,而是养歌女、舞女以供享用。音乐与舞蹈是密不可分的,此所谓“嗜音”,即《伊训》所谓“恒舞于宫,酣歌于室”。帝王、官员们如果沉迷于此,就会形成奢靡、颓废之风,使整个国家失去生机和活力。习歌舞之女子,一般皆有些姿色,故常声、色并称,如前引“不迩声色”。声、色结合到一起,对帝王、官员的腐蚀作用更大。《尚书》是看到嗜音之害的。现在也有“嗜音”的官员,不过地点不是在官员家里,而是在豪华娱乐中心和高档会所,因此而堕落者不在少数。

“峻宇雕墙”。峻宇雕墙,指盖高大的房子,并进行豪华装饰。在生产力极为有限的情况下,峻宇雕墙是一种极度奢靡的表现。《泰誓上》说商受“以宫室、台榭、陂池、侈服,以残害于尔万姓”。盖宫室、建台榭、挖陂池,都要老百姓出徭役,这实际上加重了老百姓的负担,老百姓当然不满。住豪华装饰的大房子,与老百姓的对比更加鲜明,也会使老百姓对政府失去信心。这两种结果,都会导致老百姓与政府间的疏离,加大官民之间的对立,从而危及国家的稳定。现在这种现象不仅没有绝迹,反而更加普遍,不少政府机构盖的办公楼十分奢华,与民居形成鲜明对比,加大了民众对政府的不信任,这是脱离群众的重要表现。

“殖货利”。《伊训》:“敢有殉于货色,恒于游畋,时谓淫风。”殉,贪求。淫,过度。帝王及其官僚集团如果不遏止其贪财之心,就会与民争利,从而激化阶级矛盾,此即《大学》所谓“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商汤这样的统治者对此有着比较清醒的认识,故仲虺赞其“不殖货利”。盘庚也是,他说:“朕不肩好货,敢恭生生。鞠人谋人之保居,叙钦。”意思是,我不屑于为己谋利,而尊重、任用那些能够为民谋利的人。他告诫其官员,不要孜孜于聚积财货,只想着把自己的生活过得肥美:“无总于货宝,生生自庸。”总,聚也。他说,惟有布惠于老百姓,老百姓才会与之一心:“尔敷民德,永肩一心。”贪财一般与腐朽的生活方式有着密切的关系,要维持腐朽的生活方式,就需要更多的金钱,如果合法的金钱不能满足需要时,就容易产生腐败,因此,《伊训》把“殉于货”与“殉于色”、“恒于游猎”并归于淫风。

“侮圣言”。这是《伊训》所反对的乱风之一。所谓“圣言”,即圣人之言。圣言代表的是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和价值理念,是圣人对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得到社会普遍认可的价值标准和行事准则的提炼和总结。“侮圣言”,就是不尊重圣人之言,对圣人之言或直接否定,或歪曲理解,以制造意识形态和价值理念混乱。侮圣言,究其实质来看,就是对当前社会秩序的否定。一般来说,保持社会秩序的稳定符合大多数人的愿望,也在某种程度上有利于社会的发展,因此,《尚书》批评“侮圣言”的行为,重视维护意识形态的统一。

除了上述种种腐败现象外,《吕刑》还提到了影响司法公正的五种腐败行为,即:“惟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刘起釪在《尚书校释译论》中的解释较为详尽,引在这里,不作更进一步的细释:“一是‘官’,利用权位挟势以凌下,不公正审判; 二是‘反’,不顾案情,有意任情以抗上,破坏正常的审判;三是‘内’,治狱官吏听信内亲妻室说情,以改变审判(即后世俗语所谓的裙带风、枕头状);四是‘货’,即贪赃枉法;五是‘来’,私情来干请、请托,以乱审判。”[3]

3 《尚书》的反腐败举措及其现代意义

一是从思想上教育官员不应腐、不能腐。

“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尚书》:“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泰誓上》)《尚书》认为,君、师之职是天授予的。又说:“天矜于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在《尚书》这里,天不是一虚无的存在,而是有着鲜明的价值倾向,即“矜于民”,一切以“民之所欲”为判准。也就是说,对一个政府,或一个官员,其存在与否,实是取决于民之所欲。由此可见,无论是政权,还是君主与官员,其命运实是掌握在民的手中。

“惟天无亲,克敬惟亲”。由于难以摆脱的宗教原因,《尚书》常言“天”或“天命”,但我们看到,在《尚书》中,天似乎是方便言说的工具性存在,借“天”或“天命”以表达人的意志。《尚书》反复强调“天无亲”、“天难谌”、“天不可信”,意在肯定人的主体性,即人的行为决定结果。《太甲中》:“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逭。”虽然有“天作孽”等不可确定的偶然性因素存在,但这些因素并不起决定性作用,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是人。《太甲上》:“惟天无亲,克敬惟亲,民罔常怀,怀于有仁;鬼神无常享,享于克诚;天位艰哉!”惟有“克敬”、“有仁”、“克诚”,才能得天之亲而安其位。因此,《尚书》告诫君主,天之位其可易而为之哉。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民乃国之根本,这是《尚书》对人民地位的深刻认识。有了人民,就会有国家;没有了人民,也就没有了国家,此即《大学》所谓“有人此有土”。因此,人民是构成国家的根本要素。有了人民,有了国家,各级官员才有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因此,官员们惟有赢得民心,才能保住国家,也才有自己的存在意义。《尚书》强调指出:“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用现在的话说,“近”就是密切联系群众,“下”就是脱离群众。密切联系群众,走群众路线,就能得到群众的追随、拥护和支持;反之,就会被群众抛弃,就会倒台、亡国。

“知稼穑之艰难,则知小人之所依”。不了解人民的疾苦,是官员贪图安逸的一个重要原因。唐朝诗人杜甫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揭露了社会上层与底层的巨大差距。官员们在纵情享乐时,是否曾想到底层百姓在艰难度日呢?《尚书》指出,官员贪图安逸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不知稼穑之艰难,不和小民之所依。《无逸》:“自时厥后,立王生则逸;生则逸,不知稼穑之艰难,不闻小人之劳,惟耽乐之从。”那些没有经历国家草创时期艰辛的后嗣王,一生下来就过着优越的生活,他们不了解底层社会的生活状况,对底层百姓生活的艰难也就难以想像,因此,坦然地过着奢靡生活,而无丝毫羞愧之心。《尚书》要求有位之君子“知稼穑之艰难,知小人之依”,就是要他们了解基层的实际情况,知道了人民群众生活的艰难,自然会心有戚戚,而不忍荒怠逸豫。

二是采取刚性措施来控制、惩罚腐败行为。

“以义制事”。所谓“以义制事”,就是通过制度设计,来明确官员的职责。《五子之歌》:“明明我祖,万邦之君。有典有则,贻厥子孙。”《胤征》:“先王克谨天戒,臣人克有常宪。”《周官》:“学古入官,议事以制,政乃不迷。其尔典常作之师,无以利口乱厥官。”所谓的“典”、“则”、“常宪”、“典常”,就是指前人治国经验的法典化,是治国的依据。《书集传》:“常宪者,奉法修职以供乃事也。”[1]这些基本的法典,是官僚行事之根本依据。《尚书》指出,对典常不能妄加评议、随意改变,要“学古”、以“典常”为师,汲取精华,以达古为今用之目的。有“常宪”、“典常”之制,才能明确责任,规范权力之行使,从而达到权力控制之目的。

“以礼制心”。在“以义制事”的基础上,《尚书》又提出了“以礼制心”的思想,即用道德规范来约束、规范个人行为,以清正风气,抵制腐败。这里所谓的“礼”,我们可以理解为官方正式颁布的行为规范。有了“礼”的明确规定,官员的行为就有了制度限制。通过行为的规范,来达到净化人心的目的。心可以控制行,行也可以影响心,通过对行为的管束也能提升人的精神境界,此即“以礼制心”之真义。官员的个人行为不检点,是孳生腐败的重要原因,对官员个人行为进行合理的限制,使其时刻保持警醒的状态,能够有效地遏制腐败的产生。

“制官刑”。所谓“官刑”,就是明确针对官员而设置的刑罚。《伊训》:“制官刑,儆于有位。”“有位”,指有位之人,理论上当然也包括至高无上的帝王。官刑主要是针对官员的作风问题而制定的刑罚措施,如对“三风十愆”的惩处。位越高,其言其行影响越大,如纣之酗酒,使整个国家“腥闻在上”,如不予以控制,就可能导致亡国、亡家。这是《尚书》对作风建设的深刻认识。“官刑”明确了惩处方式,如,君主有错,臣下有匡正之责,如不能予以匡正,就要被处以墨刑。除了臣下匡正其君外,还有官员之间的相互监督、相互规劝。

《尚书》中提到的这些反腐措施,在今天看来,仍有借鉴意义。腐败根深蒂固,由来已久,要彻底消除腐败,仅靠说服教育或严厉打击,都难以收到令人满意的效果。十八大以后,中央重拳反腐,有效控制了腐败进一步蔓延的趋势,深得人心。但这只是治标而已,不是治本,腐败的根子没有改变,还没有做到不想腐、不愿腐、以腐以耻。只要根子在,就会出现反弹,就会卷土重来,因此,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告诫全党,“要清醒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4]。要取得反腐败斗争的胜利,既要加大查处力度、严惩腐败,也要加强思想教育,两手都要硬,让各级领导干部由不敢腐、不能腐到不想腐、不愿腐、以腐为耻。《尚书》在反腐败方面的一些思想和做法是值得我们借鉴和吸收的。

[1] 蔡沈.书集传[M].南京:凤凰出版社,2010.

[2] 刘向.新序校释(中册)[M].北京:中华书局,2009.

[3] 顾颉刚,刘起釪.尚书校释译论[M].北京:中华书局,2005.

[4]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16.

(责任编辑:张中胜)

OnShangshu'sAnti-corruption Thoughts

GENG Jia-jin

(School of Marxism,Huaiyi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Huai'an Jiangsu 223003,China)

Shangshu, which enjoys the status of political textbooks, reveals all sorts of corruption a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orruption and the rise and decline of the state. Since the corruptionShangshudiscusses can still be found in today's society, anti-corruption thoughts inShangshustill have practical significance for today's anti-corruption struggle.

Shangshu; rule of virtue; anti-corruption; modern value

2016-10-08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5SJB698);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14ZWB004)

耿加进(1973-),男,江苏金湖人,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儒家哲学研究。

D630.9

A

1009-7961(2017)02-00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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