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CBA职业球员转会制度的特征分析

2017-03-08贾三刚李翠霞

湖北体育科技 2017年11期
关键词:北京队职业联赛体育局

贾三刚,李翠霞

JIA San-gang1,LI Cui-xia2

CBA职业球员转会制度的特征分析

贾三刚1,李翠霞2

JIA San-gang1,LI Cui-xia2

目的 分析研究中国男子篮球甲级联赛(CBA)职业球员转会制度的现状,为中国篮球职业联赛转会制度的改革提供参考意见。方法 通过文献资料法,对CBA俱乐部的发展现状、CBA职业球员转会制度的分类及存在的问题等进行详细的分析。结果和结论 针对CBA职业球员临时转会的摘牌问题、国内转会受到球迷谴责的情况、转会时所存在的弊端(体制内球员转会困难)、转会市场规则不完善导致财力雄厚成为主宰、转会出现“援疆”转会现象的问题一一给出具体的建议,使球员转会在联赛中的人力资源得到最合理、最优化配置,从而促进中国篮球事业的蓬勃发展。

CBA职业球员;转会制度;特征分析

中国篮球协会创办于1956年6月,距今已有61年的悠久历史。随着篮球运动在中国的发展,中国篮球协会于1995年创办了中国男子篮球甲级联赛,简称“CBA”,2005年中国篮协把CBA联赛全称改为 “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为了适应世界篮球发展的潮流,我国篮协积极学习各国先进的篮球技术和训练理念,修改比赛规则,促进我国篮球水平不断提高。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速发展,人们的体育意识也得到了增强,所以,对体育运动的需求也日益强烈,从而推动了我国篮球职业化的发展趋势。本文通过对CBA职业球员转会制度现状的研究,使球员转会在联赛中的人力资源得到最合理、最优化配置。对中国篮球职业联赛转会制度的改革提供参考和意见,从而促进中国篮球事业的蓬勃发展。

1 CBA俱乐部的发展现状

1.1 CBA俱乐部的发展历程

CBA的发展大致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萌芽阶段(1908-1949):在萌芽阶段,篮球开始传入我国大陆,篮球在内陆发展起来,举办了许多篮球活动,人们开始认识和接受篮球。篮球事业在我国日益壮大的同时也成为了一些企业提高自己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方式。如:杨少振就以产品“回力”为队名组建了一支篮球队[1]。

第二阶段为我国职业篮球的曲折发展阶段(1950-1971):1960年国家遭受了严重的自然灾害,各个球队将着重点放在了队伍的调整上,1966-1976年我国又开展了文化大革命运动。导致了球队的训练的缺乏、准备的不充分、比赛次数的减少、经验的不足、理论和认识不能顺应时代的发展,严重影响了我国篮球运动的整体水平,导致我国的篮球事业的发展受到了阻碍,几乎是篮球运动面临濒危。

第三阶段为我国篮球的复苏阶段(1972-1978):1972年,我国篮球运动开始复苏,整个篮球体系开始得以恢复,我国篮球水平开始提升。

1973年举办全国篮球联赛机制,设立两个赛区,分别在各赛区设立名次,分赛区获胜的球队参加最后的总赛区比赛[2]。此时我国的篮球比赛形式已经与NBA非常相似了,为今后我国CBA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第四阶段为机制转轨阶段(1995年至今):我国从90年代开始进行了重大的经济体制转变,国民生产总值迅速提高,经济体制发生了重大的变革。中国职业篮球走上了职业化、市场化道路。

1.2 CBA俱乐部机构的设立

CBA俱乐部的构成:办公室、竞赛部、运动员管理部、青少年训练部、市场开发部。

国家体育总局是CBA的最高领导机构,依靠行政权力进行指令性的管理,仍是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模式。

1.3 CBA球员转会制度现状

现状1为了使运动员转会更加合理、保障CBA俱乐部之间及球员的权益等篮球管理中心颁布了 《我国篮球协会对俱乐部篮球队运动员转会管理条例办法》——以保证球员转会有序进行。球员转会的程序为:球员向所在俱乐部提出申请,然后俱乐部向篮球管理中心提交申请书——篮球管理中心进行审批——接受俱乐部提供接收球员的相关材料办理。

运动员转会:是指一名职业运动员在合同结束或即将结束的状态从一个俱乐部转入另一个俱乐部的行为。

现状2CBA职业球员转会的程序包括三个步骤:

第一步:球员须先向注册单位提出转会申请,由转会单位和接收单位同时向篮协提出转会申报;

第二步:经过篮协同意后,球员的原注册俱乐部与转入俱乐部签订转会协议书。职业球员转入新的俱乐部后所签订的合同期不能少于两个注册年度。第三步:中国篮球协会对合同进行核准,备案,然后合同生效。

现状3目前CBA职业篮球运动员的转会制度主要有以下三种:

第一种国内转会:指运动员在CBA该俱乐部至少两年,已经履行完合同且无处罚的运动员,从一家俱乐部向另一家俱乐部流动的转会方式。

第二种国内临时转会方式:是指在CBA注册的篮球运动员“有偿的、一次性”转入另一家俱乐部的流动方式。

第三种涉外转会:是指从国外俱乐部或其他联赛中引进了外籍球员的行为。涉外转会必须依照CBA制定的“三同意”的原则执行。

2 CBA职业球员转会制度的分类研究

2.1 国内转会的CBA职业球员

2.1.1 我国CBA的俱乐部的分类

我国CBA的俱乐部大体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第一种完全的民营企业。例如:深圳新世纪俱乐部,他们俱乐部的所有球员都是由自己本企业所培养训练出来的,因此不会受到体育局的任何限制,球员在俱乐部之间的转入转出都是自由的不受体育局的干涉[3]。这类俱乐部在我国属于为数不多的俱乐部。

第二种俱乐部与体育局之间相互合作。这种合作多出现于青年队之中,当青年队的球员升入成年队的以后,就不会受到体育局的干涉。只有在涉及奥运会、全运会、城运会等大型赛事上,体育局才会对球员有所要求。也可以理解为是一种征召制度。例如:其一事例2008年北京奥运会时篮球比赛时体育局就运用这一规定,将姚明、朱芳雨、易建联、孙悦、王磊等人召回参加奥运会篮球赛[4];其二事例也有球员不按这一规定执行的,例如:王治郅事件,原中国男篮球员王治郅,在结束了美国NBA的比赛后,本应该服从中国国家队和体育局的要求,回国进行训练参加世界男篮锦标赛和亚运会等大型赛事,但是,王治郅却以个人需要留美继续训练为由拒绝回国,最后导致自己被国家开除出中国国家男子篮球队。

第三种第三类也是涉及到球员最多的一类,就是体育局与俱乐部之间体育局占据主导地位的。这类俱乐部球员的转入转出都受到体育局的限制,俱乐部球员在转入或者转出时,提交申请书后,如果没有体育局的批文,那么该名球员的转入或者转出几乎难以完成。例如:江苏、辽宁和山东这三支球队,近年来培养出许许多多的篮球人才,虽然人才过剩但是很难进行转会,出现的争议也比较的多[5]。有些队员为了完成转会摆脱体育局关系甚至“自废武功”例如:巴特尔为了摆脱北京体育局的关系转会到新疆队,不惜自废武功,坐一年“球监”在2005-2006赛季比赛结束后,巴特尔提出要求去美国养伤,然后去欧洲打球,北京队同意了,并且没有与巴特尔续签合同[6]。但是巴特尔并没有去欧洲打球,而是以这种方式换区了自己的自由身。

2.1.2 我国CBA球员的分类

根据我国CBA俱乐部的分类大体可将我国CBA球员分为两类:

第一类自由球员

该类球员的训练、培养、食宿、训练设施、教练的指导、工资、营养费等全是由所在的俱乐部自行提供的,球员所有的开销都由所在俱乐部自费承担,与体育局无关,不受体育局的限制。或者少数自由球员是通过大学篮球联赛等多种途径打出名堂的球员,没有体育局的关系的球员。

第二类体制内球员

该类球员是我国最普遍的一类球员,因为如果一名球员想走职业的路线,他进入职业体育圈内最有可能走的就是体制内的道路,因为中国的制度是体教分离。在一名职业球员的培养过程中,需要付出与耗费许许多多的财力物力,而从他们进入青年队后,就会开始领取工资,营养费等资金来保障基本的生活,以及该类运动员退役后国家所提供的种种保障[7]。而与此同时当他们升入成年队,打出一定的名堂以后,由于该类运动员所在的俱乐部,在俱乐部与体育局关系中体育局占据主导地位,所以会受到体育局的约束与限制,不能擅自转出或者转入俱乐部。

2.1.3 我国CBA国内转会情况的分类

根据我国CBA球员的分类可将国内转会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自由球员国内转会

由于自由球员的身份比较特殊,与体育局没有任何的关系,所以,自由球员在国内转会时,不会受到来自体育局的约束与限制,往往会签到年薪不俗,有时甚至数额惊人的效力某某俱乐部的合同。

例如:事例一辽宁队的本土球员韩德君,曾经是一名大学生球员,没有任何的体育局关系,属于自由球员,这种身份使他从辽宁对那里取得了一份300万人民币的年薪。

事例二同为自由球员的来自河南焦作的李根,出身于一个篮球世家,从小就受家庭的影响接收各种各样的篮球训练,后来通过篮球特长考入了宁波的一所大学,然后进行了一系列的专业训练,后来加入了青岛队,在青岛队期间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打出了名堂,因为,对于李根这类职业篮球运动员而言在场上的表现也就意味着运动员今后的身价、薪资、球队地位以及运动员的商业价值等。随后合同到期后,李根选择加入了北京队年薪从原来的40万一跃到了300万,随后在北京队期间,李根与队友共同合作,为北京队拿到了CBA总冠军[8]。当李根与北京队的合同即将到期后,北京队与李根进行续签合同,北京队为了留住李根开出了更高的年薪以及一份北京户口的条件。但是,李根并没有停下脚步,选择了拒签合同,并转会到了新疆队。由于李根是自由球员,所以即使是北京队多么渴望留住李根,北京体育局都无法干涉李根进行自由的转会。

第二种情况体制内球员国内转会

体制内球员是体育局花费和消耗财力物力培养出来的球员,并且体制内球员所处的俱乐部,在俱乐部与体育局之间的关系是体育局为主导的,所以体制内球员国内转会时,会受到体育局的约束与限制。体制内球员转会,需先向所处俱乐部提交申请书,由转出单位和转入单位,同时向篮协提出转会申请。然后由中国篮球协会进行审核处理,体制内球员在这一环节时,会受到体育局的限制。而各地的体育局都带有一定的地方保护色彩,并且规定如果是俱乐部自身培养出来的球员,在进行转会时,必须经过所在俱乐部的同意,否则该球员的转会的请求体育局就不予批准。

例如原效力与江苏南钢男篮的杨力,每到签约续约合同的时期,江苏南钢总会爆出负面的新闻,杨力签约江苏南钢男篮时月薪3万,签约后杨力场上表现与发挥一直都不凡。即将合同期满,本应获得更高薪资的杨力,这次得到的合同却使他大跌眼镜,这次的合同给出的薪资不升反降,薪资降为月薪2万4,这对于杨力来说无疑是一次致命的打击,由于杨力属于体制内球员,所以,这份合同对于杨力来说是不得不签的,因为如果杨力不签,就意味着下一个赛季不能代替江苏南钢男篮出战比赛,而杨力如果想要签约别的球队进行转会也是不可能的,因为杨力是体制内球员,原俱乐部是不会放走杨力去转会到别的俱乐部的,也就是说杨力如果不签这份合同,也就表示这下一赛季他将无球可打,杨力面对着这份合同无能为力,心灰意冷的他选择了退役[9]。

曾经效力于辽宁本钢男篮的杨鸣,杨鸣身为辽宁本钢男篮的队长,集众多荣誉于一身,是赛季的助攻王,辽宁男篮的主力球员,但是他所处的俱乐部只给出了50万的年薪,远低于其他俱乐部的出价[10]。但是,无奈他也是体制内球员,他与杨力的经历相似,为了自己可以有球可打,他只能续签合同。

第三种情况“援疆”转会

“援疆”这个词汇本为政治词汇,它是我国为了大力扶持发展新疆的产物,本来只是为了推动新疆经济发展建设。但是,现在这个词汇的定义却在逐渐扩大,扩大到了体育界,出现了许许多多的援疆运动员。这种转会在我国国内转会之中,仅仅是极少数的转会行为。但是,这种转会确实是国内转会的一种现实存在的状况,所以这里不得不提到援疆转会。

原效力于新世纪俱乐部的孙桐林,孙桐林是新世纪俱乐部内线的主力球员,同时也是新世纪的队长,在其合同期间,场上表现十分突出,成绩优异,被许多球队看中,但是,他却收到了新世纪俱乐部的通知派遣孙桐林去新疆队,安排他援疆的任务。深圳男篮为了支持新疆篮球事业的发展,将主力队员零转会费交易到新疆广汇男篮。近年来新疆本就是CBA中的强队,争冠的热门,财力雄厚,而且还可以得到许多球队枪都抢不抢不来的热门球员。尽管孙桐林十分困惑,但是,还是执行了俱乐部的指示[11]。随后,还有孟铎、邱思玥等四名球员进行了援疆转会。

2.2 国内临时转会(也称为倒摘牌)的CBA职业球员

CBA的摘牌大会,是中国篮球协会为了促进国内球员之间交流而设立的一项制度,从2003-2004赛季开始实行至今。CBA联赛虽然是职业化联赛,但是由于各个队伍中的球员都是各个地方的省体育局所培养的,所以想要走正规渠道进行转会是十分困难的,所以,篮协出台了相关规定:每支球队可保留10-12名球员,其余的人员全部挂牌,按照上一赛季的成绩将各个球队进行排名,排名最后的球队最先摘牌,由尾至首依次摘牌。被摘的球员要为该球队参加一个赛季的比赛,每支球队最多被摘两人。江苏肯帝亚俱乐部摘走了原效力于山东高速男篮的潘宁;江苏男篮摘走了原效力于北京男篮的黄海贝;江苏同曦男篮摘走了原效力于江苏南钢的蔡立龙;青岛队摘走了原效力于上海队的卢伟[12]。从这些事例中我们都可以看出想要走正规渠道进行转会是十分困难的。

2.3 涉外转会的CBA职业球员

1996-1998赛季,CBA各个球队开始大量引进外援,联赛规定:每支球队可以拥有两名外援,但是两名外援不可以同时上场。许多球队都引进了两名外援。

1998-2001赛季,联赛规定:一个赛季最多引进四名外援,取消两名外援不能同时上场的规定,施行四节四人次的规定。增加了我国国内各支球队引进外援的数量。2010年1月27日山西中宇俱乐部与来自美国纽约的斯蒂芬?马布里签约。2011-2012赛季东莞队与来自美国加州的约什?阿克格农签约。

3 CBA职业球员转会制度存在的问题

3.1 CBA职业球员临时转会的摘牌问题

2003-2004赛季CBA摘牌大会出现,是篮协为促进球员在各俱乐部之间流动,促进国内球员交流而设立的一种制度,如今却成了“走过场”的大会。被挂牌的球员都是一些边缘球员,对于整个队伍无关紧要的一些球员。

虽然CBA是一种职业联赛,但是,其中有许许多多的球员都是由当地的体育局从小培养训练出来的,隶属于各个体育局,所以这些球员想要通过正常途径进行转会,几乎是不可能的。对此,中国篮协设置了摘牌制度,通过摘牌大会的形式促进国内球员的短期交流。但是,中国篮协规定:“每支球队可以保留本队队员10-12人,其余的队员全都要进行挂牌。然后按照上个赛季的排名,由末位的队伍开始至首位的队伍,进行倒摘牌。被摘走的球员需要为该球队效力一个赛季,每队最多可摘走两人”。

正是由于此规定,每队可以保留本队队员10-12人,也就意味着,每支球队都可以把自己球队的主力队员留在本队,而挂牌的队员,都只是一些边缘队员或者对于球队无关紧要的球员,而这类球员往往缺乏比赛经验,技战术相对较弱,很难使摘牌球队对其激发兴趣。这就导致CBA摘牌大会失去了其原有的意义和出发点,沦为一种“走过场”的大会。

3.2 CBA职业球员国内转会受到谴责的问题

李根出生在河南焦作的一个篮球世家,他的父亲是一名部队的篮球运动员,母亲曾经效力于河南女篮,所以从小李根就受到很大的篮球熏陶,从小就开始接触篮球,进行一些篮球的训练,他通过自己的篮球特长考入了宁波的一所大学,他的篮球水平在大学联赛中也崭露头角,随后又在体校进行了半年的训练,他的教练决定将李根送入CBA开始自己的职业生涯,正是由于李根之前的这些篮球经历,也就奠定了李根进入CBA后,成为一名自由球员的基础。

最初李根先进入了上海队,之后又转到青岛队,在联赛中表现非凡,被北京队所看中,随后又加入了北京队,成为了北京队的一名不可或缺的主力球员,并且带领北京队获得了CBA冠军,当与北京队的第一份合约即将到期时,北京队向李根提出了续约的合同,但是,李根此时却犹豫了,最终李根决定转会去新疆队,此时北京队以及北京队的球迷都特别的生气,有人传言李根转会是因为新疆队给出了年薪千万的合同,一时间各种流言蜚语将李根环绕。而更加戏剧性的事情发生了,CBA季后赛第一轮北京队就与新疆队狭路相逢了,第一场比赛李根就要与昔日一起夺冠的那些队友们战斗[8]。比赛如期而至,全场球迷们情绪都很激动,甚至有的球迷高呼“叛徒”李根,许许多多的观众都在骂李根,就这么伴随着球迷们的谩骂声比赛结束了。

李根身为一名自由球员,在CBA这样的职业联赛中,转会难道不对吗?他可以由青岛队转到北京队,那为什么不可以再由北京队转到别的队伍呢?归根结底还是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毕竟CBA是一种职业联赛,既然是职业,那么去哪个队伍是队员自己的选择,就不该受到任何的束缚,职业联赛队员流动很正常,李根被骂还是“职业”这一词汇没有被国民得到理解,国民意识缺乏。

3.3 CBA职业球员转会困难的问题

这种弊端主要是出现在体制内球员中。

为了办好CBA,就需要许多的篮球后备人才,所以,CBA规定:要求每个俱乐部都要有青年队来进行后备人才的培养。但是,对于许多俱乐部来说根本没有那么的人力、物力、财力,这就导致许多俱乐部需要依靠当地体育局的支持,否则就达不到要求不能进入CBA联赛。体育局对于我国篮球事业至关重要,如果没有体育局的支持,青年队就很难组建,会导致我国篮球的后备人才出现大面积的断层。在培养一名职业篮球运动员时,会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等。而且,从这名队员刚刚进入青年队后,就开始领取补贴,生活费等来保障基本的生活,以及关乎到这名队员以后退役后的补贴金等,因为篮球这项运动是一份青春饭,不得不考虑到退役后。这一系列的资金由体育局承担了许多,理所应当的,这些球员也都成为了体制内球员,受到体育局的约束和限制。

但是,CBA是一种职业联赛,它首要体现出的就是“职业”二字。本来,CBA球员在各个俱乐部之间进行转会是职业联赛中再正常不过的一种表现了。但是,现如今体制内球员想要通过转会必须与俱乐部共同提交申请书后,由体育局进行审核,而这些体制内球员又都是由体育局花费众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培养出来的,体育局是绝对不会将自己辛辛苦苦培养的篮球运动员轻易的放走的,这也是情有可原的。这就导致了CBA职业球员转会异常艰难,甚至是不可能的事情,说白了,这就是一场市场与体制之间的博弈。

3.4 CBA职业球员转会市场规则不完善,财力雄厚成为主宰的问题

现如今CBA球员转会市场的军备竞争愈演愈烈,资金雄厚的新疆男篮和拥有城市名片的北京男篮成为了自由转会市场最大的受益者,几乎所有有实力的自由球员都被这两队所包揽。CBA作为职业联赛,自由球员追求更高的工资和待遇是理所应当的,但是,什么都应该有个限度,就算资金实力雄厚,也不能把所有的有能力的自由球员全都包揽。并且,这些球员难道真的值这么高的薪资吗?还是市场恶性竞争,相互抬价导致的恶性循环呢?对于这些方面的问题CBA的规则确实还不完善,引人深思。

3.5 CBA职业球员转会出现“援疆”转会的问题

“援疆”这一词汇本是政治词汇,是中央为了扶持新疆的发展的产物。是为了促进与推动新疆的经济发展。但是,现在这一词汇慢慢延生到了体育领域,近年来出现了许许多多的援疆运动员,而CBA中则出现了援疆球员,一些球员被以“援疆”的名义无偿零转会费,转会到新疆队。CBA是一种职业联赛,球员在俱乐部之间进行转会,寻求的是经济效益,但是援疆转会的出现,使许多俱乐部花费高价挤破头都抢不到的能力强的球员,竟然无偿零转会费的转会到新疆。打破了CBA职业联赛中的某种平衡,将政治行为加入到职业中来。

4 对CBA职业球员转会制度的建议

4.1 针对CBA职业球员临时转会的摘牌问题的建议

建议CBA对各队的球员设置能力分段,分段在0-100之间,每20分为一个分段,由CBA设立数据库,根据每名队员在各个赛季的发挥,以及场上表现进行综合客观的评分,将各队球员分到各个分段内。到了每年的转会期时,要求每队必须将5个分段中每个分段都选出至少一人来提供于摘牌大会。

4.2 针对CBA职业球员国内转会受到球迷谴责的情况的建议

应该强调CBA职业联赛转会规则,并且坚决遵照规则执行。用实际行动来更好的诠释CBA职业联赛中的 “职业”一词,使职业这一词汇得到球迷们的充分理解,提高国民意识,完善CBA规则制度,更好的规范比赛现场的球场氛围。

4.3 针对CBA职业球员转会时所存在的弊端(体制内球员转会困难)的问题的建议

这一问题实质上是市场和体制之间进行博弈导致的结果,关键就在于CBA中规定俱乐部必须由青年队的要求,必须有培养篮球后备人才的机构,杜绝我国篮球人才出现大面积断层的现象。但是,就我国现在国情分析,要舍去体制,不让体育局去干预建设青年队的话,仅仅是俱乐部,很少有能支撑起青年队的俱乐部,即使是能够支撑起来,那么,到底能否培养出优秀的篮球后备人才呢?现在的俱乐部大多都是急功近利得心态,投资人在付出大量资金的同时,相应需要的是严苛的成绩作为回报,根本无暇顾及也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关心整支队伍的梯队建设。所以,还是暂时应当由体育局负责青年队的建设,但是,在体育局培养每名队员的花费时予以明确的记录,日后,如果运动员想要转会,需要在规定的年限内支付体育局为了培养该名运动员全部投入的110%-120%这样一来球员也可以自由转会了,体育局也不会承受多大的损失,有时甚至会获利。

4.4 针对CBA职业球员转会市场规则不完善,财力雄厚成为主宰的问题的建议

首先应当完善CBA职业球员转会规则,学习NBA进行工资帽和奢侈税的设立。

工资帽的设立:在CBA职业联赛设立大数据库,将每一名球员,每一赛季的得分以及场上表现均记录入库,并公平公正的设立对于球员价值评判的体系。对CBA职业联赛中每一球员都公平公正的“戴”上工资帽子,避免市场之间相互竞争、相互抬价的恶性循环。更加有效的确定每一名球员的真正价值。

奢侈税的设立:将CBA职业联赛一整个赛季的总收入的55%作为奢侈税的界限,也就是说,CBA职业联赛的每个俱乐部所聘请的所有球员的薪资加起来的总和不准超过这一数值。如果俱乐部聘请的所有球员的薪资加起来超过了这一规定的限度,就需要向CBA缴纳相应的罚款。这样一来,即使有些俱乐部财大气粗,超过限度,去招募球员。但是,对于这些俱乐部不守规则的行为,他们付出的代价也是巨大的。并且,可以适当的加大对于这种不按规矩办事的俱乐部的处罚力度,甚至到该俱乐部无法承受时,便会变得本分。这样一来就可以避免CBA职业球员转会市场中,财大气粗成为主宰的现象发生。

4.5 针对CBA职业球员转会出现“援疆”转会现象的问题的建议

“援疆”这一词汇本是政治词汇,是中央为了扶持新疆的发展的产物。是为了促进与推动新疆的经济发展。但是,现在却出现了CBA球员援疆转会,而且是无偿零转会费的转会,会引起许许多多的争议,这种转会打破了CBA职业联赛转会的规则。毕竟CBA职业联赛是以“职业”一词为主导的,CBA职业球员转会也是一种市场,在这种市场条件中,都应该按照市场本身的规则去进行转会交易,不应该受到政治方面的干涉。就“援疆”来说,没有任何错误,推动新疆经济发展,维护祖国统一。但是,将这一词汇运用到CBA职业联赛这一特殊的环境中,就会显得不合适了。政策是没错的,只是需要分清场合环境,合理的去实行政策。

[1] 于振峰.NBA与CBA篮球职业联赛转会制度的对比分析[J].首都体育学院学报,2007,19(3):1-3.

[2] 赵杰甲.中职篮2012-2013赛季季后赛广东宏远队攻防能力分析与研究[D].郑州大学, 2014.

[3] 郭晓芳.2013-2014赛季CBA总决赛两队攻防指标的分析[J].运动,2015(11):33-34.

[4]朱忠梁,韩春利,王秋华.我国体育竞赛业发展探析——以中超联赛、乒超联赛、ATP 上海大师杯为例[J].河北体育学院学报,2015,29(3):20-23.

[5] 舒刚民.中美职业篮球俱乐部发展比较的研究[D].武汉体育学院,2006.

[6] 李 洋.CBA联赛外援的引进对中国职业篮球发展的影响研究[D].南京体育学院,2013.

[7] 田育骞.CBA职业篮球俱乐部文化建设的研究[D].北京体育大学,2009.

[8] 罗光武.我国足球职业联赛管理组织结构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06.

[9] 尤晨伟.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2012-13赛季四强球队防守挡拆配合研究[D].武汉体育学院,2014.

[10]王 菲.对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员转会现状的研究[D].内蒙古师范大学,2013.

[11]杨镒丞.NBA与CBA俱乐部管理体制的对比分析[D].郑州大学,2014.

[12]张 瑜.中美职业篮球俱乐部管理体制的比较研究[D].延安大学,2010.

Characteristics Analysis of CBA Professional Players’Transfer System

Objective To analyse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transfer system of professional players in China Basketball Association,and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its reformation.Methods Through literature review,the current situation,classification and existing problems of transfer system was explored.Results and Conclusion Providing the specific suggestions for the problems,such as delisting of temporary transfer of professional player, domestic transfer was condemned by the fans, drawbacks of the transfer(the difficulties of players'transfer in the system),the imperfection of the transfer market rules led to strong financial resources as the main factor and the phenomenon of supporting Xinjiang,it can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Chinese basketball and ensure the reasonable and optimal allocation of human resources during transferring.

CBA professional players;Transfer system;Characteristics analysis

G80-05

A

1003-983X(2017)11-0957-05

2017-06-01

201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1CTY014)阶段成果;2016年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阶段成果

贾三刚(1982~),男,山西太原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体育教育训练学.

1.山西体育职业学院,山西 太原,030006;2山西大同大学体育学院,山西 大同,037009

1.Shanxi Sports Vocational College, Taiyuan 030006, China;2.Sport Faculty, Shanxi Datong University, Datong 037009,China

猜你喜欢

北京队职业联赛体育局
大国首都印象
亳州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文旅强市步铿锵
冲破寒潮 2021赛季CTCC中国汽车场地职业联赛松江佘山站
群雄逐鹿 2019CTCC中国汽车(场地)职业联赛宁波站
中国女子排球职业联赛产品质量的维度研究
2013—2014赛季CBA总决赛北京队与新疆队攻防能力对比分析
北京队与北京精神同行
光荣榜
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