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三峡时代下的库区城市历史遗产保护的规划策略
——以秭归城市建设为例
2017-03-07万艳华杨博超
□ 万艳华,杨博超
(1.华中科技大学 城市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5;2.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湖北 武汉 430061)
后三峡时代下的库区城市历史遗产保护的规划策略
——以秭归城市建设为例
□ 万艳华1,杨博超2
(1.华中科技大学 城市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5;2.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湖北 武汉 430061)
我国正在经历大规模的城镇化发展时期,这其中城镇化的推进和历史遗产的保护之间的矛盾无疑是异常尖锐和复杂的。三峡工程涉及的范围巨大,因此受其影响的历史遗产数目众多。《奈良宣言》对于文化多样性和遗产多样性、价值与原真性进行了重新的定义,同时这一宣言也强调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多样性”。在三峡库区的大量文化遗产的保护中出现诸多“真实性”和“多样性”对立的问题,笔者从《奈良宣言》的视角去分析三峡库区中的历史遗产保护,从而探讨这一宣言的思想在保护中的实效。
城镇化;奈良宣言;历史遗产
我国正在经历大规模的城镇化发展时期,正处于急风暴雨的快速变革时期。自我国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期的改革开放以来,在30多年中,城镇化进入快车道,全国城镇化率以每年增加一个百分点的速度快速攀升。这种发展速度,在全球范围内,从历史尺度上来看,持续时间和增长速度都是前所未有的。
当前社会环境下的历史遗产保护,它的内涵既包括文化景观、大遗址等不可移动文物,同时也包括多种多样的展览设施的建设。新时期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个新特点就是城市规划的方向与文化遗产保护方向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历史遗产在人们的生活中将成为有尊严的地方。
当前的历史遗产保护行动已经成为了促进地方文化建设的推动力,同时也成为了当下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力量,聚合本地居民的思想动力,这样就构成了当前城市建设与历史遗产保护相互促进的基础。
城镇居民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需求一向是同步增长的。当一个国家或地区人均GDP达到3 000美元以后,人们在住、行方面的需求开始增加,房屋和基础设施建设规模扩大,而这一时期也是城市中的历史遗产保护与城市建设之间的矛盾冲突时期。但是,当国内人均GDP达到8 000美元以后,就将跨越这个时期,城镇居民开始将更多家庭支出投入精神文化生活之中,如:文化活动、收藏爱好,甚至慈善事业。在这一时期,城镇居民才会切实地在生活中减缓文化遗产保护和城市发展之间的矛盾。
湖北省秭归县历史悠久,距今已有3 200年文字史,商朝时期为归国所在地,到周朝时期为夔子国,战国后期称之为归乡。伟大爱国诗人屈原诞生在归乡乐平里。l949年10月,秭归县隶属宜昌行政区专员公署。1992年3月,秭归县为宜昌市辖县。
秭归县2012年生产总值为787 729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3.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85 707万元,增长4.7%;第二产业增加值296 916万元,增长17.2%;第三产业增加值305 106万元,增长14.2%。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22.57:36.90∶40.53调整为 23.57∶37.69∶38.74。人均 GDP21 907元,增长19.42%。工业增速迅猛,发展势头良好,主导地位日益彰显。近几年,工业增加值一直保持高速增长状态,即使2011年下降到27.5%,也高于宜昌的26.1%和湖北的20.4%。规模工业增加值达到189 874万元,增长18.1%。
秭归县2012年城镇人口为13.2万人,城镇化率为34.4%,处于城镇化中期阶段,中长期将处于快速城镇化阶段。三次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22.57: 36.90:40.53,人均GDP达到18 345元,通过发展阶段对比,人均GDP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三次产业结构为工业化初期阶段,但二产比重接近工业化中期水平,综合判断秭归处于工业化初期向工业化中期过渡阶段。
“三峡工程”不仅是一项水利工程,也是一项文化工程。三峡工程涉及的范围巨大,历史遗产保护工作规模在人类文明史上是空前的。受影响的库区范围内有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自然遗产资源等,文化资源极为丰富。
1 三峡地区历史遗产的特点
1.1 三峡地区历史遗产基本情况
三峡库区内有列中国世界遗产申报预备名录一处,世界遗产一处。库区内城镇历史遗迹丰富,其中拥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一处,历史文化名镇6处。具体到文保单位,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9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7处,市、区、县级806处,未定级的文物点达数千处(不含重庆主城区)。库区内有不同规模的公共博物馆8个(不含重庆主城区),库区内所有文物管理机构收藏的各类可移动文物超过20万件。
库区内自然资源丰富,拥有大量文化景观类遗产和自然遗产。库区内人文历史积淀丰富,拥有非物质文化遗产10 740项,其中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0多项,省级60多项。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6个,省级风景名胜区18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16个,区县级自然保护区19个;国家森林公园15个,省级森林公园30个;国家地质公园3个。
自从1994年三峡工程开工建设以来,三峡历史遗产抢救保护实施已超过20年,考古发掘任务和地面文物保护任务总体推进情况良好,顺利完成了2003年135米线下、139米线下、2006年156米线下、2008年175米线下的文物保护任务,三个阶段均如期满足了三峡工程所对应阶段的蓄水发电的要求。
主要用于展览三峡工程中发掘地下文物的 “中国三峡博物馆”于2005年建成。同时,根据前期工作的深入进行,三峡工程涉及的地面文物全部进行了测绘留取资料保护;整个三峡工程期间完成原地保护项目58处,完成搬迁复建项目109处。
秭归县文物中,古遗址98处,占不可移动文物数量的27%;登记古墓葬147处,占不可移动文物数量的40.5%;登记古建筑56处,占不可移动文物数量的12.7%;石窟寺及石刻15处,占不可移动文物数量的4.1%;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46处,占不可移动文物数量的12.7%;其他类文物点1处,占不可移动文物数量的0.3%。
1.2 三峡工程对库区历史遗产的影响
由于当时的社会时代的局限性,国家财力的支持限制性,同时也包括我们自身对文物保护的认识水平的落后,在过去的文物保护工作过程中缺少对“历史遗产”的专项规划。
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三峡工程建设伊始的时期,当时在我国,乃至全世界范围内还没有提出系统的“文化遗产”保护的任务、目标和路径。尤其是我国,当时对大型工程建设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认识水平有限,受制于当时我国发展阶段的局限性,即使是制定了完善的库区民族民俗文物保护的规划,也会因为无法得到足够的行动经费保障,而使得规划难以落实和实施。
在三峡工程建设过程中采取集中迁建保护方式的地面文物,有相当一部分已经随着三峡工程的建设复建完成,少部分依然在复建之中。但是因为受到当时认识水平的限制和经费制约,有相当一部分具有科学、历史、艺术、文化价值的拆除文物而未能列入原复建计划,当前我们意识到了这一问题,期待列入复建计划。同时,按照现有保护方式所进行修复工作的10多处文物迁建区还普遍存在着各种问题,如大量的迁建文物区面临的未能合理有效利用、环境急待改善、缺少旅游配套设施等严重问题。这些问题都亟待新的保护方案予以出台,如果没有妥善的方案,将直接影响这些迁建文物的有效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同时,已经进行迁建工作的文物也面临着多种问题,相当一部分迁建文物都存在着与新的迁建地周边环境不协调、不统一、不和谐的问题。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这些文物其文化环境的原真性受到损害,而在三峡工程的迁建过程中又没有对应的保护策略对这些文物周边环境进行一定程度的复建,也就形成了一个个独立孤单存在的迁建文物。这种保护方式导致了文物的文化影响力和旅游价值有所降低,如云阳张飞庙、奉节白帝城等。
2 基于《奈良宣言》的历史遗产保护
《奈良宣言》全名 《奈良真实性宣言the Nara Documenton Authenticity,1994》,是1994年世界遗产委员会所制定的一项文件,尤其特别的关注了文物真实性的基本要素,这其中包括了对于文化遗址的定义、评价和监控等内容。世界遗产委员会的专家们特别关注世界文化多样性以及多样文化的多种表现形式,从文化建筑遗址到不可见遗址。特别要考虑的是这些文物环境、文化遗址真实性的概念和应用是来自于其文化发展的某种特定文化背景的。
在《奈良宣言》中重新对文化多样性以及遗产多样性、价值与原真性进行了定义。而且在宣言中还强调了《威尼斯宪章》中所提到的“真实性”和“多样性”:“保护一座文物建筑,意味着要适当保护其环境”;“真实性是文化遗产价值的基本特征,对真实性的了解是进行文化遗址科学研究的基础”;“文化和遗址的多样性是跨时空存在的,需要得到各种文化和信仰的尊重”。
不可否认传统的“真实性”界定和“修旧如旧”的保护方式对文化遗产有较好的保存于后人具有很好的效果,但是我们所认知的“真实性”和“如旧”是我们认识到其文化遗产价值或者对其进行保护之时开始的。文化遗产不可避免地在岁月中成为了多种文化的交织体产物,因此根据在《奈良宣言》的精神,强调了文化遗产真实性保护的同时肯定了保护方法的多样性,指出“保护一处文化遗产,意味着要适当保护其环境。传统的环境无论在地球上的任何地方,应当只有它还依然存就必须予以保护。”
通过多种技术手段或管理方式的保护将文化遗产从沉默的“玻璃箱”唤醒,让其重生,恢复其原有的功能属性,让当代的人也能够体会到千百年人类的灿烂文明。通过对“原真性”的扩大定义和修正定义,使得对文化遗产的理解不仅限于对其当前状态的“保留”,可以通过诸多的技术手段将其恢复到最能代表其文化价值的历史时期。
当诸多以“修旧如原”为幌子,行“修旧如新”之实,达“修旧开发”之目的,这类保护方式让许多人是不禁为《奈良宣言》所可能产生的歧义理解而担心。而在宣言中有所指出“真实性是文化遗址价值的基本特质,是对真实性的了解,是所有关于遗址类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发展基础,同时也是保护及修复规划和上报世界遗址协会或列入其它遗址名录的基础。”因此,对文化遗址的保护,我们要从多方面去定义其“原真性”,不可仅凭一家之言——“所有关于文化遗产价值及其相关信息资料可信度的评判,各种文化之间是存在巨大差别的,即便是在同一文化中不同观点的群体也存在着极为不同的看法,所以很难就‘文化价值和真实性’有一个一致的评判标准。此外,对所有文化的尊重又要求所有遗产必须根据其所属的文化背景进行评判。”
“最重要和最迫切的是与文化背景相关的真实性判断必须联系更大量的信息来源,包括形式和设计、材料和质地、用途和功能、传统和技艺、位置和设置、精神和感情,以及其它内外部因素。通过对上述各方面信息来源的利用可以对文化遗址从艺术、历史、社会和科学的角度全面进行解读。”《奈良宣言》中关于“原真性”的概念的范围扩充,我们不能将其理解为文化遗产保护上对于人类行为的妥协,而要看到其中一种积极、变化的哲学思考,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将被保护物与其所处的环境,所经历的时代,所发生的事端都结合起来,才能达到更好的保护效果。
3 基于《奈良宣言》对秭归的历史遗产保护的分析
秭归县是三峡工程中搬迁的两个县级行政区之一,秭归历史文化丰富,多位中华文化中的著名人物来源于此,尤其我国的端午习俗真正是发源于秭归。秭归是楚文化和巴文化的交汇点,是世界文化名人屈原的故乡,屈原文化、巴楚文化、峡江文化源远流长,历史悠久,民风淳朴,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秭归县在三峡水利工程搬迁过程中涉及到众多的文化遗产保护问题,因此成为三峡库区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个典型范例。
在其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城市定位是:“秭归是以屈原文化为底蕴的坝上库首旅游名城,长江三峡地区重要的物流基地和中转枢纽,宜昌长江城镇聚合带西部的副中心城市。”秭归是国家屈原文化旅游名城。屈原文化是秭归旅游业发展最具核心竞争力的优势,是秭归丰富城市文化内涵、提高城市国际知名度、融入三峡国际旅游目的地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通行证。
秭归是三峡景区重要的休闲度假基地。屈原故里国际文化旅游区的开发建设应坚持生态优先原则,形成文化加生态的绿色产业体系,倡导绿色消费方式,刺激宜游、宜居、轻松享受的休闲度假经济模式的快速发展,建立起旅游业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双向互动机制,建成三峡景区重要的生态文化休闲旅游度假胜地。
全秭归县域,现有文物点552处(包括地下文物点81处),其中古遗址、古墓葬、古窑址等地面文物点322处,其中凤凰山古建筑保护群已经被国务院批准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79年设立“屈原纪念馆管理处”,并获批准确定迁建后的屈原祠为屈原纪念馆馆址。1982年屈原祠完成第一次迁建并对外开放。1997年加挂“秭归县博物馆”的牌子,“秭归县屈原纪念馆”“秭归县博物馆”合署办公。2004年成立文物事业管理局以后,实行的是三块牌子一套班子,即:秭归县文物事业管理局、秭归县屈原纪念馆、秭归县博物馆。
屈原文化是秭归众多旅游资源和产品参与三峡旅游竞争最具潜质的优势资源和品牌,挖掘屈原文化的时代内涵,提炼屈原文化的精神实质,彰显屈原文化的社会效应,整体打造屈原故里国际文化旅游区,是秭归县成为三峡国际旅游目的地、融入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走向全国乃至世界的重要着力点。突出屈原文化特色,加强文化与旅游的互动融合,对旅游六要素实行主题文化开发,建设一批反映屈原文化的主题村镇、主题街区、主题景区、主题景观、主题宾馆、主题餐厅、主题游船、主题商品等,延伸文化旅游产业链,形成文化旅游产业集群,打造全国知名的屈原文化旅游名县。
2010 三峡湖北库区规模最大的地面文物复建工程——凤凰山古建筑群竣工落成,整个工程以屈原祠异地复建为主体,构建凤凰山古建筑群城市公园,成为三峡库区一处代表三峡地区人文历史内涵的城市景观——屈原故里文化旅游区。与三峡大坝直线距离仅600米,占地面积约500亩。以屈原祠、江渎庙为代表的24处峡江地面文物集中搬迁于此。搬迁后的景区与长江紧相依偎,峰峦叠翠,云雾开阖,正对三峡大坝,与附坝有机连为一体,是观三峡大坝、览高峡平湖的最佳视点,优势明显。
凤凰山城市公园内包括:屈原纪念景区、三峡民居区。其中屈原纪念景区主要包含屈原祠和屈原文化广场;三峡民居区则有新滩古民居、峡江石刻、峡江古桥等为景点。屈原祠是该景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屈原祠唐代始建,其原址在秭归归州城东五里的“屈原沱”处。1080年,更名为“清烈公祠”。1976年7月,因葛洲坝水利工程兴建,迁建至秭归县归州,更名为“屈原祠”。如今,因三峡工程建设,新建的屈原祠位于凤凰山的山梁上,面向东南,与三峡大坝正面相对,有山门、两厢配房、碑廊、前殿、乐舞楼、正殿、享堂、屈原墓等建筑组成。
屈原故里文化旅游区充分利用现有的区域、环境、人文等优势,按5A景区的近景目标,进一步完善旅游设施和接待能力,提升区域竞争力,以激扬屈原文化、追溯峡江楚韵、拥览天筑情怀为主题思路,突出屈原故里文化底蕴,增加文化内涵,把秭归县丰富的历史文化、民俗文化与屈原文化资源结合起来,培育和发展具有巴风楚韵的文艺、戏曲、表演和饮食,拓展和发掘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祭祀、娱乐活动和旅游服务项目;同时注重开发具有三峡地方特色的历史文物、宗教文化、民居文化、茶文化等内涵丰富的旅游产品。把屈原和秭归县丰富的文物资源、历史文化与生态旅游资源结合起来,打造三峡文化旅游精品,最终将凤凰山打造成三峡地区文物保护的示范区、鄂西生态旅游圈核心区、全国著名的文化旅游区。
“凤凰山模式”是三峡工程中的“异地重建”的典型模式,这一模式正在国际范围内随着各类城市建设的加剧已经越来越受到重视和利用。三峡地区由于其特殊的水文地质条件导致 “异地重建这一模式在古代已经早有实施——最为典型的就是屈原祠源于清朝的历次搬迁。
相比于传统的几类保护模式,异地重建无疑是耗费工程量最大的一种方式,但这也是对受不可抗拒的人类活动破坏最为彻底的一种方式。这一方式在以往受限于将资金往往使用在重要文物保护上,凤凰山古建筑群既有屈原这一重要中国文化符号的影响,同时也受益于三峡工程所带来的巨大的文物保护资金。
相比于现今流行的“文化开发”中的打造“假遗址”现象,“异地重建”由于其巨大的保护成本,在其移建之初更多的是单纯地从保护文化遗址,延续文明传承的角度出发的,而不是考虑过多的经济效益。这就使得这种保护能够很好的对文化遗址的各类属性进行保护。
同样由于保护的思考和经济的考虑,“异地重建”能够选取与原遗址文化气质相符合的地区重建,这就有别于从经济利益上出发的选址。使得文化遗址能够以一种较为纯正的方式来延续下来。就这种移建的方式来看,在做到最基本的保护遗迹、复建如旧的前提下,还能较好地做到综合整治保护环境,尤其此次移建中的的众多民居之前的周边保护环境差强人意,而通过此次“移居”凤凰山较好的改善了保护环境。由于凤凰山位于秭归新县城的城区内,与三峡大坝相对,所以在建设之初就定位于美化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增加市民精神生活空间。
秭归移民改变了这个城市居民的生活方式,与三峡大坝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凤凰山古建筑保护区的建设也成为了这个城市新的旅游景点,为城市带来了外来游客和旅游收入。在开发旅游过程中,引入原遗址地居民住进这些“移民”古民居中,为这些古建筑带来新的生机和活力。从游客角度来说,不仅仅是参观古建筑,也能够直观地参与到数百年前的古民居中的生活之中,加强了这类文化遗址的传播效果。从对文化遗址的保护角度来看,古建筑的特殊性使得其在单纯保护状态下会加速其损毁速度,而以正常的居住方式生活在其中也是对其一种独特且“原生态”的保护方式。
4 结语
通过对《奈良宣言》中关于“原真性”的概念范围的扩展,以多种技术手段或管理方式的保护让文化遗产重生,恢复其原有的功能属性,让当代的人也能够体会到千百年人类的灿烂文明。通过对“原真性”的扩大定义和修正定义,使得对文化遗产的理解不仅限于对其当前状态的“保留”,可以通过诸多的技术手段将其恢复到最能代表其文化价值的历史时期。
我们不能将其理解为文化遗产保护上对于人类行为的妥协,而要看到其一种积极和变化的哲学思考,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将被保护物与其所处的环境、所经历的时代、所发生的事端都结合起来,才能达到更好的保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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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许 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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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0544(2017)04-0137-05
万艳华(1965-),男,湖南湘潭人,工学博士,华中科技大学城市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城市规划系教授;杨博超(1986-),男,湖北随州人,工学硕士,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