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协同创新人才培养研究
2017-02-27孟繁慧
孟繁慧
摘 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我国对创新人才的需求缺口越来越大,而高职院校基于其特殊的社会功能,应该以协同创新理念为指导,深化教育体制、教育模式的改革,将人才的培养、学科的建设以及技术的研究有机结合,使其真正成为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基地。本文从协同创新的概念入手,明确高职院校进行协同创新人才培养的必然性,并探究高职院校应该如何依靠协同创新实现人才培养。
关键词 高职院校 协同创新 技术积累 人才培养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j.cnki.kjdkz.2016.11.004
0 引言
我国于2011年提出“协同创新”的发展战略,同时明确指出高校、企业、研究所、用户、政府等创新主体,应紧密围绕国家需要进行深度创新,而这既是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需要,也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需要。通常我们在谈及协同创新的时候,总是将目光集中在高等院校,而忽视了高职院校,其实高职院校不仅可以参与到区域经济协同创新的活动中来,而且在参与的同时还可以有所作为。
1 协同创新概述
所谓协同创新是指创新主体在市场调节下,通过突破主体间的壁垒,将创新资源进行汇聚,并在激发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创新要素活力的基础上实现深度合作。
我国在践行协同创新理念的过程中,应坚持以下几点原则:一、需求导向,即创新主体应紧密围绕科技、经济以及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通过协同创新,重点研究解决国家亟需的战略性问题,科学技术研究领域的前瞻性问题,以及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公益性问题;二、全面开放,即对各类高等院校进行开放,不限定范围,不固化单位,广泛吸纳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以及国际创新力量,从而形成多元、开放、动态的组织运行模式;三、深度融合,即引导并支持高等院校与各类创新主体进行深度合作,探索创新要素有机融合的新机制,促进优质资源的充分共享,加快学科交叉融合,推动教育、科技、经济、文化互动,实现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能力的同步提升;四、创新引领,以机制改革引领协同创新,以协同创新引领高等院校创新能力的全面提升,推动高等教育的科学发展,促进国家自主创新、科技进步和文化繁荣。
2 高职院校协同创新人才培养的可行性研究
我们在提到协同创新时,通常会先入为主地想到高等院校,但是高职院校作为创新主体中的一员,其利用协同创新进行人才培养的能力也是不可忽視的。高职院校的创新功能,主要包括人才培养创新、产业技术改进与创新、技能与技艺传承创新,而在协同创新理念的指导下,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上的创新主要体现在技术技能积累上。
首先,高职教育的技术技能积累与人才培养之间是一个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当前正规化、制度化的高职院校都沿用技术技能积累这一方式进行知识传授,因此,无论是在传统技艺的传承方面还是新工艺的开发与传播方面,高职教育都承担着中介和桥梁作用。技术技能积累的过程是与人才培养过程相融合的,没有人才培养,也就没有了所谓技术技能积累;同样人才培养又会反过来促进技术技能积累,在二者的相互协调作用下,最终完成新技术的开发与创新型人才的培养。
其次,技术技能积累能够促进高职院校与企业实现深度合作。高职院校与企业从招生到就业建立一种全方位的合作,使高职院校能够根据企业需要对专业设置、课程开发、教学课程、考核评价等方面进行相应的改革,以保证教学供给满足社会需求。
最后,高职教育通过与企业、教育部门、产业之间的合作与互动,实现技术技能积累。从课程的设置,到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以及教学制度的实施,高职教育在技术技能积累过程中都需要企业的参与,同时企业也应着眼于未来发展,充分吸纳不同知识来源、不同利益立场的创新性要素,以实现共同提升。
3 协同创新理念引领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途径
3.1 育人协同
高职院校是以行业、岗位群或岗位所需要的技术、技能为立足点而建立起来的教育体系,因此在协同创新中,高职院校应该充分发挥这一优势,实现工学协同,将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结合,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模式。高职院校教育的“职业性”决定了其教学模式、教学内容要有针对性、适应性和可持续性,因此,高职院校在课程设置过程中必须要有企业的参与,进行课堂重构,同时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联通岗位,将教学内容与工作任务实现对接,从而让学生在课堂教育与工作实践的双向引导下掌握技术技能,为技术创新打下基础。
3.2 组织协同
高职院校要想实现协同创新就必须加强与其他科研组织的合作,并建立起协同科研模式,以实现共同开发,共同创新的目标。由于各个组织之间的利益目标不尽相同,因此在协同创新的过程中,必然会产生一些摩擦,所以,高职院校在与其他科研机构合作的过程中,首先要凝聚共识,即各创新主体在合作之前要对合作目标进行确认,以便各主体都能够朝着一个方向而努力;其次要进行有效沟通,即各创新主体在技术创新中出现了任何问题,都要及时沟通,避免因为信息不对称而影响了创新的步伐;最后要明确职责,即各创新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要明晰,资金、技术、人才等创新必备的要素的提供者要将权利与义务落实到位,为创新铺平道路。
3.3 知识协同
高职院校进行知识协同的关键就是要实现信息交流与共享。在知识协同过程中,高职院校要利用现代科技创建有效的信息共享平台,一方面保证高职院校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畅通的信息交流,另一方面实现与其他创新主体的沟通,以保证有效地、及时地、准确地将信息共享给需要的部门。
3.4 管理协同
协同创新的重点是实现各创新主体之间的制度协同和管理协同,因此,各创新主体以一个什么样的制度体系进行协作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技术创新是高职院校实现协同创新人才培养的关键。要想实现管理协同,高职院校必须要进行相应的制度调整,一方面变革教学管理中不利于科研创新的制度体系,另一方面还要与企业、政府、其他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的制度进行协调,以保证科学研究能够在制度的支持下实现突破,实现共享。
4 案例分析
笔者本着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方法,通过某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案例,进一步分析协同创新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中的应用。
4.1 理论基础
在校企合作中,不同组织形式、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如何合作,如何协同、如何创新,如何实现利益共享需要一定的理论指导,由于该校的协同对象是企业,因此,其理论基础主要包括:协同创新理论,即创新需要由企业、政府、知识生产机构、中介和用户协调完成;资源依赖理论,即组织体的生存需要从周围的环境中吸取资源,需要与周围环境相互依存,相互作用;产业组织理论,即同一产业内部企业之间通过竞争与合作实现利益最大化;利益相关者理论,即企业的管理者为平衡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需要进行一系列的管理活动。
4.2 驱动模式
该校在具体合作过程中主要采取联合发展的驱动模式,实现校企合作。该模式以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为标志,由高职院校为基地提供场地、设备,由企业选派人员指导生产和实习实训,并帮助学校建立实训课程体系。该模式在驱动过程中需要相关的系统保证运行,如组织统筹系统可以保证学校和企业组织内部相互联系,相互影响,从而实现深度合作;政策保障体系可以调节校企双方的协调性、主动性和创新性;资源共享系统可以保证企业与学校充分发挥各自在人才、设备、实验、资料、场地等方面的优势,从而提高相关资源的应用价值;评价补偿系统则可以保证校企双方能够对协同创新的各个环节、内容目标、实行效果进行分析评价,以推动校企合作的协调健康发展。
4.3 实践总结
通过合作,校企在“五对接”(专业与产业职业岗位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资格职业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方面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同时通过引企入校建立了校企合作产业园,该产业园作为创新实训基地,既有利于调动校企双方合作的积极性,也有利于推动校企建立更加完善的“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合作机制。
5 结论
总之,高职院校在进行协同创新人才培养的过程中,必须要以培养国家急需型人才为根本出发点,以国家政策为引导,以协同创新项目为依托,以教学体制改革为重点,实现组织机构、人事制度、人才培养机制、人员考评制度、技术创新模式、校企合作方式的创新,从而为国家输送更多、更好的創新人才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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