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好家长学校是教育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2017-02-26朱培元
◎ 朱培元
办好家长学校是教育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 朱培元
办好家长学校、培训提高家长素质,是教育部门配合指导家庭教育、提升家教水平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和提升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质量的自身需要。2015 年《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中小学、幼儿园要把家长学校纳入学校工作总体部署,”并在这方面做了许多有益探索,积累了一定经验。但是,发展很不平衡,要做的工作还很多,特别是要着力研究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要明确目标宗旨,弄清家长学校性质任务
为什么要举办家长学校,它的性质和任务是什么?这似乎是明白无疑的。但是从实际反映情况看,却并不完全如此。教育部《指导意见》指出,要“强化学校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各地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行政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什么是“学校家庭教育工作”?它与“家庭教育”、“家长学校”是什么关系?办好家长学校,有必要进一步厘清这几个概念。
家庭教育是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相对应的教育概念,指家庭对其成员的教育。说得直接一点,是家长以其子女为对象,进行的教育;是家庭生活中,长辈对晚辈、父母对子女的期望和影响。所以教育部《指导意见》强调,要“进一步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教育孩子是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法律职责”。每个家庭都离不开一定的社会、社区。强调要注重家庭、家风和家教,说到底就是要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传承和弘扬优良家风,调节好家庭成员关系,建设文明家庭,建设和谐社区、和谐社会。按照我国传统习惯,在家庭中女性主内,承担着“相夫教子”的重任,对孩子成长的影响特别大、也特别深,所以常说“妈妈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加之当时教育部门正集中精力实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从这些方面考虑,国务院把家庭教育的分管职责划给全国妇联,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妇联和社区为主负责管理,是不无道理的。
但是,提高家教水平,发挥家教以及家庭、家长的教育作用,还有许多事情要做,其中不少是教育部门责无旁贷,应该主动参与和努力做好的。例如:一是通过家长会、家访以及校园网、手机微信等,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和沟通,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同心、同向、同力、同步,共同担负起培育下一代的重任。二是通过设立服务站点,开通网络平台等,充分发挥学校人才集中、教育资源丰富的优势,开展各种咨询服务,帮助广大家长解决家庭教育中碰到的疑难问题,当好他们的帮手。三是通过家长委员会等,争取家长适当参与学校的教育管理,经常向他们通报学校工作情况,依靠他们的配合,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促进学校、家庭、社会“三教结合”。四是特别是要发挥教育部门的教育职能作用,帮助指导家庭教育,提升家教水平,等等。
教育部门指导家庭教育、提高家教水平的渠道,诚然可以很多,但主要渠道和重要形式就是办好家长学校,比较系统地开展家长精准培训。这正如教育部关工委傅国亮常务副主任说的,“教育系统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的重点就是办好家长学校,这是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责任。我认为,办好家长学校就是教育厅局的责任,是中小学校的责任……要明确重点办好家长学校,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由此可见,第一,办好家长学校不是中小学校家庭教育工作的全部,但它是这项工作的重点,是加强对家庭教育指导的重要形式,是其他家庭教育工作所不可替代的主渠道。第二,家长学校不同于中小学、校幼儿园,它不是直接以青少年学生作为主要对象,而是以未成年人的家长及其监护人为主要对象,为提高家长素质和家庭教育水平而组织的成人教育机构,是宣传正确家庭教育思想、普及科学家庭教育知识的主要场所。其主要任务就是要大力宣传科学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引导广大家长增强责任意识,提高自身素质,再通过他们提高家教水平,达到培养教育好下一代的目的。加强家长学校工作,一定要紧紧把握好培训提高家长这个主旨,把学校其他家庭教育工作,如家访、家长会、家长委员会、家长参加亲子活动、甚至放学时家长协助学校维持交通秩序等“家”字头的工作,都塞进家长学校这个“筐”,将其功能不确当地泛化,认为就是要“紧密家、校联系”,结果冲淡和忽视了对如何开展家长培训、提高家长素质与家教水平这个中心任务的研究和实践。这是务必要重视和把握好的。
二、要理顺管理体制,明确办学责任
按照国务院职责分工,家庭教育由全国妇联负责,家长学校的管理职责自然也属于妇联,教育部门是配合、协助,“负责对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工作的具体指导”(全国妇联、教育部妇〔2004〕41号文)。所以教育部《指导意见》提出,“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配合妇联、关工委等相关组织,在队伍、场所、教学、活动开展等方面给予协助,共同办好家长学校。”从总体来说,这是不错的。
但是,从实际办学情况看,各地家长学校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乡、村或者街道、社区举办的家长学校。其培训对象,不限于某一所学校(园)的学生家长,而是面向本地区所有未成年人的家长和法定监护人。这类家长学校的日常管理自然由所在乡、村(街道、社区)和妇联负责。教育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发挥自己的优势,从各方面给予关心、协助和指导。另一类是教育系统所属各中小学、幼儿园等举办的家长学校。这类家长学校的特点是:办在中小学校、幼儿园里,培训对象是本校(园)的学生家长,培训教师主要也是本单位人员。对这类家长学校,教育部门不仅负有指导的责任,而是要承担起办好、管好的职责,这也应该是顺理成章的。当然,为了加强对一个地区各类家长学校的领导和研究,发挥教育资源的整体作用,可以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以妇联为主,教育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家长学校领导或指导小组。但是在实际运作中,实行按类分管的体制比较好。也就是说,教育系统家长学校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主管和指导,所在中小学、幼儿园举办,纳入本单位工作的总体部署。关工委积极参与、主动配合。这样责任明确,容易落实。
三、要贯彻精准化要求,选好培训形式和内容
家长学校采用怎样的形式、选择怎样的内容培训家长?我们认为,上述两类家长学校培训对象不完全一样,培训的形式、内容也应该从实际出发,区别对待。
教育系统举办的家长学校培训方式和内容,当前大体有这几种情况。一是“以会带训”甚至是“以会代训”,停留在结合家长会介绍一些学习方法指导,内容零碎,严格地讲,还称不上是“培训”,仅是一种“雏型”。二是“以活动代训”,如前所述,把各种带“家”字头的工作都塞进“家长学校工作”,培训工作实际是不得要领,有名无实,未上路子。三是由起初的“以会带训”发展进入了“讲座培训”阶段,内容也从仅着眼于文化知识、学习方法的指导,发展到立德树人,全面关心青少年成长。特别是这些年涌现了不少热心家庭教育研究的专家和实际工作者,他们通过与各地教育部门或妇联联系,给家长们开讲座,对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起了很好作用,其贡献是无可置疑的。但是家长是一个多类别、多层次的群体,城市与乡村的家长、各个年级学生的家长以及各种不同类型家庭的家长,他们的提高要求、接受能力以及参加培训的条件都会有不同,不加区别地把他们邀在一起听讲座,实行一揽子培训,虽说“声势大、效率高”,但是难以落实,达到精准要求,这又是不能不看到的。
因此,在江苏等地,这些年开始了第四种探索,即按幼儿园、小学低级、小学中级、小学高级阶段、初中、高中、职高七个学段,编印了七册教材,每册各年级安排4个专题,即每学年培训4次,一次一专题,开展分层、即分年级或学段培训。培训内容除了家庭教育“通识性”知识以外,充分考虑到不同年级或学段学生的生理、心理、学习情况等特点以及家长的不同要求。当前各地办校起点不同,对培训形式和内容不能一刀切、齐步走。
能否这么设想:大部分地区学校应该在前些年实践基础上,努力采取上述第三种方式,组织“讲座培训”;尚处于一、二两种状态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向这种方式过渡。教育比较发达、家长学校办得较早、实力较强的地区和学校,应该向分层、即分学段或年级开展精准化培训转型升级。全面推开一时有困难的,可以先抓点试验,取得经验再推广,逐步形成以按学段或年级编班的分层培训为基本形式,专家讲座、家教沙龙等其他方式为辅的培训格局。
对于乡、村或街道、社区举办的家长学校,可以在开展家庭教育“通识培训”基础上,帮助和指导他们按照不同家庭,如留守儿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家庭、独生子女家庭、单亲家庭、二胎家庭等,分别将同类家庭的家长邀集在一起,开展分类培训,以适应他们的不同诉求。这样同教育系统家长学校按学段或年级的分层培训协同配合,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四、要根据家长特点,创新培训方法
搞好家长培训,还要努力按照家长特点,不断创新培训的教学方法。对传统的讲授法不要简单地一概否定,要从实际出发,积极进行改革。尚无统一教材的,教师要按照培训计划的安排,收集资料,理顺讲授思路,做到纲目分明,观点明确,内容充实。要充分运用典型事例,特别是本地、本校家长的一些好的做法,力求深入浅出、易懂易学,切忌光在理论概念上兜圈子。
有现成教材的,教师备课、讲课要联系实际、勇于创新,在钻研教材、熟悉教材基础上,形成自己的教学思路,选用灵活多样的教法,进行教学设计,达到活用教材,又高于教材,而不是拘泥于教材,把教材当讲稿,照本宣科。要吸收自己的研究成果和其他资料提供的信息,选择与教材不同的视角,进行综合整理,形成自己的讲授纲目。讲授时,注意有意识地照应教材、联系教材,适时引用教材中的一些重要观点,发挥好统编教材作用,让家长感到培训内容既不是简单的重复教材,又与教材密切联系,比教材更丰富、更有启发性,对他们自学教材,起到引领、解读、释疑、辅导的作用。
提倡运用讨论法、典型案例评析法、经验介绍法等。但一定要围绕预定的教学目的,做到主旨明确;教师要相机点拨,善于引导,及时小结、提高。开展现场培训,要明确活动不是目的,仅是形式,提供鲜活的培训材料。要紧扣教学要求,以“动”带教、以学论教,通过家长交流体会和教师点评,帮助学员从中领悟科学的家教理念和方法,切忌为活动而活动,似乎热热闹闹,却缺乏实际内涵。家长培训课如何组织,这是一个教改新课题,无现成经验可用,各校要像开展教改试验那样,组织力量进行研究和观摩。
五、要从实际出发,有步骤建好师资队伍
家长学校教师要对做好这项工作有热情、有信心,还要有水平。要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功底,对家庭教育和不同阶段青少年学生身心发展特点、规律比较了解;有较强的组织培训内容和独立钻研、驾驭和处理教材的能力;对从不同视角思考、组织教学内容,进行教学设计,有比较丰富的经验。当前家长学校尚无编制,也无培养家庭教育师资的部门,难以如普通中小学那样,建立一支专职、稳定的师资队伍。但是一定要全面考虑,从在职教师、教育科研人员者以及离退休老教师等中挑选合适人选,在实践中锻炼培养。
在现阶段能否设想,规模较大的学校,先确定一两位教师全面负责考虑这项工作。再挑选本校具备一定条件的其他在职和退休教师,并争取教研室、教科所等部门支持,按培训课题分工承担,落实到人。规模较小的小学,由乡镇、社区教育组负责组织师资,统一安排和承担所辖学校的家长培训。然后再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形成一支由若干名在职教师和退休教师为主,专兼结合、相对稳定,具有较高水平的家长培训师资队伍。在职教师在家长学校讲课,要计入工作量。其他同志讲课,提倡发扬奉献精神,但也应当尊重他们的劳动,适当给予报酬。
六、要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强化指导作用
当前,办好家长学校尚处于起步阶段,领导重视、加强指导特别重要。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融入日常工作之中,做到有局领导分工负责,并有负责此项工作的部门,建立精干得力的指导机构,成立指导组。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负责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关工委常务副主任任副组长,负责本地区家长学校工作,及时帮助解决办学中遇到的问题,真正起到组织、指导和检查、督促的作用,把工作重点和实际效果落实到办好基层家长学校上。各校要在校长统一领导下,建立相应的指导机构,做到确确实实有人在经常思考和研究,用心、用力做好这项工作,而不是停留在口头上和字面上。上级教育领导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要把这项工作纳入下级有关部门和学校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推动其落地开花,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作者:江苏省南通市教育局关工委副主任)
[责任编辑:刘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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