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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25
时政
●8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会议建议,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10月18日在北京召开。习近平主持会议。
●9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拟提请党的十八届七中全会讨论的文件,审议《关于五年来中央政治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并以此带动全党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的报告》,习近平主持会议。
●9月19日,习近平在会见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代表时强调,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9月23日,习近平回信勉励南开大学新入伍大学生,在军队这个大舞台上施展才华,在军营这个大熔炉里淬炼成钢。
●9月25日,习近平在参观“砥砺奋进的五年”大型成就展时强调,振奋精神、砥砺奋进、再接再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继续奋斗。
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日前,经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印发《河北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全省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7%以上,建立起覆盖城乡、保障基本、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行动计划》提出五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一是大力促进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按照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的要求,逐步建立起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予以扶持,逐年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和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进一步加强公办幼儿园部门预算管理。各级公办幼儿园将全部收支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二是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到2020年,各县(市、区)在城区举办的公办幼儿园达到2所以上。大力建设农村幼儿园。到2020年,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以上公办中心幼儿园。加强城镇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新建城镇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居住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建立差别化政策体系,实行差别化用地和分类收费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三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设。规范学前教育专业招生管理。严格实施准入制度。到2020年,幼儿园教师全员持证上岗。大力加强学前教育教师培训。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制度,实行5年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教师在职称评定、职后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享有与中小学教师同等待遇。切实保障非公办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到2020年,非在编幼儿教师,其工资应当达到当地幼儿园在编幼儿教师平均工资的80%以上,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四是加强学前教育管理。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落实“国务院领导,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加强幼儿园登记管理。到2017年底,对符合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全部完成事业单位登记。创新幼儿园管理模式。推行乡村幼儿园一体化管理模式,由乡镇中心幼儿园统一管理农村幼儿园。加强幼儿园质量监管和业务指导。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学籍管理。
五是大力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坚持科学保教工作。开展有利于幼儿全面健康发展的保教活动,有效遏制幼儿园“大班额”、“小学化”倾向。加强幼儿园一日生活管理。树立“一日生活即课程”思想,建立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
省外视窗
●河南:统一教师职称结构比例标准
河南省政府日前印发《加快全省教育发展实施意见》,今后每年将为农村校招聘不少于1.3万名特岗教师,招收培养不少于3000名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为农村教学点培养一批“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骨干师资。
河南提出,统一农村与城镇校教师职称结构比例标准,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向乡村校倾斜,对在农村校一线教学岗位上从教30年以上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能够完成教学工作任务且仍在教学岗位工作的,不受单位结构比例和岗位职数限制,考核认定为一级教师。城镇校教师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校任教或支教的经历。优化农村教师资源配置,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健全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至少每5年核定一次编制。
河南强调,要创新农村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健全符合农村教师职业特点、体现岗位绩效的收入分配制度。加快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积极推进国家正在实施的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和全省其他48个县(市)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福建:公用经费5%用于教师培训
中小学公用经费中的多少钱可用于教师培训项目支出?福建省近日下发通知规定,教师培训费要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福建明确,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要用于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支出。具体支出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以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支出。
●浙江:下放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审权
日前,浙江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就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下发通知,提出在优化岗位管理的基础上,探索把一级教师(中级)及以下职称的评审权下放给学校,提高学校用人自主权。
按照要求,学校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根据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确定年度职称评聘计划,分类制定评聘标准。各设区市教育和人社部门要“放管结合”,指导学校按规定做好自主评审各项工作,不得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具体评审要求以师德、能力和业绩作为重点,突出对教师思想政治方面考核,党员教师还应由所在党支部出具鉴定意见,推荐高尚师德表现的优秀教师,并将其典型事迹在职称评审中予以体现。注重教书育人的工作实绩,实现“干什么,评什么”,不将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也不再作为申报职称前置条件。
●陕西:改革高中招生制度
陕西省教育厅近日印发《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提出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起,试点推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到2020年左右全面实施高中招生制度改革。
意见提出,按照文理兼顾、负担适度的原则,综合考虑防止群体型偏科和加重学生负担等因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为“4+4”模式,以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作为基础录取计分科目,还须从物理、化学、生物中选择2科,从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中选择2科作为录取计分科目。非计分考试科目的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控制标准。条件成熟的市(区)可将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计入对应科目成绩并计入录取总分。
陕西明确,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要以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参考或依据,条件成熟的市(区)可逐步过渡作为重要依据,引导学生、学校、家长、社会更加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养成。无综合素质评价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学校不予录取。
省内简讯
全省中小学安全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筑牢学校安全稳定防线
9月22日,全省中小学安全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石家庄召开,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分析研判当前形势,研究部署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副省长徐建培出席会议并讲话。
徐建培指出,各地各部门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牢记学校安全关系学生健康成长和亿万家庭幸福,并将其作为一项必须完成好的政治任务,把工作抓紧抓实,把措施落细落小,筑牢学校安全稳定的防线。
徐建培强调,要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上来,增强政治担当,落实领导、监管和主体责任,共同为学生打造安全、健康、和谐的学习成长环境;完善制度体系,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区域管控、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制度,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强化条件保障,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网络,实现人员素质、设施配置、技术应用的整体协调;加强自我检查、常态督查、回头复查,保障措施要求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抓好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对策,妥善加以解决。要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学生平安、学校平安、教育系统平安,为党的十九大在和谐安定的氛围中胜利召开作出应有贡献。
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总工会联合表彰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风尚,增强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促进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日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决定,授予石家庄市第四十四中学等120个单位“河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李超等180名同志“河北省模范教师”称号,授予黄庆梅等20名同志“河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授予曹清等787名同志“河北省优秀教师”称号,授予赵占军等94名同志“河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授予毛双景等177名同志“河北省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称号。被授予“河北省模范教师”和“河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人员,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同时,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表彰2017年河北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石家庄市第一中学等200个单位“河北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袁冠贤等707名同志“河北省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三部门要求,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全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立德树人,为人师表,无私奉献,锐意进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做出更大贡献。
石家庄:建设高中课程基地促进高中多样化发展
近日,石家庄市教育局出台《石家庄市普通高中课程基地建设实施方案》,从高中课程基地建设的基本原则、申报评审、目标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五方面来保障高中课程基地建设的实施,促进石家庄市普通高中多样化和特色化发展。
《方案》提出了高中课程基地建设工作任务:一是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导向,创设特色鲜明的课程教学环境。二是以新课程理念为引领,建设促进自主学习的互动平台。三是以培养学生核心素养为目标,开发丰富、特色、共享的课程资源。四是以提升教师专业素养为重点,构建教师专业成长发展中心。五是以学业水平检测为手段,形成科学的课程评价体系。六是以教研活动为载体,加强课题研究和经验总结。
《方案》从组织建设、经费保障、评估检查等方面提出了详细的要求,并提出普通高中课程基地建设经费从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提升专项经费中列支,经费主要用于基地建设、设施配备、教师培训、课程研发、活动竞赛、质量检测、科研开发等,保障普通高中课程基地建设顺利开展。
邢台:向从教30年教师颁发光荣证书
为庆祝第33个教师节,进一步在全市营造尊师重教的氛围,日前,邢台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全市目前在岗、从事教育工作满30年的教师发放从教30年光荣证书。
经过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属学校审核申报、市教育局复审、申报单位复核等多环节确认,报请邢台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共有13017名教师获得了此证书。
9月7日,邢台市委、市政府召开从教30年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市委书记王会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董晓宇主持会议。市人大、市政协及相关部门领导参加了座谈会。会上,副市长邓素雪代表市委、市政府宣读了《关于向全市从教30年的教师颁发光荣证书的决定》。与会市领导一起向参加会议的优秀教师代表颁发了从教30年光荣证书和纪念品。
邯郸:拉网式检查各类学校食堂
进入新学期,邯郸市食药监、教育部门联合开展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整顿,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针对夏秋季节交替、开学季食物中毒易发等特点,邯郸市明确制度管理、环境卫生、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餐饮具清洗消毒等检查重点,对全市范围内各类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发现的管理制度不健全、硬件设施配备不足等问题依法查处、限期整改;对无证经营的依法取缔。
从2014年起,邯郸市即开展秋季学校食堂安全专项整治,整治内容一是检查食品安全责任制建立情况,二是检查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管理情况,三是检查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四是检查加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五是量化分级工作落实情况。
石家庄:九部门联合发文解决“大班额”
近日,石家庄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行政审批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石家庄市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实施方案》,就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工作明确了具体目标,提出了主要措施,确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
《实施方案》提出,实施消除大班额规划要本着“基于实际、标本兼治、盘活存量、扩大增量、城乡一体、综合施策”的原则,以规划调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落实配套教育设施建设为重点,统筹城乡师资配置,着力提升城乡教育质量,创造性开展工作。为确保大班额消除任务的顺利完成,预计到2020年,全市共需新、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150所,新增学位约14.5万个。
《实施方案》重点围绕“科学调整城镇义务教育学校规划、确保居民住宅小区配建教育设施建设到位、优先保障学校建设用地、着力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统筹城乡师资配置、积极扩充优质教育资源、严格规范学校招生管理”等七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县级人民政府在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工作中的主体责任。要求各县(市、区)确定2017-2020年新、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清单、建成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学校建设规模、用地需求、资金投入、教职工需求、新增班级和学位等,形成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对大班额学校实行销号管理。《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积极筹措经费,统筹安排中央、省、市、县各项教育资金,把解决大班额问题纳入资金重点扶持范围。同时,完善考核机制,建立消除大班额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制度,将县级政府消除大班额工作纳入推进新型城镇化以及加强县城建设等工作考核内容,并作为评价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的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