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庭训生平考
2017-02-24丁煜
丁 煜
(宁波大学 人文学院,浙江 宁波 315000)
过庭训生平考
丁 煜
(宁波大学 人文学院,浙江 宁波 315000)
过庭训是明代晚期一名著名的人物传记专家,同时也是一位仕历丰富的官员,浙江平湖人,经考证生于万历二年(1574),卒于天启七年(1627),万历三十二年(1604)进士,历任江陵知县,云南道御史,北直隶、山东、河南巡仓御史,南京学政,江西参政,湖广参政,福建按察使,后升应天府府丞,未上任而卒于家,为官素有政绩。入仕期间,党争激烈,然庭训恬然自守,为人处世皆出于本心。著作甚丰,最为著名的有《本朝分省人物考》。
过庭训 ;生平; 党争
过庭训,字尔韬,号成山,浙江平湖(今属嘉兴市)人。万历癸卯(1603)举人[1](P634),万历甲辰(1604)年进士[2](P164)。历任江陵知县,云南道御史,北直隶、山东、河南巡仓御史,南京学政,江西参政,湖广参政,福建按察使,后升应天府府丞,未上任而卒于家,可谓是仕历甚丰。在外为官多年却仍未忘记家乡,天启年间在弥留之际还曾实际主持编纂了平湖县志,“平湖命邑,幾二百年未有志……会过先生还自八闽……,斯志遂为绝笔。”[3]同时,他还是明代一位著名的人物传记专家,著有《本朝分省人物考》、《圣学嫡派》、《性理翼明》、《平平草》等书。遗憾的是,目前学界未对其有过专门的研究,甚至连其生卒年都含糊不清,故特撰此文,希望能有所弥补。
一、生卒年考
关于过庭训的记载,大多数书籍都只提到其为万历甲辰进士,如《浙江古今人物大辞典》[4](P80)及《浙江人物志》[5](P180)等书都未及其生卒年,或言“生卒年不详。”而钱茂伟教授据《万历三十二年甲辰科进士履历便览》,“甲戌年九月初五日生”,认为其为万历二年(1574)生[6](P276),另有多洛肯在其《明代浙江进士研究》附录中写到:“过庭训 :浙江平湖县人 县学生 行一 年27 乡试12 会试32 授江陵知县。”[7](P375),过庭训为万历三十二年进士,而中第那年他是27岁,则可推算出其为万历六年(1578)生,根据钱茂伟的《国家科举与社会:以明代为中心的考察》所列登科录表,此段文献记载应出于上海图书馆珍藏的《万历三十二年进士登科录》,但为何登科录中关于生年的记载与履历便览中的记载有四年之隔呢?笔者认为这是由于登科录中的“官年”现象导致的,“由于在用人过程中‘贵少贱老’的习俗,致使‘登科录’中亦复习于作伪,遂产生官年现象。”[8]若其为万历二年生,则此时的年龄为三十一,对将来县令任满后考选科道官在年龄上可能有不利之处,且万历年间登科录中的“减岁”现象非常普遍,故而过庭训在登科录中所记应为“减岁”之后的年龄,故其应是万历二年(1574)生。
就其卒年而言,有明确记载的是1993年版的《平湖县志》,“过庭训 (?—1629年)”[9](P956),然其没有指出史料来源,笔者经过考证之后,却得出了与之不同的结果。据谈迁的《国榷》载:“天启六年,起丁启濬南京太仆寺卿,过庭训为应天府丞。”[10](P5 345)以及《明实录类纂》载: “(天启六年十二月甲寅)升原任御史过庭训为应天府丞。”[11](P1 708)可知过庭训为天启六年升任的应天府府丞,另其本人所记:“天启丁邓(引者注:此字应为卯的异写)夏仲,赐进士第中宪大夫应天府府丞,前江西道监察御史一奉…邑人过庭训撰。”[4](P5)可知其本人得知升任应天府府丞的消息时已为天启七年(1627),为何这中间会有一年之差呢?这应是当时的实际条件使然,古时候的交通毕竟不如今日,且从远在北京的任命书传到尚在家乡平湖的过庭训手中,这是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又其任命时间为十二月,故下年才得知更显正常。但是我们此时可以确定的是,过庭训乃是天启六年被任命为应天府府丞,而众多文献所记相同的一处便是:“官至应天府府丞,未上任而卒。”据《光绪平湖县志》所载:“崇祯戊辰,特恩予祭,加赠府尹。”[12](P1463)以及《国榷》所记:[11](P5 346)同理,据此两处文献可知,其应是天启七年被加赠府尹,崇祯元年乃为平湖县所知。另《稀见地方志提要》所载:“平湖县志十九卷,此志成于天启丁卯。”[13](P454)而此《平湖县志》在文末为过庭训作了一个大传,按古人生不立传的传统,故过庭训应在志成之前而卒,综上,则可知其应是天启七年(1627)卒。
综上所述,过庭训应为万历二年(1574)生,天启七年(1627)卒。
二、家世考
过庭训在《万历三十二年进士题名碑录》中是属于“灶籍”[14](P848),灶籍是由官府提供生产资料并由官府直接控制的特殊户籍,而且世代相传,不得轻易变更[15],故其祖上应是属于盐户或盐商之类。过庭训的远祖名为宗一,字贯之,少孤。元至正年间,张士诚掠地至海上,宗一负母而逃,以身蔽母,身受数创[16](P534),可见其是一名孝子。过宗一的裔孙为过桥,过厚是过桥的儿子,过厚的儿子即为过庭训。
过厚,字九山,是过桥的次子,贡士。童儒时便与常人异,喜读濂洛诸书,慨然以儒宗。为人很有正义感,曾帮助同邑邻人打赢过一场诬讼。其祖辈很早就开始收藏书籍,但不幸的是,1554年倭寇烧杀劫掠该地区的时候,藏书全部被毁,正因如此,过厚才更加注重对其子的道德行为方面的教导而不仅仅只是局限于书本知识。[17](P1 054)厚喜谈名理,庭训受其影响也对儒学道宗很感兴趣,后来庭训也是在其父的基础上编成了《性理翼明》等书,但是过厚年仅三十九岁便去世了,当时同邑士人都感到很惋惜,后因其子庭训被加赠应天府府尹,故赠厚御史颛祠,其所著有《性理通鉴要略》诸书。[4](P873)
过庭训十七岁的时候父亲过世,从此家境逐渐困窘,1582年,过庭训入当地官学学习,但为了帮助母亲减轻困难,他也做私塾先生补贴家用,1592年,过庭训在邻家的冯家作私塾先生,冯家拥有冯如弼(字惟良,号佑山,1532年中进士)所建的藏书楼,庭训便在其中做研究,并与包括陆键(字实甫,号开仲,1607年中进士)和赵维寰(字无声,1600年中举人)在内的多位友人合作,花费十余年时间撰写人物传记,1603年,过庭训通过了杭州乡试,编纂工作至此中断。[4](P1054)
三、仕历考
过庭训于万历三十二年(1604)中第后,成为一名试用官员,次年被授予江陵知县。 “庭训为治,务协民情,凡院司大政、疑、狱下郡县,则集绅士于庭,遍询之,或至亲造其门,以是邑无误事。”[18](P450)过庭训知江陵县期间主要做了三件大事:第一,江陵面临大江,有淤田数万亩,历来为楚藩所霸占。过庭训上任后,与之力争,将这数万亩土地一一丈量,分给农民,酌量起税,并且减少通邑之税,使得楚藩非常生气,但却毫无办法。第二,当地有一豪民自恃是朱铨部的懿亲,经常欺凌乡亲。一日,他率领众多家奴到江边捣乱,堵塞江口,众人都非常担心,唯独庭训临危不乱,他巧妙设计,将此土豪诱之县衙,立笞之,并且将之下狱,众家奴闻之而散,朱铨部过世之后,此土豪便更加不敢有所妄动,还主动与庭训交好。第三,一日,堤水骤涨,胥吏飞奔跑去向庭训报道,然庭训却毫无忧色,泰然处之,还亲自住在河堤附近。有一天半夜,水忽然减退,顺流而下,当地民众都认为庭训是神明下凡,才能如此轻易的化解这次危机。后来,庭训还在堤的两岸栽上柳树以护堤,自是水不为患。[4](P936)
由于过庭训知江陵县颇有政绩,后被升为云南道监察御史,当时有人怂恿他一起去巴结上司,但庭训固守公正,坚决不往,故而庭训并没有得到很快的升迁。在其任中,他不以个人好恶来考察官吏,对官员的考察,持论公允,得到了同僚的广泛认同和赞赏。[10](P956)同时,闲暇之余,他还恢复了传记研究,利用多年来收集的资料和其父的遗稿写成了《性理翼明》、《圣学嫡派》诸书,并于万历四十一年(1613)刊刻了《圣学嫡派》四卷[19](P293)
万历四十四年(1616),山东省等地出现大饥荒,神宗令人前往赈饥,“延推公往”[13](P1 463),于是过庭训便奉旨前往山东安丘、泰安等地赈灾,庭训在当地大建粥棚,免除了众多因灾生乱的流民的罪,并将其妥善安置,安抚了民心。他向皇帝条陈荒政事宜,皆确实可行。又考虑到漕运会经过此地,便请求截留漕米四十余万担以备赈,此举得到批准后,当地富商、大户闻讯不敢再行囤积粮食,竞相出售,米价也随之下降。过庭训于是上疏将所留漕米仍归中央。皇上以劳苦功高欲晋擢京卿,庭训固辞,后回乡为母丁忧。[4](P939)
天启元年(1621),起应天提学御史,督学南畿,试八郡,选拔出了一批优秀的人才。也正是在南京任职期间,过庭训最终决定将传记限定于品行杰出的人物,按其出生省、县排定,并将书名定为《本朝分省人物考》。辛酉年,庭训刚刚到任,“正值宾兴届期,仓促无暇。壬戌春,始于句容发梓。会有岁试之役,不获时时属目。案发后,一取阅之,所误漏重复颇多。夏仲请告,得旨,习静山中,且订且补,故即于原稿中加补遗二字,其未及补与未及改者,姑俟异日。”。[20](P21)《本朝分省人物考》中77卷于天启二年刊刻。[20](P332)
天启三年(1623),庭训被任命为江西参政,“又以党事,引疾归。”[17](P536)天启五年,补庭训为湖广参政,于“天启五年(1625)十一月,湖广布政使参政过庭训为福建按察使。”[12](P1 696)后于天启六年(1626)十二月升为应天府府丞,未上任而卒于家。似乎在1629年,过庭训墓前有一刻有皇帝赞词的纪念碑,但三年后,由于朝廷政局动荡,该碑被移走。[18](P1 055)
四、“浙党”或“阉党”
“明末,党争酷烈,内阁纷争,科道攻讦,一片混乱。”[21]过庭训于万历三十二年中第,后步入仕途,而“东林书院创建于万历三十二年,被毁于天启五年”[22],与其仕途几乎同始同终,可以说过庭训在入仕期间对党争的感受极其深刻,尤其是在担任云南道御史期间,“辛亥京察,抨击四起,班列为空。”[17](P534)而其为人刚正不阿,故对当时党派争论总是直言不讳,对叶向高及其他东林成员给予过严厉的批评,如“甲寅,疏纠叶向高,谓其动以江夏归德为护身之符,四明崑宣为陷人之阱,甚且借江夏以结好楚人,而楚人不受,又欲借四明以甘心浙人,亦不报。”[17](P535)而过庭训又是浙人,故其被贴上了“浙党”的标签。后又由于“天启四年,东林党的进攻失败之后,朝中所有重要职位都由所谓的阉党成员把持着。”[23]而从上文可知,在这一时期,过庭训却在仕途上不断得到提拔,甚至做到了应天府府丞的位置上,因此,当时有一些人就把他打入了“阉党”的队伍。
其实,过庭训是一个一心为公的官员,并不参与所谓的党派之争,他只是坦率的表达自己的看法而已。“辛亥京察”事件之后,过庭训对党争问题逐渐有了一个非常深刻的认识,他还曾于万历四十一年就党争问题上疏阐述过一段精妙的见解,“今日,议论纷纠,人才摧折,皆以门户两字深入于心,不能洗涤之故。门户之偏见,原起于在朝与在野合而为一,在朝者欲借在野之声望以为重,在野者又欲借在朝者之权势以为援,因废弃之臣日积月累,永绝赐还之望,故门户之见,此倡彼应,终无息浪之期。”在这段话中,他非常清晰的指出了当前党争的源头和当前的形势,“宋臣欧阳修有曰:‘朋党之说,自古有之,在人主辩其君子小人而已。’今日之门户即昔日之朋党。”解决党争问题的关键在于君主,同时还指出了党争问题的严重性,“概收之,则熙宁、元祐之覆辙可鉴,尽弃之,则白马清流之遗祸甚惨……致议论之相角似有不共戴天之仇,以议论之激,致人才之剥落,幾有举国一空之势。”而他认为解决党争问题的方法其实很简单,“臣愿以虚之一字破诸臣门户之偏见,尤愿皇上以断之一字剖诸臣门户之宿根。若将废弃诸臣分别起用,则在野之觊觎已息,而在朝之议论渐消。”[17](P536)如此将能平息党争。
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过庭训对党争的态度,固然此番言论对于党争的看法或有所偏颇,但在当时的士大夫当中,能如此敏锐的看到党争的实质,也是难能可贵的。以他对党争的厌恶,是断然不会参与所谓党争,即使是“阉党”专政的时候,他也是恬淡自守,从不与京师权门交往。故而,时人不论是将其贴上“浙党”的标签还是将其打入“阉党”的队伍中,都是有失偏颇,对其没有真正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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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9
2095-4654(2017)05-0053-04
K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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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余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