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美
——音乐教学回归本位的应然之道
2017-02-16薛博予
薛博予
(江苏省启东市长江小学,江苏南通 226200)
尚美
——音乐教学回归本位的应然之道
薛博予
(江苏省启东市长江小学,江苏南通 226200)
“音乐审美”是儿童音乐的核心素养,“尚美”是音乐教学回归本位的应然之道。在音乐教学中,教师要积淀儿童的音乐知识,丰富儿童的音乐感知,激活儿童的音乐创造,进而让儿童的缪斯心性得到显露。在这个过程中,儿童逐渐成长为音乐学习的主人。
音乐教学;音乐审美;应然之道
引 言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明确将“音乐审美”作为音乐课程的核心理念。所谓“音乐审美”,即是对音乐艺术美感的感受、体验、交流、沟通以及对音乐人文、音乐文化等的认知。在小学音乐教学中,“音乐审美”将成为儿童音乐的核心素养。那么,音乐审美将如何在儿童音乐教学中出场并作用儿童的身体与心灵呢?
一、音乐知识,音乐审美的文化基础
音乐是声音的艺术,音乐学科的基本特性是“音乐性”。所谓“音乐性”,就是音乐本身所蕴含的力度、旋律、节奏、节拍、速度、和声、调式、调性等。这些是音乐本体的物质基础、文化基础。没有这些要素,音乐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了。因此,毋庸讳言,在某种意义上,儿童学习音乐就是要掌握这些音乐要素。儿童唯有深刻理解了音乐的这些形式要素,才可能真正地聆听音乐。
当然,音乐知识不仅包括如上所述的技巧要素之类,还包括音乐的文化要素,诸如音乐产生的历史背景、地域环境等。例如教学《田野在召唤》(苏少版音乐五下第四单元《田园交响曲》),教学中不仅要让儿童掌握大调式、四四拍的唱歌技巧,还要掌握曲调中的同音反复、八分休止符以及切分节奏等音乐知识;不仅要让儿童理解某些音乐表现手法的作用、意义等,还要让儿童感受到曲调中的欢乐气氛、曲调中所表现的孩子们在春天去郊游的快乐心情以及曲调中所抒发的儿童对大自然的热爱之情。
二、音乐感知,音乐审美的发生机制
“音乐审美”教学的另一个重要使命是训练儿童的音乐感知能力,音乐感知是“音乐审美”的发生机制。音乐感知力是一种综合性的能力,是对音乐完整形式和复杂结构的细微变化的辨识力,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音乐听力”。音乐听力除了能够辨析音长、音高、音强、音色、音准等外,还能区分音乐所表现的情感、情绪等。音乐感知是音乐审美的基础,也是儿童音乐学习的心理起点。在儿童音乐教学中,教师要让儿童“全感官联动”,协同参与音乐学习。
例如对于低年级的学生,可以采用拍手以及叫“大”的方式让学生表现节奏等;对于中高年级的学生,教师可以在钢琴上弹奏一段旋律,让学生用唱名说出最低音和最高音等。教学德国著名作曲家门德尔松的《e小调小提琴协奏曲》(第一乐章)(苏少版音乐六下第三单元“弦之歌”),笔者一边播放音乐,一边让孩子们利用电子白板工具笔绘制乐曲的图形谱,儿童的听觉转变为视觉,图形谱中的或高或低的线条诠释着儿童的音乐感知、音乐理解。运用“矩形工具”逐步将主部主题和副部主题曲式结构完美展现。儿童的视听联动,开发、培养了儿童的音乐感知力。除此而外,我们还可以运用儿童喜闻乐见的动画片,借助动画辅助儿童的音乐学习;还可以借助舞蹈,将儿童在音乐学习中获得的感受、体验用动作表现出来。
三、音乐创造,音乐审美的缪斯显现
音乐是一门实践性和操作性很强的学科,音乐家在创作音乐时,更多的是一种“情感的流露”。在音乐教学中,教师要引导儿童积极参与到音乐创作活动中来,让儿童对音乐做出肢体的(用动作表现音乐)、语言的(用音乐语言描述音乐)、歌唱的、演奏的等音乐反应。这种“音乐反应”,笔者将之称作音乐的“再创造”。教学中,教师要鼓励儿童的音乐“再创造”。在创作中,儿童的音乐情感表现力、音乐想象力、音乐思维力都能得到充分的发展,儿童的缪斯心性也能得到最佳的显露与弘扬。
例如教学《铃铛舞》(苏少版音乐三年级下册第三单元《金孔雀轻轻跳》),教学中先让学生完整欣赏,再让学生分段聆听;然后再让学生富有表情地演唱,运用各种形式记忆旋律(如节奏接龙等,体会第一、第二乐句的“×× × ×丨××× ×丨×·× ××丨×- -丨),体会用手势表达音乐的感受(或踏脚,或拍手,或加入乐器,或随音乐画线条灯),这是儿童对音乐作品的二度表现、二度创作。在这些音乐“再创造”活动中,儿童对音乐的认知能力、审美能力、实践能力等渐渐得到提升。
结 语
音乐教学是灵动的、丰富的。儿童在音乐学习中能够不断地感受美、体验美、发现美、创造美。教师将音乐学习主动权逐步还给儿童,让儿童用各种喜闻乐见的方式融入音乐学习、参与音乐学习、创造音乐学习。在这个过程中,儿童逐渐成长为音乐学习的主人。
[1] 陈晓岚.音乐课堂的教学定位[J].教育研究与评论:课堂观察,2016(11).
薛博予,1989年生,女,江苏南通启东人,本科学历,主要从事小学音乐教学与研究,中小学二级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