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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与乐评的当代新融合简议

2017-02-13杨佳希

音乐传播 2017年1期
关键词:受众音乐

杨佳希

(广西艺术学院,南宁,530022)

媒体与乐评的当代新融合简议

杨佳希

(广西艺术学院,南宁,530022)

媒体与音乐评论,在日新月异的科技中逐渐发生新的碰撞,让我们既看到了双方在这个信息化时代里相辅相成的默契,也看到了双方在合作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种种问题。笔者2016年参加了两场关于音乐评论工作的会议,听到了众多学界同人的意见和建议,由此也对“权威乐评与媒体乐评”如何通力合作、乐评需要“深度模式平面化”以及在乐评人在“作曲家中心”与“读者中心”中如何取舍等问题有所感悟。

该年11月,笔者在广西艺术学院参加了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音乐评论学会第六届年会。这次为期两天的会议开设了专题论坛,议题有三:如何与媒体合作推动音乐评论工作;当下社会音乐生活症结与解决途径;专业音乐工作者应如何从事音乐评论。①见该次年会的《会议通知》。12月,笔者又到中央音乐学院参加了由该院主办,中央音乐学院中国文艺评论基地、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音乐舞蹈委员会、中国音乐评论学会承办的“音乐评价体系学术研讨会”,与会的专家学者围绕音乐评论的历史与现状、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基础理论与音乐本体、多元背景与精神品格、基本原则与指标体系等多个方面,深入进行了切磋交流,为中国音乐评论事业的健康发展、中国音乐评论的文化导向、中国音乐评论人才的培养提供了不少新的理念与借鉴。

在一个月内接连召开的两次关于音乐评论的学术研讨会,表现出正处于转型上升时期的我国音乐评论事业在科技与社会音乐文化的高速发展与受众规模的迅速扩大中,显现出了非同一般的变化。两次会议中,“媒体”都是与会者的热议词,与媒体的乐评联动、媒体乐评人的音乐素养提升、音乐评论人才成为专业媒体乐评人的方式,也都是会场上热烈讨论的主题。笔者谨将自己的几点感想分述如下。

权威乐评与媒体乐评专业音乐院校的学术期刊是音乐学者发表权威乐评的主要阵地,其中大部分期刊的乐评文章主要从音乐作品分析的角度入手,运用了大量的专业词汇。许多创作、学术和评论大家在这些平台上展露才华的过程几乎贯穿其整个职业生涯。可以说,中国的音乐评论事业是由此进入发展轨道的,专业的音乐评论也是由此在各大高校的教师、学生中逐渐确立了地位的。与之相比,而媒体乐评则是近些年逐渐发展起来的,主要出现在微信公众号的自媒体和“豆瓣”、“知乎”等APP客户端,以及像《三联生活周刊》这样的传统杂志上,主要乐评人是未在高校或研究机构任职的爱乐人、音乐发烧友等。媒体乐评中几乎没有深奥的作曲技法分析,也较少见深刻的哲学理念人文解析,更多的是自媒体作者充满个人听觉体验的,针对音乐想象、音乐内涵、音响结构等方面的评说,甚至还有少数只是对音乐的简单评价,其粗浅近乎网络视频“弹幕”的叠加。媒体乐评文字质量,以及媒体乐评人的素质都参差不齐,但是如今在有着九亿多用户的移动互联网中,音乐会、演唱会、音乐现象等都有着广泛的传播,而关注、使用这些自媒体或APP的也大有人在,尤其集中于“80后”群体。这个群体在发表自己对音乐的评价或评论方面有着比较积极的态度,倾向于“人人都有发言权,人人都是乐评人”。

但是这种通俗的、毫无门槛的音乐评论真的有利于音乐评论在我国的健康成长吗?笔者并不这样认为。可是,专业的权威乐评往往只在学术圈内流传,甚至被一些人讥讽为“内行人”的“自嗨”,而过多的专业术语也给业余音乐爱好者们的阅读增添了困难,从而无法化作一颗石子在大众社会音乐生活的池水中掀起涟漪。在这个从某种意义上说不得不“短平快”的时代,业余的音乐爱好者们几乎不可能有时间、有精力在听完一场音乐会或看完一篇乐评后再去查询技术术语。因此,权威乐评想要更好地融入大众生活,给予大众音乐生活更多的指引,就必须与媒体携手。相比而言,哈罗尔德·勋伯格(Harold C.Schonberg)这样的专业乐评家在《纽约时报》等大型报刊中担任引导受众音乐审美、向大众普及音乐知识的职能,以当时的媒体条件而言也许还算有所成效。所以说,专业的乐评人在“圈内”“闭门造车”的模式,在互联网时代恐怕要土崩瓦解了。不再拥有“媒体垄断权”,表面看是坏事,深层意义上却是激励。想方设法在互联网上建立自己的话语权和权威性,与媒体乐评通力合作,共同引导受众的音乐审美,让听前有导赏、听后有评析成为一种接受习惯,是我们势在必行的任务。

乐评的“深度模式平面化”这里使用的“深度模式平面化”一语,与“无深度碎片化”是对立的。简单粗暴的“留言”式乐评,甚至“不由分说”的快速反应式乐评,大多数是建立在个人短期听觉体验的基础上的。这样的乐评文字,的确出稿迅速,尤其是在自媒体的“流量抓取”风潮中更容易拔得头筹,但由于乐评人音乐素养难以保证、“萝卜快了不洗泥”似的赶稿,容易导致华而不实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词句大出风头,从而让乐评缺乏深度,不具备真正的可读性。另外,碎片化则似乎是时代的一种普遍症候。手机上的各种音乐APP里通常都有大量的“歌单”供受众选择,而各式各样的“歌单”上常见一个简短的Tag(标签),标明该歌单中的音乐风格、流派,受众可以根据自己的心情、环境选择想听的音乐。这种被打散了的音乐聆听模式、碎片化的音乐标签,在微信的“朋友圈”中也时常能见到。这种碎片化的现象进入音乐评论领域后,就体现为人们在等地铁、等红灯的碎片化时间里,看上三言两语的乐评。这样的三言两语如何概括经典、如何表达深度、如何推动音乐风向的转变,又如何提升乐迷的素养,都是需要直面的问题。①笔者在音乐评价体系研讨会上看到,中国传媒大学魏晓凡的一篇待发表的工作稿也有类似的关注点,因此颇有共鸣。在此共识的基础上,笔者深化总结出了“深度模式平面化”这一提法。

作曲家中心与读者中心笔者认为,媒体的变化能够参与音乐评论的演化,使音乐评论更充分地进入大众音乐生活,但是,此后乐评的质量并不一定是往上走的。有什么样的媒体,就会“喂养”出什么样的受众。著名作家阿来日前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访谈时说:“今天我们社会上那些乱七八糟的阅读,首先不是读者造成的,是出版界的那些庸俗的人造成的。他们自以为是地揣摩读者的需要,大量生产那种下三流的作品。总喂人这种东西,当然导致阅读趣味的下降。”②朱又可采写,“南方周末”微信公众号,2016年12月27日。反观我们的音乐界,类似的现象大概也比较明显。有人说,轻松肤浅、朗朗上口的“神曲”是年轻人的选择,所以就是资本的选择,就是社会的选择。这样的所谓“读者中心论”的产生,无疑是市场经济大潮造成的社会整体道德的崩塌的一种体现。因此,音乐评论要与媒体携手担负起净化音乐市场、针砭时弊的重任,不能一味以约稿的作曲家、剧团为评论的中心,也不能盲目地以受众的喜好为批评的中心,应该利用好媒体这把“双刃剑”,捍卫音乐评论的话语体系、理论体系和价值体系。

音乐评论的新定位音乐评论的定义、方法、标准,在学界多年来众说纷纭,但音乐评论的定位随着时代的推进理应有新的含义。在纸媒规模缩水,新媒体、自媒体逐渐兴起并快速发展的今天,我们要站在新的高度、新的角度,再度审视音乐评论的定位。

宏观地来看,音乐评论是整体的对音乐的评价,是对音乐事业良性发展的构想,是对受众接受音乐、欣赏音乐的指导。但是在新形势下,我们不能忽略音乐评论的价值评价标准问题。当我们从中国音乐谈到音乐评论的时候,从创作者到评论者到社会,似乎都认为音乐评论应该是对创作的总结、对创作的指导以及对受众的引导。我们的音乐评论能否从音乐作品、现象中找到一些具有公众性和共通感,具有足够审美素质、艺术素质的,复合到今天文化界、精神界所诉求的身体文化与心灵文化相匹配的价值坐标中去呢?正如王充在《论衡》中所说,“文人之笔,劝善惩恶”,音乐评论工作者要站在更宏观的角度去审读音乐生活,读懂社会,善用发达的信息传播媒介、手段,褒优贬劣、激浊扬清,并且始终怀着铺石以开大道的人文精神。

杨佳希,广西艺术学院音乐学院2015级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音乐鉴赏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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