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动态
2017-02-11
法治动态
最高人民法院发力家事审判各级人民法院共发出1284份保护令
本刊讯(记者/姚炎中) 最高人民法院7月19日举行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通报,自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至今年6月底,各级法院共发出1284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许多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特别是妇女、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人身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有效促进了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深入开展。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表示,随着离婚率不断增长,未成年人的教育与抚养、妇女权益保护、老年人赡养等社会问题频发,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更为严重的是,如果家庭纠纷处理不当,极易引发极端刑事案件,对社会治安带来严峻挑战。因此,加强家事审判工作,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对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周强还表示,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相比,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在审判理念、体制机制、司法能力、专业化程度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事审判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为积极应对家事审判特殊性及其内在规律的要求,不断强化司法为民,早在2016年5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18个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开展为期两年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
各试点法院积极探索建立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与民政、妇联、社区服务等部门创建了形式多样的合作方式,超过80%的试点法院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为家事审判改革创造了良好条件。建立健全家事案件心理辅导干预、家事调查、婚姻冷静期、诉前调解、案后回访等制度,取得良好成效。各试点法院切实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80%的试点法院布置了符合家事审判特点的审判庭,配置家事调解室、沙盘分析室、单面镜观察室、心理辅导室等,不断完善符合家事审判特点的硬件设施,为家事审判改革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
周强强调,各级法院要坚持以人为本,将案件审判由侧重财产权益保护转变为全面关注当事人身份利益、人格利益、情感利益和财产权益,推动家事审判更加专业化、人性化。要充分发挥家事审判的诊断、修复和治疗作用,实现家事审判司法功能与社会功能的有机结合,实现对尚未破裂的婚姻和问题家庭的救治,促进家庭和睦,培育良好家风。
海南省各级检察院掀起学习“四个决不允许”热潮
本刊讯(记者/夏阳 通讯员/林玥) 海南省委书记刘赐贵在省委政法委机关调研时对加强全省政法队伍建设提出了“四个决不允许”,海南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结合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就全省各级检察院学习好、贯彻落实好“四个决不允许”作出具体部署。全省各级检察院迅速掀起学习贯彻指示要求的热潮。目前,全省各级检察院将贯彻落实“四个决不允许”作为当前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力抓手,不断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提升全省检察工作规范化水平。
海南省检察院要求,各级检察院要充分认识“四个决不允许”对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将落实“四个决不允许”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五个过硬”要求紧密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结合起来,与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建设美好新海南”大研讨大行动结合起来,确保将“四个决不允许”落实到工作的方方面面。
海南省检察院强调,各级检察院要将贯彻落实“四个决不允许”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确保学习贯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建设美好新海南”大研讨大行动,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支部学习会等平台,组织检察干警围绕如何贯彻落实“四个决不允许”指示要求,如何立足检察职能以及岗位职责,为建设美好新海南做贡献等主题进行研讨交流。
目前,全省各级检察院已自觉把学习践行“四个决不允许”指示要求融入各项检察工作当中。如海口市检察院提出党员干部要原原本本学习刘赐贵书记“四个决不允许”指示要求,坚决做到“四个一”:即制定一份学习计划、组织一次学习传达、开展一次集中研讨、撰写一篇心得体会。
海南省检察院还将持续抓好“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对干警出现与“四个决不允许”不符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不定期检查检察人员工作纪律、办案纪律和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等,重点加强对办案纪律的检查,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利益,对违纪违法问题,发生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护短。
海南琼中法院公开宣判走进校园 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本刊讯(记者/夏阳 通讯员/余庆鹏 锁琦) 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增强群众拒毒防毒意识,预防毒品犯罪,全力营造全民禁毒的良好氛围,6月23日上午,针对琼中县涉毒人员年龄明显呈年轻化、向校园渗透化及向乡镇蔓延的趋势,琼中县人民法院在琼中县民族思源实验学校举办涉毒案件公开宣判活动。琼中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长丰,县委常委、县公安局局长王伟章,县禁毒委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及学校1300余名学校师生参加旁听。
据琼中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介绍,琼中法院坚持“每周一案”“每周一片”,一个月间针对不同群体开展连续多次的集中公开庭审活动,用鲜活的案例给旁听干部、群众、学生上了一堂深刻的法制宣传课,并在每次庭审活动前均邀请琼中县禁毒委的同志向旁听人员讲解毒品危害和禁毒举报奖励办法,让大家切实地了解毒品的危害,同时也让旁听的社区、村镇负责人担负起禁毒宣传责任,广泛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禁毒氛围。
公开宣判活动结束后,琼中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王伟章就琼中县禁毒形势、预防毒品犯罪方式作简单汇报,并指出此次公开审理涉毒案件对广大青年学生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禁毒工作任重而道远,青年学生更应从自身做起,积极抵制毒品,营造良好学习环境,促进自身良好发展。
设“室”调解 转“庭”即审南陵县由“室”入“庭”化解信访走捷径
本刊讯(通讯员/殷银山) 日前,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信访巡回法庭法官对一起意外猝死案件进行了现场调解,促使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翌日,黄某便拿到了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民事裁定书》。根据裁定,死者家属黄某顺利从施工企业拿到20万元的赔偿金。
近年来,针对全县发生的信访事项有三分之一以上属于涉法涉诉,需要通过仲裁、诉讼程序解决的实际,南陵县信访局深入研究探索,决定新增“渠道”,实现诉访分离,多元化解信访难题。去年在信访局设立“沈为人调解工作室”,聘请有多年审判经验的退休老法官“坐诊”,把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事项中分离出来,引导到相关的司法机关处理,切实保障信访人合法诉求能够依法及时有效地得到处理。“沈为人调解工作室”成立以来,化解了一批能够简化程序,在诉前就能化解的矛盾纠纷。
对于涉法涉诉信访疑难问题,为使司法信访体制和行政信访体制更好地衔接,南陵县信访局进一步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做到快速疏通信访出口。经与南陵县人民法院沟通联系,在县信访局设立信访巡回法庭,将信访事项中涉法涉诉案件直接转移至信访巡回法庭处理,以便能及时审理和调解涉诉信访案件,切实做到方便快捷有效地化解涉法涉诉信访。
南陵县信访巡回法庭作为多元化解信访难题的新“渠道”,自设置以来,截至目前,共接待人员咨询150人次,调解矛盾纠纷10起,引导进入诉讼程序15件。此举不仅使整个大信访得到合理分流,对群众信访诉求的解决更为及时有效,而且通过法院开庭允许信访群众参与旁听,以案释法,既加强了对法律的宣传,又可以逐步引导信访人树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途径解决信访问题的思想意识。
2020年将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本刊讯(记者/阴衍哲) 日前,教育部、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人社部、国家卫计委、中国残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一份文件明确,到2020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规模显著扩大,将实现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全面普及。
7月28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有关情况。28日上午,教育部在北京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有关情况。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透露,截至2016年底,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0%以上,全国有特教学校2080所,比2013年增加147所,增长7.6%;在校生49.2万人,比2013年增加12.4万人,增长33.7%。
“但特殊教育仍然是各级各类教育的薄弱环节,面临许多困难。”吕玉刚举例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在中西部农村地区,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普及水平仍然偏低,学前、高中和高等特殊教育发展整体相对滞后,特殊教育条件保障体制还不够完善,特殊教育数量不足、待遇偏低、专业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吕玉刚对此表示,要破解这些困难和问题,必须通过实施二期计划予以解决。
从《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明确起,到2020年,各级各类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保障能力全面增强,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其中,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规模显著扩大,将实现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全面普及。到2020年,基本实现市(地)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