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对行政单位会计核算的影响
2017-02-04梁晓梅
梁晓梅
摘要:为更好地规范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不断适应公共事业日益变化的需要,充分适应行政单位财务管控制度的要求,国家财政部于2013年12月对《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了修订。规定从2014年1月1日开始,在各级行政单位全面运行新制度。新制度重新定义了行政单位会计岗位的职责,改进对信息获取的方式方法,提高了会计内容对准确性、全面性的要求。本文主要介绍了《新制度》修订的原则,剖析了《新制度》的创新亮点,阐述了《新制度》带来的影响。
关键词:行政单位 新会计制度 会计核算
一、引言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具体实施日期是2014年1月1日,修订背景是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之际,主要响应国家提出的关于“行政单位提倡节约”的号召。我国财政部门正是依据此项精神,同时为保障我国行政单位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特修订发布了行政单位新会计制度,以此来加快行政单位财政制度建设。
二、新制度实施的必然性
《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称为《新制度》)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会计核算相关内容,在修订时参照了有关企业会计准则。权责发生制在《新制度》条文框下里,充分利用配比原则,不仅使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更加严谨规范,而且有利于加快改革政府会计工作,能够准确测算政府运行费用,核算具体行政成本,有利于提升政府会计工作的效率。
(一)《新制度》是我国财政改革重要切入点
《十二五规划》中要求政府行政单位在财务报表中实行“权责发生制”核算办法,要求对行政使用费用等进行详实准确的核算。政府资产相关的运营与负债通过当期行政单位的会计工作结果准确全面地反映出来。但目前政府行政单位通过现行制度很难取得上述要求所需的工作结果,因此就有必要制定新的会计核算制度来完善与改进目前会计核算工作。比如将“权责发生制”方法运用到行政单位日常会计核算体系中等等。
(二)《新制度》加快行政单位会计工作改革
我国曾分批发布了有关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改革条款,其中有涉及到预算制定、政府收支分类、财政拨款等,所有这些改革的实践对会计核算制度合理性、合规性有较高的要求,因此《新制度》顺应着形势做出了改革。
(三)《新制度》能够加快信息整合,增强行政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信息质量好坏不仅影响账务处理结果,而且直接影响行政单位财务工作效果,决定其能否及时准确地反映出当前预算完成情况和财务状况。《旧制度》对行政单位会计核算规定较单一,且没有通盘考虑实际工作流程中可能会出现的意外环节。比如《旧制度》未对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这必然会增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因此新制度加以改进,对此严格规定,这必然能使行政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提高,使账面与现实情况相符合,杜绝财务核算的漏洞。
(四)《新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单位会计准则
《旧制度》有其形成的历史背景,对当时行政单位核算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但随着时代的发展,现已不能满足行政单位新的财务管理要求,因此,新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应运而生,《新制度》做到会计核算工作精细化,突出实用性和透明度,对相关财政收入支出一目了然。可以说会计制度的修订有效促进会计准则在实践过程中自我完善。
三、新旧制度具体核算内容差异对比
新旧两项制度相比,会计科目有增有减,对原有的会计科目核算内容及适用范围进行了相应改变。简要介绍如下:
《新制度》将“库存材料”删除,另增设了两个会计科目,分别为“存货”以及“政府储备物资”,将“库存材料”科目取消,具体核算的内容不变。其中对单位自用占用且价值不大的物资列在“存货”科目里进行核算,如原料、燃料等,对应急物资或救灾储备物资列在“政府储备物资”里进行核算。
《新制度》不在使用“暂存款”会计科目,将原在此科目核算的应付未付款,进行重新认定,按照类似企业会计准则的科目,对应付的职工工资列入“应付职工薪酬”,对应付未付的税金列入“应缴税费”,对应付未付的款项列入“应付账款”等。
《新制度》对“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内容进行相应修改,调整了科目的会计核算范围。将原本由行政单位负责管理的,且用于公共基础设施服务的固定资产,现在单独进行账务处理,在新设立会计科目“公共基础设施”中核算。
《新制度》对应支付给职工的各种工资、保险、住房公积金、年终奖等统一列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行归集,在期末进行成本结转,相应地取消了“应付工资”科目,与企业会计制度接轨。
《新制度》取消“结余”类科目,将未结转的余额转入新设立的科目中,转入会计科目“财政拨款结余”中。
《新制度》核算重心放在资产类和负债类项目。在此之前,行政单位工作重点放在对收、支内容上,严格按预算指标指导日常工作。因此,经常会导致诸多资产和负债不能入账,形成帐外资产,如小金库等。《新制度》在设计之初进行完善,首先确认收入和支出配比入账的同时,各级部门还应通盘考核资产负债情况,定期进行盘点,对存在帐外资产的应按新制度规定入账。
《新制度》规定,将“现金”科目更改为“库存现金”,同《企业会计准则》一致,核算内容不变。
四、执行好新会计制度的建议
(一)按照新制度要求,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
行政单位财务部门须依照会计新制度要求,不断加强会计人员业务培训学习,了解新制度、熟悉新规定,领会其精神,通过新思路逐渐改变旧习惯,运用新制度、新规定,根据新会计核算方法做好会计工作。借鉴企业会计核算模式,开展行政单位财务工作但决不可照搬照抄企业的核算方法,以突出社会公益性为原则。
(二)改变财务管理观念,加强内控管理
旧制度时代预算管理是主线,行政单位主要财务管理工作围绕预决算展开,国家财政部门拨款是行政单位主要的经
费来源,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仅仅是对政府财政拨款收、支、报销等做账,单位领导忽视财务工作管理的重要,会计人员仅仅是关注经费拨款是否到账,账册上是否有结余资金,未发挥财务监管职能。随着新会计制度的发布实施,行政单位必须改变管理观念,对单位诸多经济项目开始进行记账、算账、报账工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编制科学合理的预算,通过分析会计信息,搞好资产配置。
(三)认真研究新会计报表,发挥财务报表作用
行政单位财务人员要与时俱进,认真学习新会计报表相应内容的填写、应用。会计报表是提供给领导者最直接的数据,表中每一个科目都要深刻理解,建立各类信息台账,更新报表填写数据,提高会计报表透明度与对比性,保证其发挥决策的支持作用。
五、《新制度》实施中应避免的几个问题
一是注重从业人员自身水平培养,加强行政单位会计职业能力判断。在会计制度衔接时,形成的问题和产生的矛盾不可避免,为减少由此造成的会计信息差错,单靠制度是很难解决所有问题的,这就要求管理者要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通过开展系统的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自身业务水平,尽快让《新制度》成为行政单位财政工作的制度保障。
二是改进从业人员工作作风。《新制度》在会计科目设置、账务处理、新旧制度衔接上进行实质性的变更,这就在客观上增加了一定工作量。这不仅需要调整相关账务,还要改变从业者自身长期的工作习惯,面对具体而繁杂的工作,就要求从业人员必须改变观念,秉承务实严谨的作风,保持良好的工作心态。
六、结束语
《新制度》增强会计核算透明度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单位会计体系,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同时进一步丰富会计核算方法,提高了行政单位财务工作水平,促进行政单位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丁雪莹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研究及探讨[J].百家论坛,2014,36(26)
[2]代方舟.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研究[J].财会学习,2015(16)
[3]刘艳丽.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对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影响[J].财会通讯,20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