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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国企落实落地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017-02-01孙应帅

山西青年 2017年23期
关键词:领导人员从严治党规范

孙应帅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北京 100732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国企落实落地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孙应帅*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北京 100732

新形势下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国企落实落地,应当首先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严起,并注意把握“五个必须”,即:必须树立“四个意识”这一思想根基,必须坚持好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原则,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必须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有力武器,必须扎好党内监督这一“制度藩篱”。如此,才能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搞得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国企落实落地。

党内政治生活;全面从严治党;国有企业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在当前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紧紧围绕全面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以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国有企业落实落地”。十八届六中全会则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的要求。强调党要管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对于国有企业党组织来说,同样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严起,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国企落实落地。

——在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国有企业的党内政治生活,必须树立“四个意识”这一思想根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有企业党组织和领导人员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其中,政治意识要求国有企业党组织和领导人员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履行好主体责任,并“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国有企业党组织在企业中必须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必须加强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这是坚持党的领导的重大政治原则。大局意识则要求国有企业党组织和领导人员必须明了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是党和人民的宝贵财富,“党和人民把国有资产交给企业领导人员经营管理,是莫大的信任”。因此,企业党组织应当做促进国有资产优化组合的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使国有企业做优做大做强,能够持续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添砖加瓦,这也是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特色”所在。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则要求国有企业党组织和领导人员必须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这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目的”。只有从思想上打牢“四个意识”这一思想根基,才能保证国有企业党组织和领导人员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自觉、主动地落实在行动上。

——在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国有企业的党内政治生活,必须坚持好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原则。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可以为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提供制度和机制保障。为此,国有企业党组织和领导人员应当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使无论哪层组织、哪个个人,在何种情况下都无法违反这项制度。国有企业的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应当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因此,党的“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等都应当坚持和参与。要注重发扬党内民主、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在促进企业发展、发挥企业党组织作用等议题上,自觉落实和保障党员的“四项权利(即,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通过拓宽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使党员表达意见的桥梁和渠道更为畅通,以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

——在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国有企业的党内政治生活,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是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骨干,是治国理政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来源”,也是加强和规范国有企业的党内政治生活的“关键少数”。国有企业的党组织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应当牢记自己的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经营管理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是其应尽责任。为此,需要不断提高其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经营管理各项工作中。同时,对一个政党特别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来说,纪律就是生命线,对共产党的党员来说,纪律更是高压线,而对国有企业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来说,纪律则是保护线。国有企业既然容易成为经济领域腐败高发区、易发区,领导干部就更应该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组织观念,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只有做到了对党忠诚、为人清正、经营廉洁,才能成长为党和国家治国理政的复合型人才。

——在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国有企业的党内政治生活,必须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有力武器。批评和自我批评是中国共产党保持党的自身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也是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规范正常的重要手段。毛泽东同志曾指出:“有无认真的自我批评,也是我们和其他政党互相区别的显著标志之一。”马克思主义政党只有在自己的政治生活中,能够正确而又积极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原则问题上进行正确而又积极地思想斗争,坚持探索真理,不断修正错误,才能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良好氛围。国有企业党员特别是其领导干部更应勇于自我批评、勇于自我解剖,勇于积极整改,避免工作“拍脑袋”、经营“一言堂”、管理“走过场”的状况。国有企业党组织和领导人员也应当抵制拉帮结派、阿谀奉承和人身依附等不良习俗,对单位内或组织内的各种不同意见做到认真听取、从谏如流,这样才有利于企业员工共同把国有企业党内政治生态共同维护好、净化好。

——在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国有企业的党内政治生活,必须扎好党内监督这一“制度藩篱”。监督制约是保证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机制,是党内政治生活能够规范正常的重要举措。在共产党党内,既然不允许任何党员拥有不受制约的权力,国有企业党组织内同样也不允许有特殊党员不受监督和制约。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人员而言,必须以严格的制度设计进行纪律约束,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企业一把手的监督、制约和管理机制,要更强更完善。要坚决防止少数管理层的党员干部“决策一言堂、财务一支笔、用人一句话”。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十分重视思想建党与制度建党结合起来,更加注重严明党的纪律、更加注重强化党内监督、更加注重把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并把这些好的、成熟的机制凝固成制度的底座。目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的制

定,以及《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的出台,和六中全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修订……以《党章》为根本准绳,以“八项规定”为抓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越来越健全,“制度的笼子”越扎越严,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人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也正在不断完善,从而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搞得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从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国企落实落地。

总之,党内政治生活的规范正常和严肃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国企落实落地的首要和基本的要求。只有切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真正净化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态,使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得到增强,才能在党内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才能不断去除“杂质”、防止“污染”,使国有企业的党组织和党员真正做到“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孙应帅(1972-),男,汉族,吉林永吉人,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政党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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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0049-(2017)23-019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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