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高校教学
2017-01-28周君
周 君
(新余学院,江西 新余 338001)
探讨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高校教学
周 君
(新余学院,江西 新余 338001)
将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引进高效的课堂是现代社会发展中实现文化传承的重要方式和途径。本文将针对高校音乐系学生的实际研究和对导演资料的查阅,进一步分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课堂教学中的具体措施,希望本文的研究对于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高校课堂中发挥的积极作用起到更大的帮助和影响。
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传承;高校教学
在二十一世纪初期,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召开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正式将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其中重点环节。在此之后,在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大力帮助和支持下,我国越来越多的民间音乐文化形式申报国家、省市的音乐文化遗产。在此过程中,政府也相应的提供了资金,在社会各级人士的帮助下,对我国濒临危机的音乐文化艺术形式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保护和传承。这种形式,使得多个濒临消失的文化艺术得到了保护和传承[1]。但是,如果仅仅依靠政府和社会的保护,这些艺术形式也只能做到减缓消亡的速度,要想从根本上改善其危险的情况,就要从高校教学着手。基于此,本文就将对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在高校教学中的推广展开研究。
一、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高校教学课程中的意义和现状
(一)高校教学中开设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义
在当前的社会发展中,已经有很多专家和学者都认识到了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引进课堂教育的重要性了。可以说,学校教育是当前对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和传承的最佳方式。因为我国高校中存在各种各样的人才,不仅具备优势较大的师资资源,同时还能形成一定得到教育规模。这对于非物质类音乐文化遗产的实践将起到十分重要的帮助和影响。在这项工作的开展过程中,音乐文化可以借助高校的教育平台,将二者进行有机结合,这样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得到有效传播的过程中,也实现了保护作用。通过学校通过对非物质类音乐遗产保护,还可以对文化起到更好的传播,这对于实现活态传承也将奠定良好帮助。所以说,将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引进高校课堂,不仅实现了课程开发和教学方式的科学转变,同时也将有效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二)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在高校的发展现状
虽然这项工作的开展有着十分明显的优势,但是令人担忧的是,我国众多院校中,只有新疆的艺术学院等一些少数院校开展了这项工作,这就使得这项工作的开展十分局限,同时广大院校也并没有认识到这一工作开展的必要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承的过程中也将面临着更大的考验和困难[2]。
二、在高等院校中对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进行开设的措施
在这项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有了政府的政策帮助和强大的师资力量,在高校中对音乐诶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开设也将有来了更稳定的基础,但是具体应该怎样做,当前我们并没有成功的案例进行参考,这也是当前众多院校没有开设这门课程的主要原因。
(一)开展专题研讨会
在高校教育工作的开展过程中,专题研讨也是十分重要的一项学习方式。一个人即便在聪明其智慧也是有限的,因此一个人在对问题进行分析的过程中很容易存在局限性和不足。这种背景下开展相应的专题研讨活动,则是一个十分良好的学习机会,不仅能帮助学生将思维进行开拓,同时也将使活动的开展向着更为全面的方向发展。这也是学生之间进行相互学习的好方式。但是当前很多学生都不是很喜欢这种教学方式,因此建议开展专题研究的时间尽量控制在一节课的十分之一时间上,从而防止学生对这种方式产生厌倦[3]。
(二)到民间进行采风
我们也将着这种教学方法称之为走出去的教学方式,学生相对来讲最喜欢的一种教学手段。在教师带领学生出去采风之前,首先应该加强对前期准备工作的落实。比如在课堂上要给学生讲解一些课程理论,并传授其相应的技术。在采风工作开展中要全面的但是有针对性的对资料进行搜集,回到学校后也要及时对这些资料进行整理。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学生不能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有效整理,那么前期的所有准备工作都将付诸东流[4]。因此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都需要对这一环节引起重视,当对资料进行整理以后,还要及时上交采风报告,让学生及时将自己的感受和学习到的知识进行记录,这样对于学生文化素质的提升将起到十分重要的帮助。但是这个时间也要有所控制,尽量不要超过总课时的四分之一。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形势越发严峻的基础上,将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引进在高校课堂教育中,也是一项十分必要的工作,这种方式不仅能让更多的学生学习和了解中国文化,同时也将对提升学生的民族自豪感有着十分重要的帮助。因此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对这项工作的开展也能起到更大的帮助。
[1]任秀梅.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高校教学探究[J].大众文艺,2013,35(22):246-247.
[2]王菊.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流变”的再认知[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27(2):68-70.
[3]刘娜.从山东古筝乐看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性保护与生态性保护[J].艺术百家,2015,546(6):185-187.
[4]桑德诺瓦.《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理论及案例分析》课的设置理念与若干思考[J].云南艺术学院学报,2015,54(2):3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