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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以来马克思主义文论经典命题论争及其经验

2017-01-28

唐都学刊 2017年1期
关键词:论争存在论文论

李 立

(西安石油大学 人文学院,西安 710065)

【文学艺术研究】

新时期以来马克思主义文论经典命题论争及其经验

李 立

(西安石油大学 人文学院,西安 710065)

新时期以来,国内马克思主义文论研究界围绕文艺意识形态观、艺术生产论、实践美学观等多个经典命题展开持续论争,在论争中,相关学者从各自角度回答了马克思主义文论的某些侧面问题,因此其关系是相互补充和相互推进的。从历史上看,正是各种学派的不同论点争竞,撞击出真理的火花,由此促进了当代学人对马克思主义文论的全面、整体的把握和理解。

新时期;马克思主义文论;经曲命题;论争与经验

新时期以来,国内马克思主义文论研究逐渐形成文艺意识形态论、艺术生产论以及实践美学观等多个焦点命题,这些命题既构成了新时期马克思主义文论中国化创新的主线,同时也因其广泛争议性而导致该时期众说纷纭、歧异迭出的马克思主义文论发展图景。尽管到目前为止,对这些经典命题学界仍有着不同认知,但毋庸置疑,通过相关命题的辨析与追问,论争各方对马克思主义文论的研究都不同程度地得到了深化。站在新世纪初叶对这些经典命题论争展开历史反思,将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马克思主义文论发展的内在机理,由此推动马克思主义文论的当代转换与更新。

一、马克思主义文论中的文艺意识形态观

新时期以来,围绕众多经典文艺命题,国内马克思主义文论研究界开展了激烈而持久的学术论争,其中最令世人瞩目的,非文艺意识形态命题论争莫属。20世纪70年代末,以朱光潜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之间关系的质疑》一文为肇端,有关文艺意识形态问题的最初争论有效破除了文艺对经济基础不会产生任何能动作用的庸俗社会学观点。而到了80年代中后期,毛星发表《意识形态》一文,又一次引发学界对相关命题的集中思考,在此次集中思考中,学者们大多反对将意识形态极端化为文艺的唯一本质规定。有人甚至提出文艺“有意识形态性,又有超意识形态性”[1]的代表性观点,这可谓对长期以来国内单一维度文艺观的纠偏与反拨。

在上述两次讨论中,有关“审美意识形态”的文学本质界定,成为深远影响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论后续发展的热点话题。严格来说,“审美意识形态”一词最早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初,1982年,孔智光指出:“在我们看来,艺术的本质是审美的意识形态”[2]。比孔智光稍晚,钱中文在《文学评论》1982年第6期发表的论文《人性共同形态描写及其评价》中,正式提出“文艺是一种具有审美特征的意识形态”[3]。钱中文的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甫一发表,迅速得到国内众多学者的响应,学者童庆炳就曾撰文指出:“文学作为人类的审美活动,它在审美中就包含了那种独特的认识或意识形态,在这里审美与认识、审美与意识形态,如同盐溶于水,体匿性存,无痕有味。”[4]而与童庆炳相似,王元骧从审美具有构建人的实践性的角度论证“审美意识形态”命题,他指出,意识形态的核心在于其价值属性,意识形态只有融入人的日常生活及社会心理,甚至渗入人的无意识之时,才能转化为一种改造社会的实践力量,而在此转化过程中,审美的价值与作用不可低估,“在特殊性的层面上以审美目的来规定文学艺术的意识形态特性,也就是批判地吸取了康德的审美目的论,亦即以人为目的的思想,把美以及美的文学艺术看作通过陶冶人的情操,开拓人的胸襟、提升人的境界、激发人的生存自觉来达到培育人们社会主义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审美观这一根本目的的有效的途径。”[5]钱中文、童庆炳、王元骧以及其他一些学者,从各个角度对“审美意识形态”命题做出了自己的论证,这使得审美意识形态论在当时国内文论界引起极大震动。直至今日,在关于文学本质的论述当中,“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仍是最具影响、最为人广泛接受的主流文学观点。

不过,审美意识形态论不可避免地也存在一些逻辑含混、概念界定模糊之处,这便使得该理论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招致一些批评与质疑,有些学者认为,审美意识形态论实际上是一种过渡性理论,其并未为文学本质探讨提供终极答案。另有一些学者则尖锐指出,“审美意识形态”是“审美”加“意识形态”的简单拼凑,其并不具备一个学术概念应有的严整性。尤其是从2005年开始,有关“审美意识形态”命题合法性的争执最终浮上水面,在“审美意识形态”论者内部,似乎也出现了观点上的颇多分歧,有的论者把“审美意识形态”理解成一个有机命题,即对ideology的汉译;有的则从汉语词组的意义上理解意识形态,把意识形态理解为“意识的形态”,进而把“审美意识形态”理解为“审美意识的形态”。值得玩味的是,尽管上述论争各派的文学论说分歧明显,但无论是“审美意识形态”论的赞同者还是质疑者,都自称其观点是合乎马恩经典原旨的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这种现象既体现出意识形态概念在马克思主义文论建设中的枢纽意义,同时也表明马克思有关文学的本质界说并非其经典著作中的“现成”之物,其有关文艺审美的理论表述确需当下学人进一步开掘、整合与发展。

二、马克思主义文论中的艺术生产论

马克思主义艺术生产论进入中国学人的理论视域,与新中国成立后国内有关“不平衡”问题的讨论直接相关,不过,该命题在国内被真正关注,却是新时期以来的事情。正是从新时期开始,人们开始注意借鉴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资源,将艺术生产作为独立命题进行系统阐释。而从历史上看,这一阐释过程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理论引入期。20世纪80年代初,国内学界对西方学者艺术生产研究成果的引入令人瞩目。其中最早引入的西方相关作品,是1980年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特里·伊格尔顿撰写的《马克思主义与文学批评》一书,该书第四章“作为生产者的作家”重点介绍了西方关于艺术生产的相关理论。在此之后,以三联书店出版的《发达资本主义时代的抒情诗人》中译本为肇端,本雅明的艺术生产研究著作也陆续在国内面世。而在同样由三联书店出版的《马克思与世界文学》一书中,美国学者柏拉威尔也曾对马克思艺术生产论做出高度评价:马克思“把主要用于经济学的术语也用在文学和其他艺术的历史上,如生产等……马克思通过使用这样的术语叫我们不要忘记把艺术放在其他社会关系的框子里来观察,特别是应该放在物质生产关系和生产手段的框子里”[6]。应该说,这些译介作品对我国学者的艺术生产问题研究提供了有效参照,成为推动新时期艺术生产研究发展的重要契机。

第二阶段,理论系统建构期。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是艺术生产理论在我国的体系化构建时期。在这一时期,国内学者开始回归经典,系统探寻艺术生产的理论内涵。在这些学者中,董学文所著《马克思与美学问题》一书值得注意,在该书中,艺术生产已成为作者解读马克思主义文论思想的主要线索。董学文之后,何国瑞主编的《艺术生产原理》一书,在马克思主义主义基本原理指导下,较为科学地衡定了艺术生产的性质和社会功能。从理论框架来看,何氏强调新型马克思主义文论体系不单从经济学角度引申而来,同时还充分建立在“哲学人类学、历史社会学和个性心理学”[7]这三者统一的基础上,这样,通过严整的体系论说,何国瑞初步实现了马克思主义艺术生产理论的系统建构,《艺术生产原理》也成为国内第一部专门探讨艺术生产理论的学术著作。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马克思艺术生产理论内涵的不断挖掘,相关研究中的一些细节问题还是引发了一些争论。例如以“生产”为逻辑起点建构马克思主义文论体系,其首要任务就是处理“生产论”与“反映论”的关系。对于这一问题,国内学者莫衷一是,有学者认为,尽管董学文将艺术反映论包容到了艺术生产论中,在深化反映论、努力破解主体认知结构和创作心理机制上有所进展,但其对反映论与生产论之间的内在联系考察仍需进一步深化。也有学者对何国瑞的观点提出批评,认为何国瑞把生产论与反映论相混同,而原本同一的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反映论,却又在何国瑞理论中被割裂开来,这种对反映论所做的扩大化的、非哲学(认识论)的理解,表明何氏在生产论与反映论关系认知上尚存模糊空间。

除上述“反映论”与“生产论”的关系辨析之外,艺术生产论与艺术意识形态论之间的关系同样是一个困扰性话题。在这一时期,有关二者关系的论述曾先后出现过主导说(即认为艺术生产论是马克思主义文论的主导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文论中众多学说的基础所在)、分支说(即认为艺术生产论、意识形态论触及的是文艺问题的不同侧面,因此艺术生产论只是马克思主义文论中数个并列的分支学说之一)、超越说(即认为艺术生产论与意识形态论有质的不同,前者是对后者的全面超越)等不同观点,这些千差万别的关系定位表明即使是在理论系统建构期,艺术生产论在国内发展仍有不够成熟的一面。

第三阶段,理论运用期。20世纪90年代至今,我国市场经济飞速发展,文艺产品的通俗性、商品化问题变得日益尖锐。在这一时期,不少学者尝试运用艺术生产理论来解答当前国内纷繁复杂的文艺现象,由此取得不少具有强烈现实感的理论成果。例如,国内著名文论家冯宪光在其《马克思美学的现代阐释》一书中就曾强调:“文艺学的本体论不仅研究文学的本质,而且研究文学的存在方式”[8],基于此,他对艺术生产论在西方的产生及其对当代中国的价值进行了富有新意的阐发。国内著名马克思主义美学家王杰,则着重探讨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文学生产方式及其理论规定性问题。除上述学者之外,陈定家、鲁文忠、张冬梅等国内学者也都对市场经济体制下艺术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如新传播媒介在文艺生产中的应用,稿酬制度变迁对艺术生产的影响等进行了深入探讨,这些学者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学生产、消费过程的集中关注,使得文艺理论与文艺实际前所未有地紧密结合起来。

三、马克思主义文论中的实践美学观

新时期以来的美学大发展,为争取文艺审美不再受制于政治权力的自律地位做出了突出理论贡献。在这些贡献中,实践美学以其巨大理论成就与影响力,而在新时期以来美学诸子争鸣中显得十分抢眼。不过,实践美学自其诞生之日起,同样遭受着不少的批评与质疑,有学者认为,实践美学将审美局限在社会性物质实践范围内,这便极易忽略审美实践异于物质生产的特殊性。另有一些学者认为,实践美学实质上接续了西方把美学任务界定为追寻美的抽象本体的老旧学科传统。这些质疑的声浪,最终导致20世纪90年代以杨春时、潘知常、张弘为代表的后实践美学的强势崛起。

值得注意的是,在实践美学遭受质疑的过程中,实践美学内部的反思也从未间断。其中,于新世纪初崭露头角的实践存在论美学是最有代表性的。该美学观的首倡者朱立元,主张参照海德格尔的基础存在论,用“实践存在论”代替“实践本体论”来说明实践美学的哲学基础。实践存在论美学甫一面世,就收获学界普遍好评和热烈反响,不过,与传统实践美学相同,“实践存在论”美学观也不可避免受到一些学者的质疑,这些质疑大致包括:

首先,对实践概念内涵的理解。朱立元认为,实践涵盖着人的整个社会生活,既包括物质生产活动,同时包括单纯的意识活动,因为马克思理论中的实践概念除了物质实践之外,还有主体性的“精神实践”内涵。与朱立元等人的看法迥异,以董学文为代表的一些学者认为,整个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并不意味所有生活都是实践的,“实践存在论”的谬误之处在于其理论着力点落在了所谓“实践”的“能动性”上面,而当“实践”的能动作用被人为地无限发挥时,这种“实践”就有可能演变为脱离了社会物质现实的“抽象的思维”,演变为虚无缥缈的感觉、无意识等所谓“纯粹个体性的冲动”[9],而当这种“纯粹个体性的冲动”对社会的物质性基础熟视无睹之时,马克思实践范畴的科学内容势必被削弱乃至被删除。

其次,对实践概念外延的厘定。朱立元认为,海德格尔的此存在论向人们开启了马克思“实践观”本有的存在论维度,因此将马克思的实践观与海德格尔的存在论结合起来,不但可能,而且是马克思主义美学应对当下挑战、实现自身现代转型的必然选择。与朱立元的观点不同,董学文认为,“实践存在论”将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同存在主义尤其是海德格尔的“存在论”进行组合,这种组合缺乏学理依据,二者即使能进行直接融合,其理论成果也会造成对马克思科学实践观的偏离,进而违反马克思唯物主义一元论原则。

最后,对美学思维模式的认知。朱立元认为,中国当代美学必须“突破以求知为目标的认识论美学的束缚”,“跳出主客二分的认识论”[10],在此方面,实践存在论美学把实践论与存在论有机结合,由此超越了主客二分的认识论思维模式,为美学的现代转型开辟一个新境域。与朱立元看法迥异,董学文认为实践存在论美学试图借助海德格尔存在论思想来超越二元对立,其方法是错误的。在董学文看来,海德格尔确立“此在”为世界筹划者,事实上确立了“此在”的绝对主体性,这使得海德格尔哲学又回到了主体性形而上学,不但未能真正实现对二元论思维模式的超越,反而导致其哲学对传统形而上学的批判软弱无力,最终难逃唯心主义形而上学的俘获。

从总体上看,实践存在论美学建构者力求解决传统实践美学所遗留的诸多缺陷与问题,力求使实践美学在当下复杂的理论语境下获得新的生机,目前它所引发的一系列争论仍然延续,这些争论势必影响到当代中国美学建设状况和未来走向。

四、相关论争的经验反思与启示

新时期以来马克思主义文论经典命题论争,从表面上呈现出学派壁垒鲜明、学术观点差异显著的发展态势。但仔细审视,我们又不难发现,上述学者对同一命题的不同表达,更多的只是源于马克思主义文论解读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阐释学差异。事实上,历史上因视点、角度、现实需求的不同,对马克思主义文论的阐释向来随阐释主体视域的演替而变动不居。而正是由于以往反映论文学观较少涉及文学的某些具体性质,尤其是主体感受性、创造性乃至文学的审美特性,这就为新时期以来“审美意识形态”论、艺术生产论、实践存在论美学着眼于人的实践活动,关注实践活动中的主客体关系研究提供了历史合理性。

上述对马克思主义文论经典命题解读的阐释学差异也表明,相关经典命题论争的解决关键或许不在于分歧本身,而在于我们如何看待这种分歧?正如国内学者马建辉所指出的:在新时期以来马克思主义文论论争中,“论争双方大都把‘自己的主张符合马克思主义,而反方观点背离马克思主义’作为论争的重要聚焦点。他们都称自己的主张才是真正坚持了马克思主义,才是真正符合经典作家文本原旨的。这一令人玩味的现象生动地表明了一个时期以来马克思主义在文艺理论界的处境,即在包括文艺学学科在内的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对马克思主义相关概念的理解和阐释日益多元了。”[11]事实也确是如此,从表面上看,前述各家对相关经典命题的解读差异巨大,但从内质上讲,这些不同的解读实际都从各自角度回答了马克思主义文论中的某些侧面问题,这对于从不同逻辑起点和研究视角拓展当代马克思主义文论恰恰是十分有益的。这就是说,新时期以来各派马克思主义文论学说既相异又统一,既互逆又互补,而且从深层意义上说,它们之间是互补的,是相互丰富和推进的,正是各种学派不同论点的争竞,碰撞出真理的火花,对论争双方均产生了深刻启示,由此促成人们对马克思主义文论的全面把握和理解。

也正是基于此,在马克思主义文论经典命题阐释上,我们要坚持主导性与多样性相统一的原则:一方面,应当从宏观把握、辩证分析着眼,强调马克思主义文论基础的总体性和一体化原则,强调马克思主义文论在最基本的思想、观点、方法方面,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另一方面,我们还需允许不同学派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普遍原则指导下,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从不同的层面和角度深入开掘和拓展马克思主义文论,事实上,随着新中国成立以来理论与现实语境的变迁,我国马克思主义文论研究重点从本体论转到认识论,从认识论转到实践论的转移,正是妥善处理上述马克思主义文论内部辩证关系的真实写照。

总而言之,马克思主义文论是一个多侧面、多视角、多切入点的开放系统,我们完全可以根据社会现实需要,择取其中某一侧面、某一视角或切入点,进而构建具有时代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文艺学体系。21世纪新的文化状况呼唤具有阐释效力的马克思主义文论话语的生成,这种文论话语应既坚守物质第一性原则,又有助于人们更确切地呈示文学的时代特征和现实价值。唯有如此,当代学者才能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指导下,不断推动马克思主义文论的当代转换与更新。

[1] 栾昌大.文艺意识形态本性说辨析[J].文艺争鸣,1988(1):26-32.

[2] 孔智光.试论艺术时空[J].文史哲,1982(6):64-69.

[3] 钱中文.论人性共同形态描写及其评价问题[J].文学评论,1982(6):82-93.

[4] 童庆炳.新时期文学审美特征论及其意义[J].文学评论,2006(1):64-74.

[5] 李志宏.文艺意识形态学说论争集[M].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2006:17.

[6] 柏拉威尔.马克思和世界文学[M].梅绍武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0:383.

[7] 何国瑞.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建设的方法论问题[J].文学评论,1991(6):70-85.

[8] 冯宪光.马克思美学的现代阐释[M].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2002:212.

[9] 董学文,陈诚.“实践存在论”美学、文艺学本体观辨析[J].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37-50.

[10]朱立元.走向实践存在论美学——实践美学突破之途初探[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4(4):41-47.

[11]马建辉.关于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与批评的几点思考[J].云梦学刊,2011(3):16-19.

[责任编辑 张 敏]

Controversy about and Experience of Classical Propositionsin Marxist Literary Theory Since the New Period

LI Li

(CollegeofHumanities,Xi’anShiyouUniversity,Xi’an710065,China)

Since the New Period, there has been a continuing controversy among researchers and scholars of Marxist literary theory about the concept of literary ideology, the theory of art production, practical aesthetics and other classical propositions. In the debate, scholars have answered some aspects of the problems respectively from their individuals’ perspectiv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m is complementary, different argumentations from various schools set off sparks of truth, thus having promoted contemporary scholars to grasp and understand the Marxist literary theory comprehensively.

New Period; Marxist literary theory; classical proposition; controversy and experience

I0;A81

A

1001-0300(2017)01-0119-05

2016-07-18

基多项目:陕西省社科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延安时期马克思主义文论中国化研究”(2016Z060);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文本视角下马克思文艺思想解读研究”(2015J017);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文本解读与马克思主义文论知识创新”(15JK1572)阶段性研究成果

李立,男,陕西宝鸡人,西安石油大学人文学院中文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文艺学博士,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文论与美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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