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犯罪现场生物检材的发现提取及证据价值分析
2017-01-28刘陇
刘 陇
甘肃省敦煌市公安局,甘肃 敦煌 736200
试论犯罪现场生物检材的发现提取及证据价值分析
刘 陇
甘肃省敦煌市公安局,甘肃 敦煌 736200
随着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社会治安出现了较多的问题,导致更多的人走向了犯罪的道路。犯罪现场是侦查员重要的破案依据,生物检材的发现提取起着重要的作用,通过分析生物检材概念,找到发现提取的策略,为侦查破案提供重要依据。
现场勘查;生物检材;提取;分析
作为犯罪现场勘查中重要一环的生物物证的发现和提取,是后续实验室检验的最为关键的一步,对于案件的进一步侦破有着重要的作用,为破案提供有力地证据,这是侦查员重要的破案手段[1-2]。
一、犯罪现场及生物检材的概念
(一)犯罪现场
犯罪现场是指犯罪嫌疑人进行犯罪和留有与犯罪有关痕迹、物证的地点或者场所。它覆盖的范围比较广,对侦查员破案提出了较大的挑战,必须要在有限的时间里收集到对破案有力地证据,跳出现场限定的局限,凡是涉及到犯罪现场的都必须要进行侦查,力求全面[3]。
(二)生物检材
只要你有案件相关的,能够承担起遗传学检验,能为破案提供相关的证据,所有的生物样品都可称为生物物证。按照以往的分类方法,可以分为血液、血斑、唾液斑、汗液斑等,这种方法已经在国际上得到了认可,能够很全面的覆盖到有犯罪现场的所有检材种类。
二、生物检材的发现、提取策略
(一)整体意识
从侦查的角度来看,孤立地把生物检材当做一个工作来完成是不能找到想要的线索,更不能很好地挖掘到有用的信息,必须要有一个整体意识。生物检材的挖掘并不是犯罪现场隔离的一部分,随时保持整体意识,不能脱离犯罪现场这个整体,要找到犯罪现场所有的证据和线索,才能保证线索全面的挖掘和提取,提高办案的效率。
(二)Locard物质转移理论
Locard理论认为,只要物体之间发生了表面的接触,这些物体表面就会发生微量物质的转换。在挖掘犯罪现场生物检材时,要充分利用好这一理论,随时随地以这一理论为指导,找出犯罪现场嫌疑人与重要线索的关系,建立起内在的关联,为办案提供有效的分析。
(三)现场重建
任何一个犯罪现场,在还没有完全破解之前对我们来说都是未知的。要想收集犯罪现场的所有证据必须要分几个步骤来完成,这巨大的工作量不是一次性就能完成的,还必须要通过重建现场来收集我们想要的线索,探索一切未知的生物检材,充分挖掘隐藏在犯罪现场的重要信息,这对于快速办案是有一定帮助的。
(四)加强部门间的交流
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造成检材前期收集、保存和后续实验室检验的分离。这样的分离不能确保犯罪现场的整体性,要加强部门之间的交流,现场勘查人员也要了解实验室检验工作,还要做好生物检材的收集工作,这样就能确保生物检材提取的程序性,不会形成盲目的状况,更加有利于生物检材的发现提取,形成物证
鉴定的完成体系。
(五)树立生物物证防护意识
这一环节是从生物检材挖掘有用信息的重要保证,从开始保护整个犯罪现场直到案件的侦破,整个破案过程中都需要减少生物检材的污染问题。从接警控制现场到物证的发现、提取和保存送检,以及实验室的检验乃至剩余检材的保留,必须要根据有关的规定来减少生物检材的污染,保留线索的纯洁性、有效性。
三、生物检材的价值分析
(一)确保勘查质量
犯罪现场是犯罪嫌疑人作案遗留下来的证据,这些证据有利于侦破案件,尤其是生物检材。通过分析现场痕迹以及物证可以大致锁定犯罪嫌疑人,通过提取生物检材中的重要信息来确保勘查质量。可以根据生物检材的检验报告来重建犯罪现场,大致确定犯罪现场所发生的事,通过现场的痕迹以及生物检材可以缩小搜寻范围,大大的减轻了侦查员的侦查压力,生物检材更是重要的现场勘查依据。
(二)完善犯罪分析技术
犯罪现场是破案重要的依据,通过对现场进行分析提取有效的破案线索,因此,生物检材中的提取具有重要的价值,这也是现场分析中最重要的工序,对现场进行勘验后,指挥员根据所勘验的信息来确定案件的性质,并根据生物检材以及现场的勘验提取分析来确定下一步行动。
(三)增强诉讼的对抗性
原刑事审判在法庭上根本起不了重要的作用,总是流于形式,表演现象更是屡见不鲜。全国人大特意对此提出了修改,进一步完善了审判的公正性,彻底打破形式主义。而为诉讼提供重要的依据就是现场的生物检材提取,力图为诉讼提供强有力的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犯罪嫌疑人,必须要充分重视生物检材的提取,为破案提供有力证据。
四、结语
从目前的犯罪案件侦查来看,生物检材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尤其是一些重大案件,能够迅速地锁定犯罪嫌疑人,减少侦查的范围。在提取生物检材时会遇到较大的困难,因此,技术人员必须要提高勘验水平,不断积累经验,尤其是勘查犯罪现场时要细心,通过掌握生物检材的形成规律,才能在众多的证据中找到破案依据,必须要按照实际的操作流程,减少走弯路的可能性,排除一些干扰侦查的证据,尽快锁定犯罪嫌疑人,早日破案。
[1]陈峰,凌穗华.论现场足迹的发现和识别[J].法制与社会,2016(20):275-276.
[2]刘孝哲.犯罪现场中生物检材的发现和提取与案件侦破[J].河南科技大学学报(医学版),2013(04):313-315.
[3]李春生,陈煌.犯罪现场生物检材真伪的分析[J].刑事技术,2010(03):61.
D918.91
:A
:2095-4379-(2017)26-0156-01
刘陇(1985-),男,汉族,陕西西安人,本科,甘肃省敦煌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痕迹检验、电子物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