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严纪守底线 务实重行谋发展
——关于抓好湖北省道教事务服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思考
2017-01-28向步超
文/向步超
经验交流
正风严纪守底线 务实重行谋发展
——关于抓好湖北省道教事务服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思考
文/向步超
湖北省道教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道教服务中心”)为省民宗委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承担着联络服务湖北省道教协会和信教群众的重要职责。在实际工作中,道教服务中心既要做好上传下达任务,又要指导、协调、推进具体工作,其工作成效,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宗教政策、法律法规能否得到贯彻执行,直接关系到省民宗委工作决策部署能否得到贯彻落实,直接关系到全省道教事业能否实现健康发展。当前,全省道教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如何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做好道教服务中心的工作,推动全省道教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至关重要。
努力克服思想认识误区,切实夯实思想根基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是总开关,是重要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首先要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夯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根基。
克服与己无关的麻痹思想。从单位层面讲,通常有一种思维,认为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只是一个联络服务机构,没有审批权,没有用人权,没有大额资金,廉政风险也自然离得远,抓党风廉政建设都是实权部门的事。时间久了,可能出现风险意识淡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弱化等现象,形成惯性思维和麻痹思想,发生廉政风险的机率就会大幅提升。从个人层面讲,有的党员可能会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领导层的事,自己只是普通工作人员,跟自己关系不大,只要自己没有事,别人怎么做是别人的事,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对一些不正常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加以制止,也影响着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和单位部门的整体形象。在实际工作中,只要是业务部门,都或多或少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只要行使权力就必然会有风险,如要防范风险,首先就要从思想上引起重视,把牢思想总开关。
杜绝小节无害的侥幸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省委反腐工作的高压态势下,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但不想腐堤坝还需要进一步巩固,特别是小节把控上仍存在风险。在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服务过程中,通过良好的服务建立友好的关系。有时,服务对象出于对服务工作的认可,施之以礼表示感谢;有时,基于双方良好友谊来往,随以小礼。就个人情感而言,是微不足道,是人之常情,却不自知已经违反廉洁规定。点滴成河,积沙成塔,如此以来,不仅逐步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还会在歧途上渐行渐远。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一方面,要引导服务对象转变观念。接受、点赞优良服务,特别是对一些重大活动中,工作人员加班加点、日夜工作、无私付出提供的服务,以符合中央新规定的方式,表达对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认可。另一方面,还需要工作人员自觉亮明身份。在实际工作中,宗教服务中心和宗教协会工作人员日常同办公、是同事;而同时,宗教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还有一个重要身份是党员干部,必须带头严格遵守《准则》《条例》的规定和要求。
清除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逃避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越抓越实,篱笆越扎越紧。认为工作难做、动辄得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逃避情绪偶有滋生。个别同志觉得既然要防止风险,那么正常的服务工作也可以不做了,正常的工作交往也不该有了,对待群众工作、对待服务诉求、对待各方回应能躲就躲、能逃则逃,一推二卸,不由地形成了懒政思维,甚至连工作也受到了影响。与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距离疏远了,职能作用发挥效力也打了折扣,影响了个人事业的健康发展。当前,要通过认真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发现问题,加强整改,着力清除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逃避思想。
努力明规矩严标准,切实规范日常行为
无规矩不成方圆,形成规范的行为标准,有利于规范行为;知止而行,明确正确行动方向,形成有效工作合力,形成健康工作氛围。
端正态度。宗教服务中心的工作,重在联络,核心在服务。全体工作人员都是党委和政府为宗教界人士聘请的“服务员”,道教服务中心就要为全省道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双方是一种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而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只有端正了工作态度、服务态度、理顺了工作角色,才能有良好的心态,才能不计报酬、不计得失,提供热情、周到、细致、有效的服务。
形成规范。通过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制度管人、管事、管财,将有限的权力关进又密又细的“笼子”,时刻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重点要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将监督教育融入日常,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特别是在与宗教界人士交往中,要落实“亲”“清”二字,保持亲切关系,做到清白交往。建立与宗教界人士交往行为规范,形成有效的工作制度,明确行为准则,明确交往尺度,规范言行。既要服务到位,又不能工作越位,更不能混同于教职人员,要时刻牢记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身份。
主动拒绝。宗教服务中心的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和艺术性。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善于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要求,旗帜鲜明讲纪律要求。在具体工作过程中,做到互相尊重,既要充分尊重教内人士的教义教规,更要让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理解党纪政纪对党员干部的明确要求。关键是要通过不断学习,充分领会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切实筑牢思想防线,提高政治站位,提升自己的品德节操,才能对一些超出正常交往范围的行为,立场坚定,主动拒绝。
努力完善检查执纪方式,切实提升监督效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抓好服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必须着力发挥监督检查的效力,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
积极争取上级监督。宗教服务中心不同于机关,没有专门的监督机构。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积极争取驻部纪检组、委机关纪委等机构加强对宗教服务中心工作的指导监督。在加强自律的同时,积极争取上级纪检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例行巡查,对财务管理、“三重一大事项”、日常工作开展进行全面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及时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最后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和影响。
大力增强同级监督。党中央要求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建立清清爽爽、纯洁健康的同志关系。同级之间、同事之间、同志之间要敢于监督,一个单位、一个集体就是一个共同体,要有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意识,出现了廉政风险和违纪违法事件,最终影响的是整个单位和集体的形象和利益。要严格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敢于监督上级、敢于互相监督、敢于讲真话,让扯袖子、咬耳朵、红红脸、出出汗切实成为常态。
广泛开展群众监督。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工作做得怎么样?党风廉政建设抓得怎么样?群众最有发言权。道教服务中心的服务对象是全省道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同他们打交道最多。在工作中,要时常听取群众的心声和反映,畅通信访信息渠道,通过走出去、请进来,打消信教群众思想顾虑,营造敢于讲真话的氛围,发挥群众广泛性监督的效力,达到全面监督的工作效果。对于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严肃予以处理,形成正确工作导向。
面对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风险问题,道教服务中心要认真有效践行“四种形态”,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形成良好的工作状态,为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召开营造良好氛围,着力推动全省道教事业平稳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湖北省道教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范杨文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