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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经济合同法的过错责任原则

2017-01-28刘珊西北政法大学

消费导刊 2017年17期
关键词:经济合同履行合同违约金

刘珊 西北政法大学

浅析经济合同法的过错责任原则

刘珊 西北政法大学

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前提下,我国经济合同法关于过错责任原则进行了修改与完善。本文针对当前我国经济合同法中的过错责任原则功能及其适用范围进行了简单介绍,重点分析了我国经济合同法过错责任原则的完善方案,旨在为关注这一领域的人士提供一些可行性较高的参考意见,推动我国相关领域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经济合同法 过错责任原则 违约金

引言:社会各界对经济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经济市场环境下,当事人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签订合同之后,合同中涉及的当事人需要自觉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但不可否认的是,经济市场的变化迅速并且十分复杂,由于主观或客观的原因,容易出现合同中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规定的现象。因此,需要明确经济合同法中的过错责任原则,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经济合同法违约责任基本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

(一)经济合同法中过错责任原则功能

当前国内的许多相关领域专家与学者对于经济合同法中所涉及到的过错责任原则各执一词,部分否定过错责任原则的专家学者认为,过错责任会导致在经济市场领域发生纠纷时,民事责任当事人会拥有免责机会。并且由于经济市场环境的复杂性,在制定经济合同当时对于未来发展态势无法全面有效地进行规划,故合同中的责任履行很难得到保障。因此,只有将经济合同法的责任关系进行严格明确,才能有效避免因为过错责任而导致的信息困难等问题。在特定范围内合理应用过错责任原则,也能有效避免上述弊端的出现。

(二)经济合同法过错责任原则适用范围

经济合同法中的过错责任原则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因其适用范围较广,国家采取了相应措施限定了其适用范围。首先,因发生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由于违约一方在此环节中并未发生人为过错,因此不承担相应责任。但此种情况下,当事人需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以达到降低或消除合同双方损失的效果;若没有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则违约人对于扩大的损失部分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其次,在经济合同双方都产生了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需要根据合同要求对于各自违约的部分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若当事人中一方因为另一方的违约行为而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另一方需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损失继续扩大;若没有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则无权就此部分损失要求赔偿。

二、经济合同法过错责任原则完善方案

(一)经济合同法违约金性质需与民法相协调

由于当前我国经济合同法中所规定的违约金形式同《民法通则》中所规定的违约金性质存在矛盾,因此需要对经济合同法中违约金性质部分重新规划调整,使其达到与民法中相关法律法规相协调的效果。例如,我国《民法通则》中关于违约金部分有明确的规定,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或者合同中的既定原则,对于未能履行合同或者采用不适当行为履行合同时,违约方需要支付给合同中另一方当事人一定额度的金钱作为补偿。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违约金具有处罚的性质。但在我国经济合同法中相关规定则明确指出,违约金具有惩罚性质与赔偿性质两种性质。当签订经济合同双方中有一方违约并且造成的损失超出违约金数额,则违约金便失去了其原本的惩罚性质,与民法中相关规定有出入。因此,我国经济合同法法律工作者需要积极对违约金性质进行调整,使其符合民法要求[2]。

(二)需要充分发挥经济合同法违约金作用

经济合同法中设定违约金的目的在于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且对于违约行为进行处罚,具有有效监督合同执行的作用。但经济合同法中关于违约金相关规定未能全面体现该项立法目的,不利于补偿受到损失的一方,因此也不利于保障合同的有效履行。因此,我国相关领域的法律工作人员对于《经济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关于违约金的规定进行了调整,明确指出经济合同违约一方需要补偿被违约方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并且责令违约方不得故意违约,故意逃避合同中所规定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以确保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稳定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市场中的经营秩序,推动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经济合同法中违约金规定需体现过错责任原则

目前我国经济合同法中关于过错责任原则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主要用于人民法院处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违约行为以及为保护经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因此,我国经济合同法中关于过错责任原则需要进一步完善,以提高司法效率,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例如,我国《经济合同法》的第三十五条条款明文规定,若合同双方中有一方当事人违反经济合同,需要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若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超出违约金金额,还需要继续补足超出部分,若需要继续履行合同则需要按照规定继续履行。

以我国某地区的农副产品供应站A站与农工商联合公司B公司签订的黄瓜销售合同为例:双方经营过程中涉及到总货款为一万元,违约金额为20%,在实际操作环节中A站单方面撕毁合同造成B公司经济受损。根据规定,A站只需支付B公司两千元违约金,但对于B公司来说,无法弥补其受到的经济损失。因此,我国相关领域法律工作者对此项法律条款进行了调整,规定当合同双方中有一方违约,需要先支付违约金之后,再对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部分进行赔偿,若被违约一方依旧要求合同继续执行,则双方需要继续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1]。

总结:综上所述,在经济合同法中坚持过错责任原则,并且要求参与经济活动以及签订经济合同条款的双方严格履行合同中所要求的责任,对由此产生经济纠纷的案件,明确区分单方过错还是双方过错。当前我国经济合同法中一项重要的归责原则即为过错责任原则,并且随着经济领域市场环境的不断发展与变化,对其进行合理有效的修改和完善,对于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刘金祥.黑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代市场经济法治系统的主体内容[N]. 深圳特区报,2017-07-25B10.

[2]潘一豪.共享经济模式中合同法的时代性发展——以居间合同的意涵与法律问题为视角[J].安徽行政学院学报,2017,8(03):8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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