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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廷尉王恬开”其人小考

2017-01-27

南都学坛 2017年5期
关键词:年表高祖吕后

李 炳 泉

(鲁东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山东 烟台 264025)

“廷尉王恬开”其人小考

李 炳 泉

(鲁东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山东 烟台 264025)

《史记》卷九○《魏豹彭越列传》所见汉高祖末年任廷尉之职的“王恬开”,其真实姓名是“王恬启”,更“启”为“开”仅为避汉景帝刘启名讳。经考证,王恬启的仕宦经历是:高祖五年,任郎中令;高祖十年九月,改任卫将军;高祖十一年二月,转任廷尉,并约在当年外迁梁相;此后,任梁相长达19年,直至文帝三年去世;其间,于吕后四年受封山都侯。王恬启之所以能于高祖末年至文帝初年历任显职且以王国相封侯,并非仅凭其战功和治绩,而是与他对高祖、吕后、文帝的忠诚及高祖、吕后、文帝对他的亲信有极大关系。

王恬开;王恬启;郎中令;卫将军;廷尉;梁国相;山都贞侯

据《史记》卷九○《魏豹彭越列传》,高祖末年,梁王彭越被告发谋反,废为庶人。吕后建议斩之以绝后患,得到高祖首肯,“于是吕后乃令其舍人告彭越复谋反。廷尉王恬开奏请族之。上乃可,遂夷越宗族,国除”[1]。不过,《汉书》卷三四《彭越传》在记载彭越因谋反被族灭一案时仅提及“廷尉奏请”,删除了任“廷尉”者“王恬开”。又《汉书》卷一九《百官公卿表下》(以下简称《百官表》)“廷尉”栏下,高祖五年有“廷尉义渠”,十年“中地守宣义为廷尉”,十二年有“廷尉育”(名“育”,其姓不详),高祖五年至高祖去世之数年间,也无“廷尉王恬开”其人[2]。

那么,《魏豹彭越列传》所见之“廷尉王恬开”究竟为何许人?他一生除任廷尉一职外,是否还任过他职?凡此,不仅涉及“廷尉王恬开”这一记载是否真实,而且还涉及对汉初仕进制度一些特点的认识问题,值得做一番探讨。

据《史记》卷一九《惠景间侯者年表》“山都”条,王恬开于“高祖五年为郎中柱下令,以卫将军击陈豨,用梁相侯。……(吕后)四年四月丙申,贞侯王恬开元年”。《汉书》卷一六《高惠高后文功臣年表》“山都贞侯王恬启”条下所载与之基本相同。此外,《史记》卷一○二《张释之冯唐列传》也提及“梁相山都侯王恬开”。《集解》引徐广释“王恬开”之“开”云:“《汉书》作‘启’。启者,景帝讳也,故或为‘开’。”又《史记》卷三八《宋微子世家》云:“微子开者,殷帝乙之首子而帝纣之庶兄也。”《索隐》按:“《尚书·微子之命篇》云命微子启代殷后,今此名‘开’者,避汉景帝讳也。”有学者研究,《史记》避汉景帝刘启名讳是相对严格的[3]。从《史记》为避景帝刘启名讳改“启”为“开”及以上二表所载王恬开与王恬启经历相同的情形看,王恬开与王恬启确系同一个人,且其真实姓名为王恬启,而不是王恬开。

那么,《魏豹彭越列传》中提及的“廷尉王恬开”是否就是上面提到的历任郎中令、卫将军、梁相且被封为山都侯的王恬启或王恬开呢?这是本文要讨论的一个关键性问题。

在此,先对王恬启所任之“郎中柱下令”作点解释。据上引《惠景间侯者年表》“山都”条和《高惠高后文功臣年表》“山都贞侯王恬启”条,王恬启于高祖“五年为郎中柱下令”。颜注曰:“柱下令,今主柱下书史也。”对此解释,今人多有沿用*张烈认为:“(柱下令)亦即柱下史。周秦官名。相当于汉以后的御史,因其所掌及侍立常在殿柱下而得名。”见张烈主编:《汉书注译》第一册,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1997年版,第665页。王利器认为,“‘郎中柱下令’,谓以郎中任柱下令。柱下令,官名,即柱下史,掌管文书并记事,因其经常侍立于殿柱之下,故名”。见王利器主编:《史记注译》第一册,三秦出版社1988年版,第946页。仓修良释“柱下令”曰:“官名。全称郎中柱下令。楚汉时期刘邦所置。”见仓修良主编:《汉书辞典》“柱下令”条,广西美术出版社1996年版,第455页。。其实,颜注的这一解释系以“今”例“古”,其中的“今”显然指唐而非汉,因此,“柱下令,今主柱下书史也”并非是对“郎中柱下令”的确切解释。若比对《高惠高后文功臣年表》王恬启“汉五年为郎中柱下令”与《百官表》“郎中令”栏下高祖五年有“郎中令王恬启”的记载不难发现,班昭是将“郎中柱下令”视作“郎中令”的*据《后汉书》卷八四《列女传·曹世叔妻》,班昭“兄固著《汉书》,其八表及《天文志》未及竟而卒,和帝诏昭就东观藏书阁踵而成之”。可见,《汉书》之《百官公卿表》《高惠高后文功臣年表》等八表均为班昭所作。。《百官表》云:“郎中令,秦官,掌宫殿掖门户,有丞。”颜注“郎中令”引臣瓒曰“主郎内诸官,故曰郎中令”。张家山汉墓竹简整理小组释《二年律令·秩律》秩二千石之“汉郎中”曰:“汉郎中,应即郎中令,‘掌宫殿掖门户。’”[4]陈直认为,“郎中,在西汉初期,也可主柱下事宜,如山都侯王恬开(《惠高后文功臣年表》),为郎中柱下令是也”[5]。从《百官表》强调郎中令为“秦官”及《二年律令·秩律》所载汉初“郎中”秩二千石的情形看,“郎中柱下令”应是“郎中令”的全称,而“郎中令”中间所加“柱下”二字,应如陈直所说,乃因汉初郎中“主柱下事宜”之故。如此说来,王恬启所任之“郎中柱下令”实际上就是“郎中令”,班昭的理解不误。至于王恬启任郎中令之前有何经历,因史阙有间,不得而知。

那么,王恬启任卫将军在何年?这也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史记》卷八《高祖本纪》云:高祖十年“八月,赵相国陈豨反代地。……九月,上自东往击之。至邯郸”。又《史记》卷九三《韩信卢绾传》云:“高祖十年七月,太上皇崩,使人召豨,豨称病甚。九月,遂与王黄等反,自立为代王,劫略赵、代。”从这两条记载看,陈豨反叛在高祖十年八月,其“自立为代王”并“劫略赵、代”与“上自东往击之”“至邯郸”均在高祖十年九月。又上引《惠景间侯者年表》“山都”条云:王恬启“以卫将军击陈豨”。由上推知,王恬启任卫将军之职必在高祖十年九月。

接下来,讨论一下王恬启任梁相的时间。《惠景间侯者年表》“山都”条与《高惠高后文功臣年表》“山都贞侯王恬启”条均记王恬启“用梁相侯”,惜均未提供王恬启任梁相的时间信息。《汉书》卷一《高帝纪下》云:高帝十一年“三月,梁王彭越谋反,夷三族。诏曰:‘择可以为梁王、淮阳王者。’燕王绾、相国何等请立子恢为梁王,子友为淮阳王”。《高祖本纪》云:高祖十一年“夏……立子恢为梁王”。据此推知,梁王彭越被“除国”“迁蜀”及其“复欲反,遂夷三族”之事均发生在高祖十一年夏刘恢被正式立为梁王之前。至于《史记》卷一七《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所载之高祖十一年“二月丙午,初王恢元年”,仅表明刘氏梁国纪年的开始和彭氏梁国纪年的终止,并不意味着此时刘恢已被正式立为梁王。由高祖十一年三月梁王彭越被夷三族、同年夏刘恢被正式立为梁王推断,王恬启任梁相当在高祖十一年三、四月之后。

最后,再来集中讨论《魏豹彭越列传》所见“廷尉王恬开”是否就是上面提到的历任郎中令、卫将军、梁相且被封为山都侯的王恬启或王恬开的问题。

《史记》卷一八《高祖功臣侯者年表》“土军”条云:宣义于“高祖六年为中地守,以廷尉击陈豨,侯,千二百户,就国,后为燕相。……十一年二月丁亥,武侯宣义元年”。《高惠高后文功臣年表》“土军式侯宣义”条除“千二百户”作“一千一百户”外,其余记载均与上表相同。据上引二表可见,宣义于高祖十一年二月丁亥日“以廷尉击陈豨”有功,被封为土军侯。汉制,列侯“就国”必须同时卸去在朝廷所任官职。以此来看,宣义“就国”并被免去廷尉之职必在高祖十一年二月丁亥日受封之时。也就是说,宣义始任廷尉在高祖十年九月,卸廷尉任在十一年二月,前后不足半年。若再联系《百官表》“廷尉”栏下高祖十二年有“廷尉育”的记载看,高祖十一年二月至同年九月(或至高祖十二年初)*汉初以十月为岁首,故九月为年末。应有除宣义和育之外的人任廷尉之职。

《百官表》“廷尉”栏下惠帝三年有“长修侯杜恬为廷尉”的记载。王先谦对此提出怀疑,说:“《功臣表》‘恬以廷尉,侯’。高帝十一年正月封,是侯时已为廷尉。又云四年薨。孝惠三年,子中嗣。是恬薨在惠帝二年,亦不应三年为廷尉也。此八字当在高帝十一年下,误移于此。”*上海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整理:《汉书补注·百官公卿表第七下》(第二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922页。李开元同意王说,认为高帝十一年任廷尉者为杜恬。其说参见氏著《汉帝国的建立与刘邦集团——军功受益集团研究》附录《高帝期三公九卿表》,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267页。施之勉对王说提出批评,认为:“王说高帝十一年正月封,是侯时已为廷尉。其说非也。《表》云高帝十年,中地守宣义为廷尉。十二年廷尉育。则高帝十一年,恬安得为廷尉耶。”*施之勉:《汉书集释(三)》,台北:三民书局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初版,第1280、1281页。唐子恒也持与施氏相似的看法。他说:“彭越之诛在汉十一年(前196年),而育正是该年起任廷尉的,他的前任为宣义。”其说参见氏著《“廷尉王恬开”小考》,《文史哲》2002年第3期。对比来看,施之勉的批评并无多少道理,而王先谦之说虽有小误,但多数意见是正确的,且更具有启发性。具体分析,不难看出:其一,从《高祖功臣侯者年表》“长修”条孝惠“三年,怀侯中元年”和《高惠高后文功臣表》“长修平侯杜恬”条“(高帝十一年)三月丙戌封,四年薨”的记载看,王氏所说“恬薨在惠帝二年”是正确的,《百官表》“廷尉”栏误系“长修侯杜恬为廷尉”于惠帝三年乃为错简所致;其二,据《史记》卷一八《高祖功臣侯者年表》“长修”条“以内史击诸侯,功比须昌侯,以廷尉死事,千九百户。……十一年正月丙辰,平侯杜恬元年”的记载看,杜恬是“以内史击诸侯”之功于高祖十一年正月被封为长修侯的,并非如王氏所说“是侯时已为廷尉”,“以廷尉死事”显然是后来的事;其三,王氏杜恬于“高帝十一年正月封,是侯时已为廷尉”的说法虽有误,但却暗示高祖十一年有宣义与育之外的人担任过廷尉。此点正与笔者前面的推断相合。也就是说,宣义于高祖十一年二月丁亥日受封为土军侯时即卸去廷尉任并“就国”,接任廷尉之职者并非杜恬,而是另有他人。从《魏豹彭越列传》所载廷尉王恬开于高帝十一年二月或三月奏请族灭梁王彭越及梁王彭越于高帝十一年三月被诛的情形看,高帝十一年二月继宣义之后任廷尉者非“廷尉王恬开”莫属。如此说来,《彭越传》删除“廷尉王恬开”中“王恬开”的做法不妥,《百官表》“廷尉”栏于高帝十一年漏载“廷尉王恬启”也有遗憾,均以补上为佳。

从以上考证看,王恬启于高祖五年任郎中令,高祖十年九月由郎中令转任卫将军,且又于高祖十一年二月转任廷尉,任卫将军之职不足半年*拙见认为,西汉前期的卫将军系临时设置的将军,其职责是保卫皇帝亲征时的安全,战事结束即罢。此观点在拙作《西汉列将军考述》(未刊稿)中也有论述。。又,王恬启卸去廷尉之职并外迁梁相当在高祖十一年三月至九月(或至高祖十二年初)间,任廷尉之职也只有半年左右。由上可见,“廷尉王恬开”与历任郎中令、卫将军、梁相且被封为山都侯的王恬启或王恬开就是同一人,且其任廷尉之职在高祖十一年二月,卸去廷尉之职在高祖十一年三月至九月(或至高祖十二年初)间。

据《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吕后“四年四月丙申,贞侯王恬开元年”、吕后四年“四月丙申封”的记载看,王恬启于吕后四年四月丙申日被封为山都侯。又据《史记》卷九《吕太后本纪》,吕后“四年,封吕媭为临光侯,吕他为俞侯,吕更始为赘其侯,吕忿为吕城侯,及诸侯丞相五人”。关于“诸侯丞相五人”,《集解》注引徐广曰“中邑侯朱通、山都侯王恬开、松兹侯徐厉、滕侯吕更始、醴陵侯越”。需要说明的是,吕后封“诸侯丞相五人”为侯,一方面固然与当时的制度安排有关,另一方面也是为其大封吕氏为侯作陪衬。据《吕太后本纪》,吕后七年“二月,徙梁王恢为赵王。吕王产徙为梁王,梁王不之国,为帝太傅”;又《汉书》卷三《高后纪》,吕后“七年冬十二月……以梁王吕产为相国”。这又说明,在梁王吕产于高后七年二月任帝太傅、相国而“不之国”的情况下,王恬启是以丞相之职“统众官”,维持着整个吕氏梁国的大局。

又《惠景间侯者年表》所载中邑侯朱通、乐平侯卫无择、醴陵侯越的受封户数均为六百,而山都侯王恬启、松兹侯徐厉则无受封户数的记载。这应是《惠景间侯者年表》失载或为后世传抄时遗漏。据朱通、卫无择、越等三位以“诸侯丞相”得以封侯的受封户数推定,同为以“诸侯丞相”得以封侯的王恬启、徐厉的受封户数也必为六百。

王恬启受封户仅六百,并不很多。汉初列侯封户最多者一万六百户,最少者五百户,而以封一二千户的人数比例最大。若仅就受封户数而言,山都侯王恬启也只能算一个很小的列侯。吕后二年,曾差次一百八十多位列侯功以定朝位,所有的列侯无论功之大小,也无论有功无功,均排定一个位次。此时,王恬启等“诸侯丞相五人”还未受封,其受封又在两年之后。显然,王恬启等五丞相侯又在此前的一百八十多位列侯之外。王恬启尽管属于受封较晚且受封户数不多的列侯,但毕竟算是当时贵族中仅次于天子、诸侯王的第三级贵族,地位还是比较高的。

那么,王恬启所受封之山都侯国在何地呢?据《汉书》卷二八上《地理志上》,南阳郡有山都县。《水经注·沔水》云:“沔南有固城,城侧沔川,即新野山都县治也,旧南阳赤乡矣,秦以为县。汉高后封卫将军王恬启为侯国。”[6]从《惠景间侯者年表》《高惠高后文功臣年表》的记载看,王恬启是“用梁相侯”,《水经注·沔水》所记其封侯时的官职不确。从《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伯高名述,亦京兆人,为山都长”及《续汉书·郡国志四·南阳》又有“山都侯国”的记载推测,山都县在两汉时期当一直为小县,且始终在南阳郡域之内。又据《汉书》卷二八上《地理志上》,山都县曾为王莽之母功显君的“食邑”,说明山都县虽小,但在当时颇被看重。至于山都侯国的具体方位,据张修桂的意见,当在今湖北省谷城县东南一带[7]。

列侯与诸侯王之不同处甚多,其中之一是诸侯王一般治国,而列侯不治国。汉制,列侯所封之县改称国,其令或长改曰相。王恬启虽受封于山都侯国,但他与山都侯国并无行政上的关系,山都侯国的实际行政长官是朝廷命官山都相,而非山都侯,山都相也并非山都侯的臣属。实际上,山都侯国的相与山都侯的关系也仅是按期将山都侯国六百户的租税派吏卒输送到山都侯家而已。

山都侯国的总户数在吕后时不可能只有六百。据《汉书》卷二八上《地理志》,山都侯国所属之南阳郡共辖三十六县、侯国,总户数为三十五万九千三百一十六,每县、侯国平均约万户。即使县有大小之分,不尽如平均数,其最小之县亦当不少于五千户。当然,此为西汉末的情形,吕后时应当更少些,但每县、侯国平均户数也不会少于二、三千户。所以山都县虽然在名义上被改成了山都侯国,实际上也只是将原山都县缴纳租税的民户拨出六百户的租税归山都侯所有,其余民户的租税仍要归于朝廷。

王恬启从高祖十一年始,历惠帝、吕后,到文帝初,一直任梁相。《史记》卷一○二《张释之冯唐列传》云:“是时,中尉条侯周亚夫与梁相山都侯王恬开见释之持议平,乃结为亲友。”据上引《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山都侯王恬启于吕后四年“四月丙申封,八年薨”。又《惠景间侯者年表》“山都”条云:文帝“四年,惠侯中黄元年”。由此可见,王恬启于文帝三年去世。学术界虽然长期以来对上引《张释之冯唐列传》一段材料的年代存有争议*日本学者水间大辅说:“据《史记·张释之列传》及《汉书·张释之传》,高祖庙玉环盗案后,除周亚夫以外,‘山都侯王恬启’(《史记》作‘王恬开’)亦与张释之结为亲密朋友。但是,如梁玉绳所指出,据《史记》卷一九《惠景间侯者年表》及《汉书》卷一六《高惠高后文功臣表》,王恬启文帝三年死去(《史记志疑》卷一二)。据以上《年表》,文帝后元六年左右为山都侯的人是王中黄(恬启之子?),故可能是‘王恬启’是‘王恬启子中黄’之误。然而,高祖庙玉环盗案后有张释之与王恬启结为亲密朋友的记载,及王恬启文帝三年死去,反以此姑且可认为,如《汉书·百官公卿表》所说,张释之就任廷尉在文帝三年,并高祖庙玉环盗案亦发生于同年。这么说来,张释之与王恬启在高祖庙玉环盗案后结为亲密朋友的记载没有矛盾。但是,与张释之和‘中尉周亚夫’结为亲密朋友的记载有矛盾。并且,如梁玉绳所指出,张释之文帝三年在廷尉之任是不可能的(《史记志疑》卷三三)。”说见氏著《汉初三族刑的变迁》,《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6期。此处,《张释之冯唐列传》及《汉书·张释之传》将王恬启与“中尉条侯周亚夫”并提,并叙其事于文帝末年,疑其为错简所致。尽管如此,我们也不能否认王恬启在文帝三年以前仍任梁国丞相这一事实。,却不可否认王恬启在文帝最初三年一直任梁国相这一历史事实。据《史记》卷一○《孝文本纪》,文帝二年“子揖为梁王”。梁王刘揖是汉文帝最小的儿子,“好《诗》《书》,帝爱之,异于他子”[2]。又据《惠景间侯者年表》《高惠高后文功臣表》,王恬启死后,文帝定其谥号为“贞”。

王恬启之后,山都侯爵为其子孙所继承。据《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孝文四年,宪侯中黄嗣,二十三年薨”;“孝景四年,敬侯触龙嗣,二十三年薨”;武帝“元狩五年,侯当嗣,八年,元封元年,坐阑入甘泉上林,免”。据上可见,自吕后四年始封至武帝元封元年“国除”,王恬启之后仍有王中黄、王触龙、王当三代山都侯,山都侯国共存续74年。

综上而言,《魏豹彭越列传》所见汉高祖末年的“廷尉王恬开”与《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山都”条所载历任郎中柱下令(即“郎中令”)、卫将军并最终任梁相的“王恬启”系同一人,其真实姓名是“王恬启”,更“启”为“开”仅为避汉景帝刘启名讳。王恬启的仕宦经历是:高祖五年,任郎中令;高祖十年九月,改任卫将军;高祖十一年二月,转任廷尉;又约于当年外迁梁相,历经惠帝、吕后,直至文帝三年去世,先后任梁相(高祖时称相国,惠帝以后称丞相)长达19年;其间,又于吕后四年受封为山都侯。王恬启去世后,其山都侯国又延续了三代,直至武帝元封元年因故被废。从王恬启未被列入《高祖功臣侯者年表》及在高祖五年至十一年之间先后任郎中令、卫将军这两个只有皇帝信得过的人才能担任的官职看,他无疑是高祖所亲信之人;又从王恬启任廷尉时受吕后指使奏请族灭梁王彭越及在吕后摄政时受封为列侯并任吕氏梁国之相职的情形看,他与吕后的关系也一直非常密切;再从王恬启在文帝初继续任梁相并辅佐文帝爱子梁王刘辑及死后被赐谥号为“贞”来看,他又是很受文帝赏识和倚重的人。可以这样说,王恬启之所以能于高祖末年至文帝初年历任显职并得以封侯,并不是凭其战功和治绩,而是与他对高祖、吕后、文帝的忠诚及高祖、吕后、文帝对他的亲信有极大关系。

[1]司马迁.史记[M].中华书局点校本修订本.北京:中华书局,2003:3147.

[2]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

[3]梁建邦.《史记》的避讳[J].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1(2):23-27.

[4]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释文修订本[M].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69.

[5]陈直.史记新证[M].北京:中华书局,2006:152.

[6]郦道元,著.水经注[M].陈桥驿,校证.北京:中华书局,2013:376.

[7]张修桂.龚江集[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58.

[责任编辑:刘太祥]

2017-05-16

李炳泉(1958— ),男,汉族,河北省张家口市人,鲁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历史学博士,主要从事秦汉史及简牍方面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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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6320(2017)05-00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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