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网络的编织与运转*
——民国浙南海外移民动因再探讨
2017-01-27徐立望
徐立望
(浙江大学 人文学院,浙江 杭州 310007)
移民网络的编织与运转*
——民国浙南海外移民动因再探讨
徐立望
(浙江大学 人文学院,浙江 杭州 310007)
浙南;侨乡研究;新侨乡;移民网络;移民中介;带客;包客
论文通过台湾国史馆所藏的外交部档案、青田档案馆所藏华侨档案、民国新闻媒体、20世纪80年代的浙南侨情调查等资料,进一步探讨了民国浙南海外移民动因。认为贫穷固然是晚清民国浙南乡民出国的最主要原因,但是移民中介所编织的跨国移民网络和输送通道,对于浙南移民在海外的大规模聚集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如果说经济因素是推动浙南移民出国的根本动因,是第一动力,那么在移民中介组织形成后,以乡情为纽带,以上海为中心,通过诱导、发动、输送,俨然成为推动浙南移民出国的第二动力。出于利益的追逐,他们不仅提供各项出国服务,而且在浙南长期布点,流动演说,动员乡人出国,掀起地方出国浪潮。正是这样的移民中介组织,使得浙南移民在欧洲的先发优势转变成垄断优势,乃至成为在欧洲中国侨民的代名词,影响至今。
在中国海外移民群体中,浙南地区与广东、福建等传统侨乡相比,移民历史、人数规模虽颇为不及,但也颇具特色。一般而言,以青田人为先导的浙南海外移民从晚清才开始出现,至民国时规模性地流向欧洲和日本,现已成为欧洲华侨华人中最大的群体。①晚清民国浙江赴欧洲的移民浪潮,从青田逐渐扩散到周边的文成、瑞安等温州所属地区,而青田在民国时期曾属于温州管辖。一直以来,青田、温州乃至于浙南并不是界限分明的行政单位和地理单位,它们往往是重叠的、模糊的。对于浙南民众出国成因的分析,目前学界中如张秀明、朱梅等学者的梳理已经颇为清晰,其根本原因在于该地区落后的经济,而幸运的是,浙南地区富蕴适合作为石雕材料的叶蜡石矿资源,外出移民可借矿石、石雕贸易谋生。侨乡与矿石产区的重合,华侨华人与石雕艺术的结合,是浙南侨乡独具的特色。[1]
浙南民众大规模地奔赴欧洲、日本乃至世界各地,但是这些国家地区经过短暂的宽容期后,或出于政治、治安,或经济因素等,开始对浙南移民严加限制。中国政府也屡屡出台严厉的措施禁止浙南民众赴欧,但是仍然阻挡不了浙南民众的步伐。为什么他们能够突破国内外政府的禁令,且能在短短几十年中形成大规模的海外聚集,其背后的驱动力是什么?有无背后的组织者?
依靠民国时期旅欧学者陈里特的调查、民国期刊、台湾“国史馆”档案、青田档案馆藏民国华侨档案、1949年后浙南归侨的口述史料等资料,对以上问题做进一步的研究成为可能。这些资料揭示出被称为“带客”或“包客”的移民中介对浙南移民在海外大规模聚集起到了关键性作用。目前学界对此并未多加注意,只在一些地方文史资料和侨史研究论文中略有提及,迄今未有专文论述。西方社会学界则出于对当前国际移民的考察,对移民中介有所关注。他们从市场导向与经济理性选择来分析当前的“移民业”,指出移民业一旦出现,从其自身利益出发,就强烈希望移民源源不绝,从而可能使相关政府基于本国利益而围追堵截非正规移民的努力事倍功半。[2]虽然其分析的对象是当今的移民浪潮,并侧重于移民中介自身,但其情况与民国浙南移民中介的组织运转却颇为契合。此外,陈忠平认为,网络发展和变化的真正动力和意义在于其关系的制度化(即制度分析理论所强调的正式组织、规定、程序等导致的关系规范化、组织化、正式化过程)、扩大化、多元化,以及网络成员互动的增强化,此观点对笔者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和启示。[3]
在民国浙南移民形成规模化群体的过程中,移民中介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说经济因素是推动浙南移民出国的根本动因,是第一动力,那么移民中介组织出于对利益的追逐推动浙南移民出国,就成了第二动力。②此处所提到的第一、第二动力,并非精确的数字排序,而是出于历史分析的模糊化处理,以此昭示出中介组织是民国浙南民众大规模出国的关键性因素。
一、严禁之下的移民潮
民国时期,社会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很难有精确的人口统计数据,再加上侨民出国合法与非法途径并存,因此,只能大致估算浙南在欧洲和日本侨民的人数规模和变化。
由于中日之间往返便利、手续方便,且出国谋生所需的最大成本—旅费较为便宜,使得日本成为浙南移民在国外最重要的聚集区之一。一般认为,1922年浙南移民在日人数达到顶峰,《民国日报》登载,“新从浙江温州、处州两地来日之劳工突然增加至5000余人,散处各地”。[4]《晨报》数据亦显示,1922年在日本的浙南移民为 5000 余人。[5]可见当时赴日之盛。但在1923年日本关东大地震后,居日侨民数量急剧下降。温州学者章志诚曾利用《民国日报》《申报》对地震后日本遣返的浙南侨民做过统计,从1923年9月18日至11月23日仅仅2个多月间,就有4445名侨民回国。①章志诚主编《温州华侨史》,今日中国出版社,1999年,第29页。郑乐静利用日本外务省的档案,统计出遣返华工是4131人,参见《20世纪初日本排斥华工政策与旅日浙南华工群体》,《华侨华人历史研究》2015年第1期。
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随着日本侵华势力陡涨,日本国内原有的经济排斥又夹杂着政治因素,使得身在日本的浙南侨胞处境日窘。在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之前,被逐的旅日侨民已达上百批之多,其中多系浙江瑞安、永嘉、青田等籍。[6]一些赴日不成的浙南民众纷纷转而赴欧谋生。
民国时期旅欧的华侨研究者陈里特通过与中国驻欧各国使领馆负责人的探讨,并结合他自己的实地调查判断,一战后,青田赴欧移民快速增长,在1925-1926年间到达顶峰,约有2.5万人左右。后随着欧洲经济恐慌的加剧,赴欧移民开始逐渐减少,到1932年,约还有1.7万名青田人。[7]邹韬奋在1934年考察欧洲时也发现,“(浙南人士)不到十年,竟布满了全欧!最多的时候有三四万人,现在(1934年)也还有两万人左右,在巴黎一地就近两千人。”[8]1992年,青田进行的侨情普查显示,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国家有:法国3908人,日本3286人,俄国1902人,荷兰1900人,德国1888人,意大利1671。[9]可见,自民国开始的青田人奔赴欧洲、日本的传统也延续至今。
民国浙南侨民的精确数据已不可能获得,但结合不同的统计渠道,大体可以判断:曾赴日本的人数应在5000人以上,而在欧洲,鼎盛时能达到3万人左右。
在欧洲,饱含民族自尊心的留学生对这些“衣服褴褛、穷相毕露”者深恶痛绝,“中国同学和他们之间隔着一条鸿沟,商人们羡慕学生们的幸福,而学生们把商人看得同自己是不生关系的。”[10]1937年,时任行政院秘书长的翁文灏访问欧洲,在与留学生会面时,学生就提出“应取缔青田人来欧”。[11]萧乾在二战期间曾担任《大公报》的特派记者,他在出国前“听到多少老留学生批评青田商人,说他们如何为国家出丑。”[12]驻欧的使馆人员也对浙南侨民殊无好感,屡请外交部出资将小贩遣回并严格限制其出洋。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对护照办理进行了重大变革,办理机构由外交部统辖的江苏交涉署改为各地公安局,办理护照不再仅仅是外交部一家之事,也成为了地方政府职能的组成部分。外交部还请海关当局严格检查出洋华人的护照,如无护照者,应即扣留。[13]1930年,上海市公安局与法国邮船公司达成协定,由法邮船公司于发船前两日将船客护照先行送至公安局审查检验,以避免人照不符、冒名顶替等弊端。[14]
二、移民中介组织的出现
在国内外政府一致阻挠和禁止的情势之下,国民出国绝非易事。而浙南乡民却能络绎不绝地奔赴海外,并在短短几十年时间达到数万人,在信息传播渠道十分有限的农村,仅仅靠自发、零星的出国,是不可能达到如此规模的。一般出国的浙南乡民不懂任何外语和异国风俗,甚至连本国的官话都不会说。他们除了仅有的川资外,都是赤手空拳、一文不名的,但是靠着移民中介就能使他们到达一个完全陌生的国度。
(一)移民中介的概况
在官方称谓中,那些为浙南民众代办出国手续的移民中介被叫做“带客”,浙南当地则称之为“包客”。20世纪20年代以前,日本并不严格限制华工,浙南民众早期出国人数也不多,代办机构数量较少。当时青田人沈鹤鸣和叶某在上海经营“包客”生意。沈鹤鸣开办的位于上海法租界天主堂街的同丰泰是其中较为著名的代办机构,它在晚清即已存在,经营广泛,业务范围包括帮助客商买卖货物、报关纳税、提供住宿、代买船票等。同丰泰明确参与输送浙南华工的事件见诸于1923年7月17的《申报》:在半个月内有温州伞工等赴日,共有四百数十名,结果被日方大量遣送归国。这些华工的船票均托上海同丰泰沈鹤鸣、青田工商社叶某及新兴楼、新永康等购买,每人至神户各缴十五元四角旅费,昌兴及东洋公司一律。惟三菱船祇须十三元五角。而这些代办者中以沈鹤鸣最为公允周到,故各工人缴付十五元四角船费后,亦有不再带银洋即行动身者。[15]
20世纪20、30年代,移民中介机构十分活跃。这些“包客”多为青田和温州人。他们在上海南市、十六铺地区设有一些旅馆和钱庄,如公升、老公兴、吴同春等旅馆,公记、公合昌、公达利、同昌、美大利等钱庄。这些旅馆、钱庄可以提供食宿、代办护照、代买船票、办理汇款等,为民众出国提供一揽子服务。浙南乡民通过同乡介绍,在上海找到这些“包客”,交上三五百元,住进他们的旅馆或者钱庄,就可以等着出国了。如果出国者费用不够,也可由他们的钱庄贷款,等出国后再汇款回来缴清本利,但前提是顾客以后在国外汇款什么的都要通过这个钱庄。[16]
虽然从1922年起,日本开始排华,从限制华工入境发展到驱逐华工回国,但华工赴日仍屡禁不止。同丰泰等这些“包客”的存在,无疑在其中起了巨大的作用。赴日本、东南亚不需护照,只需船票,单人利润并不多,但由于人数众多,“包客”也能从中获利颇丰。日本排华活动升级后,大批离日浙南华工转而赴欧,使得浙南赴欧人数剧增,“包客”们的业务重心也自然转向欧洲。
很可能的是,移民中介为了掩盖幕后交易,于1928年在上海成立了青田旅沪同乡会,并在1929年2月呈请社会局备案,以期获得官方许可。此举引起了在上海颇有影响力的温州同乡会的警惕,他们特函示上海交涉署,“以有青田人某组织一青田同乡会,假借名义,包办出洋护照”,要求加以制止。[17]同时,各新闻媒体对此也多有揭露。面对压力,5月5日,青田旅沪同乡会在《申报》刊登说明辩白:日前各报所载包办护照云云殊非事实,并申明以后由该会印发传单,警告乡人,勿再受带客之愚贸然出国。同时禁止以带客为业之人,否则诉请官厅以诱骗治罪。此会甚至在同年向租界法院发起诉讼,起诉温州同乡会及相关报馆报道失实、公然侮辱,结果被法院驳回。[18]经此一番折腾,青田旅沪同乡会也就无形解散。后来沈鹤鸣与陈达华、朱介卿等人又成立华侨旅行社,专营代客船票业务,这或许是“包客”的另外一种合法身份的包装。
(二)政府与舆论对移民中介的关注
对于欧洲浙南小贩的剧增,最为敏感的是驻外使馆。他们也开始注意到推动小贩赴欧的背后力量。1928年10月出任中国驻德国公使兼驻奥地利王国全权公使的董作宾,到任后见到华侨小贩多人沿途叫喊贩卖物品,即询问其来自何地,因何而来,皆称来自浙江等地,“因有同乡人沈某向渠等言及外国做小本经营如何发财,于是不惜数百元盘费来德”。蒋作宾认为沈某专在上海诱骗华人出洋经商,实为可恶,既丧失国体,又使此辈无力回国。故即在1929年初致电外交部,要求令由沪交涉员迅予将沈某查拿,依法惩处。[19]此处沈某应就是沈鹤鸣。无独有偶,1929年,夏奇峰作为中方代表出席荷兰阿姆斯特丹万国商会,他在向全国商联会的报告书中专门提及了各地“护照屡有滥发,照内且注明商人,实则系衣履不齐,形同乞丐,不明所在国法令之小贩。此项小贩,浙江青田县人居多大数,缘被住居上海法租界天主堂街十三号门牌同丰泰号沈鹤鸣所诱骗,沈犯骗人谓一至欧州,即可发财,人皆被惑,卖田卖屋,全数交与沈犯,请其代办护照船位等事。进抵欧州始悉被骗,故此等小贩,刻有千余人。”[20]
陈里特在1925—1929年间看到,初到巴黎的若干青田客的护照虽然是从上海登船,可发给护照的机构却有南洋各署,以至南美洲各国的。[21]1930年5月21日,被法国拒绝入境的两三百名浙籍小贩,其护照全由广州发给。[22]后因来粤领取护照的浙籍温处等县小贩商人数量过多,约有两百余名,广州政府呈函外交部请其调查众小贩不就近在沪领取护照的原因,才发现“包客”们异地获取护照的计谋,立即严行取缔。[23]此外,移民中介又与邮船船员联系,除代买船票外,还提供藏舱业务。“以每人照船价减半,贿通船上职员,将各小贩藏于机器间,或穿着水手衣服冒充水手,若辈小贩商人只须能到达目的地,无论藏匿于何处均所愿意,虽时被船公司查出勒令登岸,然往者自往。”[24]从1930年后,关于“带客”的报道屡见报端。媒体多从无知乡愚受骗,“带客”哄骗小贩出洋等角度报道浙南小贩乘坐法国、日本、意大利邮船而被查获拘留或遣回的事件,也提及沪上如公记、同昌、公合兴、美大利等号包办是项护照的情况。
三、移民中介的组织与运转机制
北洋时期移民中介组织的中心人物应是从晚清就在上海立足的沈鹤鸣。到南京政府统治时期,鉴于来自政府和舆论的压力逐渐加强,沈鹤鸣急流勇退。他在1934年4月3日的《申报》发布公开启事:因年迈多病,退出与陈达华、朱介卿共同组建的华侨旅行社。之后,陈达华的兄长陈鹤鸣进而成为此时期移民中介的中心人物。台湾“国史馆”所藏的民国外交部档案,记载了以陈鹤鸣为核心的“包客”组织的运转机制。①有关陈鹤鸣等人包揽及伪造护照案内容,多来源于台湾“国史馆”外交部档案典藏号020-070900-0021、020-070900-0022。本节史实如未注明出处,皆来自此档案,不再一一注明。
(一)从陈鹤鸣案所见的移民中介的组织和运转机制
1935年7月31日,一个署名为陈绍斋的人写信给外交部长张群,指控陈鹤鸣、陈达华勾结承办护照的上海市公安局外事股卢主任及当地流氓把持轮埠,勒索出国商人,每本护照须纳费49元(规定照费4元)。张群将此信转给上海市政府和浙江省政府,请求查办此事。2个多月后,浙江省政府回函外交部,认定华侨旅行社接洽办理出洋护照,籍以从中渔利,殊为不合。但上海市政府却不以为然,在给外交部的公函中指出陈鹤鸣、陈达华、朱介卿等人并无不法事。1936年2月10日,又有署名上海公民李知本的人上书外交部长,透露了更为详尽的“包客”组织人员名单及办理护照、动员乡民出国内幕。内称,赵耀明(青田)等人贩卖护照、私自伪造外交部及公安局印章,往来温州及青田间诱骗乡民出国,每人收费400—500元。赵耀明常往来温州、青田各地骗人,宣扬欧洲生意如何易做,如何易得厚利。温青乡民听信谎言,变卖家产,亦有将田产抵押给赵耀明凑资出国。护照则先用他人照片向公安局申请,转卖给其他人时,撕掉照片再贴上新的照片,用伪造印章盖上,再到各领馆盖章。护照一半由上海第二科发出,一半由北平、天津、香港、广东各处公安局发出。上海公安局第二科洪起科长与赵耀明等串通,用假相片、假店铺担保,护照均在洪科长公馆支取。出国护照每张照费为4元,而洪科长卖30元,温青商人正常到公安局申领会被拒绝,非由赵耀明筹办万无一成。
同月,李知本又上书外交部,谈到“包客”组织常派人常驻北平、天津、香港、汕头及广东等地用他人照片申领护照,领出后由邮政或遣人送沪专交华东钱庄、悦来栈或吴同春客栈查收,彼等专卖给温青乡民。每本售价四五百元不一。在这些举报信末还附有被举报者的详细地址。
1936年2月25日,张群出面直接发函给上海市市长吴铁城,将陈绍斋和李知本的举报内容详尽告知,提到陈绍斋所控各节实有其事。“而彼辈往来温州、青田间,拐骗愚民出国者,年来足有四、五千人之多,……犯法奸民固当严予惩办,即渎职之公务员,似亦非从严处分不足以维法纪。”3月20日,吴铁城回函承认上海确实有“包客”组织的存在,只是法捕房会同公安局各派警前往拘拿未能拿获,但否认上海公安局1936年颁发护照有四、五千之多,称该局去岁所发前往欧洲之“工”“商”护照仅357张。最后,也否认有公安局公务人员参与其中,“办理此项护照之手续,须由承办人依次送由主任、科长、秘书、局长核阅盖章,后始能发出,似非一、二人所能舞弊。”
外交部并未就此罢手。4月,又有一封举报信从上海发给外交部长。相比于前几次的化名举报(上海公安局曾有调查),这次为近期从欧洲归国的王纯明、杨俊圃、林志远、崔俊兴等20余青田人实名举报。信中称,陈鹤鸣、陈达华及徐国庆等数人近年利用温青人出国之盛,在上海开设客栈,一面广派爪牙下乡,招诱一般愚农出洋,以代办护照为名,从中剥削敲诈,而在官府禁止颁发护照的情况下,陈某等人私自铸造印章,一概悉仿外部之照本。在信中,更是明确提到即将乘坐法国和日本邮轮去往法国马赛的一批人所持的护照就是由陈鹤鸣等人伪造。果然在4、5月间,法国马赛港口陆续查获从上海出发的法国和日本邮轮上持有伪造护照的中国小贩。5月13日,外交部致电上海市政府缉拿陈鹤鸣、吴国樑、朱介卿、王维德4人,致电浙江省政府缉拿陈达华、周鸿新、陈俊明、任明祥、翁崇发等5人。在有确切的供词和物证的情况下,外交部的态度十分强硬,上海市政府也不再漠然处之,很快就将陈鹤鸣、朱介卿、王维德等人抓捕,但其余人则未能归案。陈、朱等人被移送上海地方法院。《申报》8月7日报道:“本市发照机关,此项伪护照究有多少,实难调查。目被朦混出洋散处欧洲各地之被害人甚多,现在被递解回国者,现已有十四人,故此项被害人,一时未易到案。”最终在1936年底,江苏地方法院做出审判,陈鹤鸣伪造文书处徒刑2年8个月,王维德、朱介卿帮助罪,各处有期徒刑一年。
陈鹤鸣等3人的被捕,并没有摧毁移民中介组织,只是使他们通过上海公安局获取出国护照的行为暂时收敛,转而到其他城市开辟新渠道。1936年7月,胡立三、王岩福等26人呈文外交部,称他们为“包客”所欺骗,所持有的护照均是汕头、厦门、福州、天津、广州等处,姓名均不符,护照均为取道法意,无法久居。1937年,自称来自永嘉、瑞安、青田的林盛忠、叶自仁等11人给外交部长呈文,言道,虽陈鹤鸣、陈达华、朱介卿等移送法院,惩戒有案。同党上海十六铺久和里二号钱庄主任胡振潮、十六铺游民刘阿九、吴亦如、林和清等,利欲熏心,仍不悛改,于本年五月间赴汕头、福州,买通发照机关职员获取护照,每本贿价护照每本法币30元。且代留沪浙籍商民伪填闽籍、粤籍,带到上海出售,每本五十到百元不等,所有照内填写之身高,商人姓名及其出国地区,常有药水涂改,甚将照片泡软调换,自本年五月一月间,汕头一地销售七十余本,福州更多,至今仍在兜售中。……计赴意国四等舱价国币256元,而包办则六百五十元,浙籍出国经商者,每年春秋两季数千人。
(二)移民中介的利益共同体
陈鹤鸣等人的“包客”组织最多不过几十人,没有背后力量的支撑,绝无可能编织如此庞大的输送网络。在屡次举报中,都有公务人员的影子。台湾“国史馆”外交档案中,收录了几封外交部驻沪办事处赵铁章与外交部工作人员的函件,赵曾提到,此案必有背景,各犯多属未受高等教育之流,竟能从事较难伪造之文件,此其可知者,各犯被审俱各延请有律师辩护,而且内中如吴凯声等索费较贵,尤非普通小旅馆老板及小旅馆接客所能办到。不过,外交部也不想卷入过深,外交部对赵铁章的回信即言道:事关法官审判权之独立,未便干预。故此时惟有静待审判之结果而已。
曾在法租界巡捕房工作20多年的薛畊莘撰有回忆旧上海帮会的一篇长文,有助于更深地了解移民中介的网络编织。文中谈到:“当时有一名陈鹤鸣者,温州人,杜月笙的门徒,勾结青田县政府、上海南市警察总局护照股及法、意二国邮船公司买办,并在国外勾结葡、法两国贩卖人口的流氓,和旧中国派驻这两国的公使馆中的败类,诱骗中国青年出国,从中渔利,严重影响国体。……当时中国政府驻葡使馆人员,因政府经常欠付使馆经费,也赖此交易来维持。……上海法租界捕房奉令彻查,并有南市上海警察局长文鸿恩亲自协助,在南市王家码头将陈鹤鸣逮捕。……陈在沪的有关组织均破获,意、法二国邮船公司买办受到严重警告,青田县政府及上海市警察局护照股有关人员被撤职查办。”[25]
移民中介能量颇大,还打通了外国使领馆。如“干春林、何文光专向葡萄牙驻华领事馆签字,关系人何振亚向奥国驻华领事馆签字盖印。”[26]甚至于比利时驻西班牙的领事馆也爆出丑闻,邹韬奋曾有记载,有驻西班牙的某比领受贿滥给护照,我国的青田小贩因纳贿而溜入比境者不少,后来这个领事的舞弊情形被比政府发现,革职查办,青田小贩被连累的都被驱逐出境。[27]
综上,基本能勾勒出这个庞大的移民输出网络的运转机制:以乡情为纽带,以上海为据点,开设客栈和汇兑行,再到浙南去鼓吹发动乡民,如果乡民筹款不够,即提供贷款,将乡民汇集到温州,再统一送到上海十六铺。同时专人负责获取护照(买通上海公安局人员,并虚构商户作为担保以申领护照;派员驻扎在北方的北平、天津、青岛等地,南方的福州、广州、汕头、厦门等地,打通办照机构,提前购买大量护照;也与中国驻外使馆如在南洋槟榔屿、欧洲一些国家的工作人员勾结,以挂号信形式将护照寄回国内。在合法护照的渠道受限后,又从事伪造护照),专人负责外国领事签字。在输送通道上,贿通各邮船代办、船员,浮收船票乃至藏舱于内,将乡民运输出国。出国后,乡民又通过移民中介开设的汇兑行来汇款。如此循环反复、丝丝入扣的网络运转起来,就必然需要源源不断的出国乡民以保证中介从中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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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动员与输送:大规模移民的一种可能性
20世纪80年代之后,浙南侨乡曾对在世的侨民作了一些采访,内容主要是反映侨民在国外的艰难奋斗历程,而对出国途径则较少提及。在这些鳞爪片语的珍贵史料中,可以看到背后移民中介的影子,从中可以一窥侨民的真实看法以及移民中介的影响力。
(一)从侨情调查资料所见的移民中介影响
1919年,青田温溪王岩郞花了170枚银元,通过一个在上海的同乡人办来了一张去法国的护照。[28]1926年,瓯海徐昌星向亲朋戚友借来100多银元,通过上海做“包客”生意的青田归侨陈鹤鸣办来了一本赴日本的护照。上海赴日本的海程较短,船费仅17银元,昌星除付给“包客”办护照及船费外,身边还留有57枚银元。[29]1933年,瑞安潘方崇先从温州乘轮船抵上海,通过“包客”陈鹤鸣办来一本护照,于1933年12月初从上海乘日本远洋轮启程,历时35天到达法国马赛。[30]1936年6月,瑞安丽岙任岩松从温州乘轮船抵上海, 通过青田归侨的关系搞到一本去葡萄牙的护照。同年7月下旬,从上海十六铺码头乘外国轮船赴欧洲,当时和他同船的同乡及青田人有十余人,他们中大多数是到法国、意大利谋生的。[31]
据20世纪80年代侨联对瑞安丽岙旅居法、意、荷等国的老归侨任岩田、郑兴芝、程茂华、徐阿七等人的调査,当时在温州、上海和丽岙地方有一批人,是专门代人办理护照与包送起程至目的地的“包客”,如陈鹤鸣、陈俊明、陈宗厚、陈芳、李笑轻、朱介钦、左洪星、林光等十余人。归侨认为“包客”为丽岙人出国做了不少好事,但也有一些人乘丽岙人出国之机从中敲诈勒索。[32]
瑞安人出国并非易事,文成亦然。据文成一些老归侨说,当时青田的杨定杰、温州的陈鹤鸣、文成的胡进超等人,在上海做“包客”生意帮助他们办理出国手续。这几个人曾在国外谋生过。因此,在文成人出国之前,杨定杰等人都先向他们介绍国外的风俗习惯等,然后由他们代办出国手续。据归侨胡连钦、胡遇舍、张宝仓、胡希定等人回忆,到日本后,每人得向“包客”交付80至90银元(包括中途伙食、住宿,交通费用),到欧洲各国,每人向“包客”交付300银元或1000法币。[33]
浙南侨乡侨情调查所反映出的中介人士颇多,虽包括前面所提到的陈鹤鸣等人,但还有很多人的名字并未出现在民国媒体报道和官方档案之中,他们与陈鹤鸣等核心移民中介组织是何种关系,现在已经不能知晓。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在上海除陈鹤鸣等力量外,应该还有其他移民中介组织与他们存在行业竞争。台湾“国史馆”所存的外交部档案中的举报信,很大的可能是来自竞争同行。陈鹤鸣在1936年7月8日庭审时也说“实出同行妨忌,设此陷局”[34]不为无因。
(二)移民中介的自我维系与动员机制
在移民中介的煽动下,不但贫穷的农民、手工业者纷纷出国,一些家境较好的人也要出国经商。瑞安梓岙竹溪村的蔡庆桃一家颇为富裕。1935年,陈鹤鸣来到此地,煽动乡人出国,并说可以代办护照,包送至欧洲,于是全乡掀起一股出国热潮。庆桃看同村人纷纷出国,他坐立不安,多次与父亲商量要到法国闯一闯。最后,其父终于同意。1936年3月初,他与同乡20余人,每人交450枚银元给陈鹤鸣,从温州乘船至上海,在上海一个小客栈待了20多天,搞到一本去意大利的护照。[37]
在档案文献中,也屡有关于移民中介动员能力的反映。1936年6月,留中亮呈外交部长的秘报中言道:“青田吴卓如、吴叶如兄弟二人专作是项勾当(即带客),其弟吴亦如常常往来温州、瑞安、青田等处各村镇,声称帮办出国护照,每人450—500元,并告诉乡民欧洲获利非常容易,二三年功夫可赚得数万金,较在乡耕田,确胜万倍。”[38]1936年7月20日,胡立三、周月谨等26人等人给外交部的信函谈道:“被陈煜书、吴亦如兄弟、刘伯星、赵耀明等人骗到上海等人骗到上海,说明帮办法国护照及路费,每人四百五十元帮办。乡人无知识,此前并不知道护照具体情况,觉得各位老板为同乡,向在在上海代办护照,早闻大名,在乡间也有名声,便深信不疑。”而且移民中介“各地均有代表,代其接洽,代接洽人每人有二、三十元或五十元好处不等。”[39]1936年9月,自称是军人的青田人夏炎呈送外交部长张群报告书,也提到移民中介陈邦元、程体呈、程松斋、周仲龙等负责煽惑乡民出国,一人成功可从中提成四五十金。[40]
就在1936年,国民政府正式实施义务兵役制,在浙南,出国无疑是逃脱兵役的一种选择,移民中介也抓住机遇,鼓惑乡民出国。如有人所言:“不法之徒,视为利薮,仍复鼓其如簧之舌,煽惑愚民,从中渔利,正值政府实行常备兵役制度,人民视为畏途,每思规避,该恶等又从旁怂恿。”[41]瓯海县潘元禄就是因不满国民党政府抓壮丁和保长们的敲诈勒索,在1937年5月向温州籍“包客”胡干三交付了500枚银元代办护照,并由他包送到法国。[42]
外交部获悉移民中介在推动浙南乡民出国的巨大作用后,想从根本上切断此网络,故于1933—1936年间三次致函浙江省政府,请其转饬青田县政府切实劝阻青田小贩勿再被诱赴欧,但是根本无济于事,青田小贩仍源源不断地赴欧。1936年,浙江省政府要求青田县政府采取更加有效的方法:“责成全县乡镇闾邻长等切实劝阻;撰述语体布告普通张贴;会饬教育机关举行演讲务使侨民在欧之困苦状况深入民间;惩治诱惑乡民出国的不良分子。”[43]而当地政府敷衍了事,只做得个官样文章。
浙南移民相比于历史漫长的广东、福建移民而言,移民历史非常短暂。从晚清开端,民国后逐渐增多。在国内外政府、社会舆论一直限制禁止的情况下,浙南民众在民国时期的大规模出国,没有“带客”“包客”等移民中介的发动,没有一批分工明确、组织严密的团体编织成巨大的网络,是不可能完成的。移民中介组织具有浓厚的地域特征,强调乡情,正由于乡里乡亲的天然亲近感,即使出国需筹备如此巨资,浙南乡民对于移民中介的认知也远没有官方和新闻媒体如此的负面,在他们看来,这或许是一笔必要的代价。移民中介人员构成的地域性也决定了它的封闭性、排他性,他们服务的对象集中于浙南,这使他们避免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付出的成本最低,也因如此,中国其他地方的民众不太可能有机会能进入他们的移民网络。客观来讲,移民中介对移民网络的编织和运转,使得浙南移民在欧洲的先发优势转变成垄断优势,乃至成为在欧洲中国侨民的代名词。
[注释]
[1] 可参考张秀明:《青人出国的历史与现状初探》,《华侨华人历史研究》1998年第3期;朱梅著,江华译:《中欧蜡石贸易:从浙江向欧洲移民的动力》,吴晶主编《华侨华人研究论丛》第7辑,中国华侨出版社,2006年。
[2] 李明欢:《当代西方国际移民理论再探讨》,《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
[3] 陈忠平:《郑和下西洋:走向全球化网络革命》,《读书》2016年第2期。
[4]《民国日报》1923年12月7日,转引自章志诚主编《温州华侨史》,今日中国出版社,1999年,第29页。
[5] 《晨报》1923 年12月7日,转引自郑乐静《20世纪初日本排斥华工政策与旅日浙南华工群体》,《华侨华人历史研究》2015年第1期。
[6]《侨乐村落成,首批登记照准》,《申报》1935年2月11日,第11版。
[7] 陈里特:《欧洲华侨生活》,《海外月刊》第8期,1933年4月,第11页。
[8] 邹韬奋:《在法的青田人》,《萍踪寄语》,上海:三联书店,1987年,第82页。
[9]《青田华侨史》编纂委员会:《青田华侨史》,浙江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28页。
[10]《青田小贩——卍字旗下之八》,《文艺阵地》第2卷第6期,1939年,第586页。
[11]《翁文灏日记》1937年4月26日,中华书局,2010年,第130页。
[12] 萧乾:《一个中国记者看二战》,三联书店,1995年,第200页。
[13]《小贩商人无护照赴欧之取缔》,《申报》1929年10月31日,第14版。
[14]《华人赴法护照须先送公安局审查》,《申报》1930年11月5日,第16版。
[15]《温州工人赴日退还之经过》,《申报》1923年7月17日,第14版。
[16] 叶中鸣:《青田侨乡探源—青田侨乡调查之一》,《青田文史资料》(第二辑),青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青田县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印,1986年,第72页。
[17]《勿受骗出国》,《申报》1929年5月1日,第14版。
[18] 《温州旅沪同乡会会长郭漱霞为被青田旅沪同乡会诉公然侮辱一案》,可参见《申报》1929年8月7日及1929年6月13日。
[19]《严密查拿诱骗小贩出洋者》,《申报》 1929年4月18日,第15版。
[20]《总商会请勿滥发商人出国护照》,《申报》1929年3月30日,第11版。
[21] 陈里特:《中国人在欧洲》,《华侨月刊》第1卷第1期,1948年7月7日,第46页。
[22]《百余小贩》,《申报》1930年5月21日,第15版。
[23]《浙属小贩赴粤请照出洋》,《申报》1930年10月13日,第16版。
[24]《为小贩代办护照出洋者》,《申报》1930年10月15日,第16版。
[25] 薛畊莘:《我接触过的上海帮会人物》,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旧上海的帮会》,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98~100页。
[26][41]台湾“国史馆”外交部档案,典藏号020-070900-0022。
[27] 邹韬奋:《游比杂谈之二》,《萍踪寄语》,上海:三联书店,1987年,第272页。
[28] 《飘泊欧洲三十载——记百岁旅波归侨玉岩郎》,《温州文史资料》第七辑,温州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1991年。
[29]《顽强拚搏艰苦创业——记旅日华侨徐昌星》,《温州文史资料》第七辑。
[30]《从小商贩到企业家——记温州籍巴西华人潘方崇》,《温州文史资料》第七辑。
[31]《热爱祖国关怀桑梓——记旅法华侨任岩松》,《温州文史资料》第七辑。
[32]《丽岙镇华侨历史与现状》,《温州文史资料》第七辑。
[33]《文成县华侨史略》,《温州文史资料》第七辑。
[34]《陈鹤鸣等伪造护照被捕,检察官提起公诉,法院将着手调查》,《申报》1936年7月9日,第13版。
[35]《蒙领出洋护照》,《申报》1930年11月4日,第14版。
[36]《请勿滥发商人护照》,《申报》1929年4月18日,第15版。
[37]《敢闯敢干不断开拓——记旅法华侨蔡庆桃一家》,《温州文史资料》第七辑。
[38][39]台湾“国史馆”外交部档案,典藏号:020-070900-0021。
[42]《一片丹心不忘祖国——记旅法华侨潘元禄》,《温州文史资料》第七辑。
[43]《奉令劝阻小贩被诱赴欧卷》,浙江省青田县档案馆藏“民国华侨档案”1-8-28。
[责任编辑:李斌斌]
The Weave and Operation of Immigration Network——the Reexamination of the Reasons for Southern Zhejiang Immigration in the Republican Era
XU Li-wang
(College of Humanities, Zhejiang University, Hangzhou 310007, China)
southern Zhejiang; research on Qiaoxiang; new Qiaoxiang; immigration network; immigration agency; Daike; Baoke
This paper further investigates and discusses the motivation of the from southern Zhejiang during the Republican era based on the archival sources of the Ministry of Diplomacy kept in "the Hall/Studio of National History" in Taiwan, the archival materials about overseas Chinese kept in the Qingtian Archive, newspapers, periodicals and medias from the Republican era, and the records of the investigation of conditions of emigrants from southern Zhejiang in the 1980s. The study pointes out indeed poverty was the most important reason that Zhejiangnese went overseas during the late Qing dynasty and Republican era, but the transnational immigration network and the transportation route that was weaved by the immigration agencies also played a crucial role in the large-scale gathering of southern Zhejiang immigrants in abroad. If the economy factor is the fundamental and first motivation that pushes Zhejiangnese to go abroad, then after the formation of the immigration agent organization, they tied with "the attachment to hometown" and centered in Shanghai, through virtue of incentive, initiation andtransportation obviously became the second motivation that pushes Zhejiangnese to go abroad. Due to the pursuit of interests, the immigration agencies not only provided various services for going abroad, but also distributed centers in southern Zhejiang for many years, made speeches sites to sites, motivated fellow villagers to go abroad and raised the tide of the going abroad in local regions. Because of such immigration agent organizations, the dominant of southern Zhejiang immigrants in Europe turned from advanced to monopoly, and southern Zhejiang people have become synonymous to Chinese immigrants in Europe, and their influence has been lasting to the present.
D634.2
A
1002-5162(2017)01-0059-09
2016-12-02;
2017-02-07
徐立望(1975—),男,浙江大学历史系副教授,研究方向为中国近现代学术史、浙江近现代史。
*笔者在本文的写作过程中,与浙江大学历史系硕士生张群多有讨论,颇有受益;感谢博士生赵茜代为复印台湾“国史馆”外交部档案;感谢匿名评审专家提出的中肯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