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媒体下的大学生法律教育研究
2017-01-27赵思齐
赵思齐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4
网络媒体下的大学生法律教育研究
大创项目结题专用(项目编号198)。
赵思齐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4
网络逐渐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主要来源。大学生法律教育在高等教育中是不可缺少的环节。如何将两者更好的结合在一起,并通过网络的特性更快更有效的推送法律教育信息,使更多的大学生如何能够随时随地接受法律教育是本次的研究课题。本文通过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的调查以及对造成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原因的分析,寻找网络媒体在大学生法律教育方面的应用优势,探讨拓展大学生法律教育的新途径。
网络媒体;大学生;法律意识
网络现在越来越成为大学生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本文通过调查问卷,了解大学生,尤其是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意识及教育现状,分析其原因,结合网络特有优势,探索如何将高速发展且应用范围广的网络与大学生目前所急需的更深层次的法律教育相结合,形成一个新型教育方式。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
法律意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体系,是人们关于法律的思想、观念、知识、心理的总称,包括对法律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态度和评价、解释,对人们行为的法律评价、法治观念等等。
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作为未来祖国完成社会主义建设的主要力量,其法律意识如何,直接影响着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与社会主义建设。只有做到高效的宣传和正确的引导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才能使大学生这一肩负国家发展的接班人,更好的发挥出推进社会进步的作用。但是,目前以90后(确切地说多为95后)为主体的大学生,绝大多数为独生子女,从小就在优越的家庭环境和家长的溺爱中长大的,进入大学之前,受我们国家应试教育体制的制约,主要学习精力全部花在应试准备上,对法律知识的教育基本上处于盲区。跨入大学校门之后,面临的是独立生活能力的考验,这其中包括独立学习、生活的考验,也包括独立认识社会、辨别是非能力的考验。这样,对于非法律专业的大学生而言,法律知识的缺失和对法律认识的模糊,就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一)大学生法律知识水平普遍较低
目前在大学生群体中,整体法律知识水平较低,停留在只了解部分简单法律常识、只知部分法律名称、不了解具体法律内容,更不懂如何应用法律的层面上。为了解大学生的意识现状,我们进行了网络问卷调查,调查对象包含法学及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据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只有32.4%的学生会在遇到法律问题时积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60.6%的学生表示关于法律知识的了解只停留在校内课程上,且70.4%的学生认为这些内容只能够完成基础了解并不足以构成完善的意识体系;被调查大学生中仅有2.8%的大学生表示对我国法律体系很了解,了解一些的占64%,25%的人表示不了解。由此可见,大学生在整体法律体系上对法律的知识了解比较欠缺。甚至一部分大学生认为违法就是犯罪,犯罪就是违法。
(二)大学生自身法律意识淡薄
当代大学生只关注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也有部分学生认为法律问题离自己很远,自己并不会遇到相关法律问题。然而人生活在社会中,时时刻刻与人接触,不可避免地与法律接触、与法律问题密切联系,只是由于大学生自身意识不强而被忽略。一方面大学生缺乏权利观念,不懂得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另一方面,一些学生不懂得对他人权利的尊重,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
二、造成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
(一)在校大学生了解法律方式有限
当代大学生存在一定的法律意识,但是缺乏系统的了解,现行高校非法律专业的课程里有关法律方面的知识可是有限,不足以向学生系统、详细的讲解法律知识。校园内普及法律知识的形式不够丰富,活动数量不足,校园广播、展板有关于法律的版块较少,与法律的相关专题活动较少。学生在走出课堂后,在课余时间很少有机会接触到法律及相关普法宣传。
(二)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
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中,我国的法律体系建设还不够健全完善,给一些人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以可乘之机,败坏社会风气。使人们错误地认为有钱就能解决问题,“权大于法”、“花钱好办事”、“托关系走后门”。在这种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大学生,从小对法律缺乏足够的了解和正确的认识,对歪风邪气缺乏鉴别力。
(三)大学生本身缺乏法律实践经验
各高校都设置了与法律基础相关的课程,学生通过课程学习都了解到如果遇到问题时应用法律手段解决,然而在真正遇到问题后,学生往往还是不能理智解决问题。大学生在处理自身遇到的问题是采取过激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乏其人;购到假冒伪劣产品、受到网络诈骗忍气吞声的报道屡见不鲜。在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及时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当代大学生的法治观念只有一定的雏形,但是缺乏实践性。
三、网络媒体及其应用优势
网络媒体和传统的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一样,都是传播信息的渠道,是交流、传播信息的工具,是科技日益进步下的产物,是一种新型的信息交流传播途径、信息载体。与其它媒体比较,网络媒体主要有信息覆盖全球性、实时信息全天候、信息覆盖面广、操作简单、制作成本相对较低、表达形式多样等优势。
在我国约2650万网民中,18-24岁者占到36.8%,而这正是大学生所处的年龄段。在研究过程中的调查结果显示,有高达95%的学生常用电脑、手机等可联网设备了解社会信息;有85.2%的学生每日上网时间超过3小时。大学生对于网络的依赖性远超出线下媒体。由此可见,将网络媒体与大学生法律教育相结合,是教育发展以及教育需求的必然。
四、运用网络媒体开展大学生法律教育途径
(一)改善网络环境
当今社会,网络作为新型的信息交流方式,深受大学生青睐。网络给大学生带来了宽阔的视野,然而网络带来的弊端也是不能忽视的问题,涉黄、暴力、虚假信息等内容在网络上的传播,污染了网络环境。为了保证大学生的健康成长,网络环境的净化任务势在必行。
(二)建设大学生网上法律知识交流平台
目前,校园网在高等院校已经普及。我们可以利用网络上庞大的数据支撑,在校园网上建立大学生互动交流平台。在平台上宣传法律知识、刊登典型案例,广泛吸引大学生积极参与、发言。在校园网站内设置普法专栏,定期发布最新法律法规、案件剖析。
(三)利用微信公众号进行普法教育
微信是继QQ之后目前最受欢迎的自媒体交流终端,用户数量庞大,可以以手机为载体随时随地收发信息,并具有信息分享功能,在大学生中应用广泛。高校可以利用庞大的大学生微信用户群,建立普法微信公众号,让大学生在校园生活中随时接受法律信息,再通过对该信息的分享,让更多人了解法律知识。
五、结语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加强法律宣传,提高全民法治意识,是确保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顺利实施的重要措施。当代大学生将来是肩负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重任的生力军,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要求大学生必须具备更高的法律素质。在目前法律宣传手段、教育形式相对单一的情况下,依据大学生的生活习惯,应用网络媒体的优势,对大学生的法律教育进行形式上的创新和内容上的丰富,吸引更多的大学生感受法律、接触法律,将是发展大学生法律教育的不二选择。网络媒体下的大学生法律教育是一种基于新技术、新环境,结合大学生生活需要的新模式。依照目前的网络发展形势、大学生网络使用量的发展,依赖网络媒体进行的法律宣传教育必将会产生明显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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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4379-(2017)15-0069-02